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要向深圳看齐
2016-11-28
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要向深圳看齐
【智库观察】 作为推进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正加快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3月18日,深圳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从八方面提出37条举措,涉及162个政策点,多方面、多层次提升企业竞争力,为全国供给侧改革树立了标杆。
创新竞争力:鼓励发展“设计+”新业态
为提高企业的创新竞争力,《若干措施》从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建设技术和产品创新载体、加大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加快培育引进企业紧缺人才五个方面做出具体部署,鼓励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取到2020年有2—3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落户深圳。
为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特别提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在深圳市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区财政通过预算安排,从技术改造项目完工下一年起连续三年内,实行事后奖补。
为提升工业设计业创新能力,将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设立“深圳青年设计才俊红树奖”,对获得红点奖、IF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给予奖励。鼓励“设计+品牌”“设计+科技”“设计+文化”等新业态发展,提升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能力,推动工业设计向价值链高端环节延伸。
此外,加大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力度。对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本市工业企业产品,在实现首台(套)销售后,按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最高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深圳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点举措
加快推进工业强基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能力。对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的50%给予配套支持。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混合型并购母基金共同发起设立规模为300亿元—500亿元的重大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以参股、并购、重组等市场化运作方式予以资本金注入、并购资助等支持●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对年增加值增速超过15%的工业百强等重点工业企业给予支持
促进中小微企业壮大
●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导向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启动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培育行动,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规划建设,做好民营及中小企业家培育工程,完善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提高军民融合协同水平
●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推进军民两用高端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给予最高35%的资助,最高资助500万元。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规模为50亿元的军民融合产业基金
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保护
●发挥专利创新激励作用,对国内发明专利维持时间达到7年以上或境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以上企业给予奖励●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参与知识产权国家标准认证,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机制
构建良性发展梯队
●构建从“种子企业”到“领军企业”的良性发展梯队。以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国家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加快培育一批成长潜力大、商业模式新、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成长型企业●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
创新产业用地使用方式●推广“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探索采取公告协议方式供应,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年租金不超过租赁签约时该地块出让评估价的3%-5%●租赁期满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投资、建设、税收、就业等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化解融资难融资贵
●市级财政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向无抵押、无担保和没有取得过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首笔贷款所形成的坏账损失,给予50%补偿●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试点,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企业融资难问题
加大资本市场利用
●鼓励中小企业到本市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对年利润不低于300万元且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的本地企业给予支持,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创业板、“新三板”融资
支持国企重组做大做强●市属国资发起设立规模为1500亿元的混合型并购基金,整合利用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和上市公司平台,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以并购重组方式培育若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将国资委系统的主要资产集中在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
产品竞争力:支持企业开展质量诊断、绿色诊断、智能诊断
为提升企业的产品竞争力,《若干措施》提出,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的引领作用,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质量诊断、绿色诊断、智能诊断。鼓励企业参评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鼓励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同时,发挥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作用,全面支持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深圳标准体系建设。发挥专利创新激励作用,对国内发明专利维持时间达到7年以上或境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研究建立深圳标准自愿性认证体系和标识制度,推动第三方机构率先在食品、家具、服装、电子信息产品等领域开展深圳标准自愿性认证试点,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资助。
国际竞争力:设立100亿元市级“丝路”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
为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若干措施》强调,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鼓励引导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完善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机制。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市级“丝路”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对纳入“一带一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实施大型龙头企业和跨国企业培育引进计划,新增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首次入选 “世界500强”企业给予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 “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成立由市领导牵头的专责工作小组,加大对中央企业、知名跨国公司、中国企业500强等大型企业的引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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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 10:00)
(2016年5月18日09:14)
(2016年5月8日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