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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官恶在哪

2016-11-26刘吉同河南新乡

清风 2016年6期
关键词:皇权百姓

文_刘吉同(河南新乡)

恶官恶在哪

文_刘吉同(河南新乡)

唐高宗李治时期的宰相李义府,外表“容貌温恭,与人语,必嬉怡微笑”,但内心却“狡险忌克,笑中有刀”。此人有多恶?一是劫色。大理寺关了一位洛州绝色美女淳于氏,他令大理寺丞毕正义“枉法出之”包为“二奶”。二是卖官。不但自己卖,母、妻及诸子、女婿皆卖官鬻爵,一时“其门如市”。三是“鸡犬升天”,还在怀抱中的儿子都“并列清贵”(《资治通鉴》卷200,下同,只注卷数)。其实李义府搞的“这一套”,都是些“大路货”,当今的贪官不往往也是财色双贪吗?苏荣一家不也是卖官“专业户”吗?很显然,这并不是李义府最可恶的地方。

那是哪呢?这还需要从淳于氏讲起。淳于氏从大理寺放出后,引起了大理卿段宝玄的怀疑,并将情况上奏,唐高宗李治命给事中刘仁轨审理。刘仁轨嫉恶如仇,“劲直之风,古今罕比”(武则天语),对此案刨根问底,不依不饶。李义府害怕了,逼毕正义自缢狱中。由于高宗的袒护,此事最后不了了之。但李义府却记下了这“一箭之仇”,欲置刘仁轨于死地。

不久,朝廷派大军征讨百济,李义府调刘仁轨负责海上运粮。当时的季节根本不宜出海,但李义府硬逼着船队起航,结果“遭风失船,丁夫溺死甚众”。这下李义府有了“抓手”,派亲信将刘仁轨审成了死罪,又在高宗面前说:“不斩仁轨,无以谢百姓。”多说一句,历史最后与李义府开了个大玩笑,他身败名裂,最后死在了流放地;而刘仁轨却起死回生,最后位极人臣。这就不说了。要说的还是那“丁夫溺死甚众”。这些人惨呀,冤呀!他们本应不死,还能为国立功,但最后都成了李义府罪恶目的的祭品。在李义府看来,丁夫算什么?轻如鸿毛,贱如草芥,为达到我的目的,死多少都无所谓。这才是他最可恶的地方。

然而,历史上这样的恶官又多如牛毛。他们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任意屠杀百姓。有为霸占别人财产而杀,杀的当然多是富人,比如东汉的梁冀。有为邀功请赏而杀,比如战场上杀民众的头充当“战利品”。有为泄愤而杀,比如历史上的屠城。有为吃人而杀,比如隋末唐初的朱粲。有为“响应号召”而杀。武则天掌权后鼓励告密,衡水有个地痞叫王弘义,一次看见乡间父老在做佛事,遂举报他们“谋反”,结果两百多人被杀,他则如坐上直升机般当上了游击将军(卷204)。还有为耍威风而杀,为“娱乐”而杀。后赵的“储君”石邃,喜欢将美丽的姬妾先妆扮好,然后斩其首,洗去血污后盛放在盘子里让宾客参观,再烹煮与众人共享“美味”(卷95)。甚至为杀而杀……杜荀鹤《再经胡城县》诗云:“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与上之相比,这首诗实在有点小儿科了。

何以“江山代有恶人出”呢?原因是孔孟?是老庄?是《周易》?是墨家?是佛教?都不是。就拿与杀人密切的兵家来说,也讲“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司马法》)的道理。俺百思得到一解,根子还是那个皇权专制。皇权的本质是杀人,而且什么人都敢杀,皇帝、太子、大臣、嫔妃、士子等等。至于草民,那就更“小意思”和“合法”了。而皇权治下的百姓,又多为愚夫愚妇或顺民,没有人文理念,更无权利意识。不过,一旦遇到“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他们立刻就会变成暴民。揭竿而起,横扫天下;“磨牙吮血,杀人如麻”。这些人正是恶官强大的预备队。唐末的朱温和明末的张献忠,都是贫雇农出身,但他们都变成了杀人魔王。总之,皇权专制就是恶官的孵化器。

最后再说说李义府“无以谢百姓”一说。将众多丁夫抛入大海喂鱼的正是此人。然而,他却打着“为死者申冤”的旗号,俨然爱民如子、为民请命、刚直不阿、朝中良臣是也。可见恶官多么会演戏,多么卑鄙和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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