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2016-11-26

长江丛刊 2016年35期
关键词:团体管理

蔡 威

(作者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蔡 威

在目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关注并动员全社会各个层面的力量来积极地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工作中。在社会层面中,社会团体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一支必须要予以重视的社会力量。但是,目前针对于我国的社会团体,要想合理地参与到社会公共管理中还存在较大的困难,除了建立一定的社会团体必须要经历层层的审查,即建立过程受到限制外,还有一个阻碍便是社会团体的运行机制尚未完善。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形势下的社会团体组织职能定位,介绍了当前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困难,同时提出了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发展方向以及相关的一些措施。以期为社会团体组织积极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过程奠定一定的基础,从而为我国的公共管理过程提供关键的启示以及参考。

社会团体 社会公共管理 创新路径

最近几年,由于我国社会发展的速度日益加快,社会变革进程进一步的加强,出现了各种类型、各种行业的社会团体组织。而且社会团体组织也在不断地改革其社会职能的基本定位,正在积极地探索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可以说由于社会团体本身的专业性和独特性,其在创新社会管理价值、推动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自身独特的优势。现对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创新路径进行如下探索:

一、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困境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逐步地有了自我管理意愿,开始形成一定的专业性或者行业性的社会组织的意识,在我国部分地区或者是部分行业,开始有人尝试着组建一些社会团体。对此我国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社会团体相关的规定,明确地规定了由民政部来进行社会团体的管理的工作。

(一)社会团体的成立受到限制

对于我国社会团体而言,经过几十年的时间,目前在部分行业和领域已经形成了系统的管理模式。但是,如果想要创立一个社会团体,仍然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尤其体现在登记注册等方面的问题:首先,对于某一地区的社会团体的数量并不是任意的,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要想创立一个社会团体,必须需要组织的申请,而且申请的过程必须要得到所在地区所属的民政部门的批准和备案。如果所在地区已经成立了业务类似的社会团体,那么民政部门可以阻止社会团体的成立。其次,当前社会团体的创建审批所要进行的手续也比较繁杂,除了需要经历多个不同部门的多种类型的审核,受到多个部门的监管机制外,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甚至还出现了各部门相互推诿的问题,这就使得多个社会团体的申请无法得到批准。最后,在成立条件方面,当地政府也对社会团体的财产总额以及社会团体的团员人数等都进行限制,这些都属于是社会团体的成立的严格要求。

(二)社会团体的日常工作受到限制

基于当前社会团体要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所以可能会受到相应的业务主管机关的干涉,进而影响到社会团体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具体来说,这类政府所属的主管部门能够指导和干预社会团体的日常财务状况、成员任免情况以及具体的社会活动参与情况等多个方面。鉴于这些业务主管机关属于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机关的性质,也就说明了尽管这些社会团体带有一定的民间群众性质的组织,但是其仍然要受到政府的严格的“指挥”。通过以上介绍,我们能够看出,社会团体的运营仍然缺乏足够的自主权,其实际的运营过程仍然没有掌握在社会团体成员自己的手中,仅仅属于是政府部门的下属的“社会工具”,它的职能以及日常的运营基本处于政府部门的指示下开展。这就阻碍了社会团体在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工作中的发展。

二、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创新路径

鉴于以上问题,作为人民团体必须要认清形势,明确自己的发展思路,大胆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模式。如何进一步地突破当前社会团体的困境,促使其能够积极地融入到社会公共管理中是一项值得关注的问题。我们必须要大胆的解放思想,从政府以及社会团体两个方面去转变以往的传统思想,建立更加完善制度以及法律法规。通过一种合理的且科学的管理方式来引导社会团体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地体现出社会团体在社会公共管理中的关键作用。例如可以通过进行团体宣传的方式,带动更多的人来参与社会管理,或者进一步完善其监管制度,从而建立社会团体的良性竞争机制。批准同一业务范围内出现相同类型的社会团体组织,防止出现垄断问题。加强团体组织的自律,接受社会广泛的监督。保证每个社会团体得到合法的资格。

三、结语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思路没有存在滞后,真正出现滞后的是体制转变发展以及社会团体自身的建设问题。目前我国与之相应的法律政策环境与制度建设不完善,社会团体的发育也尚不成熟,还缺乏一定的决策能力及影响力。这些因素就决定了在我国目前政治体制下,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是一个长远且复杂的问题,还需要长期和逐步地解决,并结合我国自身特点,进一步创新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道路。

[1]周珂.社会团体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律问题研究[J].河海大学学报,2010(03):71~75.

[2]王阳.公共管理创新视角下我国的非政策组织研究[J].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02):12~15.

[3]黄玉燕.民主党派参与社会创新问题研究[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06):45~48.

[4]王季魁.浅析青年自组织现象给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带来的启示[J].苏州大学学报:工科版,2008,28(5):84.

(作者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蔡威(1982-),女,汉族,法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社会管理、社会组织。

猜你喜欢

团体管理
中国队获第63届IMO团体总分第一名
枣前期管理再好,后期管不好,前功尽弃
CSTM/FC12团体标准项目开始征集
中国队获第62届IMO团体总分第一名
协调管理在建筑施工管理中的作用
协调管理在建筑施工管理中的作用
中国队获第59届IMO团体总分第三名
“这下管理创新了!等7则
人本管理在我国国企中的应用
美团体打广告抗议“中国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