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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毒驾入刑 护航汽车社会

2016-12-10南辰

汽车与安全 2016年6期
关键词:警种源头公安部

文 南辰



记者观察JOURNALISTS' OBSERVATION

推动毒驾入刑 护航汽车社会

文南辰

毒驾极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发生。机动车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影响,严重妨碍行车安全,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涉及“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62人死亡、4934人受伤。

由此可见,毒驾的危害丝毫不亚于酒驾、醉驾。吸毒人员毒瘾发作时如果正在开车,或者吸毒后出现幻觉时正在驾驶车辆,都容易酿成惨剧。如同一把子弹上膛的枪,却被交到神志都不清醒、难以自控的人手中,后果自然难以控制。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新型毒品的扩散与驾驶员队伍的高速膨胀,吸毒司机这个特殊群体基数也呈上升趋势。在这种背景下,以法治手段加大对毒驾的遏制力度,保护汽车社会安全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影片《毒战》中,两名开着货车运送毒品的“马仔”长途疲劳驾驶,一边开车一边吸毒一边陷入癫狂状态的场景触目惊心。然而,艺术来源于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汽车社会,毒驾的确是一种正在马路上上演的公共安全隐患。近年来,各地交警查获吸毒驾驶员的案例不断被媒体报道。今年3月,公安部曾经发布近年来的“毒驾”十大典型案例,毒驾对公共安全的巨大威胁被无辜逝去的生命大写出来,凸显从立法源头加大力度遏制毒驾已刻不容缓。

在醉驾入刑取得一定治理效果和成绩的情况下,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年来陆续建言献策,希望有关部门能适时将毒驾列入刑法打击对象。笔者注意到,今年全国两会后,公安部曾表示,全国公安交管、禁毒、治安等多个警种联手,严厉打击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注重从源头上消除“毒驾”隐患,已依法注销14万本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驶证,依法拒绝受理2000余名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同时,公安部正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立法调研,推进“毒驾”入刑,进一步加强法律震慑,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法者,治之端也。随着刑法修正案八设立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调整危险驾驶罪内涵,刑法对提高法治威慑力、保护汽车社会安全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立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明显提速。适时将毒驾行为纳入刑法打击范畴,既符合民意期待,也与社会治理方向契合。

在立法准备工作的细节上,一方面,公安部门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将毒驾的社会危害展示给公众;另一方面,应研究毒驾的认定标准与快速检测方式。同时,应加大多警种协同作战的力度,依照现有法规给毒驾者最严处罚,包括将毒驾人员的驾照从源头注销等。值得注意的是,最近一些地方专车司机等被查出是吸毒人员的报道引发群众担忧。对此,各地应当针对公共服务职业司机群体进行筛查,坚决将吸毒人员清除出去。

话题拉回到那部反映禁毒一线干警拎着脑袋与毒贩斗智斗勇甚至搏命的《毒战》上,孙红雷饰演的那位缉毒警官背后的现实生活中,站着无数默默无闻、隐姓埋名的缉毒干警。他们抛洒生命和鲜血,要换来的正是百姓的平安、社会的安宁。从这个角度看,毒驾入刑的意义并非仅仅是为了保护汽车社会的平安,也会为这场必须打赢的禁毒人民战争增添些许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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