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怎样做到“零超时”
2016-11-28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20期
审批事项怎样做到“零超时”
为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简除烦苛管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5月5日河北省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对公共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不得擅自取消或调整,要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对增加政府服务的,应当在公共服务提供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登记备案。
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构建全省统一的网上在线审批平台。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网上实时查询。同时,建立全省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整合各级政府部门许可、监管信息资源,推进“双告知”和联合惩戒工作,实现许可审批业务系统的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