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衔接研究:一个文献述评
2016-12-13焦克源
焦克源 杨 乐
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衔接研究:一个文献述评
焦克源 杨 乐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实现有效衔接(简称“两项制度衔接”)是推进精准扶贫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条件。通过对两项制度衔接相关文献的梳理,研究发现学界主要从顶层理念和衔接实践两个逻辑层次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究,但在研究深度与广度上都有待拓展,即在研究方法上应尝试运用定量研究方法,研究区域上应着重考察集中连片特困区,研究方向上应侧重于对衔接效果的评估体系及其应用研究等。最后,研究认为两项制度衔接实践是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联动扶贫的“先行军”,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联动扶贫是我国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的主要路径选择。
扶贫开发; 农村低保; 衔接; 精准扶贫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国范围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我国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得到了根本性缓解,但相对贫困状况日趋复杂。当前我国农村贫困类型已出现分化,东部、中部以及非山区非少数民族区暂时性贫困比例最高,西部尤其是山地的少数民族区持久性贫困非常普遍;再者,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减贫效力受收入分配恶化所拖累的影响已越来越严重[1]62。不同时期、阶段我国农村的反贫困战略也必须及时进行调整,单纯的扶贫开发已不能解决问题[1]65,除了进一步发挥开发式扶贫的“造血”功能,还应通过提供更好、更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给最贫困*开发式扶贫在执行过程中忽略最贫困人口,造成最贫困人口易落入“贫困陷阱”,参见文献[2]。和次贫困人口“输血”,摆脱贫困的恶性循环和代际转移,提高脱贫质量和可持续性[2]。
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简称“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我国农村反贫困治理的两翼[3],两项工作一脉相承。扶贫开发是一项经济开发政策,关注的是贫困人口的发展权,是“造血”式扶贫;农村低保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关注的是贫困人口的生存权,是“输血”式扶贫;两者具有天然的目标一致性。在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精准扶贫的背景下,“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人民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1208/c1001-27898134.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5年12月29日。,保障好贫困人口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具有应然性、必然性与迫切性。郑杭生、李棉管,向德平、刘欣以及王三秀分别从社会互构论、社会投资型国家理论、可持续生计等视角出发,直接抑或间接地指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的必要性[4-6]。因而,笔者认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实现贫困人口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性条件。
两项制度衔接正式试点实施至今已近7年,在这方面的研究我们应思考以下问题:(1)学界对两项制度衔接方向的关注程度?(2)这些研究在实践与理论上都作了哪些贡献?(3)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未来亟待深入研究的是什么?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本文首先对相关研究论文进行初步整理,以大概了解学界对该主题的关注度;然后,通过文献整理总结了两项制度在衔接实践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再者,从顶层理念与衔接实践两个逻辑层次对学界已有研究加以梳理与归纳;最后,总结学界对该主题研究的逻辑框架,并根据已有研究对今后的研究做出展望。
一、研究论文的CNKI、CSSCI数量
研究基于CNKI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鉴于两项制度实施有效衔接的时间较短,笔者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文献搜索条件。在文献筛选过程中,我们坚持有述有论、直接抑或间接主题相关的原则;其次,研究剔除了纪实性文章、干部讲话文稿、会议综述等非学术性论文;同时,针对两个或者多个刊物发表同一作者的相似标题、相似内容论文的情况,本研究只保留影响因子较高或刊期较前的文献。对于文献检索的时间维度,研究以2015年12月为截止期,并不设置起始期,而是根据文献检索结果回推;据此,初步排除后获得论文46篇,最终检索到符合条件的文献时间起止跨度为2007—2015年(见图1)。
图1 研究论文年份分布折线图注:CNKI数量是指初步筛选后的论文数量;CSSCI数量是指二次处理后的论文数量。
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简称“通知”),发布前后的三篇论文*这三篇论文分别是,匡远配,曾福生.低保制度背景下的农村扶贫模式创新研究——以湖南省为例.农业考古,2007(3);韦伟强.变扶贫为低保——中国农村救助范式转换研究.实事求是,2008(2);韩国才.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的联系与区别.新农业,2008(11)。,都对当时社会上“实行低保不要扶贫”的观点做了针对性的回应;都表达了扶贫开发和低保是有区别的,两者需要相互配合的观点;其中韩国才较为清楚地辨析了扶贫开发和低保的区别和联系。此后,较早明确两者衔接关系并加以探讨的是周遵伦对毕节农村贫困地区的考察[7]。为了进一步提取出学术水平较高,影响力较大的论文,我们以目前为学界广泛认同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含扩展版)为准绳来做下一步的筛选。笔者认为这一步是必要的,因为这个指标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学界对该主题的关注和研究程度。经过二次处理,最后得到CSSCI来源期刊论文6篇。从图1中,可以看到CNKI数量与CSSCI数量年份分布图都呈“M”形,两者走势较为吻合,说明学界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关注度也呈“M”形变化。结合几个关键时间点,会有助于我们对这种变化的理解,即2007、2008年我国相继明确提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要求*2007年7月的《通知》与2008年10月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9、2010年开始并扩大试点工作*2009年初的《关于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09]1号)和2010年5月的《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1号)。;2011年12月新版《扶贫开发纲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工作方针提出: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作为工作方针的重要部分。对照关键时间点与图1,可以说学界在两项制度衔接方面的研究是滞后的,基于笔者近10年的相关研究,当前学界要么过分强调扶贫开发的重要性,要么过分强调社会保障的重要性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而在这方面我国学界本应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两项制度衔接运行中的问题
研究以46篇论文为样本,为了保证结论的代表性,笔者首先考察了论文研究地点的分布情况。为此,剔除了研究内容无明确地点指向或以全国为样本的论文,最后得到21篇符合条件的实证性文章。从论文研究省份频次分布(见图2)来看,研究省份占了11个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省份中9个,分布情况较好。其次,为了解两项制度在实践中难以实现有效衔接的问题都有哪些?笔者在46个样本中保留了有明确问题描述的22篇论文,并以问题关注度*本研究对问题关注度的处理方法是:该问题被一篇文章提到,记为1,以此类推。的方式识别出关键问题;研究不提前设计问题框架,而是对论文中已列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纳。通过问题关注度折线图(见图3),我们可以对两项制度衔接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有所了解。
图2 研究省份频次分布
图3 类问题关注度折线图
在22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文章中,扶贫与低保对象的识别与管理问题出现了21次,关注度极高,说明我国扶贫方式“贵在精准,重在精准”。两部门衔接问题、反贫困资金问题同样具有较高的关注度,是两项制度实现有效衔接的关键问题。其次,扶贫与低保制度及措施缺陷、贫困人口自身问题、扶贫主体单一、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也受到了基层实践者和学者的关注,同样不容忽视*在收集的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46篇文章中,作者第一单位为扶贫、民政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文章有17篇,占到了总篇数的37%;他们工作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第一线,熟谙政策实施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本研究结论的可信度与合理性。。
对类问题的了解,不能满足我们的期待,因此,研究用同样的方法计算出了各个类问题的子问题关注度(见表1),篇幅所限,不再赘述。在我们对两项制度衔接中存在的问题了解之后,我们想知道学界为解决这些问题,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都做了哪些努力?
三、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顶层理念
针对“两项制度如何实现有效衔接”,学界主要从顶层理念和衔接实践两个逻辑层次出发,进行了较为丰富的探究。其中,一些学者从不同学科角度给出了不同的顶层解决方案,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负所得税最初是由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在其著作《资本主义与自由》中提出的一项主要用于解决贫困问题的经济学理论,其基本原理是富人支付“正税”,穷人支付“负税”;其意义在于实现传统相互割裂的起“调高”作用的税收与起“兜底”作用的社会保障制度有机衔接[8]。
表1 子问题关注度
注:图3中扶贫主体单一、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由于关注度低,不做主要了解,此处省略。
李庆梅、聂佃忠认为负所得税方案可以克服扶贫开发与低保制度的各种弊端,其优点与目前我国实行的扶贫开发和低保制度中存在问题相契合,是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必然选择[9]。美国、加拿大、德国、巴西、新加坡等国都在这方面做了尝试,目前加拿大已成功地将负所得税运用在教育费、医疗费、失业保险金、儿童抚养等项目。
负所得税是一种经济学视角下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方案,而谢有林、谢百胜在对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如何有效衔接的思考中,较早地提出应出台《国家扶贫法》,通过立法形式来规范衔接关系,进而形成制度性扶贫[10]。缺乏法律层面的规范必然会导致低保和扶贫开发的实施及衔接缺乏法律保障,依靠行政手段制定、执行政策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执行力度、可操作性和约束性不够,给衔接工作造成了较大阻碍[11]。尽快立法以解决我国扶贫实践规范性不足和其他难点问题的观点,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赞同。其中周凯从两项制度衔接的理念与法律原则、立法结构与体系特征、贫困者实体与程序权利和实体与程序中的关键性问题四个方面探讨了反贫困立法视角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路径,是法学视域下较为具体地研究两项制度衔接的最新成果[12]。
除了经济学、法学视阈下的回应,王三秀基于可持续生计理念,给出了来自社会学的一个回答[6]。他认为当前对无劳动能力者,只发放低保金的做法,是一种单一衔接模式;这种衔接模式存在着增加扶贫行动成本、忽视民政优势、高估扶贫开发部门能力和对部门贫困者不公的问题;针对这种衔接模式他提出了复合型衔接模式。复合型衔接凸显了民政部门在贫困者实现可持续生计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民政为扶贫开发提供信息帮助,二是民政直接为其保障对象以脱贫能力扶持,三是以协议方式与政府或社会扶贫力量进行衔接。
以上都是来自某个单一视角的回应,具有分散性。向德平、刘欣从战略管理的角度入手,认为由于反贫困在其政策环境、行政主体、扶贫对象、资源管理及政策运行等基本政策要素上的变化,反映出我国反贫困政策变迁呈多元化、整体性的特点,因此应构建多元化的扶贫政策;并从政策要素角度出发,提出了农村反贫困政策应注重理论逻辑和运行模式创新、发挥社会组织及贫困者参与扶贫的积极性以及注重政策的完整性、持续性与协调性等问题[5]。笔者认同构建多元化、整体性的政策是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的趋势选择,但如何“多元化”、如何“整体性”,当前研究只是给出了框架性设想并未做深入分析。
四、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实践探索
在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研究上,学者们不仅具有“顶天”*“顶天立地”现常被用作科学研究话语,在本文情境下,“顶天立地”是指学者们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研究,其中一些偏向于理念、制度等顶层设计,另一些偏向于解决两项制度衔接过程中问题的具体实践。的宏观视野,而且“立地”进行了实践探索。在实践探索逻辑层次,笔者主要从程序衔接、政策衔接、管理衔接三个方面对现有研究加以梳理。
(一)程序衔接
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是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首要环节,是程序衔接最主要的内容。目前官方文件中将贫困人口划分为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其中扶贫对象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而多数两项制度衔接相关文献都主张将贫困人口划分为三类,即把“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也列为一类。此外,向阳生通过对涉及西部五省农村的问卷调查,认为应将贫困对象划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扶贫户、扶贫低保户等四类[13];李凤荣则结合对青海省泽库县藏区农牧区的调查,提出应按照贫困者开发能力现状将贫困人口划分为完全可开发扶贫对象、不完全可开发扶贫对象、完全可开发低保对象、不完全开发低保对象和完全不可开发低保对象等五类[14]。虽然上述对贫困人口的分类方法有差异,但都不约而同地聚焦在两项制度交叉覆盖对象,他们是两项制度衔接的主要对象,是能否实现有效衔接的“试金石”。
然而如何识别贫困人口是问题的关键,已在全国推广开来的重庆武隆“五步工作法”*在文献中可以看到关于贫困人口识别的有异于“五步工作法”的五步法或六步法,这些工作方法大都是“五步工作法”在具体情境下的合理异化,与前者大同小异。是较为科学、合理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我国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同村乃至邻村各家各户的实际生活状况,周围的群众是最清楚的;民主评议是“五步工作法”的关键环节,符合我国国情。但我国乡村社会既是一个熟人社会,也是一个人情社会,民主评议在现实中难免受家族、人情等关系的影响。对此,向阳生提出,对于同一个乡村,要力求做到两项制度在测算、申报、评议、公示、核实上的五个统一;其次,在入户调查环节应做到统计、扶贫和民政三部门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实现信息一致;收入核对指标选择时,要避免单纯依据经济指标,应加入家户成员的数量、年龄、健康状况等多重标准,同时,入户核对指标也不宜过多[13]。
(二)政策衔接
政策衔接是两项制度实现有效衔接的题中之意,两项制度要分工协作,就需要在政策中加以明确。首先,如前所述,在政策规范上应将扶贫低保户划为一类,明确扶贫、民政部门的工作责任。其次,扶贫开发的任务应由原来的“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转变为“培育和提升贫困者的自我发展能力”,要更加重视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具体地,李凤荣提出的六项扶贫金到户建议*采用合作制、委托制、补贴制、互助式、搬迁式、免费式来分别实施产业到户、科技到户、社会保障到户、金融到户、扶贫移民和培训到户。,对于增强贫困者自我发展能力政策的制定具有较好的参考性[14]。李卫明、胡曙明、高鹏等人认为,扶持的重点应“点面结合”,调整当前重点县、重点村的划分改由确定贫困区域,突出重点,统筹规划;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替代对整村推进的片面强调[15-17]。工作重点调整的同时,相应地扶贫开发的资金投入机制也要联动,应由分年度到村到户分散使用转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集中使用,由单独使用变为和其他支农资金综合利用[10,18,24]。在扶贫开发主要措施的调整方面,杜毅、肖云、蒙秋宏等人主要有以下建议:一是加强教育扶贫,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二是建立扶贫开发社会帮扶平台,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三是围绕特色农业,形成“农户+基地+公司+市场”的产业链条,规避农户风险;四是建立稳定的扶贫资金的增长机制,加大扶贫力度[19-20]。
(三)管理衔接
管理衔接是两项制度实现有效衔接的保障,在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管理衔接主要目标是实现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贫困是一个动态、复杂的经济社会现象,贫困的发生具有诸多的不确定性,非贫困人口和扶贫开发对象可能会沦为低保户,低保户也会成为扶贫开发对象,因此贫困人口的认定也必然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以杜绝“只进不出”“漏扶漏保”的不合理现象。许多学者也都意识到建立低保与扶贫对象追踪管理机制的重要性性,并在这方面做了探索性研究。其中徐新鹏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做了较为细致的研究[21],他认为动态管理的核心是“授人以渔”并形成正向激励,防止逆向激励效应,其前提就是建立一个以培育、提高贫困者发展潜力为务的动态考评体系;并且基于对扶贫对象的二次考评、二次分类和二次准入,构建了一个较为切实可行的动态评估体系(见图4)。
图4 扶贫对象动态评估体系图注:此图参考的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研究》一文中的动态管理图,参考文献[21]。
实现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扶贫开发与低保两部门的协作,特别是部门间贫困人口信息的互联、共享。学者们主要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一是通过联系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二是通过扶贫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贫困人群贫困状态;三是通过部门联动的考核机制明确两部门合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绩效性[14,19,22]。
五、结论、建议及展望
图5 两项制度衔接研究逻辑图
通过对近9年两项制度衔接相关文献的研究,笔者发现学界围绕两项制度如何实现有效衔接这个问题,主要从顶层理念和衔接实践两个逻辑层面进行了研究(见图5)。在顶层理念层面,学界有不同的呼声,并未形成统一的观点;主要有开征负所得税、进行反贫困立法、实施复合型衔接模式、构建多元化整体性的反贫困政策等观点,这些研究对于我国新时期反贫困事业的路径规划具有重要启示。在衔接实践层面,学界主要关注了两项制度难以实现有效衔接的三个难点问题,即对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调整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使其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等;从已有文献数量来看,学界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明显不足,但已有研究对于我国扶贫攻坚工作高效开展仍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学界对两项制度衔接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究,但研究较为滞后,研究的深度与广度都有待进一步拓展。具体来看,在研究方法上,应尝试运用定量研究方法;现有研究大都采用质性研究方法,而对定量研究方法较少涉及。在研究区域上,应着重于对集中连片特困区(简称“片区”)和西部农村的考察;片区和西部农村无疑是当下扶贫攻坚的“硬骨头”,是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重点区域。在研究方向上,应偏重于衔接效果评估体系的构建及应用研究;现有文献大都是对两项制度衔接状况的描述和经验探索,而两项制度衔接作为一个明确的政策取向,应有其科学、清晰、可操作的评估体系,从而加快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使贫困人口生存权与发展权的保障紧密衔接,并统一到我国反贫困体系中,从而提升脱贫的有效性、精准性与可持续性。农村低保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关系的变化为逻辑,笔者认为,我国实施扶贫开发以来的反贫困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单纯的扶贫开发阶段(1986年开始大规模实施扶贫开发为标志);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并行实施阶段(2002年开始试点实施“新农合”为标志);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联动阶段(2009年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试点实施为标志)。两项制度衔接实践是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联动扶贫的“先行军”,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联动扶贫是当代我国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的主要路径。两项制度衔接的实践经验与学术成果也必将有益于我国现阶段扶贫政策及相关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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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vergence Research between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the Rural Minimum Subsistence Guarantee System: a Literature Review
Jiao Keyuan Yang Le
In the run-off stage of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authors proposed that realizing the convergence work between the development-oriented poverty reduction system and the rural minimum subsistence guarantee system (hereinafter “convergence of the two systems”) is a inevitable requirement for promoting accurate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the basis of the conditions of the national strategy of achieving a comprehensive well-off society. By reviewing the relative literature, this study found that academics were mainly focused on two logic levels including top-level ideas and practical exploration for a more comprehensive inquiry, however, the depth and breadth of the research were still needed to expand. To be specific, scholars should try to use the quantitative research methods and focus on concentrated contiguous impoverished areas.Also, they need to focus on the evaluation systemon the effect of convergence and relative application research. At last, authors proposed the linkage of these two system was the ‘vanguard’in both social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oriented jointly reducing poverty. Obviously, social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oriented poverty reduction will become the main choice of the precise path of the poverty reduction strategy in the future.
Development-oriented poverty reduction; Rural minimum subsistence guarantee system; Convergence; Accurate poverty alleviation
2016-04-12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精准扶贫战略推进中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联动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6BZZ072)”的阶段成果。
焦克源,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邮编:730000; 杨 乐,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