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义仓制度述论
2016-11-26王华东
王华东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 400000)
隋唐义仓制度述论
王华东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 400000)
义仓始创于隋朝。由于灾害频繁,义仓是在政府的倡议下由各州百姓及军人就近建起的一种荒年自救性质的仓库。仓库的纳粮开始是半自愿的,而且在管理权方面是交给当地的社司,所以也叫“社仓”。但由于政府的干预,义仓逐步实现了其赋税化的过程。同时,随着义仓制度的不断发展,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受粮、储粮、出粮等管理制度。义仓的设立对缓解自然灾害,保护小农经济,稳定社会秩序等产生了积极影响,但同时随着其不断赋税化也相应地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
隋唐;义仓;义仓制度
我国专仓储备粮食的制度开始于春秋战国时期,为以后各代所继承,到隋唐时期已有很大的规模。隋唐时期已经具备了各种类型的仓储设置。唐杜佑《通典》中说:“凡天下仓廪,和籴者为常平仓,正租为正仓,地子为义仓”。义仓是我国古代为了地方救灾而专门设立的粮仓,用于“备岁不足”,主要通过赈济、贷借、出粜等方式稳定自耕农,保障生产力。义仓制度则是在义仓设立过程中不断形成的一种仓储管理制度,是由民间自建、自管演变成由政府出面管理的一种国家赈灾专项财政制度。
1 义仓的产生、发展及演变
1.1 隋唐义仓的产生
隋唐是继秦汉之后又一个大一统和大繁荣的时代,两代代表了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顶峰。隋代虽然立国仅三十余年,但是隋代的农业发展之繁荣是此前绝无仅有的,仅隋代所建的粮仓也是以往任何朝代都无法比拟的。尽管隋唐两代有着如此多的仓库,但大多都是国家的正仓、太仓、军仓等等。太仓粮是供京师官员食用的,军仓粮则是为军方提供的粮食保证,正仓粮则是国家赋税,这些都是轻易不能动用的。所以,这些类型的仓库对于古代频繁的灾祸来说是于事无补的。由于古代人类对大型自然灾害的防御和抵抗能力微乎其微,同时古代社会中央政府与地方之间的联系松散,又因为交通不便,政府行政效率因受到时代的限制而十分低下,这就给救灾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就需要一种专门用于救灾的仓库的出现,而义仓的出现就大大解决了赈灾的困难。
1.2 隋唐义仓的发展及演变
义仓创立之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灾荒年间赈济灾民,而粮食的征收也是半自愿的,不存在强制,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量。租庸调是隋朝以及唐前期的赋税制度,其中没有规定义仓所交纳的粮食属于赋税范围。不过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变化主要表现在义仓粮的赋税化,义仓粮赋税化则主要满足义仓管理权的转移、义仓粮征收数额的固定化、义仓粮征收带强制性、义仓粮的主要目的不用来赈济灾荒、义仓赋税化得到官方法律的认可五个条件。杜佑曾说:“地子为义仓”,地子就是地税,杜佑已经是中唐时期的人,因此可以证明的是,在杜佑生活的中唐时期,义仓粮已经变成了一种加在人民肩上的赋税。从史料来看,义仓的发展和演变主要分为几个阶段:
1.2.1 隋文帝年间
这期间主要是义仓管理权的转移和征收数额的相对固定化。义仓在创立后不久,政府就对其实施干预,首先是义仓管理权的转移。开皇十五年(595年),以义仓贮在民间多有损费为由下诏曰:“本置义仓,止防水旱,百姓之徒,轻尔损费,于后乏绝。又北境诸州异于余处,云、朔、夏、绥、灵、盐、简、丰、邺、凉、井、瓜等州所有杂种,并纳本州,若人有旱歉少粮先给杂种及远年粟”。这使得义仓在管理权上发生了重大变化,把义仓的管理权从社司手中转到了州仓曹手中。把管理权由社司手中转移到了政府手中,这就为皇帝和官府动用义仓粮提供了方便。炀帝大业中,就以“国用不足,并取义仓以冲官费,故至末塗,无以支给”。
1.2.2 唐太宗年间
太宗年间对义仓粮数量固定化起了巩固作用。太宗曾接受了戴胄的建议设置义仓并规定:“王公以下垦田,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地土,贮之州县,以备凶年”。那么这种规定算不算得上是一种税呢?当然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税。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税都是国家对人民征收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产物,尤其在封建国家就更是用强迫手段榨取农民的剩余产品,用以维持封建王朝庞大的官僚系统、军队以及封建统治者的骄奢淫逸等各项开支。
1.2.3 唐高宗年间
杜佑曾说:“地子为义仓”。那么义仓粮赋税化还应该满足义仓粮是一种地税,是按田亩交纳的。而根据日本学者倔敏一的研究“地税”一词第一次出现是在高宗永隆元年(680年)。根据《册府元龟》记载:“永隆元年正月己亥诏:雍歧华同四州,六等以下户,宜免两年地税”,倔敏认为这里的地税就是指的义仓粮。而这种观点是有争议的,原因在于这段诏令“六等以下户,宜免两年地税”明显的说明了这时的地税是按户等交纳而不是按田亩交纳,因此这时的义仓粮也绝不会被叫做地税。
2 义仓的使职设置制度和出纳制度
2.1 义仓的使职设置制度
在史籍中有少量的有关义仓的使职设置的记载。根据《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载,尚书省户部的仓部郎中和员外郎是负责统管全国的粮仓的官吏。每年义仓粮开始征收之前,各州、府都需要编造出“青苗簿”,“以七月以前申尚书省”,也就是说必须在每年的七月以前把青苗簿申报给尚书省。开元十六年(728年)为加强对义仓粮的征收,朝廷令州县长史,每年按照规定数量征收,并且按照所征数量向尚书省申报。各州的公义仓、正仓、常平仓,按例都归仓曹司仓参军事执掌,由仓督(万户以上的县专置“义仓督”三人)管理。仓督一般选择当地五品以上的勋官以及在职的九品小官充任,如果没有则任命六品以下的勋官。看守仓库的门夫,则是征调中年男人中有残疾的人充任;其“番上不至者”,须纳一定的“资课”。
2.2 义仓的出纳制度
2.2.1 义仓的受粮制度
粮仓的受粮制度包括粮仓的粮食的来源和数量等规格。由于义仓开始时是由民间自己组织的救灾制度,是一种半自愿的形式,所以隋朝是没有固定的数量限制的,而粮食的来源则是民间自发的供应。由于义仓在国家的干预下变成由国家规定的一种赋税,所以粮食的来源和数量有了定额。太宗定制:义仓每年“据青苗征税”,自“王公已下,……垦田亩纳二升。”但自高宗年间起,一度改为按户等出粟,上上户出五石,直到下下户依次递减。
2.2.2 义仓的储粮制度
粮食的存储制度是古代粮仓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粮食的存储则主要体现在粮仓的防潮、防虫、防火、防贼等方面。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充分利用了他们的聪明才智设计出了一套严密的保护措施。而义仓粮的储存则显得更为重要,义仓粮是在危难之际解救他们生命的稻草。其具体的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防潮措施。采用地窖储存法,在我国由来已久,在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了有袋状的窖穴,这种窖穴很显然是用来储存粮食的。奴隶社会也同样采用窖穴来储存粮食,如从商朝的巨桥仓。从考古发现的隋唐时期含嘉仓的粮窖结构可以了解当时粮仓建造的方法:粮窖底部经过夯打、火烧之后又在上面铺烧土块、木炭和碎石子混合而成的防潮层,然后铺木板或者草,再铺谷糠和席。窖穴的四周砌上木板,窖顶是木架结构并在上面铺上防雨的稻草,再在稻草上铺上很厚的混合泥。仓窖采取了这种严格的防潮、防雨措施,保证粮食在仓窖内能长期存放。另外规定:“诸仓库及积聚财物,安置不如法,若暴凉不以时,至有损败者,计所损败坐赃论”。如果因为粮食安置不如法,导致出现损失,仓官罪责形同贪污。
(2)防火措施。《唐律疏议》中规定:“诸库藏及仓内,皆不得燃火,违者,徒一年”。仓库禁止燃火,如果有人在仓库内燃火,哪怕是没有引起任何后果,也要流放一年。
3 义仓的设立对隋唐王朝的影响
义仓最初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民间自备救荒的,所以义仓的设立体现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首先,由于我国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救灾体现出的特点是灾害多、救灾难、需求量大。尤其在古代,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发达,政府行政效率低下等等原因导致了灾害对人民造成的损失是极其巨大的。而义仓的设置则是最大限度地缓解了灾情,弥补了损失,保护了小农经济的发展。据统计,唐代的二百九十多年中,就有二百五十年是灾荒之年,全国各地的灾荒累计达到了八百九十多次。政府用义仓的粮食来赈济灾民,可以降低灾区的损失,减少灾民们的苦难,有益于国家政治的稳定,封建农业经济的发展。
其次,虽然隋唐时期的交通就已经很发达了,但这种发达仅仅指的是隋唐时期道路的四通八达,那个时期并没有先进的交通工具,没有火车、轮船、飞机等速度快、运量大的交通工具,所以,在救灾时自然会因为道路艰难险阻而不能及时把救灾粮食运往灾区,致使灾情加重。但是义仓以它就地取给的特点来说,无疑是具有相当大的优越性的。而且义仓在政府的统一调配下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义仓救荒制度的网,更是提高了效率,对保障隋唐王朝的繁荣以及提高农业生产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最后,义仓另外一个作用——借贷,借贷不管是在荒年还是常年都实施。玄宗开元二十年诏令:“如闻贫下之人农桑之际多阙粮、种,咸求倍息,致令贫者日削,富者岁滋,非所谓益寡哀多,务秸敦本之方也。思弘惠恤,拯贫篓。且义仓元置,与众共之,将以克济斯人,岂徒蓄我王府!自今已后,天下诸州每置农桑,令诸县审责贫户应粮及种子,据其口粮贷义仓,至秋熟后,照数征纳,庶耕者成业,音人知劝,……国富家肥于是乎在”。从诏令中可以得出,义仓粮的借贷是在每年春播的时候,义仓中的粮种都无息贷给农民,劝其种植,并规定秋熟后偿还,这是一种有效的措施,它保证了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对国家税收的增加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为后来历代王朝采纳,比如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就是效仿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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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东(1990-),四川省通江县人,重庆师范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生。
K241
A
1672-5832(2016)03-02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