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性社会工作研究述评
2016-11-28何洁卿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何洁卿(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关于灵性社会工作研究述评
何洁卿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摘要:近年来随着对灵性研究的增多,以及存在主义、超个人心理学的兴起和社会工作的反思,灵性这一难以测量和定量的视角被引入社会工作。然而灵性社会工作的发展和实践究竟如何?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主要就有关灵性社会工作的研究做个小结,并据此指出其局限和不足之处。
关键字:灵性;灵性社会工作;实践
灵性社会工作是一种新视角,是社会工作理论的新进展。灵性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是基于本土文化、西方社会工作的理论传统以及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一种理论尝试和实践探索。灵性与灵性社会工作的概念是怎样的?当代灵性社会工作的理论发展如何?灵性社会工作的实践又有哪些呢?
一、概念研究
(一)“灵性”概念研究。美国的威廉·詹姆斯是最早以心理学家身份对灵性做出界定的是,他认为:“灵性是人类超越自身的过程。对于信仰上帝的人,灵性是他们与上帝的关系的体验。”当然,不同学者对“灵性”的定义也不同。而我国的学者陈劲松将灵性定义为“人所拥有的一种能力,是个体所具有的一种先天的、更为基本的从整体上把握世界、创造世界的能力”。从这些不同的定义中,也可看到一些共同点,即灵性是一种精神气,是超脱于物体和灵魂的存在,是追求人生意义和价值的过程,以求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二)社会工作中的“灵性”。在社会工作中,“灵性”的定义的解释有所不同。Bullis认为,我们关于自己和世界的信仰即为灵性,它唤起感受并指引行动,最终成为我们的个人实现。Caroll认为灵性有两重意义:作为本质的灵性和作为一个维度的灵性。作为本质的灵性是指赋予自我发展和自我转变以动机性能量的核心本质。作为一个维度的灵性是指个人对意义、与上帝的关系和超验或终极现实的追求。Canda和Furman认为社会工作中关于灵性的定义包含了六个普遍要素:被视为无价的、不可化约的个人精髓或全人特质;回应寻求意义、道德框架、与他人关系(包括终极现实)的个人特定层面;超个人本质的特殊体验;转变为某种关于自己和他人的整体感的发展过程;参与灵性支持群体而非必然加入正式的宗教;涉及特殊的信仰或行为。
二、灵性社会工作理论研究
(一)五个阶段论。该理论认为个体灵性的发展呈现出5个各具特征的阶段,并且依据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任务,将个体的灵性发展分为3个高峰期和2个低谷期。第一个高峰期,即学龄前的高峰期。第二个高峰期,是随着个体的专业化规训的结束而到来的,一种创造力的勃发期。第三个高峰期,是随着老之将至(或者因其它生活事件如恋爱失败等)而来的个体的灵性感悟期。和个体灵性成长的3个高峰期相对的是,个体的灵性成长,往往会经历着2个波谷或者说2个平台期。第一个平台期,介于第一高峰期和第二高峰期之间。第二个平台期,介于第二高峰期和第三高峰期之间。
(二)信念发展论。信念发展论是Fowler于1987提出的,Fowler参照皮亚杰的发展阶段的划分将信念成长划分为七个阶段。1.原初信念;2.直觉——透射式信念;3.童话——字面式信念;4.综合——惯例式信念;5.个人——反思式信念;6.契合式信念;7.普世化信念。
而陈劲松依据不同年龄阶段对灵性发展的不同需求,或者说依据不同阶段灵性发展的任务的不同,也是结合了Fowler的信念发展论,将灵性的发展分为以下8个阶段(依据个体成长的不同阶段中灵性与感性、理性之间的关系):1.原初的灵性(灵性激活,感性、理性处于沉睡状态)2.直觉-投射的灵性(感性逐渐觉醒、理性处于沉睡状态)3.童话式的灵性(理性处于沉睡、启蒙状态)4.概念式的灵性(理性处于飞速成长状态)5.创造式的灵性(感性、理性、灵性处于最佳契合状态)6.反思式的灵性(理性处于成熟状态)7.感通式的灵性(感性、理性、灵性处于较为契合的状态)8.普化式的灵性(感性、理性、灵性处于最佳契合的状态)。
三、灵性社会工作实践研究
(一)家庭灵性社会工作。将灵性视角运用于家庭治疗中的典型疗法就是维吉尼亚·萨提亚所创立的“萨提亚家庭治疗模式”。萨提亚相信每个人都具有内部资源和选择,并拥有改变的可能——不论他 (她) 拥有怎样的外部条件和环境,都可以在内部加以改变。所以萨提亚家庭治疗模式又被称为“联合家庭治疗”或“人本学派治疗”,它在家庭治疗领域占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
萨提亚家庭治疗模式最大特点是着重提高个人的自尊、改善沟通及帮助人活得更“人性化”,而不只求消除“症状 ”,治疗的最终目标是个人达致“身心整合,内外一致”。这一最大的特点正好符合灵性视角追求个人关于自己和世界的信仰,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的终极目标。
(二)老年和妇女灵性社会工作。目前灵性社会工作在老年人领域的实践主要集中在养老和临终关怀两个方面,而灵性照顾是主要的体现点。在对老人的灵性照顾方面,主要是要做到四点:一是维持生命,让老人活的有安全感和相对健康;二是强化生命,追寻人生的意义;三是重振生命,虽然痛苦与受苦是事实,但不要“灰心丧气”;四是超越生命,坦然面对死亡。灵性照顾是帮助濒临死亡的人安静、有尊严的离去,体现了珍视生命、维护人的尊严先进的人文伦理关爱。
在妇女灵性社会工作方面,目前国内的研究比较少,主要是集中在受暴妇女的服务上。在实践中,对受暴妇女的社会服务从生理的单一层面逐步上升为生理一心理一社会一灵性的整合层面。
四、评价与反思
灵性社会工作是将灵性视角运用于社会工作实践,在社会工作干预过程中注重案主的信念 、超越感受、生活目的及意义发现。但是由于目前国内关于灵性及灵性社会工作的研究比较少,且由于能力和资料来源的限制,致使所能获得相关文献非常少,因此本文对于灵性社会工作的研究综述比较的片面和粗浅,未能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和总结。但总体来看,灵性视角的社会工作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国内,其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相关的概念还不明确,实践的框架也有待系统化和具体化,实践有效性的经验也十分的匮乏。这些都待于社会工作的实践者和研究者更进一步的深入分析、实践和总结。
参考文献:
[1]何雪松.社会工作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陈芳.萨提亚家庭治疗模式评述[J].社会心理科学,2013,28(2).
[3]陈海萍.社会工作中的灵性研究[J].社会工作(理论版),2010(8).
[4]陈劲松.灵性实践的误区与社会工作的介入[J].学海,2013.04.
[5]陈劲松.当代灵性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初探[J].社会工作,2013 (4).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145-01
作者简介:何洁卿(1990—)女,湖北浠水人,现为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