当前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之对策与思考
2016-12-15陈利全
陈利全
摘 要:近年来,随着税制改革的步伐加快,受国家经济下行调整政策的影响,地税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两个责任”等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也暴露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文章通过深入调查,积极探索,按照新《准则》、新《条例》的新要求,贴近工作实际,提出推进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之新对策。
关键词:地税 党风廉政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1-143-02
当前,地税部门受国家经济下行调整政策的影响,地方税收收入压力加大;营改增后“以票控税”征管手段的丧失,地方税收征管更加艰难;规范津补贴后个人收入的减少,地税干部职工思想波动较大;个别地税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影响,地税部门形象经受严峻考验。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群策群力,深入调查,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按照新《准则》、《条例》的要求,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进一步推进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发展。
一、以理性眼光来看待当前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党风政风出现了可喜变化,特别是在纠正“四风”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且作风问题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一松懈就会卷土重来。地税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办公用房问题。省地税局高度重视,及时调整了干部办公室,但是有些基层干部的办公用房或多或少存在超标的现象,应该严格按照中央规定认真抓好整改。二是“红包”治理问题。近年来,地税部门持续深化“红包”治理,各地狠抓落实,立竿见影,成效显著。但是各地进度不够平衡,深浅不一,问责不严。三是公车管理问题。虽然节假日,各地坚持了公车封存管理,但是上班期间仍有极个别干部麻木不仁,公车私用,甚至被有关部门通报。四是公务接待问题。虽然公务接待费用总体来说,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但仍然有个别地方、个别干部来客没有接待函、陪餐人员超标、费用超标,甚至工作日午餐饮酒等问题。五是津补贴发放问题。近年来,相对来说,各级地税部门的津补贴发放越来越规范,但是仍然有少数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补贴,个别单位巧立名目自行发放奖金津补贴。
二、以新准则新条例为抓手推进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新《准则》、新《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突出了问责的作用。我们要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好、落实好新《准则》、新《条例》,推进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严以用权、实以干事,树立地税干部优良形象
地税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需要回答好“三个问题”。
什么是“权”?概括起来,主要包涵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权为民所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二是有权必有责。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三是用权受监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成就事业人生,造福一方百姓,用不好则会害人害己,贻误事业。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习惯在聚光燈下工作。
何以谓“严”?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严格公私界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权力由政府行使,再大也不能为所欲为;权力由干部使用,再小也不能恣意放纵。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过去有的同志认为公款吃个饭、公车办个事,都是小事小节、无伤大雅。现在不一样了,公款吃喝,不论金额大小,公车私用,不论职位高低,一旦发现,都会被查处,轻则通报批评,重则免职处理。二是严格依法依规。权力的边界是法律法规,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一方面,抓紧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另一方面,铁面执纪,严格执法,做到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三是严格接受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之弦越绷越紧,问责之剑越磨越亮,各方面的监督越来越频繁,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就地税系统而言,来自内部的巡视监督、纪律监督、审计监督、执法监督,延伸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谁都不能置身事外;来自外部的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无处不在,一句话、一张照片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如何来“用”?一是要依法用权。用权之要在明法。依法治国,最重要也是依法治权,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不妄为”,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让权力在安全线内运行。要“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税;要“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二是要秉公用权。坚持公私分明、廉洁奉公,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搞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公权私用。要公道正派。有权不任性,用权不擅权、不专权、不越权、不滥权,不搞特权;坚定立场,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要公开透明,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税务公开等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要担当用权。严以用权和敢于担当不是对立的,严以用权不是不准用权,而是为了更好地用权干事。如果因为为官不易就为官不为,只能说明党性不纯洁、信仰不坚定、作风不踏实。权力就意味着责任和担当,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不能只要职位不要风险,只要权力不要责任。既要兢兢业业、勤勉敬业,履职尽责不懈怠;又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风险挑战不退缩。四是要廉洁用权。用权之德在清廉。要严守纪律红线,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要把守权力界线,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正确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更好地将权力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坚守道德底线,坚持防微杜渐,坚持修身与齐家并重,塑造良好的人格,培育美好的家风。
(二)勇于创新、敢于探索,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2015年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税收工作和税务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
以改革精神引领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是引领税收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讲话明确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依法治税、便民办税、科学效能、协同共治、有序推进的原则。讲话确定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归纳起来就是“一个发挥”,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三个合”,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一个着力”,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讲话明确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即“四个要”:一是要推出更多便民办税改革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减轻群众办税负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要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三是要把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结合起来,把优化服务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确保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四是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以改革精神统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着眼于税收事业发展未来,又立足于税收工作现状,对做好当前地税工作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近年来,面对税收工作四个“新常态”,地税部门保持发展定力,聚焦税收主业,抓住依法治税、信息管税“两个关键”,突出管理强税、服务立税、综合治税、联合办税。但是今后地税部门,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容不得半点松懈。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综合治税。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加快推进综合治税,特别是要加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二是深化国地合作。要认真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积极主动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合作,在服务融合、执法整合、信息聚合上迈出更大步。三是优化纳税服务。要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突出部门特色、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地税服务品牌。
以改革精神带领队伍。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和“营改增”等因素影响,地方税源呈萎缩态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队伍士气,导致少数干部对自己的职业前景比较迷茫、对地税事业发展的信心不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旗帜鲜明地指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在坚持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上,对现行体制加以改革完善。对广大地税干部而言,既是及时雨,更是定心丸。我们要以学习讲话精神为契机,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地税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一是稳定队伍。可以肯定的是,“营改增”之后,国地税仍将继续分设,地税部门的作用不但不会削弱,反而会继续加强,广大地税干部要抛除杂念、轻装上阵,坚定事业发展的信心不动摇。同样可以肯定,“营改增”之后,地方税体系建设将会提升议事日程,地税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征管体制将发生深刻变化,包括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都有可能需要做出调整,我们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坚定深化改革的决心不动摇。二是提振士气。深入开展“扬清风正气、树地税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最美地税人”评选表彰,挖掘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重树地税形象;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单位气氛,和谐人际关系,激发队伍活力。三是锤炼素质。要强化干部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读书荐书活动,充分运用网络学院等平台,鼓励干部在岗自学。适应“金三”上线信息化要求,加强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深化业务与技术的融合。
(三)驰而不息、常抓不懈,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当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干部群众最担心的是问题反弹,最盼望的是保持长效。
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新《准则》、《条例》,切实增强两点认识:一是作风建设只会越来越严、越来越紧,制度之网越织越密,越往后查处越严厉;二是作风问题越往上越敏感、越重视、越谨慎,反而越往基层越松懈、越麻痹,作风建设压力传导还不够。地税领导干部要先紧张起来、重视起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切实增强纠正“四风”的坚定性、主动性、自觉性。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壓力逐级传导下去。尤其是加大“红包”治理的力度,认清形势,趁热打铁,强化举措,压实责任,推进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把工作重心从挖掘存量向遏制增量转移。
聚焦问题整改。当前,要深入查摆“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并进行认真整改。
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像抓税收收入一样抓作风建设,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确保干部队伍少出、不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主体意识,坚持主责主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严以律己、以上率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侵蚀。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缩手”。
严肃执纪问责。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没有问责,压力就传导不下去。地税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巡视、督察内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弛而不息开展正风肃纪。要加大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发挥警示作用,充分形成使之“不敢”的震慑、“不愿”的氛围。对“四风”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不力的,要追究其监督责任。
参考文献:
[1] 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人民日报,2015.10.14
[2] 仇丽萍,黄金旺.以《条例》为戒,加强党性修养.知行铜仁,2015(12)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县地税局 江西九江 3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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