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手记
2016-12-08杨艳萍
→杨艳萍
私人手记
→杨艳萍
穿行而过的凝望
所谓道路,有时候可以指某条实实在在的路,比如从县城出发,到我工作的乡镇的那条山路;也可以虚指我们前进中的某种方向,某种选择。从二○一三年的七月开始,当我必须每个工作日甚至周末反复穿行于那条乡道的时候,我对于道路的这两种意义开始渐渐领悟。
乡道曲折蜿蜒,两边茂林修竹,野花点缀,远处青山如黛,树木葱茏;近处农家小院错落于层层梯田间,青瓦红墙,鸡犬相闻,时而有慢吞吞的鸭群踱着小步停在路中央。它是如此清新动人,别致如画。我驾驶的那辆破旧“猎豹”虽然动力十足,却还是只能缓慢行进,一则,车年纪有些大,不敢太过放肆地跑,二则这条路弯道太多,冷不丁对面就会冒出一辆车。路窄车肥,不一定能及时避让。
我的驾驶技术在日复一日的操作中已经日渐精进,那些擦身而过的男司机们总是投来异样的目光,他们在风尘仆仆的途中或许极少见一个女人驾驭这种肥阔笨重的越野。由此产生的自豪感常使我忘却了辛劳,也冲淡了内心的不甘。
在无车交汇、一路静寂的时候,我常会生出一种虚无感,一时不能确定自己是在现实还是虚幻中。我曾经熟悉的生活,就这样和我一刀两断,而路两边的那些风景和事物是那样陌生,我并不确定它们是不是会成为我另一种生活中必然熟悉的一部分。
在此之前,我的生活虽然略显乏味,但平静而舒适。我大量的工作时间是坐在电脑前码字,或者组织一些意识形态方面的活动。乡道那头的地方在我的文件里不止一次地出现,却只是三个与我关系不大的汉字。我压根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进入它的内里,和它一起呼吸,一起晒太阳或者一起淋雨。
在此之前,我的工作和生活都在小城。年少时候,我曾一度饱涨着离开它的激情,但最终向现实妥协。小城落后,但闲适,虽无法让人大有作为,却节奏平缓压力不大,加之山好水好空气好,是个适合人居住的地方。在基本没了离开它的机会之后,我只能让自己接受它的慢生活。我对大城市的向往演化成计划好每年的休假,前往一个又一个城市,体验异域的风俗和文化,感受城市的繁华、便捷和舒适。只是每一次这样的体验,增加的却是对小城的着急。
在我逐渐习惯的慢生活里,物质生活控制在一定范围,我开始转向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我是电影频道的忠实观众,也是影院的常客。我喜欢《卡门的世界》《2046》《志明与春娇》《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等等文艺片。这样的爱好让我的精神生活无比充实,也让我相信生活是多么美好。
我好像也有一些空余时间,足够让我沉浸在仓央嘉措或者纳兰性德空灵飘逸的诗情画意之中,或者为季节的变幻而感叹,或者为路边的桂花飘香而仰面呼吸。这是小城给予我的恬淡的生活状态。这样的生活多少也有点阳春白雪的自我满足。
农村是小城的辖区,虽然就在我身边,我也只是偶尔去一趟,也不过是走马观花,或者是去享受它的自然和乡村野趣。我唯一的农村经验来自童年的记忆,童年在祖母的老家山坡上狂奔,在玉米地里捉迷藏,在土里刨地瓜,都是幸福的记忆。
如果不是道路的转向,我想我的生活肯定会这么一直简单下去,像个五彩的肥皂泡美好地飘浮在空中。
而此刻,我行进的这条乡道的左边,有一条小路往坡下一直延伸,走半小时的路程,可以看到几户建在小沟边的人家。八月初的一个周末,在正午阳光的烘烤下,我的双脚在从家中角落里翻出来的水鞋里面又闷又燥。前一晚的大雨,让这里的几户人家或者被水淹,或者有物什被冲走。最尽头的那间木结构房屋前面有一片小小的院坝,水退后的泥沙渐次堆积。我探头进堂屋里,半天没看清里面的情景。泥石流冲垮了砖墙,冲进了厨房,一直冲到灶前。主人不在,只有个四五岁左右的小女孩,她倚在破旧的沙发旁,自顾摆弄着手里的布娃娃。她的脸胖胖的,没有表情,她说,奶奶割猪草去了,爸爸妈妈在城里打工。她一直在摆弄手里的布娃娃。那个布娃娃穿着纱裙。她一直没有看我们。
乡道的尽头就是我工作的地方,从此向不同的方向分出四条村道,通往十四个村落。有些村落太远,远得道路无法修通,从车辆能到达的地方还得走上一两个小时,我因此还没有到完全到达过。为了修路的事情,一个村的村长和村民们已经找过我好多次。还有一次他们用村长的电话轮流跟我通话,有的很愤怒,甚至说再不修的话就要怎么怎么的;有的很委婉,请求乡上要尽力帮忙争取,这种艰难的日子应该结束了。
还有一个村脱离了乡道的连接,它需要涉河而过,再走很很远的村道,从一层层的梯田间环绕而上。在九月的那几天,会有六七个六十至八十来岁的大娘在田地里打谷子。家里的男丁、壮劳力都挣钱去了,这个得由她们来完成,不然,一年的收成就坏在地里了。她们的说笑声,和着谷子打在拌桶上乒乒乓乓的声音在田间回荡。
我不去村上的时候就会待在办公室,只要我的门开着就不停地有人进来,一些是办公务的,一些不是。比如,进来的一个枯瘦如柴的中年人,他得了一种叫做肌肉萎缩的奇怪疾病,两条腿就像两只木棍,他从楼下到楼上需要十来分钟,为了孩子读书的事,他来申请救助。不然就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大妈进来说孩子不供养她,买了鸡鱼只顾关上门自己吃。或者是把民政员弄得头痛的那个五保户,上一次,他拉长了身体躺在办公楼的大门口一动不动,我只能从他微微起伏的胸口断定他还活着。他那件六七十年代最为流行的蓝色海魂衫装在肥大的裤子里用一根白色布带扎住。他的脸白得像蜡,我第一次发现人的皮肤竟然可以和蜡有共通之处。在他觉得撒泼解决不了问题主动来办公室找我的时候,我对着他惨白的脸既怒又怜。他说一句话抽一口气,还把他的衣服撩开,让我看他皱巴巴的肚子上的伤疤。他身上的青霉素味道在我的办公室里好半天不曾散去。
每一天,在上班的路上,我会经过一个山冈,刚好可以俯看村庄全貌。我习惯在山冈上停一停,从高处望一望我所工作的这个地方,看看正在兴建的新村,看看建起来的工厂和一条条道路,想想一件件凌乱如麻的事务,怎么也无法回到仓央和纳兰的诗意里。
我的生活好像真的走向了另一条道路,它更具体琐碎并且尖锐地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它并不只是在我的电脑上,只是在我的文件里,也不会在我所看的电影里。每一天,在乡村静谧清新的气质和耕牛般向上的力量中,我同时感受着落后、粗陋和困苦,它们存在于我之前的生活之外,存在于许多像我之前一样生活着的人们之外,有时它如针刺一般,让人疼痛,有时候它如乱麻一样让人烦乱,有时候它又如沙漏一般让人无可奈何。理想主义总是在我心里像树枝一样蔓延,我想挥着鞭子赶着它往前跑。
像百米冲刺一样奔跑。
站在山冈上,乡道的终点就在山下面。一次一次的穿行,让我一天天熟悉泥土的气息。我凝望着它,不仅凝望着自己的另一种生活,也凝望着一片曾经不被我所了解的土地。
花布鞋与高跟鞋
这个女人,一进我办公室,便像一挺机关枪,哒哒哒没个完。从窗外斜刺里闯进来的光柱,照在她白皙的脸上,她满脸的皱纹明暗光影越发明显。我的眼光在她脸上的沟壑间跳跃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一个有点无厘头的判断:她肯定没有用过任何化妆品对她的脸进行保养,并且她年轻时一定是个美人。
她像个小石子。这几日在我心里一直转悠的那个念头被她这个扔进湖水的小石子突然惊扰,一下子飞进了远处的丛林。
这几日,我出奇地想念我的那些高跟鞋,一门心思地想穿高跟鞋。
她进来之前,我正和一个一米八几的小伙子理论,他咄咄逼人地质问我:“为什么政府就不救助我?我的老房子又破又旧。”他高大的身躯像一座山一样挡在我面前,如同他新修的漂亮的小洋楼一般高大壮实。“那都是借钱修的。”他在语言的迷宫里和我躲猫猫,对我提到的重点避而不谈,一声高过一声地责问我和我的同事们为什么不作为。我望了望他那张年轻得没有一点皱褶的脸,愤怒的同时感到了绝望。我咬牙切齿,却只能是在心里暗暗地想:难道我努力了三十多年,就是为了要和一群没有文化的人蛮缠?这就是我必须要适应的环境和必须要过的生活?
我似乎很久没有穿过高跟鞋了,它们待在鞋架上,已经蒙了灰尘。我像童年时想象棒棒糖一样想念它们。
前一个下午,朋友在微信里教导我“如何才能成为一个高贵的女人”,她说:即使身高过了一米八零也要学会穿高跟鞋。她似乎忘记了,我和原来已经有所不同了。但她似乎也让我突然就明白了,我何以如此想念我的高跟鞋。让自己高贵美丽大抵是不分年龄不分地域的所有女人与生俱来的渴望。
我的那些各式的高跟鞋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眼前,细跟的、粗跟的、坡跟的;极高的、中高的:羊皮的、牛皮的;磨砂皮的、漆皮的;圆头的、尖头的;凉鞋、冬靴……我是多么想念它们,以及和它们搭配的蕾丝纱衣粉装翠裙。它们可以让我把娇柔保留在身上,整洁而优雅,让自己像朵花一样绽放,尽情享受做女人的乐趣。
而现在,那些女性的特质我得隐藏起来。走什么样的路,就得穿什么样的鞋。我买了一大堆平底鞋,各种材质和款式的都有,甚至还有高帮军靴款式的。对我来讲,最重要的是走再远的路,脚也不会痛,爬高山的时候,鞋子能给力,就算是沾满了泥土,随便哪条沟里的水便可以洗刷,即便洗刷不干净也不会心痛。高贵和优雅帮不了我一丝一毫的忙,反而会让我狼狈不堪。
那个“小石子”之所以被我认定是一颗“小石子”,是因为她脚上那双灰尘扑扑的布鞋,不是上次穿的那双破损的绿胶鞋,是一双纳布底的青底暗花布鞋。已经磨破的布边,说明它是绝对纯手工制品。这种传统的布鞋做法大多数有点年龄的农村妇女都会。用小麦粉熬了浆糊,将废旧的布一层一层粘起来,夹了笋壳,再用粗线一遍一遍纳成鞋底,省事点可以直接用旧的汽车轮胎按模割制。鞋面就得选好看的布料,一整块布照模剪下来,反复粘好几层白布,用深色的布料压边,最后用针线将鞋面和鞋底密密缝了,一双布鞋便成了。除了怕雨,这种鞋的舒适度在所有的鞋子里不数第一也要排第二。
我差点神经质地问她:你穿过高跟鞋没?我今天穿的也是一双灰色的布鞋,只不过不是我自己做的,而是从淘宝网上淘来的。这双鞋带着点年轻人的气息,学生们把它称为帆布鞋,又实惠又方便。现在,这双布鞋有了一些小裂缝,已经沾满了泥土,我没有打算清理它,那种红土的颜色是很难清理干净的,我已经采购了另一双浅绿色的准备替换它。如果能有一双这种纯手工的鞋,我想我的脚一定会非常开心。
可能是我盯着她的鞋让她不安了,女人自己也盯着自己的鞋看了半天,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在她低头的时候,我又差一点问,你知道“淘宝”不?我一厢情愿地坚信,即便是年轻时候的她也没穿过高跟鞋。简单地推一推就知道,她风华正茂之时,这里是个什么样貌,没有一条平整的道路,温饱尚且是件难事,如何敢去奢望高跟鞋。就算是现在,我也不止一次地看到那些年轻的女孩们穿着高跟鞋,在崎岖的山路上摇来摆去,从审美的角度看,她们那超短的裙裾和飘飘的衣袂,和周围裸露的黄土、泥泞的道路、偏斜的木瓦房极不相称。如果一不小心踏在了稀软的厚土里,便会像一个踩在钢丝上的滑稽剧演员一般,龇牙咧嘴,表情异常丰富。我总是觉得,她们之所以要远走他乡,背离故土,从精神的层面来说,都是因为对高跟鞋的迷恋。
但我还是问不出这样的话来,在一个愁容满面的女人面前。我要求村上提供过关于她的信息,她之前就来过好几次。她的现状是丈夫因病瘫痪,儿子疯癫不知去向,她执着于请求提供一份最低生活保障。被请出去的一米八几的年轻人的声音从楼下隐约传上来,我有个想法,要带他去这个女人的家里走一趟。但其实可能更为管用的办法就是用粗暴的态度和泼辣的语言修理他。而这些,我似乎一时半会还做不来,我似乎还没法从温和文明的习惯中抽离出来。
盯着那双手工布鞋的当口,我开始有点后悔刚才咬牙切齿所想的那句话。我眼前浮现出山腰的那间木房,一个女人在昏暗的灯前,一针一线地纳着鞋底。她孤苦的心里会不会暂时忘记了生活的重担,也像我一样想要一双高跟鞋?
还有当她跟我说,她再次来是因为找不到儿子的身份证。因此,救助好像难以实现。
我说那样的话是不是有点过分,用那样一个词语来形容他们,尽管我并没有说出来,只是在心里愤怒地想了想,那样的一个念头和愤怒是不是太自私和狭隘?“一群没有文化的人”,似乎并不完全是他们的错。
我至少还有一些穿上高跟鞋的机会。有一个周末,我就曾经穿过一双超高的高跟鞋,配了翠绿的短裙。尽管一个村里的火警电话让我一下子失去了风度。
但有的人,她们穿了一辈子平底鞋,她们和我一样,都是女人。而因此,我需要舍弃的,还不仅仅只是高跟鞋,比如,多年来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而形成的语言风格,还比如我怕脏或者怕太阳晒的习惯等等等等。
冬雾
四季里,我最不喜欢冬天。可能是因为体质虚弱,有畏冷怕寒的毛病,加上天全冬天的冷和其他的地方不太一样。北方的冬天,寒冷保持着干燥的品质,一般情况下,只停留在皮肤表面,不至于入骨入髓。估计是处于盆地西缘,二郎山的背阴面,有了潮湿多雨的特征,这里的冬天阴冷晦暗,冷气借着湿气越发乖张暴戾,透过皮肤直达内里,让人的心情都能跟着拎出细碎的冰块。
因此,冬天的早晨我总是赖在暖暖的被窝里,在迷迷离离中一遍遍和自己作斗争。直到四周开门营业的卷帘门哗啦啦刺破似明非明的清晨,大嗓门的工人在楼下讲着他昨夜做的美梦,卖早餐的小贩在扩音器里用四川普通话不厌其烦地喊着“豆浆,油条,卤鸡蛋——”我的思维还留在梦里,身体开始缓慢地伸手穿衣,毕竟上班时间不可能因为我的喜好而改变。
但是,那天早上,在接到一通电话之后,我以从来没有过的速度从温暖的被窝里跳进了湿冷的空气中。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早上有雾。不过不是很浓,从雾中还能依稀看得见近处的树木和建筑。我急促地穿过红军广场上的草坪。或许是天色太暗,加上大雾,我听到了窃窃私语的声音,却没见到人在哪里。有人说,在走廊那边。我走的速度似乎有点快,我感觉到了雾气从我脸上掠过,留下了细密的水渍。我总觉得这雾是来凑热闹的,毕竟在这小地方,这种新闻还是不多见的。
公安的制服是最先透过雾色进入我眼帘的,他们比划着,引领着我走向走廊,走廊红色的油漆十分刺眼。晨雾被我搅动后,像是我柔软的衣袂飘绕而随。直到我走到齐腰高的石台旁边,隔着护栏的缝隙,我才看清楚,走廊的石台上躺着一个人,穿着蓝色的棉衣,干净整洁,还戴着同色系的袖套,不是我想象中的流浪汉的形象。旁边堆着棉衣被子杂物,那些应该是他的全部家当。警察说,今天早上一个民警跑早操的时候发现他躺在这里已经没气了,平时和他一起拾荒的一个老汉说听他讲过是你们乡的。
我承认自己很胆小,在此之前我还从来没有距离过死人这么近,但是他神色平和,跟睡着了没什么两样,因此并没有让我感到恐惧。村上的老李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他走上台阶,站在他身边仔细看了一遍,又转了一圈,再看了一遍,很认真地说,不认识。
不是我们乡的,自然不归我们管,民政部门会处理好。我松了一口气。天微亮,但雾还没散去。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人,在一个冬天的早上死去,我没有任何的难过,我觉得是说得过去的。生生死死,时光的必修课。我解脱一样离开了现场。
我以为就这么完结了。这种麻烦事,谁都不愿意和它纠缠。直到下午,公安在电话里说,从户籍上看,他是你们乡的。
带着那个忽然冒出来的陌生的名字四处打听。终于得出以下信息。刘某,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人,三十多年前到另外一个乡去做了上门女婿。也是三十年左右前离家出走,不知去向。有一个哥,一个姐。
有了亲属,我们便不能擅自处理他的后事。有时候,即使是出于做好事的动机,却也怕到最后变成坏事。
他的哥哥,一个穿着青黑衣服的男子从另一个乡镇赶来。说是赶来,其实是公安部门的电话催了一遍又一遍。最初,作为他哥哥的那个男子说,死了就拉去烧了好了,他出门二三十年了,我们也都没见过他。后来又说,他生前也没对家庭做过什么贡献,死了还想拖累人。
一直到最后说是一定要他们出面签字才行,他才极不情愿地来了。他的哥哥,个子不高,脸色铁青,我不知道是因为身体虚弱还是摊上这事让他的脸色铁青并且表情疆硬。但他的身体有些弯曲,我能判断是太瘦加上有了些年岁。他走到走廊上,看了一眼,说,是他。他的脸上没有悲伤,有的是摊上事的无奈。
经过漫长的协商,在寒冷的空气里,说出来的话好像总是被冻在那里,他的哥哥始终不肯表态。直到最后他才同意将他葬在他现在居住的另一个乡镇。但是他太贫困,希望大家能支持。
这个不知道在外面流浪了多少年的老人,在这个冬天终于有了一个固定的居所。就像一片叶子,终于落到了地上,然后和它落下的那块土地融为一体。因为这个认识不到一天的老汉终于有了归处,我心里有了些许暖意。
雾早就散了,通常来讲,冬天的雾都不会持续太久。我希望许多问题都可以像冬天的雾一样,总会慢慢地散去。
但是有时候,它们也会像雾一样,散去了,又会在适当的时候卷土重来。
当我再一次穿过红军广场的草坪,站在那个红色栏杆的走廊前的时候,是第二天早上,同样是那样的寒冷,同样还是那个穿蓝色上衣的老人像一截枯木一样横在那里。
我有点气急败坏。公安、县城乡镇的工作人员、民政部门的人员又一次聚拢。我的修养好像突然之间没有了,我实在对于这种对死者尊严毫不留情的行为义愤填膺,就算他是个流浪汉,并且实施这种行为的人还是他的亲人,因为一点需要他们承担的责任就可以将他抛弃于公众场所,以我从书本上学习到的礼义廉耻,我感到匪夷所思。
可是,他的确就像扔一堆垃圾一样被扔在那里了。不是都讲好了吗?昨天晚上他哥哥的那个乡镇打过电话来说,因为选的地方是水源地,村里的乡亲都不同意将他葬在那里,但他们正在协调其他地方,应该问题不大。
电话一遍一遍催着他的哥哥,说是在来的路上了。他姐姐说太远了,来不了。我积了一肚子的火,他哥哥从三轮车上下来还没站稳脚跟,我积压的怒火就像水龙头被拧开了一样喷洒出去。他看了我一眼,把头别过去,不以为然地说,你让我怎么去协调?我没有其他的地方可以葬他,我不把他放在这里,我放哪里?我这来来回回的车费,加上把他拉上拉下,都花好几百块了,我哪里去找这些钱?
他的脸比我见他第一次的时候还青,他的身体比昨天更佝偻,他一直在不停地说话,但眼神闪烁,侧着身体对着我,像是做好了准备,一不对头拔腿便跑。
事情的最后结局是由他的哥哥写了一张委托书,由刘某所在的村上组织将他火化。他把委托书往我手里一拍,转身就跳上了一辆路过的三轮车。
我的手机又响了。正在处理的一桩事情有了新的问题需要我去处理,一个孤寡老人出车祸了,突然之间好几个人都前来认领,有的说是他的远房侄女,有的说是他的堂兄弟,有的说之前一直是他们在照顾他,他们都应该享受他的赔偿款。
空气被冻得凝固了一样,今天也有薄雾,像薄纱一样铺在已经枯了的杂草上。我感觉到彻骨的寒冷,那个流浪汉躺在那里像睡着了一样。
此时此刻,就算是零下一百度,那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责任编辑: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