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016-12-01胡广浙江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胡广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胡广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本文通过研究生态文明构成,构建了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包含了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民生建设三个领域,共25个指标。利用因子分析法,确定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权重。基于浙江省2006-2013年统计数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从指标分析、三大领域、分地区以及整体等四个层面进行比较全面的定量分析。
生态文明建设 渔猎社会 农业社会 工业社会
一、引言
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在渔猎社会和农业社会,由于人类的社会生产力有限,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在自然的承载能力之内。在工业社会,人类社会生产力得到巨大提升,创造了巨额的财富,并从根本上完成了社会重大转型,经济、政治、文化、精神以及社会结构和人的生存方式都有极大改变,人类具备了掠夺自然资源的能力。上世纪中叶,随着人类与环境冲突加剧,一系列环境问题带来了严重后果,人类开始反思工业文明所带来的影响。
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性。我国一方面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贫乏,另一方面,我国环境脆弱。在全球背景以及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下,中国政府和社会精英认真思考时代发展趋势与潮流,积极改变粗放发展模式,陆续提出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
浙江省是中国面积最小省份之一,环境容量与生态环境的承载力都有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的步伐加快,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矛盾冲突加剧。浙江省历届领导集体对生态建设高度重视,在探索生态文明的道路上走在全国前列。
二、指标的选取原则
已有研究对生态文明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都具有详细的介绍,大部分的选择原则都共同之处,本文综合已有研究,认为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选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可测性原则。可测性原则是所选择的指标能够具体量化,能够可以通过一定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并且能够利用相关数据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横向与纵向比较。
(2)客观量化与主观感受相结合的原则。指在选取指标的时候,应该尽量选取客观指标,部分指标可以选择主观指标,在数据处理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主观能动性。
(3)整体评价与重点突出原则。整体评价是将指标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评价,不可分割,单独的某一个部分不能代表整体的状况。而重点突出是指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中要重点突出某些子系统,体现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
(4)独立性原则。指各指标之间应该尽可能的独立,避免指标数据出现重复
(5)代表性原则。指对对指标的选取具有代表性,选择代表性指标能够以较少的指标、较全面、系统的反映整体的状况,避免过多繁复的指标。同时把各方面的代行指标选出来,使整个评价体系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
三、浙江省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的建立既是对生态文明内涵的具体体现,也是对目前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成功的考核。通过参考大量文献,本文将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以及生态民生三个方面来展开,总共25项指标。
表1: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其中,大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对于缺失数据通过查找《浙江统计年鉴》、各地区统计年鉴、浙江省统计信息网和各地区统计信息网等进行补充。
四、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指标的测算方法
本文以浙江省生态文明综合指标来衡量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通过综合指标的纵向对比可以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进程,横向对比可以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对次序。
为了对各指标单位进行统一,本文参考浙江省统计局(2013)、何天翔、廖杰(2011)等的研究方法,本文中采取目前应用较广泛的一种标准化方法,即:
通过因子分析法对指标权重进行计算得出权重如下表所示:
表2 各指标权重 单位:%
其中,25个指标分别依次以1-25个数值来代替,从上述数据来看,各指标的权重差异相差不大,说明各个指标在整体中具有比较相当的地位。
五、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水平
经计算,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
数据显示,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在逐年上升,2006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0.52,2013年提升到了1.25。表明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措施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效果。
从纵向数据来看,浙江省11个地区中除温州外,均呈稳步增长,温州因民生建设方面在2010年有所回落,导致有所波动,而在2011年以及之后两年都在稳步上升。标准差显示,浙江11个地区中波动较大的地区为杭州和嘉兴,波动较小的地区为丽水与衢州。从均值看,11个地区中,均值从大到小的排序为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舟山、湖州、台州、温州、衢州以及丽水。
横向数据显示,浙江省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不均衡,2006年最高地区为杭州,最低地区为丽水。截止到2013年,最低地区为丽水、最高地区为杭州。将11个地区的综合评价指标值排序如表4所示。
表4 2013年浙江省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综合评价排序
根据表4,可以看出指标值大于浙江省平均水平的地区有3个,分别为杭州、宁波和嘉兴,占地区总数的27.3%,低于平均值的地区有8个,表明地区之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明显地域差异。从排序来看,位于前六位的大部分是浙江东北部地区,浙西南地区相对较低,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从东到西呈现逐步降低趋势。
从表3可以得知浙江省各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水平,并得知其排序。但从其中我们只能了解到总的指标水平,而对具体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方面缺乏进一步的认识,下面从三个准则层出发,以其平均年增长率为依据,分析各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侧重点。
表5 浙江省各地区2006-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平均年增长率单位:%
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浙江省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平均年增长率介于12%—15%之间,其中处于12%—13%的地区有金华、台州、绍兴、衢州和杭州,处于13%—14%之间的地区有湖州、丽水、舟山和嘉兴,处于14%—15%的地区有宁波和温州。其中温州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在11个地区中排名第八,但是其平均年增长率是最高的,金华为增长率最低地区,其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水平在11个地区中排名第5。
从生态民生、生态环境以及生态经济三个准则层角度来看,除了衢州外,其他地区的生态民生的平均年增长率均为三个指标中最高,其中宁波、金华生态民生建设在2006年—2013年间超过21%,其他地区的增长率介于17%—20%。将其划分区间可以划分为:高于20%的地区有宁波和金华,19%—20%的地区有湖州和丽水,18%—19%的地区有杭州、温州、嘉兴、绍兴、舟山,低于18%的地区有台州、衢州,大部分地区分布于18%—19%区间内,从地域分布来看,浙东北部地区均高于18%,浙西南地区偏低。
从生态环境看,各地区差异明显,部分地区较高,将其划分三个区间,低于5%的地区有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和衢州,5%—10%的地区有舟山和台州,高于10%的地区有丽水和温州,从其分布来看,浙西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增长率处于较高地区较多,但是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相对浙东北地区较低。
从生态经济看,各地区也有比较大的差异,各地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取得的效果各不一样,从其生态经济建设水平来看,可将11个地区分为三个区间,低于5%的地区有丽水,介于5%—10%的地区有杭州、温州、绍兴、金华、舟山和台州,高于10%的地区有衢州、嘉兴、湖州和宁波。从地域上来看,高于10%的地区中有三个属于浙东北地区,最低的地区为丽水,为浙西南地区,因此整体分布上呈现浙东北地区生态经济建设水平偏高。且从其数值来看,具有从东到西,逐步降低的趋势。
总体表明,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是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水平得到提高,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有比较明显的优化。
本项目受2015 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15R40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