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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英山地区的“生死异姓”现象及传说

2016-11-30

民俗研究 2016年6期
关键词:英山宗族

李 牧



湖北英山地区的“生死异姓”现象及传说

李 牧

湖北英山地区的丧葬习俗“死后易姓”是在特定历史社会环境下,某一宗族的成员为求宗族的生存与发展而根据其所掌握的社会文化资源做出的长期策略性选择。这一习俗的稳定传承取决于宗族间长期存在的一方对于另一方的强烈依附。在外在形式上,习俗的稳定性是通过祖先传说的建构和讲述以及宗族间共同祭祖的仪式来实现的。

宗族关系;祖先传说;丧葬习俗;改姓

姓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符号之一,是个体和族群身份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及宗族的姓氏一般不能轻易改变,如有改动,常与较为深刻的社会文化因素有关。中国历史上所出现的改姓现象,如所谓“避忌改姓”“避难改姓”“赐姓”“贬姓”“汉化改姓”“过继改姓”“入赘改姓”及“随母改嫁随养父姓”等,前辈学者已有较详尽的论述,在此不再赘述。*陈连庆:《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郝黎:《唐代的赐姓赐名制度》,《文史知识》2003年第9期;汪化云、陈金仙:《避忌改姓现象述略》,《汉字文化》2003年第3期;向熹:《漫谈中国历史上的改姓》,《文史杂志》2000年第2期;张书岩:《我国古代的改姓问题》,《汉语学习》1995年第3期;张宗钦:《改姓·赐姓·贬姓》,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学会:《中国近代史及史料研究》,2010年。而本文所讨论的湖北英山地区的“生死异姓”,与上述改姓现象既有联系,又存在差异。本文将首先以蒋萧氏为例介绍何谓“生死异姓”,进而通过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及笔者田野访谈资料,对《蒋萧氏宗谱》中《由蒋入萧记》这篇专门解释此现象的重要文献进行解读。最后,借助当地及附近其他宗族的“生死异姓”传说,笔者将提出一些或许并不成熟的思考,冀能为进一步全面理解此现象提供可能。

一、湖北英山的“生承萧姓,死归蒋宗”

英山县今属湖北省黄冈市,位于湖北省东北角,大别山南麓,与皖西的金寨、霍山接壤。据民国《英山县志》卷一《地理志·沿革》所载,直至民国时期,英山县属地与今安徽诸邑归属同一行政区,因此,英山在文化上与皖省更为接近。同时,在人员流动上,英山与皖省的人际互动也更为频繁。与安徽的许多地方(古徽州为典型)类似*关于中国宗族研究的论著已汗牛充栋,可参阅常建华:《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5期)、《近十年宋辽金元宗族研究综述》(《安徽史学》2011年第1期)、《近十年明清宗族研究综述》(《安徽史学》2010年第1期)和《近十年晚清民国以来宗族研究综述》(《安徽史学》2009年第3期)等文章。,自宋以降,除商业活动较为活跃的县城及一些市镇外,在乡村,英山民众大多是以父系血缘及世系聚族而居的。据笔者田野调查了解,英山的许多村落,在今天仍有十分明显的以一姓集中而形成大姓的现象,如草盘地镇(俗称“草盘”,故下文皆称“草盘”)星光村多黄姓,杨柳镇芭茅街村多胡姓,以及方咀镇多方姓等等。当地地名也反映了英山历史上较为突出的聚族而居现象,如马家畈、张家咀、吕家湾、陶家河、王家老屋及曹家冲等地均以姓氏命名。可见,在历史上,英山地区的宗族力量较强。据笔者朋友,也是此次调查活动的陪同者,英山草盘人黄鹤*黄鹤乃笔者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北大同届同学,目前正在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介绍,当地民众一般将英山依水系划分为三个片区,即东河、南河及西河。每一片区都有所谓的“大姓”。东河有四大姓:徐、胡、萧、杜;西河亦有四大姓:余、傅、金、叶;南河则有两大姓:王与段。

东河萧氏家族中的一支,即所谓的“草盘萧”(萧姓的最大支派)有一个颇为独特的风俗,即此宗族的萧姓男子去世后,其墓碑上所将刻写的姓氏不再是其生前所使用的“萧”姓,而是看起来与其生活毫无相干的“蒋”姓。黄鹤已故外祖父即是草盘萧姓,由于其外祖母伍翠华仍然健在,故仍未立碑。黄鹤的外祖母说,待她百年之后,与其夫合葬之时,其夫墓碑上会刻写“蒋”姓。*笔者于2015年8月4日曾与伍翠华女士就此事交谈。笔者2015年8月在草盘镇调查时,正好有一位“萧”姓老人去世。据其亲友说,来年清明之前,家人会为其立碑,而碑上会依据传统铭刻“蒋”姓。黄鹤大堂姐夫萧志文(章字辈,属高辈分)之兄萧志龙即是当地一名刻碑人。萧志龙告诉笔者,在其职业生涯中,草盘萧姓家族过世之人,从未有不改姓的;如有不改姓的,则必定是同姓不同宗。*笔者于2015年8月5日曾与萧志龙先生讨论此事。据萧氏族人介绍,萧氏“生死异姓”的传统始于该族的迁英(即迁到英山县)五世祖萧子才。根据2003年编撰的九修《蒋萧氏家谱》,萧子才应生活于宋元之际。其夫妇合葬之墓如今在草盘镇大屋村三组大屋垸背后山。该墓座西北朝东南,大园头,灰麻岩石质。碑高1.6米,碑宽0.95米,碑厚0.15米,封土堆高1米。碑中间阴刻:“主簿五世祖考蒋公子才,始妣蒋母徐老孺人之墓”,碑右侧阴刻:“大清同治元年庚午仲冬月”,碑左侧阴刻“合族重修”。据湖北英山县文物局(暨博物馆——毕昇纪念馆)工作人员姜红胜介绍,此属宋代墓葬,因经受水害,清代重立。据姜先生说,当地习俗会将老碑置于新碑之内,故现今看不到旧物。*笔者于2015年8月7日曾与姜红胜先生交谈。从此碑上可以看到,在生时为“萧”姓的子才公及其夫人,墓碑上所刻却为“蒋公”及“蒋母”。若此墓确属宋代墓葬(或元代初年),那么英山草盘萧氏家族的“生死异姓”传统已有近千年的历史。而“生死异姓”起源为何呢?

二、解读《由蒋入萧记》

对于“生姓萧,死姓蒋”的传统,萧氏族人,特别是其中的妇女及年青一代,大多是只知其事,但对原因则语焉不详。直至笔者遇到前述提到的,作为草盘萧氏章字辈长兄的萧志龙,这个问题才有了初步答案。萧志龙所藏九修《蒋萧氏宗谱》中有一则名为《由蒋入萧记》的文字,为光绪二十六年(1900)萧氏裔孙萧际云所撰写。现录全文如下:

事有传闻史实,以至袭谬沿讹,愚者信之。即间有疑其事者,而年代湮远,苦于考证之无从,未尝不掩卷太息,不敢轻为变易也。如我四世祖由蒋入萧之由,据前谱所载,不但没祖妣报恩之意,且未深体祖考继绝之心。犹幸呵护有灵,越数百年尚留残帙,俾后有人得循借书刊谬之例。此次谱牒,若不补载,是心诬祖,咎更甚于臆断也,忍乎哉?

按,光绪丙子科廿一世孙序伦领乡荐,往潜省墓,追祭小河南之蒋氏祠,居数日,于乱书中得前明旧谱一帙,载我英邑一支,承萧户籍原委,不禁感泣涕零,讶前谱已经五修,何考核之未确也。因怀此帙归示族人。乃知省一生潜邑,远馆于英之东河。英有萧氏夫妇,家资甚巨,仅生一子,抚候姓女为养媳,年甫十龄,而萧之子殁,翁姑念承继无人,爱侯女不忍嫁,遂以媳为女。每执手欷歔曰:“萧氏之绝续,视此女也。”频年选婿,无当意者,省一公馆英日久,萧素慕其为人,请媒邀为赘婿。登门之日,二老悲喜交集,首告以子丧媳留之苦衷,且曰:“为他人婿则呼为半子,为我家婿,则倚为宗子也。”迨生子子才、子贵,候妣遂固请之。尝愀然曰:“今二老虽亡,言犹在耳,目之瞑否,未可知也。”公亦不胜恻恒,且感候妣之不忍负恩。爰命自五世后,生承萧姓,死归蒋宗,庶几恩义两全,根源不没云。嗟乎!我族书香罔替,而蜚声桂苑者不乏其人,自泽及公后二百余年,伦序始接其踵,得毋公妣实迹未彰,故阴为启牗,默为指使欤。

今谱之修,伦序已下世五稔矣。年未周甲,有志未成,他事惜无多见。而往潜一役,有功于祖居多,欣喜之余,感慨系之矣。继自今公妣之心迹,皎于日月,谱则从蒋,姓则从萧,继继绳绳,足慰候妣之灵于地下。惟萧氏源源,杳不可溯,即欲寻候妣翁之墓,而登高凭吊,并不知何处荒烟蔓草中,有一抔黄土也!族中议者曰:“是毋庸虑,异日为四世祖妣建专祠,将以前萧氏历代英灵,合一祖而追祀之可乎?”众曰:“诺。”

裔孙际云 撰

光绪二十六年岁官庚子孟秋月合族 补载

此篇记述内容极为丰富,笔者将讨论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关于《由蒋入萧记》的建构性质。在此篇记文所述的故事版本被发现以前,关于萧氏族人生死异姓的传说很多,而记文中的版本则出现较晚,且鲜为人知。从行文上看,记文作者对于其它关于此习俗的传说持否定态度,认为这些传闻“失实”,是“袭谬沿讹”。最重要的,其认为这些传闻有诋毁萧氏祖先之意,“不但没祖妣报恩之意,且未深体祖考继绝之心”。由于材料缺乏,现已不能得知记文作者所针对的传闻内容,但笔者在草盘走访时,耳闻了几则与记文故事不同的传说。以下是与草盘萧氏同姓不同宗的退休教师萧辉华所述的版本*笔者于2015年8月5日对萧辉华先生进行访谈。:

我记得他是一个姓萧的,一个姓萧的男的,跟的一个姓蒋的女的,中途结婚了,所以后来呢,因为这个事情打官司,姓萧的要孩子们姓萧,姓蒋的要求孩子们姓蒋,那是什么时候我也搞不清楚,应该是古代的时候,后来两个打官司,县官就一判呢,说一个要后代姓萧,一个要后代姓蒋,所以呢,判的就是说呢,要解决这个矛盾,就生姓萧,死姓蒋。

由于草盘萧氏生死异姓的习俗为当地人所熟知,因此,即使不是萧姓人士对此习俗也颇为了解。以下是黄鹤二伯父黄开炯的版本*笔者曾于2015年8月5日与黄开炯先生对此事进行交谈。:

有一个女的,先嫁了萧家,有了孩子,又嫁给了蒋家,这个孩子呢,后来很有出息,做了大官,两家就争这个孩子应该姓萧还是姓蒋,因为这个孩子有萧氏的血脉,又为蒋氏所扶养,所以朝廷呢就颁布说让“生姓萧,死姓蒋”。

除此之外,笔者还听到另外一个版本,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黄先生及一位万先生所述:

萧氏的媳妇与蒋氏私通,生下一个儿子,姓萧,后来做了大官,后来两家人争这个孩子的姓氏,后来皇帝判说“生姓萧,死姓蒋”。

在这三个版本中,萧辉华的版本讲述的起因是夫妇之间的矛盾,黄开炯的版本讲述的起因是妇女改嫁,而黄万二人版本中的起因则是女子的不贞。从内容而言,这三个版本确实不如记文故事符合社会伦常,故记文的版本被萧氏家族成员,特别是宗谱修订者所接受,实属合情合理。而此处的合情合理正反映了记文浓厚的后世建构意味。*关于宗谱中祖先传说的建构性,可参阅陈支平:《福建族谱》,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年;黄挺:《16世纪潮州的家族建构与官绅关系——以碑刻资料为中心的一项研究》,《潮学研究》2002年第10期;李甜:《“方德让家”:从旌德方氏看明清皖南宗族的家史编纂》,《安徽史学》2014年第3期;刘志伟:《附会、传说与历史真实——珠江三角洲族谱中宗族历史的叙事结构及其意义》,上海图书馆编:《中国谱牒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等等。如果信息确实,从时间上看,记文故事所本谱牒的年代,正与自明朝(特别是明嘉靖十五年“大礼议”后)开始的,大规模的明清民间造谱修谱运动相吻合。这一运动是由各地拥有官职或功名的士大夫乡绅阶层主导的。从《由蒋入萧记》中可以看到,萧伦序是萧氏族人中首位看到所谓“前明旧谱”的。同时,据民国《英山县志》卷十《选举志·科第》所记,他也是自宋代以来,首位获取功名(举人)的萧氏族人(光绪二年丙子科,即1876年)。因此,为了使本族传统契合儒家伦常,萧伦序很可能在未见到旧谱的情况下,“创作”了《由蒋入萧记》。这或许可以解释,记文故事直到清末,才被发现的原因。

当然,如果萧伦序确是见到旧谱,笔者推测,此谱中的记录应是较早的记文故事版本。即是说,在萧伦序以前,族人应已开始构建新的传说。据九修《蒋萧氏宗谱·五修谱序》所记,此族宗谱的第一次编修当在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而直到萧际云所补载的光绪二十六年(1900),如其所云,“讶前谱已经五修,何考核之未确也”。这近二百年的时间,或许是萧氏族人致力于将祖先形象及“生死异姓”习俗伦理化的时间。从明朝编辑故事的族人开始到萧际云止,“前谱所载”之“失实”传闻便已被完全删除。另外,从记文故事与笔者耳闻的三则传说的比较中可以看到,记文故事之外的三则传说大都强调女性行为,如夫妻争执、改嫁或失贞等,对于后世习俗的深刻影响,而记文故事则较倾向于以男性为中心。这一转变极有可能与萧伦序中举,萧氏族人由此获得政治地位的提高有关。但这个男性形象,因为其婚姻形式,又是值得玩味的。

第二,蒋省一的入赘问题。记文故事的核心人物(蒋)萧氏的四世祖蒋省一并非英山本地人,而是来自潜邑(今安徽霍山县附近)的教书先生。由于其人品好,被当地富户萧家看中,选为女婿。而女方并不是萧氏之生女,而是其为已故独子早已选定的童养媳,虽未过门,但已有媳妇之名。因此,蒋省一的婚姻形式应该类似于迎娶“望门寡妇”的入赘婚*关于赘婚制的诸多形式的介绍与解读,可参阅初晓旭、王壹:《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南宋赘婿的财产继承权》,《学术交流》2013年第10期;果娜、孙剑艺:《古代“赘婿”的称谓词勾稽及礼俗特性分析》,《民俗研究》2011年第4期;郭松义:《从赘婿地位看入赘婚的家庭关系——以清代为例》,《清史研究》2002年第4期;李云根:《宋代入赘婚略论》,《江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等等。。在民间的入赘婚中,依据女婿自身的社会地位,财富、翁婿关系及夫妻关系等参数的不同,入赘的女婿在家庭中的地位,及其所享有的丈人财富的使用权和继承权是不同的。在有宋一代,《宋刑统》中并未提及赘婿的地位与权利,因此,生活在南宋中晚期的蒋省一可算是弱势群体,其家庭及社会地位是缺乏保障的。但是,从记文故事来看,由于蒋省一拥有作为教书先生(“坐馆”)的文化身份,较之需要应付繁重赋税差役的一般赘婿而言,应该比较舒适。更何况,萧氏“家资甚巨”,并将蒋省一倚为宗子,翁婿关系应该比较和谐。即是说,入赘女婿蒋省一承担了萧氏继绝的责任,成为萧氏的异姓宗子。在历代王朝政府所颁行的法律及许多宗族族规中(根据朝代和宗族的不同,在具体规定上有所差异),虽然异姓承祧往往被禁止或严格限制,但在民间实践中,民间惯例与官方规定存在巨大冲突,即使在宗法力量十分强势的古徽州地区,异姓承祧的现象比比皆是。*关于异姓承祧,可参阅陈瑞:《明清时期徽州宗族内部的血缘秩序控制》,《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8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高楠:《宋代归宗改姓问题初探——从〈建炎元年兵士张德状〉谈起》,姜锡东主编:《宋史研究论丛》(第12辑),河北保定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401-414页;韩宁平:《清代徽州的拟血亲承继——以〈星源甲道张氏宗谱〉为中心》,《黄山学院学报》2007年第9卷第4期;栾成显:《明清徽州宗族的异姓承继》,《历史研究》2005年第3期;王善军:《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宋代的宗祧继承及其与财产继承的关系》,《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2期,等等。作为宗子,蒋省一在萧氏二老去世之后,继承了萧氏的户籍,同时享有了萧氏家族财产的使用权甚至支配权。虽然宋代的赘婚制并未强制赘婿改姓,但从九修《蒋萧氏宗谱》所载的萧氏世系看,蒋省一应随萧姓,并更名为萧一省。但是,蒋省一对于家庭财产的支配可能是受到限制的。据学者考证,宋代法律只规定了寡妇、女儿等与户主有法律承认的继承关系的家庭成员,在户绝(没有男丁——笔者案)情况下的权利。*参阅初晓旭、王壹:《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南宋赘婿的财产继承权》,《学术交流》2013年第10期;果娜、孙剑艺:《古代“赘婿”的称谓词勾稽及礼俗特性分析》,《民俗研究》2011年第4期;郭松义:《从赘婿地位看入赘婚的家庭关系——以清代为例》,《清史研究》2002年第4期;李云根:《宋代入赘婚略论》,《江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等等。因此,蒋妻侯氏应该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控制权。从记文来看,确是由于侯氏的坚持,蒋省一才做出了让后辈子孙“生承萧姓,死归蒋宗”的决定,而没有让孩子归宗。试想,如若侯氏没有对于家庭的一定控制权,蒋省一很可能逃避其作为“宗子”的承祧义务。这一点可从该族祭祀实践上得到旁证。

第三,(蒋)萧氏祭祀问题。记文中提到,《由蒋入萧记》是光绪年间中举的萧伦序,在祭祖省墓时发现的。可见,英山萧姓的裔孙并非在英山祭祖,而是“往潜”,而且,其所祭奠的并非萧氏先祖,而是“追祭小河南之蒋氏祠”。依照宗法,异姓承继或者赘婿的子孙所应祭祀的应是承继的户主,或者说,该户主应是承继该户的后辈所祭祀的祖先之一。笔者祖父也曾入赘当地富户,并将本姓“李”改随岳父“张”姓,膝下儿女亦皆从张姓,并传之子孙至今。*笔者李姓乃有独特原因,在此不便赘述。如今家中祭奠,神主牌位上皆书“张李氏历代祖宗”。反观英山萧氏,虽承萧姓,却无祭奠萧氏祖先的习俗。如记文所述,“惟萧氏源源,杳不可溯,即欲寻候妣翁之墓,而登高凭吊,并不知何处荒烟蔓草中,有一抔黄土也!”另外,如九修《蒋萧氏宗谱》记载,蒋省一逝后并未葬在英山,而是回归潜邑安葬。以下是宗谱中关于蒋省一的记录:

继嗣子 省一

妣侯氏,公入赘萧门后,生子二:子才、子贵。公席萧业,因萧公承继无人,不忍没其姓氏,命子孙生承萧姓,殁归蒋宗。凡祭祀、茔墓、碑誌,仍书蒋氏。此公恩义两全之深意,即本支承萧姓之由来。公往潜探生身父母,殁于潜,葬蕨萁坪二龙戏珠,与生父母同茔共碑,辛乙向。候妣殁,葬本乡朱家山万栗园灵鼠投仓形,甲庚向。七世祖妣周氏,八世祖妣李氏殁,附葬左右,同冢共向,有碑。

从此段文字中可以看到,蒋省一去世后,其遗骸并未运回英山与其妻侯氏合葬,而是被留在潜邑,与其父母同葬。从记文来看,侯氏也并未被后代子孙所祭奠(或经常祭奠)。直至光绪年间,族人才提议为侯氏建专祠,并在祠中同祭萧氏历代先灵。但是,直至今日,祭奠萧氏的计划仍然只有蓝图。更重要的是,由于“生承萧姓,死归蒋宗”的传统,萧氏族人在去世后,便不再与“萧”氏有任何牵连,如此,“萧”氏从仪式上便被完全涂抹,“未绝”的草盘萧氏,变成了文化仪式上的“绝户”。在这一意义上,蒋省一的做法似乎并未做到“恩义两全”,甚至有“忘恩负义”之嫌。作为继嗣子的蒋省一,为何在当时宗法观念逐渐兴盛和强势的地区,不顾宗法之约束,一意为之呢?

四、“生死异姓”之我观

首先,不论从宋代国家法律还是从当时的宗法观念出发,萧氏纳蒋省一为赘婿,并将之倚为宗子,以及之后蒋省一较为自由地归宗,且使其子孙不再祭祀萧氏祖先等现象,均不易出现在一个本宗凝聚力较强的宗族*关于这一点,可参阅陈支平:《福建族谱》,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年;黄宽重:《宋代的家族与社会》,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费成康:《中国的家法族规》,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冯尔康等:《中国宗族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等等。。根据九修《蒋萧氏宗谱》可得以下萧氏世系图(从蒋省一的萧氏高祖始):

关于这一支系的萧氏家族,九修《蒋萧氏宗谱》有以下一段介绍:

(萧)大心(萧姓始祖——笔者案)得姓受氏以来,代远年湮,支分派别,至南宋前,通族已分成三十二大宗派,分布于少数民族及海内外,极为复杂。细理瓜藤,上下左右细心求索,终于理出嫡传世系。自心公至二十一世何公(指萧何——笔者按),世居沛郡,故为“沛郡宗派”。四十世整公为淮阴令,居武进之东城里,遂为南兰陵,历齐、梁、陈、隋、唐,虽徙迁不一,皆自兰陵分,仍以“兰陵宗派”赅之,五十五世悟公,至五十七世廪公,为“豫章宗派”。自五十八世益公,至七十二世一彰公,为“武陵宗派”。彰公之子雅公,由下萧红崖迁湖广武昌府兴国州(即湖北省阳新县黄桥洪坪市),为兴国萧姓始祖。雅公之后裔,有留居洪坪市、居黄冈徙大冶的,有先后迁居罗田、英山的,并迁居岳西、霍山、立煌、霍丘等县的,他们十四世以前,均以“湖广兴国宗派”而断。唯雅公长子维高公始迁英邑,未与任何宗支联合,因亲生一子少殇,以未婚童养媳候女招我蒋公省一入赘为嗣。生子才公,正式承萧户籍。故宜另起新宗,自子才公诸祖以下,应为“鄂英蒋萧宗派”。

爰自心祖至子才公,计七十六世,合列一表,一线嫡传,微及其旁。斯表也,固亲其亲祖之义,亦俾后人穷源而上,知吾身之所自,竟委而下,知吾族之兴,于焉未艾也。是为引。

此文的作者是萧氏裔孙,现年81岁的退休历史老师萧同敬。他告诉笔者,为探寻萧氏先祖,其曾用七年时间翻阅以《二十四史》为主的历代史书,及所能查阅的萧氏宗谱,将萧氏列祖之世系列出。*笔者曾于2015年8月5日对萧同敬先生进行访谈。萧先生谈到:“以前的家谱没有了。修这个家谱非常难。找不到根据。到处凑,慢慢凑出来的。”萧氏先祖部分的后世建构自不待言,亦非本文考察之重点。但萧先生在访谈中提到,其对于萧氏“湖广兴国宗派”及“鄂英蒋萧宗派”的记述,是参阅现存各派之谱牒。若数谱可以互相印证,则其世系源流应是各派所共同承认的。即是说,各宗派的世居地、迁徙过程及相互间的亲疏关系,讹误应该较少,故英山萧氏的源流大致应该不错。此文中提到,英山萧氏的始祖,应是萧雅的长子萧维高,即蒋省一所承继的户主。另外,据九修《蒋萧氏宗谱》,萧维高的二弟萧维熙没有子嗣,三弟萧维机迁居黄州府,而其四弟萧维玉和五弟萧维宁则留在兴国。萧维高迁英以后,“未与任何宗支联合”,而且是该族迁徙到英山的唯一宗支,因此,选择同宗子弟承祧,便是较为困难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其自身不愿意选择同宗承继)。这一萧氏家庭由于疏离本宗,一方面较少受到宗族及宗法的制约,有较强的独立性和自由度,这应该也是萧维高夫妇能顺利纳赘,以及后来蒋省一可以归宗并立下“生死异姓”宗约的重要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强大的宗族作为后盾,英山的萧氏家族可能缺乏与其他宗族竞争的实力,因而,其所能支配的社会资源,便也十分有限。据民国《英山县志》卷一《地理志·物产》所记,英山“境多山,鲜平畴广陌。田不恒及三之一。而东西二河,近因河物淤塞,沿河左右之田,半被河身佔有,田几又去十分之一。惟邑境山稍平衍,田地较阔,故丰岁仅足自给,歉岁则食邻封”。由此可见,英山当地自然资源较为贫乏。虽然县志中并未提及各宗族之间是否出现激烈争斗,但依据一些学者对中国其它地区宗族,特别是移民宗族关系之研究*关于宗族之间的竞争关系,可参阅郎擎霄:《中国南方械斗之原因及其组织》,《东方杂志》第30卷第19期,1933年;朴元熇:《从柳山方氏看明代徽州宗族组织的扩大》,《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谭棣华:《略论清代广东的械斗》,《清史研究通讯》1985年第3期;王昌宜:《明清徽州的汪氏宗族与汪王信仰》,《宗教学研究》2012年第2期;徐晓望:《试论清代闽粤乡族械斗》,《学术研究》1989年第5期,等等。进行推测,英山当地的竞争也应十分激烈。而解决宗族之间争端的有效方法之一,便是壮大自己的宗族力量,与有利益冲突的宗族实现实力上的对等,甚至超越,以维持互不侵犯的局面,或者迫使对方离开自己的生活场域。

作为萧维高系的萧氏家族,直到招赘蒋省一,在英山仍未发祥,男丁甚少,枝叶不茂。由于势单力薄,萧氏必须利用英山以外的宗族关系,来增强自己的实力。而在其迁徙到英山的初始阶段,英山萧氏可以整合,并且可靠的资源仅有两个,一是萧氏在鄂皖境内的其他支派,如前文提到的,定居在兴国及黄州的维高诸弟,二是作为萧氏姻亲蒋省一的蒋氏家族。从宗法角度而言,英山萧氏首先应该寻求鄂皖其他萧氏家族的支持。但是,正如前引萧同敬文所述,自萧维高迁英以后,便与家族其他成员没有往来。其原因不明,可能相互有隙,或者担心同宗子弟觊觎其资财。关于萧氏家族各支之间的疏离,萧同敬先生曾提到下例:

我最近发现,就是我这支人一件事,搬到六安那边去了,我算账,三百多年了,跟你年纪差不多的两个小伙子找到这儿来了,找到我了。的确是我这的,是我这大字辈祖人时候搬过去了,一直两三百年,这么近,没联系,他不晓得。但是他的排行相像。我说怎么个排行呢?上辈往下传的,小时候要我读得非要我背,大了他要我写得出来。就是这样往下传的。我说你幸亏往下传,不然你追不到根儿。到我这儿我帮他查到了,是白树湾那支人,大字辈脚下。

可以推测,由于萧维高与其他鄂皖萧族支派疏远,蒋省一亦不可能与这些亲族亲近。再者,萧同敬文也提到,萧氏族人定居于兴国不到两代,而迁居黄州则不及一代。因此,这些族人恐怕与萧维高一样,立足未稳,可能仍自顾不暇,有心无力。最后,蒋省一的赘婿身份,或其后的异姓宗子身份,可能不易得到萧氏族人的认同。因此,蒋省一便转向定居于潜邑的蒋氏族人寻求支持。这大抵可以解释前引略传中所提到的蒋省一归潜邑探望父母(可能是经常性的行为,且每次时间不短),且最后逝于潜邑并与父母同葬等问题。

但是,需要提及的是,蒋省一向蒋氏族人寻求帮助,并建立英山萧氏与潜邑蒋氏的联系,并非是情急之下的无奈之举,这一转向明智而有效。除蒋省一与其父母及族人关系,较鄂皖萧氏家族应更为亲密外,还因为蒋氏家族在英山及潜邑等地已历五世,而且人丁兴旺。据九修《萧蒋氏宗谱·卷一·蒋氏宗源》所载:

九十三世,发显公,字子礼,名必举,别号芾,谥荣敏。世居江苏宜兴,后徙锡山。南宋辛未年(一一五一)进士,文武兼全,拜仆射同平章事兼枢密使,官至吏部侍郎。时值南宋向金称臣,政治腐败,战乱频繁。母卒辞官,再诏力辞不就。迁居徽州黄山龙源,后徙江西鄱阳,再转迁潜邑,最后定居英山。殁葬柳林河杨柳桥。实为我族迁英始祖。公生二世祖万浩公,由英迁潜,生元一、元二、元三。元一复由潜迁英,生省一、省八。省一公入赘萧公维高门下,生五世子才公,爰命从五世起,生承萧姓,死归蒋宗,此乃蒋萧氏之特色由来也!省八公后裔,昌繁英邑。元二公之后,绵延潜、怀。元三迁河南光山,元末,有裔孙蒋仕杰,为避乱而迁居浙江奉化,亦成巨族。

此段文字亦出自萧同敬之手。从其整理的蒋氏迁英以后的世系中,可以看到,蒋氏宗族虽也有迁徙分居,但大部分族人定居地极为接近。即使是迁徙河南的蒋元三支族,其活动之光山(即今天河南光山县)也紧靠大别山,为今天鄂豫皖之交界,与英山及潜邑,在地理上十分接近,使得宗族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成为可能。另外,从此段记文中可以看到,较之同一时期萧氏族人,蒋氏族人在人口上更有优势,使得他们有能力支持蒋省一承继的英山萧氏。而所有因素中最为重要的,或许是(所构建的)蒋氏先祖显赫的社会地位及文化资源。

与名不见经传的萧氏族人不同*据九修《蒋萧氏宗谱》第90页记载,萧雅之子,萧维高之弟萧维玉与萧维宁后取得功名。萧维玉登宋宁宗嘉定元年科第(未注排次),官至中书舍人。其弟后官封太常博士,赠将士郎。但笔者并未在《宋史》中找到关于二人之记载。,蒋氏宗族的迁英始祖是南宋名宦蒋发显。据上引《萧蒋氏宗谱·卷一·蒋氏宗源》所载,发显公是“南宋辛未年(一一五一)进士,文武兼全,拜仆射同平章事兼枢密使,官至吏部侍郎”。在访谈中,萧同敬先生特意补充说:“官做到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大概部长这么大个官。他那时很年轻,文武双全,秦桧想利用他。他就借这个事向皇帝请假,说母亲死了,我回去奔丧,葬母亲,他就这样跑了,不再回朝中了。”萧同敬先生告诉笔者,此公在《宋史》中有传。笔者翻阅《宋史》,确实在卷三百八十四《列传第一百四十三》中寻到了“蒋芾”的传:

蒋芾字子礼,常州宜兴人,之奇曾孙。绍兴二十一年,进士第二人。孝宗即位,累迁起居郎兼直学士院。

签书枢密院事,……

除权参知政事、同知国用事。

明年,拜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会母疾卒,诏起复,拜左仆射,芾力辞。有密旨欲今岁大举,手诏廷臣议,或主和,或主恢复,使芾决之。芾奏:“天时人事未至。”拂上意。服阕,除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府、提举洞霄宫。寻以言者论,落职,建昌军居住。期年,有旨自便。再提举洞霄宫,卒。

两相比对可知,《蒋萧氏宗谱》及萧同敬先生所述的先祖蒋发显的字与名,和《宋史》中蒋芾的字不同。《宋史》亦未提到蒋芾的别名以及谥号。二者相同之处,仅是发显公的别号,与蒋芾之名相合。其次,在萧氏族人的著文及谈论中,蒋发显官至吏部侍郎,而《宋史》中的蒋芾则是身居宰辅。再次,萧同敬先生提到,蒋发显是因不甘为奸臣秦桧利用,而借母丧辞官,且之后不再就官。而根据《宋史》卷四百七十三《列传第二百三十二》,秦桧卒于宋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先不论绍兴二十一年(1151)中进士的蒋芾能与秦桧这样的宰辅大臣能有多少交集;就《宋史》而论,蒋芾直到孝宗朝仍然为官。再者,依据《宋史》,蒋芾在服母丧之后,力辞的是左仆射之职,之后其仍然“除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府、提举洞霄宫”,可见其仍在官场。最后,虽然蒋芾曾迁居建昌军(今江西南城县),但其最后应是在“提举洞霄宫”任上去世的。而洞宵宫乃是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的大涤山中峰下,大涤洞旁的一处道观,南宋时多以去位之宰执大臣提举洞霄宫。可见,蒋芾应是在杭州,即当时南宋都城临安去世的。而根据萧氏族人,蒋发显逝于英山,且墓冢存留至今。根据英山县文物局的资料,蒋发显夫妇的墓冢在今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温泉镇斗米畈村。蒋发显夫妇墓属于较大的墓葬,包括墓冢一座,碑刻四通,石雕二件。此墓座西北朝东南,三门四柱,两层碑盖头,大理石质,碑通高1.74米,宽2.28米,厚0.10米。碑中间阴刻:“迁英始祖蒋公发顕大人,母何老夫人,母袁老夫人墓。”封土堆高3米。此墓现已被认定为宋代墓葬,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据英山县文物局工作人员的调查,萧氏族人近几年每逢清明节都对该墓进行清沟、维修和祭拜,因此墓葬保护较好,只是墓碑两侧石雕被盗。

但是,与前述(蒋)萧子才的墓碑类似,两墓虽然都被认为是宋墓,却难以找到切实之证据。根据前引姜红胜先生的解释,旧的墓碑一般都会依照当地惯例,置于重修之墓或者重立之碑中,现已不可见。根据蒋发显夫妇墓之碑文,此墓是在1997年重修的,晚于重修之(蒋)萧子才夫妇墓,如今并未留下旧墓或旧碑的图片或文字资料。而如今可见的碑文,与九修《蒋萧氏宗谱》中的记文十分类似,同样是1997年重修家谱之始重新书写的,因此并不能作为蒋发显生平的佐证。因此,蒋发显与蒋芾极有可能并非一人,而所谓别号为芾,乃是巧合或是后人的附会之作。关于这一点,在访谈中,萧同敬先生也承认:“这以前是无文字可查。只是我们这支人一直传下来的。那是历代往下传的。墓碑上有写。都是说蒋发显,从江西瓦屑坝,迁到英山来的。因为我在史料上追了蒋发显,这今后在我们的家史家谱上我都把它记载了。以前也有记载,没得现在清楚。”可见,将蒋发显认作蒋芾的说法由来已久,并非九修《蒋萧氏宗谱》之萧氏族人首创,或始于明代的修谱运动或更早的历史阶段。

而英山蒋萧氏所联结的蒋芾家族,乃是宋代的高门世家。蒋芾的曾祖,出身名门的蒋之奇在其时也是名动一时的。据《宋史》卷三百四十三《列传第一百二》载:“蒋之奇,字颖叔,常州宜兴人。以伯父枢密直学士堂荫得官。擢进士第,中《春秋三传》科,至太常博士;又举贤良方正,试六论中选,及对策,失书问目,报罢。英宗览而善之,擢监察御史。”随后,蒋之奇历经北宋数代皇帝,“为部使者十二任,六曲会府,以治办称。且孜孜以人物为己任”,是一位很有政绩的人物。笔者臆断,蒋发显的蒋氏宗族能在英山一地立足并发展,除其自身努力之外,或与其所“缔结”的与宜兴蒋氏宗族的同宗关系密切相关。*关于同姓不同宗而通过建构祖先故事重构通谱以达到现实功利目的的,可参阅冯尔康:《古代宗族乱以名贤为祖先的通病——以明人〈新安萧江宗谱〉为例》,《中国宗族制度与谱牒编纂》,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刘志伟:《祖先谱系的重构及其意义——珠江三角洲一个宗族的个案分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4期;王日根、张先刚:《从墓地、族谱到祠堂:明清山东栖霞宗族凝聚纽带的变迁》,《历史研究》2008年第2期;汪受宽:《巩昌汪氏的族属及其与徽州汪氏的通谱》,《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3期,等等。而英山的萧氏宗族则通过建立与蒋氏的联系,实现了与宜兴望族的联宗关系。或由于萧氏宗族所塑造的祖先形象,使其逐渐在地方事务中取得高位。萧氏五世祖萧子才之生平可为旁证*九修《蒋萧氏宗谱》,第91页。:

省长子 七六世 子才

主薄。字荣甫,生于南宋宁宗嘉定十一年。承萧姓,为鄂英蒋萧派始祖。维时红巾作乱*所谓“红巾作乱”,应为元末,笔者以为此处有误。,公率乡众扎天马寨,保障一方,输粮济国,受主薄冠带。

许多宗族研究者认为,宋代自北宋始,科举兴盛,到萧子才所生活的南宋末年,中国,特别是汉族政权控制地区,已然发展为较成熟的科举社会;而科举社会的特征就是社会中崇尚科举世家或者“尚官”的风气,士绅阶层开始逐渐控制(或已经控制)乡村社会。*可参阅康武刚:《宋代的宗族组织与基层社会秩序》,《学术界》2015年第4期;林济:《弗里德曼模式与中国宗族社会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2期;刘志伟:《宗法、户籍与宗族——以大埔荼阳饶氏族谱为中心的讨论》,《中山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徐斌:《由涣散到整合:国家、地方及宗族之内——以黄冈县郭氏宗族的形成与发展为例》,《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七卷,2006年,等等。在这一背景下,以宜兴世代官宦的蒋氏家族作为其文化资源,加上英山萧维高氏所遗留的家财,丁口不旺的萧子才才有可能在地方社会中脱颖而出,“控制”“乡众”,且在取得胜利之后被授予“主薄冠带”之殊荣。

依前所述,从蒋省一开始,萧氏族人或已开始与蒋氏频繁接触。作为蒋省一本人,虽然入赘萧家为嗣子,但其与父母兄弟的血缘关系是不容置疑的。因此,遇到困难时,蒋省一返回本宗寻求支援,并最终获得帮助的成功率不低。但是,其后辈子孙是否还能维系这样的互助关系,则是一个疑问。笔者在对《由萧入蒋记》的分析中提到,为应付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困难,蒋省一曾考虑过将子孙归宗,无奈由于自己入赘及嗣子的地位,加上夫人侯氏的坚持,想法并未完全付诸实践。而是选择了一个折中的方法,即“生承萧姓,死归蒋宗”。在前引蒋省一的略传中,有以下文字:“命子孙生承萧姓,殁归蒋宗。凡祭祀、茔墓、碑誌,仍书蒋氏”。如此,至少从文字上,萧氏宗族与原蒋氏宗族之关系便可世代延续。而更为重要的是,蒋省一为萧氏子孙创立了一套祭奠蒋氏祖先的制度。许多学者提到,共同祭祖具有十分强烈的宗族认同的象征意义;宗族的凝聚力往往是通过祭祖仪式来催生和构建的。*可参阅常建华:《明代墓祠祭祖述论》,《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科大卫、刘志伟:《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钱杭:《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郑振满:《宋以后福建的祭祖习俗与宗族组织》,《厦门大学学报》1987年增刊;庄孔韶:《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从这一点出发思考蒋省一的归葬,会发现这一举动值得玩味。蒋省一选择不与自己的妻子侯氏合葬,而是与父母同葬一处,使得萧氏与蒋氏族人共同祭祖成为一个客观事实。而且,前引蒋省一略传中提到,侯氏的墓葬周围有“七世祖妣周氏”和“八世祖妣李氏”“附葬左右”,均未与丈夫合葬。可见,除蒋省一外,其曾孙及玄孙亦有可能归葬蒋氏故地。而且,后世子孙归葬的比例也应该不低。从《由蒋入萧记》可知,光绪时的裔孙萧伦序是到潜邑祭祀的,而当时士大夫一般按朱子《家礼》在宗祠中应只祭奠高曾祖考四代(不论大宗或作为小宗的本宗)。*刘志伟:《宗法、户籍与宗族——以大埔荼阳〈饶氏族谱〉为中心的讨论》,《中山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因此,可以推测,当时萧伦序的近祖中,应该有人归葬蒋氏宗祠。再者,《由蒋入萧记》中提到,萧伦序是在居潜邑祭祖的时候,发现了载有符合伦常的生死异姓故事的明朝谱牒。这说明蒋氏家族收藏着萧氏的宗谱,或者其旧宗谱中有关于萧蒋同宗的记载。从这一点上看,蒋氏族人直到清末仍认同萧氏族人的同族关系,并同意这些“异姓”与他们共同祭祖,二姓关系的亲密程度可见一斑。当然,以上分析多出于笔者的推断,还需实证相佐。在此,笔者从自身民俗学专业的角度,引入一例与萧蒋生死异姓类似的传说,作为以上分析的经验佐证。

四、生死异姓之汪胡传说

前文提到,在英山之东河片区,有所谓徐、胡、萧、杜四大姓。在四姓之中,胡氏家族也有与生死异姓相关的传说。胡氏家族在英山多有分布,但大都以东河片区的杨柳镇芭茅街村为中心向外辐射。与胡氏相关的生死异姓传说,被当地人称为“汪胡一姓”,这一说法,即使在英山其它地区,如雷家店镇和草盘镇也有流传。而与此传说有关的汪氏宗族,则聚居于与英山县杨柳镇接壤的,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燕子河镇凉亭村。“汪胡一姓”的习俗与萧蒋生死异姓类似,即汪氏男性族人去世以后,其墓碑上不刻汪姓,而改为胡姓。对于“汪胡一姓”的考察,笔者采用与萧蒋异姓不同的方法,即在调查萧蒋异姓时,笔者是从改姓者的角度探讨,而对于“汪胡一姓”,笔者则从保持原姓的一方进行。关于“汪胡一姓”,胡氏宗族流传着这样的说法*笔者于2015年8月7日对胡氏宗族第二十四世长兄胡跃及二十三世著名孝子胡拥军进行访谈。:

关于汪胡呢,是胡家的姑娘嫁给了汪氏,生了儿子以后回娘家,在胡家夭折了,死了,胡氏又不好搞啊,对不对?不敢讲,不能讲,最后采取了一个什么办法呢?把胡氏的一个小孩,就是她哥哥的小孩,就当成她的儿子,带回给汪氏。(他哥哥就把自己的小孩给妹妹带回去)。这个事情不能讲,不能讲是因为她在娘家住的时间长,这以后呢,就是传说啊。传说呢,就是(这个小孩)死了以后啊,树碑,树碑就是汪氏的,这个碑上写的就是汪,但是一树就倒,一树就倒,树不起来。之后汪氏到胡氏来问,是什么原因,最后胡氏就坦诚地跟他讲了这个事情。后来这个碑写上胡氏以后才能树起来。这就是汪胡一姓的来历。汪家的后代其实是胡氏的根本。现在汪氏住的地方就在安徽一带,就在这附近,也不远。跟我们接壤。在安徽凉亭岰。汪氏都到我们英山胡氏祠堂祭祖。

与萧蒋异姓传说相较,除增加了一些神秘成分外,汪胡故事大致与前者类同,也可被看成一个异姓承祧的叙述。只是萧氏和蒋氏在入赘(或者说异姓继嗣)之前没有任何血缘或社会关系,而此处的汪氏和胡氏是姻亲。在中国社会,婚姻关系是除血缘关系之外,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由于婚姻关系的缔结,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家庭或者家族,甚至整个宗族,都可能受到影响。而两个家族的结合,往往使双方的实力增强,从而能够更为有效地参与社会资源的竞争。王日根和张先刚在二人对于山东栖霞地区的宗族研究中,提到:“栖霞地区的族谱对娶进媳妇所属之村落、嫁出去的女儿之家庭,也都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对于娶进媳妇娘家村落以及其亲属的记录和强调,一方面是记录彼此间的亲属关系,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巩固和强化两姓之间、两村落之间的联络……族谱中对姻亲关系的重视,一定程度上表明其对宗族发展影响巨大……族谱中对姻亲关系的详细记录,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宗族力量相对不足,其他社会关系尤其是姻亲关系成为宗族力量的有益补充。”*王日根、张先刚:《从墓地、族谱到祠堂:明清山东栖霞宗族凝聚纽带的变迁》,《历史研究》2008年第2期。而汪胡两族,不仅是姻亲,而且通过异姓承祧成为一家人。在英山资源贫乏的境况中,他们的联合不仅是感情上的,也是生存现状所决定的。

不过,虽然从汪胡一姓的故事看,汪氏实为胡氏后裔,改姓胡氏情有可原。但在现实生活中,两个宗族之间的关系或许不是平等的。首先,汪氏之祖,即那位被用作“顶替”表兄,送往汪家做嗣子的胡公,在《胡氏族谱》之中并未记载。或许,如胡跃先生所说,《胡氏宗谱》只是列了世系,由于其迁出本家,或者胡氏宗族为了掩盖“顶替”之实,故意不载此事。但是,胡拥军先生说:“汪胡这个事情不是一个小事啊,是一个大事啊,大家基本上都知道,这肯定是有充足的根据,很多东西都是代代流传下来的。”而这个“充足的根据”,或许只记载在《汪氏族谱》。如前引《由蒋入萧记》,此故事可能是后世建构的文本,目的是二姓联宗。而联宗的推动者,大概是汪氏,而非胡氏。这一推断可从汪胡的祭祖活动得到部分证实。据胡跃先生介绍,胡氏在英山,特别是东河杨柳一带是大户,因此在很早以前,胡氏家族便有祭祖的习俗。在明清时代,胡氏族人修建了恢宏壮观,雕饰极其精美的胡氏宗祠,并于每年冬至及新年,有全宗族的祭祀活动。虽然遭遇历次政治运动,旧祠堂已不复存在。而改革开放后,胡氏族人又开始修建宗祠。如今,新宗祠位于芭茅街村附近,每年都会有盛大的祭祖活动。除胡氏宗族以外,自旧时到现在,安徽金寨的汪氏族人一直都是祠堂修建及祭祖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且皆以胡氏族人自居。据胡拥军先生观察,“每年祭祖汪氏都回来,比我们还隆重,都是整猪,整羊。一两百台车”。从汪氏参与胡氏宗族的祭祖活动来看,汪氏族人历来认同胡氏。而这种长期保持的高度认同感,除“汪胡一姓”故事所提到的血缘关系及姻亲关系外,想必还有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以胡氏为中心的利益共生关系。正如胡跃及胡拥军先生都提到的:“应该说,我们历史上对汪家算是有恩的。”这一份恩情,除了为汪家继嗣外,应还有其它元素。

五、反对旧制

在访谈及一般性交谈中,笔者多次询问受访对象,是否知晓有不遵循生死异姓规矩的族人。外姓人的回答往往是肯定的,他们认为,萧氏或者汪氏子孙肯定有不遵守此项族规之人。但是,基于其作为刻碑人的长期经验,萧志龙至今不曾见过一例违反祖制的行为。其弟萧志文持与其兄相同的看法,认为“传统不是你说改变就改变的。我们萧家人做事还是依照传统和俗例的,哪能任凭个人乱改”*笔者曾于2015年8月5日与萧志文先生就此事进行交谈。。但是,如今,九修《蒋萧氏宗谱》的主修人之一萧同敬,则对此有不同的看法。萧先生说:

我们应该是姓萧。从萧子才到现在20代了,应该姓萧,如果牵得起这个藤,就更好,如果牵不起这个藤,我们就单独一支萧。再不可能再转姓为蒋。到现在20多代了,你么可能(英山方言,么,即没——笔者按)转去改姓,不可能。和原来姓萧的不同。现在就有了。过去家族管着在,不能乱搞。在我的观点就不同了。民国推翻了,民国不可能再用清朝的这个东西。人要随时代走,要与时俱进。他们平生,从出生开始姓萧,如果说你改成姓蒋,他的子孙就搞不清楚。怎么我姓萧,我的太爹姓蒋。这就是个矛盾,存在的问题。这是我们的祖先留下来的问题。所以从我这开始,比如我和我哥。因为我和蒋家根本毫无血缘关系了。对这个事,我现在有个想法,我想翻这个案,到我头上已经24代了。就是说从一世祖到现在我已经24代。自古以来,没有一个人死了过后改姓。不可能,所以我想翻这个案,再修谱的话,如果我在的话,翻这个案。这里面,还有个什么呢,我有很足的根据。一是,姓萧的我们这支人有点名望的,县志、省志、包括国史,你生姓么事(英山方言,么事,即什么——笔者按),死了还姓么事。你不可能,比如说我萧同敬,如果有点能力,在国家档案室,写着萧同敬,死了之后不可能改成蒋同敬,是吧?

萧同敬先生的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其希望改变旧制的想法。他告诉笔者,会要求子孙在墓碑上刻写“萧”姓。萧先生对其改变旧俗的想法提出了两个理由。其一,是“和蒋家根本毫无血缘关系了”;其二,是英山萧氏族人的声望已经在慢慢提高,改姓在制度上已不可能。据萧志龙介绍,如今萧氏在草盘为主的英山地区已蔚为大族,丁男超过两万人。从萧志龙介绍的情况分析萧同敬先生的话,笔者推测,在今天安定丰足的时代,作为英山大族的萧氏,已经无需强为与他族认亲联合,即是说,从前宗族间依附关系的利益基础已不存在,故萧氏对于蒋氏的认同便在今天弱化了。关于这一点,黄素龙在介绍与英山地区相似的,广东潮汕姓氏的“生死异姓”现象时,也有提及,但仅限于描述逸闻。*黄素龙:《生死异姓:潮汕姓氏中的奇特现象》,《寻根》2011年第5期。

六、结 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笔者阐述了湖北英山宗族生死异姓的习俗背后,邻近宗族之间的利益依附关系。这一利益共生关系的维系,往往是通过祖先故事的建构,以及丧葬祭祖仪式的践行而实现的。通过祖先故事的叙述传承及仪式礼俗的延续,由于姻亲关系而可能疏远的宗族间关系,重新回归到血亲关系上,使得事实上的异姓联宗成为可能。而这种联宗并非仅是家庭层面的异姓联合,更非临时性或短期的策略性交换,乃是具有较大人口数量的、长期稳定的宗族合并,但在外在形式上仍然保留原先的独立宗族形态。九修《蒋萧氏宗谱》的另一主修人,现年86岁的退休教师萧同壁对笔者说:“这项习俗的传承是因为长辈的一句话。”*笔者曾于2015年8月5日对萧同壁先生进行访谈。萧同敬先生也提到,过去不能翻案是因为“过去家族管着在,不能乱搞”。而根据笔者的分析,长辈或者家族制定这样的宗约,应是出于当时现实的考量。常建华曾做过以下评述:“宗族的形成发展也与移民、开发联系在一起,祖先传说的故事结合地方社会才能深刻理解。解析祖先故事成为宗族研究的重要途径,族谱世系的早期部分也焕发出新的资料价值。”*常建华:《近十年明清宗族研究综述》,《安徽史学》2010年第1期。现今宗族研究多关注单个宗族的发展,对宗族间关系的探讨,则主要集中于相互之间的争斗。本文希望从宗族间共生发展的角度,对过往宗族研究做一补充。

[责任编辑 龙 圣]

李牧,东南大学艺术学院讲师(江苏南京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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