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模式”对构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启示
2016-12-07施科晟
施科晟
“海南模式”对构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启示
施科晟
本文对我国现在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描述,结合海南农信社小贷支农精准扶贫模式的案例分析,得出有益的启示,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措施。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精准扶贫
引言
普惠金融(也译为包容性金融)是联合国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时提出,被定义为能有效的、全方位的为社会所有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开展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2015年,普惠金融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在我国的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目前依然存在着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民金融知识匮乏,成本和效益的对立,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等问题,导致农户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生产潜力无法被进一步激发,地区贫富差距进一步被拉大。
一、现阶段构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户对普惠金融概念的认知缺陷。2007年海南农信社曾对1000多名农户进行金融知识调查,发现许多农户对普惠金融的观念理解模糊,甚至有个别农户认为:农信社就是国家的,给的钱不需要还。从普惠金融发展至今的历程上来看,似乎与扶贫金融有一定的相关性,并且具有一定的扶贫性质。但事实上,农村普惠金融的推动发展并不是直接赠与农户的福利。普惠金融的内涵是指社会阶层金融权力的平等,而非直接提供价廉的金融产品。
2.成本与效益的不对称。客观上讲,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越贫穷或者居住越是偏远,提供服务的成本就越高。而当地农户的经济水平又难以支撑金融基础设施的高成本运营。在有套利空间的市场背景下,相关资金往往可能在农村聚集之后重新流回城市,反而加剧了资金的不对称配置。故推进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普及过程中,高额的成本成为了一大障碍。
3.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导致的各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同。图1显示除个别地方外,普惠金融发展程度与每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性。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国情复杂,各个省份的经济水平,民情都不同。因此,如何在各个省份构建切实有效、符合自身情况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成为了各地区政策落实和具体实践的难题。
二、海南农信社小贷支农精准扶贫模式创新案例
2016年5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5》,报告中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实践和创新部分对海南农村信用社小贷支农精准扶贫的“海南模式”作出了归纳总结,并且重点提出推广该模式中的经验总结和支农效果等。海南农信社成立以后,紧紧围绕“三农”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的突出问题,创造性的探索并实行了“九专五交”的体制机制,逐步突破了农户信贷市场“小而分散”,“信用缺失”,“无法盈利”的“三座大山”,推动着海南省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截止2016年5月,已累计为60多万农户发放了小额贷款230亿元。全省农户平均贷款由3000多元增长为20000多元,支农效果明显。在获取了农户的广泛信任后,农信社的存款金额也逐年增加,农户小贷的队伍加速循环壮大,逐步形成了保本微利并且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图1 2011-2015年中国省级行政区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对比图
1.小额信贷运作模式。由于农村金融市场涉及面广、线长,点多的特点,海南省农信社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计出“一小通”的贷款模式:送货上门,了解农户,只要满足贷款条件的,一律放贷。并且在50000元以下的贷款,不论用途,一次申请,十年内便可以反复使用。农信社根据农户的生产规模,生产形势判断贷款的金额,掌握贷款的主动权。2015年10月海南农信社一款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手机受理贷款申请功能”上线。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来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乘数效应”即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和农信社业务量都“双倍增”。
2.建设激励体系降低违约风险。农村小额信贷发展过程最大的风险是来自于农户自身的违约风险,一旦违约现象扩大,即有可能导致农信社的资金链断裂。海南农信社为专门针对农户信用观念的薄弱,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专门出台了三个应对方案。第一、加强农户诚信意识的培训;第二、出台诚信奖励金制度,正向激励农户诚信行为;第三、联合司法部门,严惩“老赖”。其中,正向激励制度是海南省农信社的另一项创新。农信社建立了农民诚信数据库,对于讲诚信的农户,适当降低贷款条件与贷款利息,让农户自己决定贷款利率,而农信社可根据农户的诚信等级,将财政补贴的涉农贷款贴息5%-8%返还给诚信农户,另外农信社自身再拿出利息中的4.68%奖励诚信农户,累计可得,诚信农民的实际利率仅在1%-1.7%。根据海南省统计数据显示,海南省农信社的小额贷款不良率为2.25%(2014年数据),远低于5%以下的监管要求。
三、构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议
1.金融知识教育。普通农户金融知识匮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容易在金融活动中遭受欺骗和资产损失。通过普及金融知识教育,提高农户自身的金融素养和维权意识是十分有效且可行的方法。即降低了农民享用金融权利时的安全隐患,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金融生态环境。
2.营运成本化被动为主动。构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过程中,金融机构不得不面临的难题就是如何在帮助农户脱贫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从“一小通”模式中不难发现,海南农信社化被动为主动,通过“主动上门,了解农户,提供贷款”的方式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向农户。得到了农户的信任之后,农户的存款也日益增加,农户小贷队伍也加速循环壮大,从而形成了保本微利的“海南模式”。
3.征信系统的完善。由于存在农户对普惠金融内涵上的认知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普惠金融在中国的发展。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征信系统的数据支持下,普惠金融领域推进过程的不确定性将大幅度降低,农户融资的可预期性也将得到提高,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也将进一步得到规范。
4.根据地区民情发展普惠金融。在“海南模式”的案例中可知,农信社在结合了海南省自身的民情,创新性的摸索出了适合自身的普惠金融模式。适合他人的,不一定是适合自己的,每个地区也可以从海南的成功案例中吸取经验,融合国外先进的做法,结合各自独特的民情,因地制宜的发展各自的普惠金融模式,推动中国尽快实现“中国梦”。
[1]李明贤,叶慧敏.普惠金融与小额信贷的比较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12.
[2]杨伟坤,赵慧娟,刘彬,王立杰.国内外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发展实践及启示.世界农业,2013.
[3]Armendariz B&J.Morduch’.The Economics of Microfinance.Cambridge Mass.MIT Press,2005.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