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职业技能鉴定为契机加强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2016-11-26吴良勤龚剑锋
吴良勤 沈 惠 龚剑锋
以职业技能鉴定为契机加强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吴良勤沈惠龚剑锋
【摘 要】本文以职业技能鉴定为切入点,阐述了校企合作中职业技能鉴定现状、如何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及如何实现校企合作的多元化等内容,高职院校与企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背景下,如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创新型人才。
【关键词】职业技能 校企合作 高技能人才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用人单位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也愈加的强烈。如何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是高等职业院校面临的新课题。实践证明,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笔者以培养学生的技能为切入点展开研究,探索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校企合作,校企双方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职业技能鉴定现状
高职院校组织的学生技能鉴定的考核要求达不到企业的现实要求,技能鉴定证书含金量较低,得不到企业认可。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障碍,就目前来看,在一些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较为积极,企业的积极性却不高,一些拥有高技能的学生在企业工作中仅仅只是从事初级工作,甚至与所学技能不对口,违背了双证书制度的理念。造成这种现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方面,部分职业院校为了提高证书通过率,技能考核要求一降再降;一方面,由于设备更新速度慢,一些院校设备陈旧,技能鉴定与生产的实际情况不符,不能满足企业的现实需求;第三,由于利益驱动,相当一部分职业院选择一些缺乏权威、业界认可度不高的认证机构进行鉴定。第四,职业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都普遍不高,而企业仅仅只是对他们能力的考核,至于个人思想品质、劳动态度以及创造精神都没有明确的认识[2]。
二、以职业技能培训为基础,加强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
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联合,学校负责人才培养,而企业则为学校培养出的人才提供合适的岗位。目前我国校企合作基本上都只是浅层次、松散、以及自发的形态,而且绝大多数的校企合作都仅仅只是重于形式,没有在真正意义上进行融合,更有甚者一些校企竟然在合作的中途中断合作,不但给职校和企业造成了损失,对于职校学生本身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1]。以职业技能为鉴定契机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平台,能使高职院校与企业互惠互利、互相扶持以及共同发展,为教师提供了学习新技术、新知识的平台,为学生创造了实习和就业的机会。学校实行校企结合,以学生就业为向导,以特定的岗位需求为目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体系,使得专业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更加符合实际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高职院校如何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
(一)转变师生观念
高职院校要将“双证书制度”贯彻落实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转变师生的思想观念,打破传统的“重理论轻技能”、“重文凭轻实践”的观念。鼓励教师到相关企业去挂职锻炼,去了解现代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状况,企业对人才素质和技能的要求,在教学的过程中要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只有这样才培养出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技能型人才。还要转变学生的思想观念,通过专业认知教育、就业指导等途径,让学生知道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重要性,提高学生对专业技能学习的积极性。
(二)改善教育教学内容
高职院校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认真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以增强学生职业能力为主线,以职业核心课为中心,以实践课程为重点,以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基础的课程体系。要有计划地进行课程改革,按照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原则,在课程内容的改革方面实现与行业标准和职业岗位能力的对接。在保证学生技能的培训课时,实践课程中应该要专门安排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课时,在学生进行专业实训的基础上,再进行相关工种鉴定培训,要有目的加强学生的相对应的基础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要提高实验课程的标准。
(三)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要积极推进考试评价方式改革,内容包括:改革考试内容,确立考试能力导向,在要重视人文素养、专业理论的培养的同时,更要重视职业技能的考核;改革考试方法,凸显高职教育特色,一改传统“一张试卷定终身”的模式,采取笔试、口试、项目实训等方式进行考核;改革成绩评定方式,注重学习过程评价,更加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参与程度;专业核心课程考试评价逐步与职业资格鉴定接轨,以技能鉴定代替相关课程考核。
(四)加强实训师资队伍建设
高职院校应该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建成了一支“专兼结合、校企互通、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的“双师型”教学团队。通过选派教师参加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到企业挂职锻炼等有效途径,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技术应用能力较强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专任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得到提高。结合专业建设和发展实际,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充实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一支实践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的兼职教师队伍。
(五)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
根据职业技能形成的内在要求,按照“基本实践技能养成——专项核心技能形成——职业环境下的技术应用”的思路,形成实验、实训、实习三个递进的层次,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与校外顶岗实习有机衔接与融通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适应工学结合、校企共同参与的实践教学机制。以共建、共享、共赢为原则,以实现职业技能训练、教学科研、生产、技术开发与服务四大功能为目标,采取学院自建和校企共建等方式,以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为重点,将虚拟、模拟仿真与真环境、真工艺、真生产相结合,建设和完善校内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合作,巩固和建设一批与校内实训基地功能协调并有机衔接的校外顶岗实习和就业基地群。
四、以职业技能为基本点,实现校企合作的多样化
(一)学校为主,企业为辅——企业配合类型
企业配合型,主要是以学校为主,高职院校负责学生教育,主要包括文化基础知识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等,在学历教育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企业作为学生的实训基地,在校企合作中,为学生提供相应的顶岗实习岗位,并指定企业“师傅”帮带,以“师傅教,徒弟学”的方式完成定岗实习任务,使学生能够更好的适应企业对员工的要求。
(二)学校作为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委托培养类型
委托培养类型,是指高职院校与企业达成协议,作为企业人才培养、职工技能培训与考核基地。一方面,高职院校通过短期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委托培养的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一方面,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进入企业,在一些新技术、新技能出现后,已经成为企业职工的学生,也可以继续回到学校学习这些新的技术和技能,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三)学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培养人才——校企共同参与类型
校企共同参与类型,是指高职院校和企业紧密结合,成为一个整体,以“冠名班”、“订单班”等模式,一同参与学校招生、培训考核和就业的全过程,学生在入学时就与企业签订相应的协议,学生以企业准员工的身份入学,接受企业特定岗位的职业技能教育,获取学历证书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在完成理论学习、技能培训、顶岗实习后,就可以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学校与企业共同参与,让学生入学就签订工作合同,毕业直接就业,这种类型的模式将招生与招工相结合,实习和就业同步走的新型合作模式。
(四)企业为主,学校为辅——企业自主类型
企业自主类型,主要是以企业为主体,以企业的名义向社会招生,而高职院校只是负责对学生进行职业资格的培训与考核,学生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就直接前往企业实习和就业。例如某些高职的学生,在学校仅仅只是为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他们在获得证书之后,就可以拿着证书直接上岗,他们是企业招收的学生,而学校也仅仅是他们培训专业技能的地方。
五、校企合作中应解决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完善教育体系
高等职业院校应该把人才培养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结合起来,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教育体系。根据岗位要求设立相应的课程,明确教学内容,在确保理论知识课程的情况下,加大实践课程的所占的课时比重,教给学生新工艺、新技术,使教学内容具有鲜明性和先进性。学校还可以改善考核方法,建立一些具有学科特点又可以与职业技能鉴定相一致的考核体系,培养出适应现代企业需求的人才
(二)在选择合作企业时注意甄别
校企合作,合作企业的选择十分重要。高职院校应该在对企业深入了解的基础上,选择有实力、有影响力、规模大的企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与企业合作,而且要在一定的时期之内,保持双方稳定合作,避免因短期效应以及一些负面因素给学校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加强校企合作深度,避免追求片面效益
高职院校以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作为基础,加强与相关企业的联系,开展多样化的校企合作,使校企合作落到实处。例如,企业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培训,对员工进行一定的学历教育培训。学校是教书育人之地,不但要传授学生一定的文化知识,更要倡导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切忌追求片面经济效益,给学校声誉带来损失。
(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的监督与管理
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与企业合作的效果。职业技能鉴定应该遵循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能“跨要求,越标准”鉴定,应该接受省级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的监督,学校也应该建立相应的考评管理规定,对考评管理人员、考评员等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让他们熟悉鉴定业务流程,确保鉴定质量。
参考文献:
[1]许慧艳.以职业技能鉴定为契机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J].卫生职业教育,2012(21).
[2]陶一明.校企合作推动高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J].理论研究,2013(7).
(作者单位: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钟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科研课题《以职业技能鉴定为契机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主要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