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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用户权利性规范比较分析*

2016-12-08付立宏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图书馆建设 2016年10期
关键词:入馆权利规范

付立宏(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杨超凡(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高校图书馆用户权利性规范比较分析*

付立宏(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杨超凡(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高校图书馆用户权利性规范的研究比较薄弱。对10所河南省高校图书馆的用户权利性规范的调查反映出,其制定的用户权利性规范既有可取之处,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对于不足之处,相关图书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尽力恪守公平原则,坚决保护用户隐私权,多方位保障用户知情权,维护用户人身和财产安全,彰显人道主义关怀,用户权利性规范须与时俱进。

高校图书馆 用户 权利性规范

1 引 言

1.1同类研究综述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图书馆用户权利的研究方兴未艾。笔者在CNKI中分别以“读者权利”“图书馆用户权利”“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高校图书馆用户权利”为主题进行检索,得到的文献记录分别为3 841条、167条、1 208条、178条,由此可见,国内学者更多地使用“读者权利”这一说法。将研究高校图书馆读者或用户权利的文献筛选后,约有120篇文献符合要求。这些文献的研究内容大致可分为以下4个方面:第一,研究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的内容以及需求。例如,江润莲和白君礼以典型案例分析的方式对读者权利进行实证研究[1];李琳琳通过积分制体系研究读者权利需求[2]。第二,讨论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的实现和保障。这也是国内学者关注最多的问题,如窦潮和赵敏研究了高校图书馆读者申诉权的实现[3];马先皇用实例研究读者权利的保障情况[4];沈娟从法律角度研究了读者权利的实现与保障[5];高静和董以涛讨论了读者权利如何保障[6];陈霞从“潜规则”的视角探究读者权利的保护[7];程大帅对读者权利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措施[8],并调研了河南省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的保障现状[9];李梅以北京服装学院图书馆为例探析读者权利的保障[10]。第三,探索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与义务以及规章制度的关系。例如,陈鹏探讨了读者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1];宫晓梅阐述如何构建读者权利与义务共存的高校图书馆环境[12];贺晓莉研究了读者权利与高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的关系[13];王云祥调查了高校读者权利与图书馆规章制度的冲突表现和成因[14]。第四,研究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政策。例如,付立宏和丁娜对港澳台高校图书馆网站的用户隐私政策进行了探讨[15];王慧芳对海峡两岸高校图书馆的用户权利政策进行了比较研究[16]。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只有2篇文献是对高校图书馆用户权利政策的专题研究。

外国学者对图书馆读者权利的研究相对较少。笔者在EBSCO数据库中分别以“library user's rights”和“library reader's rights”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分别得到76篇和4篇文献,由此看来国外学术界更倾向于使用“图书馆用户权利”这一术语。去除不相关和内容重复的文献,共得到18篇与本研究相关的文献。其中,大多数文献都涉及图书馆用户隐私权的保护,这反映出外国学者对用户隐私权相当重视,如Michael Zimmer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研究用户对于图书馆隐私保护的态度[17]; Karen A. Coombs探索了如何在智能图书馆时代做好用户隐私权的保护[18]。此外,Marco Marandola强调了保障图书馆用户借阅图书权利的重要性[19]; John Levett阐述了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需要制定用户权利清单的原因[20];Stricevic-Ivanka等人阐明公共图书馆应当对儿童应有的权利给予保障[21]; Gerald R. Shields提出高校图书馆应当反对美国联邦政府对于用户的监视,以便维护用户的平等权[22]。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针对高校图书馆用户权利性规范文本的专门研究均不多见,因此,我们对高校图书馆用户权利性规范文本的比较研究具有一定的意义。

1.2样本选择

1.3研究方法

笔者搜集和整理了河南省10所高校图书馆的用户权利性规范,而后逐项进行比较分析。此外,笔者还通过对郑州大学馆、河南大学馆以及河南工业馆的亲身考察,了解用户权利性规范制定和实施的区别,使得本文内容更加真实。

2 用户权利性规范对比

用户权利性规范,是指图书馆规定用户有权以一定行为方式来调整图书馆与用户之间关系的规范,也就是允许图书馆用户做一定行为或有权要求图书馆做一定行为的规范。用户权利性规范具体表现为图书馆针对用户所享有的权利制定的有关政策条款,是图书馆吸引广大用户到馆借阅图书、参加学习活动的重要条件。

用户权利性规范的种类和范围与图书馆用户享有的权利种类和范围是否相对应,目前尚无定论。一般来说,图书馆用户权利性规范应涵盖时间保障权规范、图书借阅权规范、用户隐私权规范、用户知情权规范、用户安全权规范、用户教育权规范和空间共享权规范等。下面笔者对河南省10所高校图书馆制定的用户权利性规范进行逐一比较。

2.1时间保障权规范

10所高校图书馆开馆时间大多有冬夏之分,工作日与周末、节假日略有不同;各个分馆和阅览室、书库的开放时间也有差别,大体上都短于整体开馆时间。时间保障权规范比较以高校图书馆供用户阅读和学习的最长时间为准(见表1)。

表1 时间保障权规范比较

从表1可以看出,10所高校图书馆开馆时间较为接近,平均开馆时长为14.57小时。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规定,教学时间内高校图书馆每周开馆时间不得低于90小时[24],10所图书馆均达标,较好地满足了用户的需求。节假日期间,各高校图书馆均发布通知说明开馆时间。以端午节为例,郑州大学馆规定只有当天闭馆,其他两天按正常时间开馆。值得注意的是,10所图书馆均未设置24小时阅览区,从国内外其他高校图书馆的先进经验来看,这一点应该逐步改进。

由图1可知,温度升高,在一定时间内铁的溶出率增大。主要原因为:温度升高,硫酸铁盐溶解度增大,且温度升高可以增大传质扩散速率,从而加快了硫酸铁盐的溶出速率。

2.2图书借阅权规范

借阅图书是图书馆用户的一项基本权利,10所高校图书馆对此规定的权限差别较大,详见下页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第一,超过半数的图书馆都规定在校本、专科生可同时借阅10册以上图书。如今不仅研究生需要进行学术研究,本、专科生也逐渐重视科研探索。此外,文学类图书也广受欢迎。笔者认为,适当放宽学生借书数目权限对于营造高校学术氛围大有裨益。第二,图书借还的便利性亟待提高。本文涉及的图书馆中只有2所拥有通借通还的制度;1/2的图书馆还没有开通网上预约服务;河南农业馆和河南财经馆对个别类型图书的续借做了限制;而河南师范馆规定“读者借书均应按期归还,计算超期日期不扣除节假日”[25],略显严苛。上述图书馆宜尽早完善有关用户权利性规范。第三,只有50%的图书馆赋予了校外读者借阅图书的权利。高校图书馆虽不能像公共图书馆那样惠及大众,但方便一些有学习需求的校外用户还是可行的。

表2 图书借阅权规范比较

2.3用户隐私权规范

隐私权是图书馆用户应享有的一项基本而又重要的权利,是保证用户在图书馆内放心地阅读和学习的条件。高校图书馆对于用户隐私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允许用户自主选择、用户个人信息显示和修改以及隐私保护声明3个方面(见表3)。

表3 用户隐私权规范比较

从表3可知,第一,10所图书馆对于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保障良好,各馆也在网上开设了个人图书馆功能,供用户个性化选择图书阅读。第二,用户有权了解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通过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注册享受图书馆的网上服务,并有权对已保存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这方面10所图书馆的规定也较为完善。第三,10所图书馆均未出台用户的隐私保护声明,这无疑是用户隐私权规范中一个巨大的漏洞。隐私保护声明让用户可以放心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拥有相关权利,高校图书馆应该加以重视。

2.4用户知情权规范

用户知情权规范能够帮助高校图书馆用户更快、更便捷地利用图书馆图书、设备、多功能区域等,被调查的10所高校图书馆的用户知情权规范主要内容见表4。

表4 用户知情权规范比较

第一,入馆须知是保障用户知情权的基本政策,只有了解入馆须知,用户才能明确在馆内的行为举止应该符合怎样的标准。但从表4可知,10所图书馆中仍有少数图书馆没有制定这样的规范,应当注意。第二,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高校图书馆增添了较多自助设备供用户使用,如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然而,本文调查的河南省高校图书馆中仅有40%制定了设备使用指南,这不仅会阻碍用户享受图书馆的服务,也可能导致图书馆不必要的损失。第三,目前许多高校图书馆开设了电子阅览室、古籍书库、检索室等功能区以满足用户多元化的需求。详尽的使用细则是保障用户知情权的关键,也会给予用户更佳的体验,10所图书馆中仅有河南农业馆没有制定此方面的政策,有点遗憾。

2.5用户安全权规范

安全重于一切,维护用户安全是高校图书馆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用户安全权规范主要体现在出入馆安全提示、消防安全提示、财产安全提示、用电安全提示和意外事故应急措施5个方面(见表5)。

表5 用户安全权规范比较

从表5可知,第一,10所图书馆针对用户安全保障的规范制定情况不容乐观。10所图书馆中没有1所拥有完备的用户安全权规范,甚至还有2所图书馆在此方面一片空白,实属不该。第二,郑州大学馆在保障用户安全权利上做得较为出色,特别是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提出“有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防止遗失或被窃”[26],并且单独制定了防火安全知识和防灾设备简介,值得他馆学习。第三,10所图书馆中仅有河南科技馆在规章制度中对用电安全做了简短提示。当前越来越多的用户在图书馆中使用笔记本电脑以及其他电子设备,用电安全值得高校图书馆警惕。第四,意外事故应急措施在10所图书馆的政策中几乎毫无体现,郑州大学馆也只是在消防安全中列出了“突发火灾逃生要诀”。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共场所的突发事故屡见不鲜,缺少用户应对紧急事件的政策规定无疑是一个重大隐患,各馆应抓紧完善有关规定。

2.6用户教育权规范

高校图书馆对用户的培训教育,有助于推动馆内资源利用的最大化。10所图书馆在用户培训教育方面的权利性规范主要体现在新生入馆提示、读者检索指南和学术讲座指南3个方面(见表6)。

表6 用户教育权规范比较

从表6可知,第一,除河南中医馆外,其他9所高校图书馆都对新生入馆教育非常重视。作为刚迈入大学校门的新生,很多还没有意识到图书馆资源的重要性,为了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习惯,入馆教育提示十分必要。第二,目前高校图书馆向读者提供了大量的电子资源,但是很多学生直到毕业都对文献和书目检索技能掌握不佳。因此,读者检索指南尤为关键,然而10所图书馆中只有3所颁布了这样的政策,实属遗憾。第三,作为高校的辅助教育基地,高校图书馆承担举办部分学术讲座的任务必不可少。但出人意料的是,仅有郑州大学在其图书馆网站的政策中加入了这项内容。学术讲座对于大学生用户的专业理解和视野拓展益处良多,没有做到的高校图书馆应尽快改进。

2.7空间共享权规范

近年来,部分高校图书馆在馆内建立了多功能研讨间、多媒体视听室、音像室等较小空间以方便个别用户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学习或科学研究,于是空间共享权应运而生。空间共享权是一个新兴概念,是用户使用高校图书馆空间资源的重要权利[16]。本文调查的10所图书馆中,郑州大学馆、河南大学馆、河南科技馆以及河南工业馆均制定了用户空间共享权规范。用户可在网上或提前到馆预约,填写人数、使用理由、占用时间区间等信息方可使用,其中郑州大学馆规定“刷卡进门人数必须与预约人数相符,即预约所有人员进门都必须刷卡,否则会记录主预约人违规一次”[27]。这样的政策保证了所有预约用户使用研讨间的平等权利,有效避免了空间的浪费。未来高校图书馆用户对这样的空间共享需求将越来越大,合理的空间共享权规范值得效仿。

3 用户权利性规范的得失

经过比较,我们认为受调查的10所高校图书馆制定的用户权利性规范既有可取之处,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

值得肯定的地方有:(1)用户权利性规范比较全面。图书馆用户权利性规范的核心成员时间保障权规范、图书借阅权规范、用户隐私权规范、用户知情权规范、用户安全权规范、用户教育权规范及空间共享权规范等均在其列,有利于对用户的合法权益进行更周全的保护。(2)用户享有充分的时间保障权。受调查的各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长均在14小时以上,符合教育部的规定,有利于用户更充分地享受图书馆服务。(3)新生入馆教育比较到位。受调查的图书馆几乎都很重视新生入馆教育。新生是一个庞大的用户群体,作为知识宝库的图书馆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吸引他们,新生入馆教育可以在其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新生入馆教育也是用户行使教育权的方式之一。

不足之处在于:(1)部分用户权利性规范有失公平。比较10所高校图书馆的借阅权利性规范可知,无论是从数量权限还是借期权限上看,本、专科生的借书权限相比硕士和博士生差距过大。虽然研究生的学术科研任务较重,但这样的政策还是显得有失公允。此外,校外用户无法借书、个别图书不能续借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些无不体现着高校图书馆用户权利的不公平缺陷。(2)用户隐私权规范比较欠缺。10所高校图书馆在用户隐私保护声明上的空白,不禁令人唏嘘。作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隐私权在高校图书馆中消失实在有些令人匪夷所思。缺少隐私保护政策会让用户产生对图书馆的不信任,也会严重阻碍用户享受高质量的服务。(3)用户知情权的保障形式比较单一。各馆都是通过发布规章制度的形式来显示图书馆和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方式比较被动,需要用户主动阅读相关规章制度才能获悉有关图书馆活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有些规章制度并不显眼,有些用户比较粗心,仅采用这种形式并不能很好地保障用户的知情权。(4)用户安全权保障不力。10所高校图书馆都不约而同地强调“爱护书刊报纸等馆藏资料”“爱护馆内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鲜有提醒用户注意人身安全的字眼,关于用户财产安全保障的政策更是少之又少。诚然,高校图书馆内的设备和资源是保障用户阅读学习和享受高质量服务的必要条件,但作为高校图书馆的使用主体,用户的安全显然更值得关注。(5)用户权利性规范的人道色彩不浓。例如,河南科技馆在“入馆须知”中规定“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读者谢绝入馆”[28],笔者认为这样的政策未免太过生硬。此外,10所高校图书馆均未出台针对残障用户的权利性规范,这对于弱势群体享受应有的图书馆权利无疑是不利的。

4 用户权利性规范的改进

针对高校图书馆用户权利性规范暴露出的不足,我们认为可从下列几个方面着手加以改进:

(1)尽力恪守公平原则。IFLA《图书馆、信息服务机构与智识自由格拉斯哥宣言》(2002)指出: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应使资料、设施和服务为所有用户平等利用[29]412。不能因包括人种、国家或种族出身、性别或性取向、年龄、残疾、宗教或政治信仰在内的任何原因而对用户加以区别对待。可见,公平对待每一个用户是国际图书馆界的共识。公平是我国公民的基本诉求,公平理应成为图书馆制定用户权利性规范的基本原则。就高校图书馆而言,首先要消除本校不同身份用户所享有的图书馆权利差异;其次,在保障本校用户信息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校外用户的信息需求,毕竟每个图书馆的服务能力都是有限的。

(2)坚决保护用户隐私权。西方社会历来重视保护个人隐私权,但我国公民隐私保护意识一直比较淡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所致。IFLA《图书馆、信息服务机构与智识自由格拉斯哥宣言》(2002)指出: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应保护每位用户与查找或接收的信息以及咨询、借阅、获取或传播的资源有关的隐私和机密权利[29]412。笔者认为,图书馆应制定专门的用户隐私保护政策,以贯彻IFLA格拉斯哥宣言的宗旨。此外,唤醒馆员的隐私保护意识和采取侵权惩治措施对落实用户隐私保护权也不可或缺。

(3)多方位保障用户知情权。除郑州大学馆外,其他各馆在用户知情权规范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遗漏。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除公开发布规章制度外,还可以通过标语提示、用户培训、馆员引导等多种方式实现。这样既可以方便用户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让用户放心地利用图书馆资源;也能够提高馆内资源的利用率,同时避免馆内设备不必要的损坏。一举两得,各馆何乐而不为?

(4)维护用户人身和财产安全。《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提出“维护读者权益”,其中的“读者权益”无疑包括用户人身和财产安全,因为这两项是用户最重要的权益[29]423。图书馆面临的人身安全风险则主要是火灾,用户面临的财产安全风险则主要是盗窃或遗失。维护用户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馆必须出台防火、防盗和防遗失规范,加强保护力度。

(5)彰显人道主义关怀。中国图书馆学会发布的《图书馆服务宣言》(2008)提出:图书馆在服务与管理中体现人文关怀[29]425。因此,图书馆在制定用户权利性规范时,既要酌情考虑放缓语气,又要兼顾所有用户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彰显人道主义情怀。譬如,将河南科技馆在“入馆须知”中规定的“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读者谢绝入馆”修改为“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读者可在家长陪同监护下进馆参观和阅读”,其人性化色彩就跃然纸上了。

(6)用户权利性规范须与时俱进。部分高校图书馆制定的规范比较老旧,如采用“代书板”为图书借阅管理工具、借还书依然由人工处理等,这样既不便于用户行使自己享有的图书借阅权,又浪费了图书馆的人力物力资源。各馆应借鉴国内外高校图书馆优秀的管理经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陈出新,让用户权利性规范跟上时代的步伐。郑州大学馆等推出的用户空间共享权规范,即是用户权利性规范与时俱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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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立宏 男,1965年生,现工作于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

杨超凡 男,1993年生,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情报学专业2016级硕士研究生。

Comparison and Analysis on User's Right Norms of Academic Libraries

At present, domestic and overseas scholars pay little attention to the research on user's right norms of academic libraries. The survey on user's right norms of 10 sample academic libraries in Henan Province shows that the existing user's right norms have merits, while they needs to be improved in some aspects. The library should improve disadvantages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 insisting fair principle, protecting user's privacy, guaranteeing user's right to know, manintaing perosonal and property safety, highlighting humanitarian caring, and user's right norms must keep pace with times.

Academic library; User; Right norm

G251

A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用户行为挖掘的UGC质量实时预判与控制机制研究”的成果之一, 项目编号:15BTQ064。

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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