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宣言》的“自由观”及其当代意义
2016-11-26赵琳琳
赵琳琳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 300387)
《共产党宣言》的“自由观”及其当代意义
赵琳琳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 300387)
自由是人类一直不懈追求的价值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各部著作中也均对自由作出了详细的解释。然而在《共产党宣言》中的核心思想就是自由,共产主义的终极目标就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将个人解放和集体解放整合在一起。在我国,将自由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经典著作的转变,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换,使它们具有了符合时代的价值和意义。
共产党宣言;自由
1 《共产党宣言》中的“自由观”
《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曾提到过未来理想社会的特点就是自由,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①我们把自由作为价值来看,自由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自由与社会主义相互联系,不可分割。自由是社会主义追求的终极目标,自由是社会主义追求的价值目标,自由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价值。自由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属,我们在谈到自由的时候不能只是想资本主义所倡导的自由,也要想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自由,要改变自由只属于资本主义,不属于共产主义的思维模式和偏见。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由是具有实践性的,自由是人的实践活动,是真正的自由。自由不单单是人的思想,也是一种行为方式,自由只有实践了,才是真正的实现,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层面。自由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人类追求的目标,人类的一个本性就是自由。人作为自由的主体,人类的自由在道德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是不受任何约束的。任何人和组织是不能干预人的自由、解放和发展的。自由是具有阶级性的。社会主义的自由与资本主义的自由,无产阶级的自由与资产阶级的自由是有区别的。自由是具有条件的,有前提的。自由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自由应该建立在不伤害他人,不破坏或消极影响社会,不损害国家及民族前提之下才可以追求的个人自由。如何实现自由,在走向自由的过程中一方面追求人自身在社会所获得经济独立、政治自由以及个性解放,也包括人掌握了规律摆脱束缚。
人类的自由发展主要是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物质增长为人类的自由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而国家政权不是限制人类自由的因素,国家政权的存在不是限制人类的自由,而是为个人自由的实现创造条件。国家政权可以为个人的自由提供制度保障,为个人自由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环境去促进自由的发展。自由的实现需要一个过程,是循序渐进的,所以未来的理想社会形态要达到理想状态的自有目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个人自由与集体自由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一切人的自由为个人自由做保障,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切人全面发展的条件。集体自由并不是以集体自由压迫牺牲每个人的自由,集体自由不但不压迫牺牲每个人的自由,恰恰是每个人自由的真正保证和条件,是与每个人的个人自由不相矛盾的自由。一方面,发展每个人的个人自由是集体自由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自由是个人自由与集体自由的高度有机统一。
2 《共产党宣言》中的“自由观”与西方的“自由观”
2.1 《共产党宣言》的经典表述
“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是过去支配现在,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是现在支配过去。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而资产阶级却把消灭这种关系说成是消灭个性和自由!说对了,的确,正是消灭资产者的个性、独立性和自由。在现今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范围内,所谓自由是自由贸易,自由买卖。”②资产阶级劳动的性质是存在剥削和落后性的,而无产阶级劳动的性质是具有进步性。
积极的自由和消极的自由也是马克思恩格斯自由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消极自由是在不受外界和他人的干预或者没有受到束缚。积极自由就是在自己的思想驱动下主动行为,它的重点在于行为主体能够做自己的主人。人类所做出的行为是由自己的理性思维及自觉的目的所推动,而不是被外在的自然界或者其他外人所决定和驱使。所以自己能够成为自己行为的主人,那么就是积极的自由了。
解决人的自由问题,实现人的本质就必须彻底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进行彻底的无产阶级革命,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的阶级基础是无产阶级、工人阶级。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是利益相对立的两大阶级,无产阶级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资产阶级代表的是少数资本家的利益。共产主义要实现的是全人类的解放,是要代替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的阶级之间对立的社会。
共产主义社会是包括个人自由与一切人自有得到实现为前提的自由联合体,无产阶级的个人实现自由要以社会整体自由为实现前提,同时社会自由的实现离不开个人的解放。
2.2 西方自由观
西方的自由观是以唯心主义,特别是主观唯心主义为其根本立论根据的。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认为人的本性是人的天然属性,是不变的、固定的、永恒的。自由就是人的本性。这种自由是与生俱来的,理所当然的,是上天赋予人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个人主义自由,其所阐述的自由是一种完全从个人自由出发并以个人自由为根本归宿的自由,是一种伸张个人自由权利的自由,完全排斥集体自由。个人是自由的目的,不是手段,个人具有最高价值。自由是个人的价值和尊严。维护和保障私有财产。
认为私有财产是自由的基础,没有财产自由就没有个人自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与此相联系,在政治上,制政治权力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对政府在社会中的作用保持一种消极态度,主张宪政民主、三权分立、自由选举。
注释: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2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15页.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2012.
[2] 秦慧.《马克思的自由观及其当代意义》[D].安徽:安徽大学,2013.5
[3] 刘书林.《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几个重要关系》[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4(9):60-67.
[4] 平飞.《中西自由观比较研究》[D].江西:江西师范大学,2003.5.
[5] 朱颖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D].山西:山西大学,2013.6.
[6] 曾宇辉.《马克思主义与西方自由观辨识》[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6(2):14-18.
赵琳琳(1991-),女,汉族,天津人,本科,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在读,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就职于天津师范大学,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D09
A
1672-5832(2016)11-02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