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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司马迁书:荆轲并未刺秦王

2016-11-26文/朱

作品 2016年3期
关键词:匕首荆轲秦王

文/朱 零

与司马迁书:荆轲并未刺秦王

文/朱 零

朱 零 作家,二十世纪60年代出生,现居北京。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我是在读《史记·刺客列传》中读到的,这句话应该是司马迁的原创。我读《史记》,从来都是挑自己喜欢的篇目或者片段来读,所以读了二十来年,竟然从没有完完整整从头到尾地读过一遍,说来甚是惭愧。年轻时喜欢读“刺客列传”一节,那五个人每每读得我揪心和拍案,读得我热血沸腾,恨不得时光倒流,自己穿越到那个年代,做一个仗剑天涯的侠客,寻找一个明主,为他卖命。就像豫让一样,为了报答智伯的知遇之恩,以匹夫之侠义,自刎于当街,算是报了智伯当年的“以国士待己”之恩。那些年的那些事儿,就像传说一样不可置信,用一句当下的流行歌词,刺客跟主人间的关系,有时候仅仅就是主人“只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就这一眼,足以致命。那是怎样的“多看一眼”和“高看一眼”,竟然就能让那么多的英雄豪杰赴汤蹈火,死而无悔。

以前最喜欢读的是《荆轲刺秦王》一节,司马迁自己也最喜欢这个故事,着墨最多,写得也最用心。《刺客列传》全文五千多字,光花在荆轲身上的文字,就有三千多字,可见司马迁自己的钟爱程度。《刺客列传》这一章,其核心就是“士为知己者死”,虽然这句话是通过豫让之口说出的,但这五个刺客,有四个都是血溅当场,最后都逃不脱一个“死”字,但这样的死,是多么地从容、悲壮和让人长叹息。

我一直没有考证出《刺客列传》这一章,是在他受腐刑之前,还是之后写的。现在重读,想来应该是在受腐刑之前写的。

司马迁是汉代成就最高的散文家,作为他的同行,每一次重读《史记》,都是在向前辈致敬。梳理他的一生,是多么地让人唏嘘和扼腕,司马迁前后两个阶段的命运遭际,竟是如此地截然不同。

牛逼散文家司马迁公元前145年出生于夏阳龙门,也就是今天的陕西韩城。祖上虽然没有什么盛名,但作为生长在史官世家的孩子来说,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文化熏陶,养成了读史的好习惯。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一位勤奋的学者,一生中做到最大的官也就是太史令。年轻时的司马谈曾“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太史公自序》)唐都是天文学家,汉武帝初年曾被诏测定二十八宿的角度和距离,后来又和司马迁等人一道制定太初历。杨何是《易》学家,曾官至中大夫。黄子就是黄生,司马谈向他学习道论,也就是当时流行的黄老之学。司马谈知识广博,对诸子百家有深入的研究,他的大作《论六家要旨》,后来对司马迁有着重要的影响。

司马迁的童年跟大多数中产阶级的孩子一样,过得无忧无虑,甚为放松。他们家南临黄河,北靠龙门山,他的童年“耕牧于河山之阳”(《史记·太史公自序》),与农夫牧童为伴,蓝天白云,风吹草低,没有雾霾。这样的环境最宜读书,司马迁没有辜负家乡的良辰美景,因为那时,他不可能以雾霾为借口不读书,所以“年十岁即诵古文”,还拜了许多当时的大家为师。比如向儒学大师孔安国学习古文《尚书》,向董仲舒学习公羊派《春秋》。后来当他担任太史令以后,便利用工作上的便利,阅读国家图书馆里收藏的各种文献资料,边读边鉴定真伪,比较异同,还亲自去一些有争议的地方实地考察。司马迁在阅读古文献的过程中,主动和古人沟通,读其书,识其人,做到知人论世。他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止一次地为古人叹息并屡屡产生要为那些书的作者立传的冲动。

二十来岁的时候,司马迁开始了一段游历生涯。这一段游历生涯,对他后来认识世界极为关键。他曾去会稽,也就是今天的绍兴探访过大禹的遗址,在长沙水滨凭吊过屈原,在登封瞻仰过许由的坟墓,在楚地参观过春申君的宫殿,在刘邦发迹之地,参观过萧何、曹参、樊哙、夏侯婴的故居。在漫游的过程中,司马迁流露出对传统文化及其深厚的感情。“适鲁,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 诸生以时习礼其家,余祗回留之,不能去云(《孔子世家》)。”“余适长沙, 观屈原所自沉渊,未尝不垂泪,想见其为人(《屈原贾生列传》)。”司马迁喜欢对历史真相探根求源,这是一个史家必备的基本素质,也是一个散文写作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原始资料的积累过程。长途漫游使司马迁直接感受到各地民风习俗的差异,加深了对许多历史记载的理解。司马迁入仕之后,曾出使西南,最远到了昆明。又以郎中之职侍从武帝东达于碣石,见到了大海;西至崆峒,也就是今天的甘肃平凉,搜集黄帝的传说,崆峒山太陡峭了,我曾经开车上去过两回,如果技术稍差一点,半路上就会掉下悬崖;北部到过边塞,登上了秦时所筑的长城;还参加了武帝带领群臣负薪塞河的活动。司马迁在广阔的地域留下了自己的足迹,大大地拓展了他的视野,为《史记》的写作搜集了许多新鲜的材料,他在游览过程中的真切体验和亲身感受后来也一道写入书中。

元封三年,即公元前108年,司马迁继承他老爹司马谈之职,任太史令,掌管天文历法和皇家图书馆,太初元年,即公元前104年,与唐都等几个人一起,订立《太初历》,并从这一年开始,着手撰写《史记》。

司马迁在漫游和在朝廷任职期间,接触到了各个阶层的人物,从他们那里得到许多历史知识。周霸向他讲述过项羽的传说,公孙秀功向他讲述过荆轲刺秦王的具体情节,朱建之子和他评议过陆贾其人,至于卫青不肯招贤荐士的情况,则是苏武之父苏建向他介绍的。除此之外,樊哙之孙樊他广向他谈起过汉初几位开国功臣发迹的故事,贾谊之孙贾嘉和司马迁有书信来往,冯唐的儿子冯遂和司马迁是至交。司马迁还亲眼见过名将李广、大侠郭解,并和李广之孙李陵同在朝廷任职。

司马迁和李陵同朝为官,两个正直的人关系非常融洽,惺惺相惜。一直到了天汉二年,也就是公元前99年,司马迁的日子过得都算是按部就班,他已经写了五年《史记》了。我们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司马迁写的故事,有许多都是道听途说的,有许多是虚构的,有许多是他在挖掘史实时,加上自己的想象,加工而成的。换句话说,司马迁的文章里,既有虚构,又有非虚构,就像他自己在《报任安书》中所说,他写作的宗旨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但在天汉二年的夏天,这一切全变了,司马迁的好日子,到了头。司马迁的下半生,跟李陵有关,可以这么说,拜李陵所赐,司马迁既承受了超过常人想象的肉体之痛苦,又以非凡之毅力,完成了被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里程碑式的伟大作品《史记》。

这一年的夏天,武帝派自己的宠妃李夫人的哥哥、二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陵带领五千士卒押运辎重。李陵在浚稽山与单于相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凌,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率众斩杀了一万多敌兵,终因寡不敌众,没有后援,弹尽粮绝后,不幸被俘。消息传到朝廷,汉武帝大怒,不但不指责李广利救援不力,导致战败,反而怪罪李陵没有战死沙场,被敌军俘虏。满朝文武齐声附和汉武帝,只有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说他在得不到援军支持的情况下还能杀敌一万多,这是作为军人已能做到最好的地步了。不料就是这几句话几乎为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为李陵辩护,不就是说李广利无能和失职吗?总得有个人出来做替死鬼吧?就这样,汉武帝将他打入大牢,并判了死刑。历史有时候就是这么的吊诡,不把当权者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天下往往是非颠倒,百姓遭殃。

根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的办法。一种是拿钱买命,相当于拿出现在的人民币五百万交给朝廷,就能免死出狱,第二种就是接受腐刑。司马迁家没那么多钱,即使他当时在官位上,以他的品格也不会贪污受贿,纪委的人也从没把他考虑过作为约谈的对象,不像现在,一个副科级的小官都能贪个上亿元。那么要想活命,只能走第二条路:接受腐刑。腐刑既摧残人的身体,又侮辱人的人格,司马迁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侮辱,他当时肯定想过走第三条路。

司马迁最后没有自杀,接受了腐刑,因为他还有心事儿,他的文章还没有写完。另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父亲在临死前,曾经拉着他的手,泪流满面地说:“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司马迁俯首流涕,向父亲表示:“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老爹的遗愿还没有完成,怎敢去死?因为这两点原因,司马迁才忍辱偷生,但他内心的痛苦与挣扎,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

司马迁出狱后改任中书令,继续写作《史记》。征和二年(前91年),他在写给任安的信中称:“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凡百三十篇。”(《汉书·司马迁传》),由此可见,《史记》一书的写作至此已基本完成,从太初元年(前104年)正式写作开始算起,前后经历了近15年左右的时间,司马迁大约死于武帝末年,即公元前87年前后。

简单交代了司马迁的个人情况和写作背景以后,现在接着谈谈我读“刺客列传”的读后感,接着谈“荆轲刺秦王”。前面已经说过了,“荆轲刺秦王”这个事儿,是公孙秀功给他讲的,这就要重新回到一些细节中来了。还是从头来吧,迁哥写了五个刺客,我们先从第一个刺客曹沫开始回顾。曹沫是鲁国人,性格豪爽,力大无穷,鲁庄公很喜欢他,让他做将军,跟齐国打仗,不过这打仗跟力气大还真是两码子事儿,力气大打架有可能占便宜,打仗还真不一定赢,这不,曹沫屡战屡败,连着输了三次。鲁庄公有点害怕了,就跟齐国提出给块地儿求和算了,“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地也给了,齐国也答应不打了。庄公很高兴,就继续让曹沫做将军。瞧瞧,这就叫信任,换句时髦的话说,这就叫任性。君臣之间如此信任彼此,这当部下的,以后还不替领导卖命?果然,当鲁庄公和齐桓公在一个叫做柯的地方聚会订立盟约之时,曹沫动手了。“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

诸位请注意,这里第一次出现“匕首”一词,“匕首”是我这篇文章的关键词。好像在所有的文学作品中,也是最早出现“匕首”一词的文章。就在两位当家的握手言欢之际,曹沫一个箭步冲到了齐桓公背后,左手臂从背后勒住齐桓公的脖子,右手横握匕首,抵着桓公的喉结。齐桓公吓出一身冷汗,哆哆嗦嗦地问:“小曹,你想干什么?还不把匕首拿开?有话好好说嘛。”曹沫回答说你们齐国太过分了,仰仗自己的强大,侵占了我们那么多的土地,你快还给我。刀都被人抵脖子上了,哪还有不答应的道理,万一那个楞头青手一哆嗦,自己这条命就算交代了。齐桓公当时就答应了,说:“不就是几块地嘛?全还给你们,全还给你们。”小曹听后,把匕首一扔,面不改色,很从容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嘿,这个小曹,愣把自己打仗输了三回的土地全给要回来了。你说这最大的功劳要记在谁的身上?应该是这把匕首吧。当然齐桓公也算是君子,讲信用,不但还了土地,最后也没有加害曹沫,小曹是“刺客列传”里五位刺客唯一没有死在现场的人。

第二个故事是专诸刺杀吴王僚,也就是鱼肠剑的故事。前因后果我就不多说了,故事大家都很熟悉。这里我想跟大家说说匕首是如何出现在现实生活中的,是在什么背景下出现的并成为这些刺客最喜欢的武器的。

这就要先谈到古代的战争了。战争的本质是解决两个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往细了说就是占有对方的土地、粮食、女人及一切资源。史书记载的最早的战争跟黄帝有关,黄帝和炎帝打架,打赢了以后又跟蚩尤打,等等,后来历史上比较著名的战争有“淝水之战”、“楚汉之争”、“赤壁之战”等等,不管哪一场战争,都是成千上万、数万、数十万的部队集团冲杀,这样的场面,个体、单打独斗是排不上用场的,战场上需要的是不怕死的精神和充沛的体力。此时个体的技术要服从战术,战术又要服从战略。明朝抗倭大将戚继光所著的兵书《纪效新书》里,有很详细的对于战争场面的描写:“开大阵,对大敌,比场中教艺,擒捕小贼不同。堂堂之阵,千百人列队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丛枪戳来,丛枪戳去,乱刀砍来,乱杀还他,只是一齐拥进,转手皆难,焉能容得左右跳动!一人回头,大众同疑,一人转移寸步,大众亦要夺心,焉能容得或进或退。”戚继光这里说得很明确,战争是集团冲刺,万人一令。在战争中,士兵会的,也就是几招简单的劈砍刺杀,反复操练即可,人员一旦有伤亡,马上就可补充,所以士兵只要操练几天即可上战场了。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国力象征是有多少辆战车,比如号称“千乘之国”,就证明很牛逼,很强大。当时的战争主要是车战,一辆战车由四匹马拉着,中间一个人驾车,右侧的战士手持长矛,左侧的战士手持弓箭,腰间挎着一柄剑。当时的打仗,距离远时就用箭射,距离近了就用矛刺或者挑,如果再近些,贴身了,就用剑砍。这种打法一直持续到战国时期,才慢慢地被步兵和骑兵所取代。既然车战被替代了,那么车战的武器也逐渐被淘汰,由于剑不利于骑兵的砍杀,慢慢地就被刀所替代。因为刀的背厚,又不易折断,特别适用于砍杀,慢慢地,战场上就用刀了,而剑,就转入到了民间。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奴隶制受到冲击,并逐渐崩溃,社会转型为封建制度,土地由不得买卖的家族所有制转为个人私有可以买卖的宗族所有制,奴隶成为自由人,受雇于土地主或者自己租用土地,个人的活动也自由了许多。但是因为连年战乱,社会动荡不安,出于自卫的需求,武术在这一时期逐渐有了发展的空间和土壤。社会上的不平事儿太多了,再加上法律的缺失和制度的不公平,渐渐就出现了刺客和在法律之外寻求公平的侠客。而刺客和侠客是完全属于民间的,是个人行为,他们之间的打斗,只是两个人之间的输赢,首先在搏斗中自己不要受伤,否则就会丧失战斗力乃至送命。在民间,战胜对方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武艺高强,二是兵器精良。这两者缺一不可,武艺高强就要刻苦练习武功,这与士兵的训练完全是两个概念。战场上的士兵,强化的是体力,而非功夫。所以战场上的老弱病残是最先被对方杀掉的。而民间的功夫强调的不仅仅是体力和耐力,往往还有以灵巧取胜、出其不意乃至以弱制强等等各种方式方法。

战国后期,兵器制造方面的技术,也在突飞猛进。春秋时期还是以青铜器为主,到了战国中后期,冶铁技术大为发展,科学家们发明了锻造和渗碳的制钢技术,制造出了钢制兵器。这是一次兵器史上的伟大革命,这钢铁的兵器较之青铜兵器,有着巨大的优越性,既不易折断,在携带上又更加轻便和灵巧,这一时期,甚至还发明了在剑身上加制血槽,这大大提高了杀伤力。

略过前面,这里直接说一下专诸刺杀吴王僚的基本武术动作。话说公子光要干掉吴王僚,找来专诸做刺客,一天公子光设宴,请吴王僚来喝酒,这当然是鸿门宴。吴王僚也是有备而来,卫兵直接从王宫排到了公子光的家门口,意思就是说:小子,你千万不要轻举妄动,这里全是我的部队。但是吴王僚没有搞明白的是,这里不是战场,不需要排兵布阵,这是私人间的宴请,两个人的对决,一对一就能解决问题。

就上菜,一道接一道上,酒喝到畅快时,趁吴王有些许的醉意和麻痹,公子光就说自己不行了,喝大了,脚疼,痛风犯了,我得找人来给我看一下,说罢就进了地下室,专诸就在地下室候着,公子光一使眼色,说,动手吧。专诸就把准备好的那把匕首藏在一条烤好的鱼肚子里,这条鱼还真够大的,自己扮作上菜的服务员,把这条大鱼,就端了上来,直奔吴王僚而去,到了眼前,说时迟那时快,专诸一抛盘子,左手抓住吴王僚的衣襟,右手从鱼肚子里迅速抽出匕首,只听见“噗”的一声,吴王僚应声而倒,血溅当场,立时毙命。“酒既酣,公子光详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当然专诸后来也被回过神来的吴王卫兵给乱刃分尸了。但作为一个刺客,他已经非常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他本来就没想过要活着回家。当然公子光也有准备,他事先埋伏在周围的武士把吴王僚的部队给消灭掉以后,自立为王,这就是吴王阖闾。阖闾后来为了报答专诸,封专诸的儿子为上卿。那把匕首,因为被专诸藏在鱼肚子里,就被后人称为了“鱼肠剑”。各位,这里立功的,仍然是一把匕首。

专诸刺杀吴王僚的这把匕首,就应该是加了血槽的利刃。

接着说匕首。

匕首最早是屠宰牲畜祭天地的工具,春秋时期诸侯会盟,几个领导人都会随身携带匕首,干什么呢?歃血为盟,方便割自己的手腕子或者手指头。匕首作为武器的最早记载,就是曹沫把匕首架在齐桓公脖子上,要回自家土地的那一次。在此之前我还没有看见匕首作为武器的更早的文字,现在上海博物馆珍藏有一把商代晚期的人头纹铜制匕首,全长25.3厘米,可能是现存年代最早的匕首了。

从史料记载看,中国传统武术是从使用兵器开始的,这个兵器就是剑,短剑就是匕首。春秋战国时期的剑术,已经比较成熟,但是关于拳术的记载,则要晚到南北朝年代,才能看到。如此看来,那个年代的人们,拥有一口宝剑,是多么奢侈,估计就像现在的打工族想着拥有一部苹果6手机,或者上班族梦想拥有一辆宝马x6一样。总之,一口剑,对于那个年代的人们来说,就是奢侈品。

春秋时期,还是以青铜剑为主。由于青铜的质地比较脆,容易折断,所以一般的青铜剑的长度都比较短,大多在二三十厘米,一般不超过四五十厘米,剑身厚而宽,虽然不长,但是却不轻,每把剑都在三五斤重。青铜剑的用法,基本上就是直刺和劈砍两种,因此那时候称剑术为“纵横之术”,由于剑身较短,青铜剑只适用于近身肉搏,所以又有“持短入长”一说。西汉《相剑刀册》对于一把宝剑是这么描述的:“起拔之,视之,身中无推处,故器也。”这里的“身中无推处”,是说剑上没有护手,青铜剑都没有护手,护手是在汉代以后才开始出现的。所以说,拔出剑来一看,没有护手。可以想象一下,那时候剑术上还有一招叫做“推刺”,说得通俗一点,就叫“捅”,一下子捅进去,力气大一点的话,连手臂都可以没入敌人的身体里,够血腥吧?专诸刺吴王僚那个专业动作,就叫做“捅”,手臂都进去了,人还焉能有命?

说了半天的剑术,也就是匕首的使用方法,现在该来说点正事儿了,说说“荆轲刺秦王”里的荆轲。这个荆轲,以及他那糟糕透顶的剑术,可真不让人省心。当然,“刺客列传”里还有两位,豫让和聂政,那是让人感动无比的,改天我专门说那两位,今天先说荆轲。

荆轲是卫国人,后来到了燕国,燕人称他为“荆卿”。荆轲好读书不求甚解,对外说自己读了万卷书,可对他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即使真如他自己所说的读万卷书,他所读的,也仅仅是万卷书的序而已,况且还不一定读了几本呢。他还好旅游,平日里舞文弄剑的,弄得很有些名声在外头,哪个朝代都一样,社会上只问你的名声大不大,而不管你的实际本事儿如何。社会上混了两年以后,他自己觉得剑术不错,颇为自负,所以也经常找人比划论剑 。有一回他找到了卫元君,说自己的剑术如何如何,希望在卫元君这里得到重用,怎么着也得混个作协副主席之类的小官当当。卫元君听完,皱了皱眉,沉吟几分钟后,慢吞吞地说,你还是另谋高就吧,我这里庙小,会耽误你的前程的,愣是没看上他。

又有一次荆轲旅游路过榆次,榆次有一位剑术大家叫盖聂,荆轲就上门拜访,说是拜访,其实含有挑衅之意,就是想在言语和气势上盖过对方,两人就谈论剑术,没聊几句,盖聂就觉得这厮水平不行,夸夸其谈,油嘴滑舌。不但不虚心,还强词夺理,心里就很讨厌他,在荆轲胡说八道的时候就拿眼睛瞪他。后来荆轲自己也觉得无趣,就很没面子地走了。“荆轲尝游过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人或言复召荆卿。盖聂曰:“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试往,是宜去,不敢留。”使使往之主人,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使者还报,盖聂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摄之!”当时有人提醒盖聂,说荆轲在江湖上很有些名气的,你还是把他请回来吧。盖聂冷冷地说,刚才我拿眼睛瞪他,拿话语试探他,给他留了几分面子的,但是他都不听,现在我也不敢留他了,他自己也应该没脸再留在这里了,要不你去看看他还在不在?那人去了一看,说果然走了。

还有一次是在邯郸,他找鲁句践论剑,两个人又为剑法的事儿争了起来,荆轲继续云里雾里不着边际地胡扯,鲁句践大怒,劈头盖脸地把荆轲一通臭骂,让他回去把一两本常识性的书先读通了再出来混,家里有再多的书,但你只读几本书的序顶个屁用啊,只能吓唬那些乡下小孩。“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会。”弄得荆轲又是灰溜溜地逃走了,从此以后再也不敢找鲁句践了,回到家以后,从通讯录中,把鲁大师的名字悄悄地删掉了。

荆轲到了燕国之后,结交了两个朋友,一个是杀狗的屠夫,另一个是击筑的高手高渐离。三个人经常在一起聚会,屠夫带些没卖完的狗肉,肠子内脏什么的,再要几个小凉菜,三个人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喝酒、高谈阔论,几杯酒下肚以后,高渐离的击筑声越来越大,荆轲和屠夫互相唱和,三个嬉皮士在大街上借酒撒疯,唾沫星子乱喷,青春在大街上嚣张地飞扬,这样的场景让我经常想起我年轻时在昆明的时候,每当傍晚,几个穷光蛋抱个吉他,在宵夜摊上吃烤豆腐、喝劣质酒、唱《一无所有》,也是旁若无人、也是高声喧哗、也是唾沫星子乱飞、也是一副怀才不遇样,现在想来,真是一群可笑复可气的二逼青年。原来二逼青年不管在哪一个年代都层出不穷。

当荆轲在大街上混出一些名声以后,渐渐地也引起了当地政府及文化界的注意,有一个名叫田光的隐士,在观察了一阵之后,认为荆轲确实是个人才,就主动认识了他,并引为知己。现在想想,做隐士,就老老实实在家呆着别出来,这个社会的人和事儿,在你归隐之后,变化太快了,如果你还按照以前的标准来衡量,注定要出问题的。后来的事实证明,田光的这一主动,把自己的老命,给赔上了,这是后话。这里我只是想说隐士不隐,凡心不死,不但会给个人带来麻烦,有时候,也会给本届政府带来灭顶之祸。

不久后在秦国做人质的燕太子丹逃回了燕国。这个燕太子丹,过去曾经在赵国做人质,而秦王嬴政就出生在赵国,所以两个人少年时还是不错的玩伴和朋友,长大以后,一个朋友做了另一个朋友的人质,燕太子丹作为燕国的人质留在了秦国,而这时候嬴政已经为王了。两个人的角色完全不一样了,这个燕太子丹过得那个郁闷,嬴政还时不时找机会羞辱调侃一下丹,丹哪受得了这样的折磨啊,就找机会就逃回了燕国,并立誓要报仇。

报仇谈何容易,燕国弱小,秦国强大,况且此时,秦国正在大规模吞并邻国,所向披靡,部队眼看就要逼近燕国了。而就在此时,秦国将军樊於期得罪了秦王,因为之前跟丹关系不错,就跑来燕国寻求庇护。丹收留下樊於期后,就去向他的老师鞠武请教解决的办法。鞠武说,这问题太麻烦了,这个樊於期本来就不应该收留,你一收留,秦国正好有借口攻打我们了。这太子丹在关键时刻,还是挺讲义气的,男人嘛,就得对朋友有担当。他说,樊将军是在走投无路之时投奔我的,我不能因为害怕秦国的淫威把我的朋友赶走,抛弃我的朋友应该是在我生命终结之时,我保护不了他了,才没办法的事儿。“夫樊将军穷困于天下,归身于丹,丹终不以迫于彊秦而弃所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鞠武一时也没有更好的主意,就说,我有一位朋友叫田光,他足智多谋,老板你可以和他商量商量。于是鞠武就把田光引见给太子丹。

太子丹很谦逊,问计于田光。田光听完后,说,我现在老了,力不从心了,这些事儿我已应付不了了。虽然现在我不能替国家出力,但我有个朋友,叫荆轲,他完全可以承担这样的使命。于是太子丹就叫田光请荆轲来府上一见,临走时,丹悄悄地附在田光的耳朵旁,小声地说:这可是国家的机密大事啊,老人家你千万不可泄露给他人啊。田光说,你放心,我绝不会泄露。就去找到荆轲,把歌词大意给说了一下,最后跟荆轲说,太子的意思是不要让第三个人知道,知道的人越多,秘密泄露的可能性越大,所以,这件事情从今天以后,就只有你和太子两个人知道了。荆轲问一句:那你呢?田光说,我已经死了。说完,刎颈自杀了。

我靠,太有种了。

荆轲就去见太子丹,就把田光的事儿,如实跟太子汇报了。太子就哭,真哭。哭够了,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荆轲,让荆轲想办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把秦王嬴政干掉。这谈何容易,荆轲犹豫,太子丹就紧逼,说这事儿田光说过了,非你不可,你就答应了吧。况且田光为了这事儿都自杀了,你就是为了老朋友,也得答应啊。荆轲一看,太子那么情真意切地恳求自己,就先答应了吧。于是就拍了胸脯。于是太子就封他做了上卿,这是荆轲梦寐以求的事儿,想当年去见卫元君,不就是想当个地方上的作协副主席吗?现在,太子让他当了国务委员,并分管文教卫,这是光宗耀祖的事儿啊。荆轲大喜,还有更高兴的,“于是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適其意。”太子丹当天晚上就安排他住进了“天上人间”,献上珍奇异物、香车美女,二十四小时提供莞式服务,把个乡巴佬乐得,直呼当官真好,当官真好。

偶尔去趟东莞,大家都会觉得很新鲜,但天天让你享受莞式服务,铁打的身体也经不住折腾。好在荆轲体质不错,任是这样,半个月以后,荆轲走路,有时候也得扶着墙走了。太子丹在一旁暗暗着急,又不敢催,眼见秦将王翦已经攻破赵国的国都,俘虏了赵王,大军已经逼近燕国南部边界了,太子丹只好硬着头皮,去敲荆轲的房门。荆轲一手提裤子一手开门,一看是太子,直乐,说太感谢了,这地方我太喜欢了,以前怎么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一个好所在。荆轲已经忘了太子是让他干嘛来了,把个太子气得,但又不好明说,只能委婉地说:“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伺足下,岂可得哉。”求人办事,就得低下高傲的头颅。太子丹说,秦国的军队早晚之间就要渡过易水了,如果到那时,即使我想长久地侍候你,让你继续天天享受莞式服务,但是办不到了啊。

荆轲突然惊醒,原来享受了半个月,是要我为他办事做代价的。一拍脑门,啊呀,这可怎么办才好?荆轲说,我倒是想去刺杀秦王,可他那里安保措施这么严,我根本都接近不了他,没法刺啊?荆轲就给太子丹出馊主意,说,那个樊於期不是还在这里吗,这是秦王悬赏黄金一千两、封邑万户来买他的脑袋的人,咱们不如把他杀了,我拎上他的脑袋,再带上咱们督亢的地图,秦王就会接见我了,那时,我就能一剑刺死秦王了。太子丹听完直摇脑袋,说,这万万使不得,樊将军穷途末路了来投奔我,我怎能为了一己私心而杀害他呢?咱们再想想别的法子。

荆轲看太子丹心慈手软,不肯杀樊於期,小眼睛一眨,有了。他自己悄悄跑到樊於期的住处,跟樊於期说:“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今闻购将军首金千斤,邑万家,将奈何?”於期仰天太息流涕曰:“於期每念之,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荆轲曰:“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报将军之仇者,何如?”於期乃前曰:“为之奈何?”荆轲曰:“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王,秦王必喜而见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匈,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见陵之愧除矣。将军岂有意乎?”樊於期偏袒搤捥而进曰:“此臣之日夜切齿腐心也,乃今得闻教!”遂自刭。

荆轲的意思就是我来借你的人头用一下,把他献给秦王,趁秦王见我的时候,我左手抓住他的袖子,右手拿着匕首直接刺入他的胸膛,也就是捅死他,这样,你的大仇也报了,燕国的警报也解除了,真所谓皆大欢喜也。荆轲凭借他的三寸不烂之舌,硬是把樊於期,活活给说自杀了,你说这多可恨啊。太子丹一看,事已至此,人死不能复生,也只能这样了,就把樊将军的人头用一个盒子装好,再把督亢的地图也一并卷上,准备让荆轲去秦国。

荆轲又说了,你得给我准备一把好兵器啊,越锋利越好。太子丹就说,早就给你准备好了,递给他一把匕首,告诉他,这是我从赵国人徐夫人家花了一百两黄金买来的,已经让工匠重新开了血槽,淬了剧毒,已经用人试验过了,只要见一丝丝血迹,对方没有不立即毙命的。

于是就准备出发。

临出发前荆轲又说了,再等两天吧,我约了一个朋友一起去,他还没到,等他到了就马上走。问他约了谁,荆轲支支吾吾地不说,只说是一个朋友,就这样,又在“天上人间”享受了几天莞式服务。

这几天把个太子丹急的啊,生怕荆轲变卦,反悔不去了。就去催他,荆轲一看没办法了,实在没借口再推了,就说好吧,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明天就出发。太子丹说,既然你的朋友还没到,这样吧,我再派一个勇士做你的帮手,这个人叫做秦舞阳,十三岁开始杀人,到现在都没有人敢跟他对眼睛的。荆轲很勉强地点点头,说好吧,那就一起去。

第二天早上太子带着一批人给荆轲及秦舞阳送行。大家都穿白衣戴白帽,所有人心里都明白,这一去是回不来了,这是去送命的。到了易水边,高渐离击筑,屠夫和荆轲大声唱和,以前在马路边没白练,几个人声音高亢而凄冽,把送行的人都给唱哭了。这些人也边送边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场面显得悲壮,有一个送行的人唱得怒目圆睁,头发都竖起来,差点把帽子都给顶掉了。

到秦国后就托关系走后门,找到了秦王的宠臣蒙嘉给秦王递话,说燕国派使臣来给大王送大礼来了,是来归顺的,从此以后燕国要做秦国的臣子了。秦王听说燕国的使者带来了樊於期的人头和督亢的地图,大喜,穿上礼服,安排在咸阳宫接见燕国使者。荆轲就捧着樊於期的人头走在前面,秦舞阳捧着地图走在后面。接下来迁哥是这么描述荆轲刺秦王的场面的:

至陛,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顾笑舞阳,前谢曰:“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慴。愿大王少假借之,使得毕使于前。”秦王谓轲曰:“取舞阳所持地图。”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乃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于是左右既前杀轲,秦王不怡者良久。

现在让我们再来仔细回顾一下当时的场景,迁哥说秦舞阳进了咸阳宫以后,脸色吓得突变,浑身筛糠一样发抖。前面说了,秦舞阳十三岁开始杀人,就算他当时才二十三岁,杀人的历史也有十年了,早就是杀人不眨眼的老杀手了。应该说,这秦舞阳是不可能在这节骨眼上掉链子的,况且他一直跟着太子丹,对皇帝以及皇宫这样的地方,并不陌生。这样的勇士,看得出来是深得太子丹的信任的,不然也不会派他跟荆轲一起来秦国,派他来秦国另一层意思还有监督荆轲的作用,这秦舞阳其实是太子丹的心腹大将。然后迁哥接着说荆轲回头对秦舞阳笑笑,对秦王解释说,这个乡下人生在蛮夷之地,没见过皇帝,希望你能原谅他。秦王就让荆轲把秦舞阳手上的地图呈上来。这也不对,因为这时候荆轲走在前面,手上捧着一个盒子,盒子里装着樊於期的首级,秦王应该先让荆轲把盒子打开,验明樊於期的正身才对,不可能让跟在荆轲身后的秦舞阳先递地图。

就算先递地图吧。荆轲递上地图,秦王慢慢展开,等图卷展到尽头,匕首露了出来,然后荆轲抓起那把匕首,左手抓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持匕首刺了过去。

且慢,这里有几个大的疑问。首先,荆轲能自己直接走到秦王面前,把地图递过去吗?就算可以吧,这一递一接间,应该是秦王比较松懈的时候,因为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到地图上了,作为一个职业的刺客,荆轲完全可以在一递一接的刹那,抽出匕首,刺杀秦王,而不必等到秦王把地图展开后,匕首露出来了,再去夺过匕首行刺。这完全不合常理。还有,荆轲的左手居然能抓住秦王的衣袖,而右手,那只握着匕首的手,竟然连秦王的毫毛都没碰到,这可能吗?“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作为一个职业杀手,已经抓住对方的衣袖了,应该说,就跑不掉了,况且,你的右手还拿着一把淬了剧毒的匕首,第一下不一定要求你就能致对方于死地,哪怕在他的身体上的任何部位划出一个小口子,就算成功了。因为太子丹早就用人体试验过了,这是一把见血封喉的剧毒匕首,只要见一丝丝血丝,对方就能毙命。可我们的杀手荆轲,左手已经抓住秦王的衣袖了,右手却无法刺中秦王的哪怕一根毫毛。居然让秦王把袖子撕掉,跑了。

自从剑作为兵器出现以后,就有了剑术。战国以前的剑局限于青铜器作为原料,所以多为短剑,也就是匕首。我们来看看汉代刘向对前人剑术理论的总结:“鲁公石剑,迫则能应,感则能剑;炫目无穷,变无形象;复柔委从,如影如响。”(《说苑》卷十五),这二十八个字极为精辟,首次提出了“感应”的概念,也就是你快,我比你更快,只要你一动,我已动在你前头了,也就是不经思维,只要感觉到对方出剑,就可以进行本能的反击,这就是“迫则能应,感则能剑”。“炫目无穷”就是让对手眼花缭乱,说的也是一个“快”字,“如影如响”说的是像影子一样粘住你,像声音一样无孔不入,让敌人防不胜防。这样的境界,荆轲只要做到一点点,局面都不会这么滑稽和可笑。可见,年轻时不好好读书,不好好习武,最后就会感慨“书到用时方恨少”了。

看不懂的还在后面。秦王“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简直就像儿戏般的过程,秦王一生征战,宝剑二十四小时不离左右,可谓武艺高强,于万军之中取敌人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偏偏面对一个小小的刺客,吓得连剑都拔不出来了,这不是玩笑吗?还说什么两人围着一根柱子转圈,玩着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小时候我们都玩过这个游戏,我追你或者你追我,围着一根柱子,其实只要追人的那个人,追上一圈以后,突然往回反方向一停,另一个人自己就撞了上来。游戏的规则是一个人被另一个碰到了身体,那个人就算输了。总是用不了两三圈,游戏就结束,就换另一个人来追。两人玩了那么半天的老鹰捉小鸡,荆轲拿着匕首,愣是没碰到秦王的身体,所以游戏还没结束,所以秦王还得笨下去。“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就是说秦王光知道绕着柱子跑圈了,脑子一片空白,不知如何对付这样的游戏局面,也许,秦王还回忆起了儿时跟太子丹玩捉迷藏的游戏也难说呢?这样的白痴日后居然能一统中国?这个玩笑迁哥也开得太大了,有点过分。秦王要等到观众里有人提醒,说是把剑推到背后,才容易拔出来,他试了试,果然拔出来了。这时局面就改变了,一剑在手,手起剑落,荆轲的左腿就被砍断了。荆轲跑不动了,只好向秦王掷出匕首。其实这抛掷也是基本功,发展到后来就是飞镖,是一门很了不得的功夫,看来荆轲平时连这门基本功也没怎么练,匕首击中了刚才玩游戏的柱子。我们来看看别人是怎么飞剑杀人的,《前汉书·司马相如》记:“司马相如字长卿,蜀郡成都人,少时好读书,学击剑。”唐颜师古注:“击剑者以剑遥击而中,非斩刺也。”这里的“击剑”就是指飞剑杀人。东晋王嘉撰《拾遗记》卷七,记有王彰“善左右射,学击剑,百步中髭发”,说王彰学击剑,能百步之外掷剑击中对方的胡子和头发。咱们就不要求荆轲击中秦王的胡子和头发了,秦王那么大的一副躯体,随便击中哪里都行,可是没有,荆轲把剑扔柱子上了。秦王这下好像又恢复了正常,嘁哩喀喳,把荆轲大卸八块。这荆轲临死前还嘴硬,还大言不惭地说“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多可笑的一副嘴脸,说我之所以没弄死你,是想活捉你,并不是我功夫不行。

迁哥的语言功夫甚是了得,不愧是汉朝最伟大的散文家,没有之一。读他的文章,可以感受到剑拔弩张,惊心动魄,他的白描、铺陈、渲染等笔法运用自如,他对那些复杂的历史事件、宏大的场面、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甚至一些细微的生活琐事,都处理得得心应手,他有很强的驾驭材料的能力。但所谓言多必失,智者千虑也有一失一样,他的这篇“荆轲刺秦王”,却有着致命的失误。这样的失误主要是在刺秦王的场景的描写上。我前面已经提到了,这个故事他是听公孙秀功讲的,并不是亲历。故事可以虚构,但不能出格,要能自圆其说,不能破绽百出。迁哥在这篇文章里,连前后呼应这个最基本的东西,都没有做好。前面的几段文字一直在为荆轲做着铺垫,写他如何如何,按理说应该说好话,但大家也看到了,迁哥文章里说的,其实都是反话。说他与盖聂论剑,没有理论基础,乱侃一通,被盖聂瞪了一眼,无趣地走了。又与鲁句践谈论剑术,被鲁句践劈头盖脸一顿臭骂,为什么?说得不靠谱呗,回家以后还把人鲁大师的通讯录给删了。最让人瞧不上的是为了去见秦王,悄悄地去向樊於期借脑袋,弄得樊将军生不如死,只好自杀了以便奉上头颅。这简直就是卑鄙奸诈无德之小人,哪像一个堂堂正正的大老爷儿们干的?然后还在“天上人间”醉生梦死,这都不多说了,临死之人我们允许他有最后的享受。拿到匕首之后还迟迟不肯出发,忸忸怩怩,犹犹豫豫,只有在易水边告别时才表现得像个爷儿们。再看他临死前的嘴硬,对秦王说“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多么地言不由衷,多么地猥琐。

通过以上迁哥告诉我们的种种事例和事实,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这荆轲就是一不学无术之人,武功平平、好吹牛、自以为是、无德,说穿了就是一江湖骗子,小混混而已。

我知道,迁哥的本意并不是这样的,他是想塑造出一个高大全的刺客形象,以供后人瞻仰。为后人树立一个“士为知己者死”的典范。我们的迁哥为了衬托荆轲的高大全,甚至不惜抹黑秦舞阳,说秦舞阳见了秦王,吓得直哆嗦,“色变振恐”,可事实情况是怎样的呢?根据前文的描写,结合荆轲平时的为人及人品,再跟秦舞阳十三岁开始杀人这么一对比,我们可以推断出当时的真实场景:秦王在咸阳宫接见荆轲和秦舞阳,荆轲手捧装着樊於期首级的盒子走在前面,秦舞阳手捧地图走在后面,当荆轲一抬头,看见威武的秦王站在面前,正注视着自己,文武群臣分列两旁,一个个气宇轩昂,眼神里暗含着蔑视与杀气。荆轲哪见过这阵势啊,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官就是太子,于是目光便不停地游移和躲闪,根本不敢正视秦王,心砰砰乱跳,双腿忍不住开始发抖。秦王是何等人物,马上就觉察到有异,大声喝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要干什么?荆轲抖得更厉害了,脸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秦舞阳一看意图已经暴露,只好选择自己动手,而这本来是第二预案。他从地图里抽出匕首,三步并作两步,超过荆轲,赶往秦王身前,准备刺杀秦王。还没等他接近,秦王手起剑落,秦舞阳的人头已经落地,众人再把荆轲团团围住,一顿乱剁,顿时成为肉泥,前后也就几分钟的功夫,哪有迁哥描述的那么精彩。要真如他写的那样的话,这哪还像一统中国的秦王啊。

事实至此已十分清晰,迁哥,荆轲没有刺秦王。他没那个能耐和能力。当鲁句践听到荆轲的死讯时,只说了一句话:“他这人剑术不行,我跟他讨论过,其他的我就不了解了。”

后来的事儿大家也都知道了,太子丹被杀,秦王统一了天下,最让人伤感的是,高渐离也因为是荆轲的朋友,想着要为荆轲报仇,在一次为秦王击筑时,想用筑砸死秦王不成,也被秦王顺手给杀了。

呜呼,因为这个江湖混混荆轲,直接间接的,为他死了多少人啊。田光、樊於期、秦舞阳、高渐离,还有太子丹,还有丹用来试匕首的几个冤死鬼。关键是太子丹用人失当,不仅自己丢了性命,最后弄得连国家也保不住,被人吞并了,实在是可叹可惜,这样的错误,历史是不会给你改正的机会的。

太子丹用人失察的教训,不可谓不重。迁哥忽悠人的本事,也是蛮大的。你看他写得一泻千里,慷慨激昂,纵横变化,酣畅淋漓,跌宕起伏,这没有一个好身体,是不可能完成的。我为什么推断出他这篇文章是受腐刑之前写的呢?因为文字里,还有血性,有义薄云天,有血液奔腾之声,甚至有些地方,语言还显得轻佻,关键是,还有理想。在他受腐刑之后的文章,我们则能读到忍辱含垢、品格高尚、恻隐之心以及深广醇厚等品质,有许多的悲剧人物都能跟他自身的经历结合起来,让人读罢,对于主人公及作者本人,都心生敬佩,感慨世道的不公及无奈。

好了,挑迁哥毛病的机会并不多,况且,指出迁哥虚构的情节的失败,丝毫也不会影响他的伟大。

最后说一句,迁哥之所以对荆轲刺秦王的细节把握不好,关键在于他本身不会武术,不懂剑法,他是一个纯粹的文人。而文人在历史上,总是扮演莫名其妙的受害者的角色,但是有时候,文人也害人,也坏,蔫坏。

(责编:张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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