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高闸沟砖厂墓出土壁画砖及墓葬时代浅析
2016-11-27马军强肃州区博物馆甘肃酒泉735000
马军强(肃州区博物馆,甘肃酒泉735000)
酒泉高闸沟砖厂墓出土壁画砖及墓葬时代浅析
马军强
(肃州区博物馆,甘肃酒泉735000)
本文详细论述了高闸沟墓葬的考古调查发掘情况,通过对高闸沟墓葬形制、结构、砖雕画、壁画砖以及邻近墓葬出土文物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为确定高闸沟墓葬墓主人身份及时代提拱了真实可信的依据。
高闸沟砖厂墓;壁画砖;墓葬时代
高闸沟砖厂墓位于酒泉市肃州城区北约5公里处北大河北岸的二级黄土台地上。1985年初,高闸沟村在此修建砖厂,施工过程中时有汉代青砖残块出土。1987年被酒泉市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即高闸沟砖厂汉墓群。1988年秋,砖厂施工过程中发现墓葬2座,后经博物馆抢救性清理发掘,出土五铢钱、琥珀珠、陶灶、陶碗等随葬品10余件。
高闸沟砖厂墓发掘于1993年秋。该墓葬为砖筑三室墓,坐西面东,墓道因施工损毁已不存,封门砖被扰乱,未见照墙遗迹。墓门进深1.1米,宽1.02米,高1.08米。前室为覆斗顶,长3.25米,宽3.46米,残高3米。因施工所致,墓顶大部分已被毁,残存部分由上而下第一层镶嵌有兽面砖雕15块,间距不等,四角各装饰有砖雕龙首。室内东壁左下角有一龛室,进深0.3米,宽0.29米,高0.33米。北壁正中亦砌有一耳室,门宽0.62米,进深0.5米,高0.64米。覆斗顶,长1.4米,宽1.44米,高1.38米。中室地面高于前室0.8米,亦为覆斗顶,顶部大部分被毁。长2.46米,宽2.64米,残高2.21米。室内南壁筑有耳室,券顶。门进深0.4米,宽0.75米,高0.75米,长1.54米,宽1.44米,高1.38米。后室保存完好,长2.32米,宽1.94米,高2.02米,券顶。该墓修建用砖有三种样式。第一种为素面青条砖,长39厘米、宽16厘米、厚5厘米。第二种为镶嵌于墓室内的壁画砖,长38~40厘米、宽18~19.5厘米、厚5~5.5厘米。第三种为砖雕,长13~25厘米、宽19~19.5厘米、厚5厘米。墓室内地面铺设青条砖,长39厘米、宽18厘米、厚5厘米。经发掘得知,墓葬早年被盗,室内棺木尸骨腐朽散乱,随葬器物大多扰乱被毁,仅存陶器7件、铜器3件、货币15枚。该墓出土的61块砖画,画面内容丰富、绘画技法娴熟、生动传神。根据墓室内空间布局、用途设置、赋予壁画砖特定的故事情节,以连环画的形式分别展现墓主人官事活动、燕居行乐、农牧生产的场景。其中反映墓主官事活动中的“司法断案”系列壁画砖为国内目前所仅见,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现分别介绍于下:
第一组共9块,以反映墓主人出行仪仗、巡视为主题,画面多有雷同。长方形砖面上分别以墨线描绘头戴官帽、身着袍服、骑马执缰、或并驾齐驱或前后相随的场面,身侧绘参天大树,枝繁叶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场景安排开合有度。人物及马匹面部表情刻画细腻逼真、朱黄粉白蓝诸彩施抹自然相宜。骏马奔驰,一辆轺车由远而近,驾乘的两男子、谈笑风生,白色伞形车盖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第二组共6块,反映墓主人官事活动中的“司法断案”内容。壁画砖分别以禀报、抓捕、审讯、用刑、申辩、结案等六个连环画面形象完整的描绘司法断案的整个过程。
禀报:砖面墨线描绘一男子头戴二梁冠,身着赭色袍服,端坐于淡黑色长榻上,其左前侧一吏,双手举笏,跪地诉说。其身后站立一仆,身着浅赭色衣裤。
抓捕:砖面墨线描绘两位头戴翘角红帽,身着朱衣的狱卒,手持刑棍疾步行走,衣襟被风卷起的情景。
审讯:砖面墨线描绘头戴二梁冠的两男子并排同向而坐,其右侧一人手举笏板面对其二人跪地呈述的场面。
用刑:砖面墨线描绘二官员手持笏板、跪爬于地,其身后两位头戴翘角红帽、着朱衣的狱吏高举刑棍行刑的场面。
申辩:砖面墨线描绘两男子头戴二梁冠,身着赭褐色袍服,双手举笏,跪地陈述的情景。
结案:砖面墨线描绘两位头戴二梁冠,身着赭褐色袍服的男子席地跪坐,其前方绘一男子脱帽披发、手戴木枷站立的场景。
第三组共13块,以反映墓主家眷燕居生活内容为主题。
宴饮:砖面墨线描绘两女子头梳高髻,柳眉红唇,其一身着蓝衣白裙,另一着蓝衣红裙,相对跪坐于红色圆形三足案两侧,案上置一尊两耳杯饮酒叙谈的场景。
侍主壁画砖共5块:其一,砖面墨线描绘两女主人同向而坐,一人着粉红衣,浅棕色裙,另一人画面不清,其侧立一侍女,右手执方扇,着淡色衣裙与裤。其二,砖面墨线描绘两女主人同向而坐,粉衣素裙,身后一侍女款款而立。其三,砖面墨线描绘素衣男仆二人、女仆三人并列站立,画面褪色人物表情模糊不清。其四,砖面墨线描绘三女主人相对而坐,身后立一男仆。其五,砖面墨线描绘两女主人并列而坐,着橘黄色衣裙,身侧一女仆款款而立。其六,砖面墨线描绘两仆人,手端两层屉,红色方盘内盛放圆形食品,身侧放置四层屉。
炊厨:砖面墨线描绘一女子低头屈身、手拿木棍蹲坐在灶前生火做饭的场景。
庖厨:砖面墨线描绘一女子屈身跪坐于一瓮前,似在瓮内拿放食物,其身侧又绘两瓮及挂钩等用具。
烤肉:砖面墨线描绘一女子手拿双齿叉,叉上串红色肉块,身边置一罐,其前方所绘形象因褪色模糊不清。
宰羊:砖面墨线描绘一木架上挂三个挂钩,钩上挂肉,其侧绘一只羊被捆吊于木架上,一屠夫身着长衫,左手拿刀右手抓握羊腿,剥皮割肉。
滤醋壁画砖2块:内容基本雷同,砖面墨线描绘陶罐六个放置于条形木案上,其一组置于案上,一组置于案下,晾晒醋糟,酿制食醋。
挂钩:砖面墨线描绘挂钩8个。
第四组共14块,以反映农牧业生产为主题。
其中犁耙耱地壁画砖3块:其一,砖面墨线描绘二牛拉犁,一人右手扶犁,左手执鞭,驱牛犁地的场景。其二,砖面墨线描绘一牛拉耙,一男子身着长衫头戴黑帻,右手执鞭立于耙上、驱牛耙地的场面。其三,砖面墨线描绘一牛拉耱,一男子身着长衫头戴黑帻,两手执缰立于耱上、驱牛耱地的场面。
撒种:砖面墨线描绘一成年人、一孩童,成年人左手挎篮,右手撒种,画面清晰,场景真实。
粮仓:砖面墨线描绘方形房屋一间,其侧堆放三堆粮食,房侧墨书“大仓”两字。
鸡群:砖面墨线描绘枝繁叶茂的大树两棵,树侧堆放三堆粮食,粮堆上以墨点朱彩装饰区分品种,两只体格健壮、羽毛丰满的鸡正在粮堆前觅食。
人物:砖面墨线描绘一女子身着短襦,左手持叉,右手托物站立的场景。
牛车:砖面朱彩描绘一牛拉车,车轮较大,车厢完整,形象写实。
饮羊:砖面墨线描绘两男子身着黑衣,用木棍抬一水缸前行,身后绘一只羊相随。
牧羊:砖面墨线描绘6只膘肥体壮的大角盘羊缓步前行,一牧羊男子头束高髻,身披斗笠,脚穿黑靴,手拿木棍,驱赶羊群的情景。
牛羊驴驼群壁画砖3块:其一,砖面淡墨描绘6只山羊,全黑色无勾勒。其二,砖面墨线描绘两头缓步前行的牛,一施朱彩、一施淡墨。其三,砖面墨线描绘一头驴、一峰骆驼相随而行。
果树壁画砖2块:砖面墨线描绘两棵枝繁叶茂、树形硕大的果树。
第五组共19块:砖面雕刻牛、马、龙首形象,镶嵌斗拱装饰墓室,衬托和体现墓葬结构的豪华独特与神秘感。其中,正、侧面牛马砖雕画像砖15块,龙首砖雕画像砖4块。
该墓为砖筑三室墓,前、中室为覆斗顶,后室为券顶。墓室为干砖垒砌,三平一竖。出土灰陶器、五铢钱也与相邻的嘉峪关、高台汉末魏晋时期墓葬出土同类器物相同。该墓壁画砖绘画技法上承汉代绘画线条粗犷、用笔大胆、水墨晕染施彩的风格,下启魏晋时期“人大于山,水不容泛”的绘画特点。根据所表现对象主次的不同,在线条运用、敷彩时区别对待。如车马牛羊以及炊厨农耕等画面场景的描绘,用线施彩略显简括粗疏。而表现墓主人出巡仪仗、宴饮断案等的场面,构图设色精细讲究,描绘繁复。出巡仪仗、车马宴饮、侍主断案等画面,构图敷彩层次都较复杂。人物、马匹、器具先用墨线勾勒,后用粉白、粉红、浅黄、浅灰、浅蓝、灰白、浅黑等色彩晕染,使画面色彩富有层次,丰富饱满。与河南洛阳西汉卜千秋墓出土壁画《出行图》画风极为相似。表现畜牧农耕、宰杀炊厨、房舍林木等虽然也施彩、墨线勾勒,部分直接用朱彩画成。画面简练奔放,线条略显粗疏,施彩简单,多用单色或淡墨涂饰。
记录墓主人“司法断案”系列的6块壁画砖可谓精彩异常,它超出了以往所发现同时期墓葬壁画所涵盖的内容,填补了汉魏晋时期司法断案图画形象的空白。画面中所描绘的人物表情刻画细腻、衣饰穿着完整,身份地位清晰,是以往所见同时期墓葬壁画中所未见之内容。这不仅为研究该墓主人身份地位提供了间接形象资料,同时也为研究汉代至魏晋时期司法文化提供了直接可信的图像资料。
据《汉官仪》载:“天子冠通天,诸侯冠远游,三公、诸侯冠进三梁,卿大夫、尚书、二千石、博士皆冠两梁,三千石以下至小吏冠一梁。”《晋书·舆服志》载:“进贤冠……二千石及千石以上则冠二梁,六百石以下至令史,门郎小史并冠一梁。”汉时千石以下为一梁冠,晋代千石以上为二梁冠,汉晋以来,各郡只有郡太守为二千石官员。汉至魏晋时期酒泉郡辖九县,户四千四百,口约二万(按汉时每户平均四口计)。高闸沟墓出土壁画砖所描绘墓主人及其部分人物,均着二梁冠,就其身份进行初步研究推断,当为郡守或县令一级的官员。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在河西发掘的数百座汉末至魏晋时期的壁画墓或壁画砖墓,所出土的大部分壁画所反映的内容都以农耕畜牧、炊厨宴饮、狩猎出行、采桑运输为主要表现内容。其中不乏少数民族形象,但该墓壁画砖中没有一幅画面描绘少数民族形象。此外,该墓出土的所有壁画砖中,除有一幅画面描绘牛车外,再无相同题材的画面出现。而这与魏晋时期达官贵人与平民百姓多以驾乘牛车的社会风尚大相径庭。同时,在墓室壁画砖中却出现墓主人及其随行人员驾乘轺车的形象,这在酒泉临近地区出土的壁画砖中亦属首次发现,达官贵人出行驾乘轺车流行于秦汉时期。由此可以基本断定,该墓葬的修建时代应该不会晚于曹魏时期。
[1]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酒泉十六国壁画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
[2]郑岩.魏晋南北朝壁画墓研究[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
K8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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