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与思考
2016-12-12浙江省平湖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许静
□浙江省平湖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 许静
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与思考
□浙江省平湖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 许静
近年来,浙江省平湖市在推进“两个普遍”工作中,着眼于解决劳动关系中深层次的矛盾,不断深化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通过建立小微企业工资支付形式、时间、发放标准等制度,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减少劳资纠纷等矛盾发生,达到劳资双方“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目的。截至目前,全市已签订工资集体专项协议1549份,覆盖企业5513家,涉及职工24.83万人,占全市建会企业总数的96.2%。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受到嘉兴市祝亚伟副市长肯定;花园村村域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被全国总工会列入全国典型案例。
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领导,建立队伍,确保协商机制落地开花
强化组织,搭建工作网络。平湖市专门成立推进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劳动、工商、工会等10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镇(街道)系统(局)等相应成立工资集体协商小组和工作指导员队伍,建立起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建立市、镇(街道)、企业三级742名组成的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定期听取职工意见,完善和充实职工工资协商事项,做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班子、有机构、有队伍,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推进。
落实责任,创建工作平台。平湖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企业中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若干意见》,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市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议题进行专题讨论,完善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合同备案制度和执法检查制度,将推进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度考核,并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创新载体,营造工作氛围。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和区域(行业)协会平台,建立覆盖村(社区)小微非公企业区域性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实现制度建立全覆盖,形成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新型服务载体和工作平台。同时,充分利用工会网、工会报刊、工会信息的作用,宣传工资集体协的典型经验。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营造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的浓厚氛围,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夯实基础。
(二)因企制宜,分类建制,推进协商机制全覆盖
分类指导,建立全方位的协商体系。对2400多家独立建工会企业采取由企业行政与工会平等协商的方式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针对镇(街道)、村(社区)所辖的小企业,按属地原则在企业建立联合工会,并由联合工会出面分别与企业主、职工代表进行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根据类别,建立区域(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先后在企业比较集中的服装、箱包、童车、洁具、光机电等行业推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分层管理,形成多层次的协商体系。积极探索和推广以镇(街道)、村(社区)区域、行业为主体,由镇、村工会直接组织指导的工资集体协商新机制和新模式,由镇(街道)总工会或村(社区)联合工会与各小企业业主代表和职工代表进行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分步推进,实现广覆盖的协商体系。通过工会、劳动保障局、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严格“协商、签字、盖章、公示”等各个环节。先后制订工资集体协商职代会报告制、行业工会巡视制、职工代表监督制、职工意见建议反馈制等制度。针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创新思路和方式,不断巩固完善,着力克服部分企业劳资力量对比不平衡、工会与行政之间地位不平等的现象。
(三)夯实基础,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协商机制作用
开展要约行动,确保协商落到实处。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工资协议已超过有效期限或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协议的企业、行业或区域,要求其所在工会主动代表职工方及时启动“要约行动”,以书面形式向企业行政、企业代表发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
建立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劳资水涨船高。平湖市总工会专门组织人员对近年来全市各行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根据工资指导价,建立健全非公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在协商中确定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率提供依据,改变以往职工工资增长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局面。
明确协商条款标准,确保劳资都不差钱。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针对部分企业对最低工资标准采取绕道走,将加班费、用餐补贴费、过年费等计入工资基数等典型问题,在工资集体协商中明确规定,签订的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底线必须高于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所包含的具体项目,由劳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从而保证了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
强化协商指导力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把工资集体协商列入平湖市人大与工会联系会议主要议题内容,不断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督查力度。对部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趋于形式化,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及时予以纠正,真正实现企业与职工“共决、共建、共享、共赢”新型劳动关系。
建立工资弹性协商,确保双方同舟共济。平湖市在原有工资集体协商基础上建立了以集体协商为主导,包括集体性纠纷预警、职工工资协商弹性制、职工培训、帮困救助、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障金等五大制度在内的应急调处弹性机制。推动企业和职工在协商中“同舟共济”。
困难与问题
当前,在一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工会工作扎实开展的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推开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纵观全局,推行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尤其是在外资企业及非公小企业推行仍困难重重。
(一)企业用工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当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整体局面使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对于企业的劳动侵权行为常常“敢怒不敢言”。在这种不平等的关系下,协商时职工往往不能理直气壮、直抒胸臆。作为谈判代表的工会人员、职工代表,也都是企业内部职工,必要考虑自己的饭碗,难免有这样那样的顾虑,这无疑会影响工资集体协商的效果。
(二)推行步履维艰,有待于进一步重视。企业行政方对工资集体协商了解不多,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中难免形式化;有的企业负责人担心工资集体协商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资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降低企业收益,因而拒绝执行;部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后劲不足,经济效益下滑,担心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后,会雪上加霜,因而借故拖延。
(三)推行流于形式,有待于进一步监管。部分企业虽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但有关政府部门后期监管缺位,造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没有真正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实施,拖欠工资,不缴社保现象依然存在。
(四)工会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在一些民企中,工会领导多由企业主任命或变相任命,有些行政干部兼任工会主席,在解决劳动争议时,由他们代表职工同管理者协商,难以实现真正的平等。
对策与举措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既关系企业长远发展,又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统筹安排、从长计议,积极稳妥、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
(一)健全党政主导的工作机制。依法治国,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精神。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重要内容。应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定政策、作部署、抓落实的责任,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人员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发挥好政府的主导推动作用,及时制定规则、规范程序、提供信息、引导进程、化解争议,特别是尽快建立完善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劳动用工成本、劳动生产率水平等相关信息的定期调查测算、统计发布制度,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数据支撑。科学合理界定协调劳动关系相关各方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中的职责任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夯实依法开展的制度基础。健全的制度对于规范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对于未建工会的非公企业,一方面要抓紧时间,按《工会法》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另一方面,可由区域性或行业性工会组织代行与企业方集体协商的权利,走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之路。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草案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协商情况及履行情况要及时向职工公开,强化职工对企业内部分配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使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成为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加民主管理的过程。同时,建立完善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规范、理性、有序的前提下稳妥开展。
(三)营造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政策性强,敏感点多,社会关注度高,需要用正确舆论加以倡导。要通过广泛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工资集体协商的良好氛围。在选树先进典型的基础上,借助各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加大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引导力度,既发挥典型对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示范作用,促进企业树立“协商促和谐,共同谋发展”的协商理念,又借助典型引导职工通过参与工资集体协商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关系,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把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四)发挥工会组织的独特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着眼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工会基本职责的核心工作来抓,作为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着力点,作为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主要切入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的安排部署,坚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典型引路、分类指导,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切实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行为,促进企业方与职工方平等协商,从根本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扎实推进,综合施策。要达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需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在范围上,要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和集体合同覆盖面,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0%和100%;在标准上,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工资制度改革,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在内容上,先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逐渐发展到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最终达到涉及职工利益的所有事情都通过集体协商、协调、沟通来确定,实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