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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黄辅相之死摭疑

2016-12-09黄益

贵州文史丛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史料

黄益

摘要:晚清名宦黄辅相的生平见于《清史稿》。但关于他的死亡记载,《清史稿》与他的行状存在不少歧出现象。本文比较歧出,根据红旗报捷制度的缺陷和行状作者黄彭年的背景进行分析,对不同记载的真实性进行了初步判定。

关键词:黄辅相 黄彭年 李文茂 红旗报捷 史料

黄辅相,字斗南,贵州贵筑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考取进士,以知县分至广西,十一年后在兵勇哗变、开城迎李文茂为首的太平天国军时被俘,选择了以死报效朝廷,列入《清史稿》的《忠义传》中。在清朝晚期兵荒马乱中,如黄辅相这种忠义之臣比比皆是,本无甚稀奇。然而,比较史书的记载,我们不难发现关于他的死亡记载有不少歧出现象。本文试对此略作辨析与思考,以就正于方家。

一、黄辅相之卒史料歧出

黄辅相在清朝晚期兵荒马乱之际,以死报效朝廷,事迹列入《清史稿》的《忠义传》中。然而,关于他去世有关记载的描述却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清史稿·黄辅相传》(以下简称《黄辅相传》)中记载道:“(咸丰)六年二月,以饷绌撤澛滩防兵,贼唐至,粮尽援绝,势岌岌。辅相连牒布政使乞饷,不报。复遗书桂林守李承恩,沥陈四难四易,使闻于巡抚,有‘力竭心殚,惟以一死报国之语。未几,兵士果以饥哗,贼党潜结土匪内应,开城纳贼。辅相督外委吴锦兰等巷战,格杀数十人,贼乘夜冒雨大至,署浔州营副将福格暨锦兰皆死之。辅相受创被执,绝粒骂贼,仰药死,贼弃尸于江。辅相才略足办贼,时有旨调引见,而殉难事闻,赐恤如例。”仅读传记,黄辅相对时局的准确把握及忠义刚烈均能激起我们对他的钦敬。然而,《皇清诰授中宪大夫记名道广西镇安府知府署右江兵备道敕祀昭忠祠伯父黄府君行状》(以下简称《黄辅相行状》)中,黄彭年的记载较为详细:“(咸丰)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兵勇果以饥哗,松亭为其下所杀。公急调二塘练守城,未至。次日黎明,叛卒启宣武城纳贼。自贼中逸出者言,公被执,绝饮食。贼日具酒觳,公骂不绝口。辄毁其器,至三月初九日以饿死。贼瘗公尸河畔,春秋六十有四。”黄彭年是黄辅相的侄子,对此事的记载源于他的堂兄黄鹤年等人的叙述。

《黄辅相传》与黄彭年所撰《黄辅相行状》中所提及的“贼”所指为李文茂所率领的太平天国军。《黄辅相传》与《黄辅相行状》在记载黄辅相被抓之后的情状时,差异较大。《黄辅相传》中强调黄辅相是受伤被抓、绝食骂贼、喝药而死;《黄辅相行状》中则只提及黄辅相绝食骂贼一事,并且指出是由从里面逃出的人传出的话。对所述的“贼”李文茂为代表的太平天国军队,记载也有所不同。《清史稿》强调黄辅相死后,太平天国军队“弃尸于江”,对黄辅相极不恭敬;《黄辅相行状》则不仅记载了太平天国军队对俘虏黄辅相“日具酒觳”,在其饿死之后“瘗公尸河畔”,对黄辅相的恭敬于细事中得见。李文茂是清末著名的粤剧演员,以侠义闻名。《清史稿》与《黄辅相行状》两相比较,《黄辅相行状》更为可信。

然而,《黄辅相行状》的这段文中,是否有困惑存在?当然有!根据记载,黄辅相以咸丰六年(1856)农历二月二十五日被擒,毅然绝食,且骂不绝口,坚持了十多天才饿死。现代科学常识告诉我们,人体在缺水的情况下,最多只能坚持一个星期。一位已经六十七岁的老人,怎么可能骂不绝口的情况下还能活十多天?这显然有悖常理。

二、红旗报捷制度的弊病

在史料记载中,为什么会有明显有悖常理的记述呢?笔者仔细思索清朝的政治制度,觉得此事与红旗报捷制度的弊端或许有一定的联系。

红旗报捷制度,主要用于军事。乾隆五十一年(1786),台湾以“安民心、保家业”为号召,掀起了反抗清朝的活动。朝廷震惊之下,乾隆派常青、福康安等人领军赴台平叛。为了保证较为迅速地掌握前方军事动向,乾隆下令自金川至北京的驿路畅通无阻,增加腰驿以缩短驿站与驿站之间的传递距离,并执行明确的问责制度。军事上较为紧急的派件,往往临时用红布制成小旗,上面写上“紧急军务”四字,旁加“八百里加急,此旗传至下站缴回”等字样。红旗报捷制度在清朝历史上的执行,何刚德在《客座偶谈》中曾经明确记载了弊端:“闻咸同之际,军务紧急,朝廷日盼军报。遇有胜仗,即用红旗报捷,飞摺八百里驿递。所谓八百里者,真八百里也。驿站遇军务时,每站必秣马以待,一闻铃声,即背鞍上马接递。其忙急至于如此。然奏报中所叙战情,委曲详尽,一若好整以暇者。按之事势,种种可疑。后查知其幕府言,此等奏稿,皆于未战之前,先行拟定;一得胜仗,即行发摺,驰陈其当日如何冲锋,如何陷阵,贼从何地来,我从何地追,杀贼若干,获战利品若干,皆由幕府以意为之。将来如有事实太悖谬处,只于奏报详细情形时,设法补救,亦不必显为更正也。然后来所撰,平定某地某匪方略,皆根据当日奏摺原文,酌量删削,不能自赞一辞。今之战事如此,古之战事何莫不然。读史者不可不知。”

诚如何刚德所言,战事奏报以红旗报捷的形式传递,存在一定的史实偏差,黄辅相死前的战斗正说明了当时《粤西公牍》在突发的战争之前所拟定的奏稿未能充分预料到战斗形势的突变,更未预料到黄辅相于此战中会被俘最终不屈而死。笔者估计,《粤西公牍》对黄辅相被俘一事曾经出现了不断弥缝的情况,目的正是为了矫饰公牍中此前存在的一些战事奏报的不实之处。正因为如此,当我们阅读史料发现不完全符合常理的情况时,我们应给自己提个醒:这里或许有官员奏报讳饰的情况存在。尽管我们很希望公牍的文字属实,但作为史学工作者,我们更应对公牍文字的部分失实现象保持学术上的清醒。

当然,我们是否能因此不再采信公牍文字?尤其是,我们是否能因为红旗报捷制度存在先行拟定奏稿的情况,便全然否定当时的战报公牍?笔者以为,这又有些矫枉过正了。明朝初年,朱元璋恼怒天下钱谷册存在空印之欺而掀起空印之狱。郑士利为了让朱元璋明白空印为不得已之权宜而大胆陈上奏折。在奏折中,他说道:“夫文移必完印乃可,今考校书册,乃合两缝印,非一印一纸比,纵得之亦不能行,况不可得乎!钱谷之数,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数难悬决,至部乃定。省府去部,远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以故先印而后书。此权宜之务,所从来久,何足深罪!”虽然军事上的红旗报捷与明洪武九年(1376)发生的空印之狱有较多不同之处,然从其相似之处来看,时间上要求较紧、距离相对较远,再加上缺乏信息化时代较为便利的通讯工具,当时的官吏为了实现整个国家较好运转而进行的部分权宜措施是我们应该理解并涵容的。而事实上,从内容上来说,尽管于细节之处存在较多的粉饰和弥缝,事情的荦荦大者往往还是能从字里行间略有显现。因此,对于公牍文字我们既要保持一定的学术清醒,也不宜因噎废食,完全否定其真实性。作为史学工作者,更应该学会透过历史背景去观察事件的情伪。

三、黄彭年的直笔与曲笔

有悖常理的记载,太史出身的黄彭年在当时有没有注意到呢?笔者在整理《陶楼诗文辑校》时,对黄彭年于《黄辅相行状》中所增加的一个小字注释颇感兴趣。小字注释道:“据公子鹤年等讣,是二十九日申刻。《粤西公牍》云三月初九日。”根据这一注释,笔者笃定,黄彭年早在写《黄辅相行状》时便已经知道了《公牍》记载的问题。中国人重孝道,《孝经》中说:“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在以孝立国的古代中国,孝是最重要的善行与德行。黄辅相如果二月二十九日未去世,黄鹤年是不会冒天下大不韪、不会冒着咒骂父亲死亡的大不敬来提前父亲黄辅相的去世时间的!黄辅相死于二十九日,与其二十五日被擒,相距4天多,在断水断食又大量消耗体力的情况下饿死,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以人伦、科学等相互补充推论,我们绝对有理由相信:黄鹤年讣告上所记时间是准确的。

既然如此,一般人或许会选择遵照讣告,直书伯父黄辅相的去世真实情况,黄彭年为什么会选择遵照《粤西公牍》的记载,又加上一笔注释呢?笔者认为,这与黄彭年的性格与人生经历有关。

黄彭年与伯父黄辅相同一年考取进士,同一年考取进士的还有黄彭年的恩师萧锦忠等人。为了表达对长辈的尊重,黄彭年推迟了两年,到道光二十七年(1847)才补殿试。以黄彭年对长辈和老师的尊重,黄彭年自然不愿意伯父黄辅相的真正去世时间隐而不见。这应该是黄彭年即使出小字注释也要清晰表达黄辅相去世准确时间的原因。

至于黄彭年选择小字注释,则可能与黄彭年的太史思维有关。《清史列传》详细记载了黄彭年在道光二十七年(1847)“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之后曾经担任过的各种职务“武英殿协修、国史馆协修、功臣馆纂修、本衙门撰文”,这些属于太史工作范畴的职务训练,造就了黄彭年在史学笔法上的特点:多数时候秉笔直书,对当代史亦略兼曲笔。

以《黄辅相行状》而言,黄彭年以“逸出者”之言传递了李文茂所率领的太平天国军队的实况,而未因为属于敌对阵营而将太平天国妖魔化,这是黄彭年的直笔。同样,为了不与《粤西公牍》的奏报冲突,黄彭年充分考虑到《黄辅相行状》要呈交史馆,以便史馆采择的情况。以他在史馆担任过编纂工作,自然也清楚,这些史料与《粤西公牍》均会送至史馆,以便史馆进行后续的编纂整理。

如何才能让黄辅相去世的真实时间较为清晰地展现在史官面前呢?笔者认为,较好的一种方法便是凸显矛盾。或许正是出于这种心理,黄彭年在撰写《黄辅相行状》时,尽管已经清楚地知道黄辅相的去世时间应在二月二十九日,但他依旧在正文遵从了《粤西公牍》奏报的时间,又用小字批注矛盾以给史馆编纂者以善意的提醒。

可惜的是,《清史稿》编纂时,史官似乎并未看到《黄辅相行状》,仅仅根据公牍留存的材料进行了一番编择。

四、小结

《黄辅相传》所记史实上的差误提醒我们:《粤西公牍》在执行红旗报捷制度时出现弥缝奏报信息的情况。与《黄辅相传》相比,《黄辅相行状》有两点更契合当时的事实:第一,太平天国在当时尽管与清朝存在矛盾,但在具体的行处上仍有不少值得人们尊敬的道义。第二,黄辅相死前的各种细节及黄辅相的去世时间更值得史家采信。

黄辅相死亡前后的记载不完全一致也提醒我们,在史学研究中,我们不仅要看当时的情况,也要看这些问题发生的真正原因。关于黄辅相的死,《粤西公牍》的记载固然是因为红旗报捷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造成的,但我们若以此否定历史的真实性,很容易掉入历史虚无主义的陷阱。多闻阙疑,对同一件事尽量从多角度去搜集资料并进行理性分析与判断,便能在较大程度上恢复历史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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