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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沙漏

2016-11-26文/文西

作品 2016年3期
关键词:儿子爸爸

文/文 西

穿过沙漏

文/文 西

文 西 土家族,生于1994年,湘西人,现居长沙。作品散见于《小说选刊》、 《十月》、《扬子江诗刊》、 《作品》等。获2014包商杯小说二等奖,扬子江首届年度青年诗人奖,西北军事文学第二届优秀诗人奖。著有散文集《冬日田野上的青草》。

吃完维生素B族片和维生素C,他放下水杯,面对着镜子。他才四十八岁,但头发已全是铁灰色,脸因贫血而苍白,像是一层被水打湿的布绷在颅骨上,这让他比同龄人先嗅到衰朽的气息。他的五官并无特色,早些年,它们组合起来却有种独特的吸引力,现在,你首先注意到的是那些独立的五官,而不是整张脸。

幸运的是,他避免了所有上了年纪的男人可能有的遭遇——他肚腹一直平坦,这与他多年来节制饮食有关。他曾尝试过戒烟,但自从和第二任妻子离婚后,他的烟瘾又犯了。

今早他整理电脑里的稿子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她刚开口,他就听出了她的声音,这让他觉得,自己的听力仍然健全,接着他转念一想,有可能是她的声音一直没有变,那声音是地底下的一汪水,在某个时刻停止流了,那么,想必她的面容也在岁月里停止流动了吧,她应该还是那么漂亮。两人同处一个城市,八年来却从未再见过面,确实有些匪夷所思。

他将下巴上抹上肥皂沫,拿剃须刀认真地刮,稀疏的胡茬被一根一根刮掉。他一直没有用电动剃须刀,因为刀片能让人觉察到危险,让你在刮胡须的这段时间里,对时间持有耐心。为了保持一个男人的尊严,他得将自己收拾干净。

他的房子在三楼,窗外的夹竹桃开得正艳,枝叶快要伸进阳台了,市图书馆院子里的那棵夹竹桃树也有这么高大,不知它现在是否还在那里。他在图书馆举办读者见面会,带来的书售完后,他从座椅上站起来,以为人都走光了,一抬头,却瞧见她还坐在最后一排,脖子上挂着一台相机。她走上前来,他才看清她的脸,她长得很像金喜善,这令他颇感意外,“你有书吗?没有的话改天我送你一本。”他说道。

“这本我有,”她说道,“我想采访下你,我们报上要发一篇你的访谈。”

她说话缓慢,语气听起来有些稚嫩,整张脸像是假的,因为说话时只有嘴唇在动,甚至连眼睛也没眨一下。

“噢,哪个报社?”他问道。

“晨报。”她答。

“这样啊,你们前社长是我朋友。”好像这样一说,他们之间的距离就近了些。

他没有订《潇湘晨报》,几天过后,他特意到报刊亭买了一份,果然在副刊上看到了自己的访谈。他这才知道她叫李霖玲,忽然记起前几天采访时,他居然没有问她名字,有可能她告诉了他名字,只不过他只记住了她的脸,倒把名字忽略掉了。“具有悲悯情怀的小说家”,这是她对他的评价,许多人都这样评价过他,为此他十分懊恼,他觉得自己最突出的特点是具有批判意识,而这点他们却没发现。不过她这样说,他却觉得她很可爱,也许他们不会再见面了,想到此,他忽觉惆怅。

谁知他竟接到了李霖玲电话,她问他喝不喝茶,说有点茶想送给他。后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接到她电话,有时她约他出去吃饭或散步,但令他措手不及的是,有一天她跑到了他家楼下。

手一抖,力道过了点,下巴上渗出一丝血迹,这像是个不详征兆,他在水龙头下接了一捧水,将血迹洗净,又重新抹上肥皂沫。或许任何事情发生之前,都是有征兆的。

他妻子正在擦洗玻璃杯,有一只被她指尖碰倒在灶上,碎裂了。他被这声音惊了一下,就在这时,李霖玲打电话过来,“我在你楼下。”只说这一句她便挂了。他只好换上皮鞋,坐电梯下楼。

“我觉得我一定要爱你一次,不然以后一定会后悔的。”李霖玲对他说。

他一时没反应过来,就像她隔着重重大雾对他说话,既不见她脸,声音也是不确定的。

“真的,沈元,嗯,我是这样想的。”她抓起他的手,又说道。

沈元任凭她抓着自己的手,他感到一双锋利的眼睛正切着自己后脑勺,也盯着这一幕。结果他跟妻子离婚了。

李霖玲是江西的,她爸爸是个比较有钱的商人,所以她也算得上富二代,她告诉沈元,虽然自己二十八九了,但只谈过一次恋爱,每次她想跟一个人好时,她爸爸就会反对。沈元自然是不信的,她对性方面似乎比他还精通,不过她说话的样子严肃而认真。平时在家里,只要他儿子不在,她就总是赤身裸体地走来走去,有时连窗帘也不放下来,沈元对她说,这样容易被人拍成视频传到网上,但她不为所动,她说这没什么,她以前在家里都这样。沈元觉得她跟蕾梅黛丝很像,或许美人儿都喜欢一丝不挂,她们就像吃苹果之前的亚当与夏娃,不懂羞耻,她们是单纯的。她说她只恋爱过一次,沈元也就愿意相信了。李霖玲搬来跟他一起住后,每天他都早早起来做早餐,然后送她上公交,她说她从没坐过公交,“我不会开车。”沈元对她说。她只好夹在人堆里,一直坚持到报社,每天下班回来,她都说再不坐公交去上班了,第二天还是被沈元送上了公交。虽然她从不做饭,但沈元并没有发过牢骚,有时他下班晚,就打电话给刚上初一的儿子,叫他放学后早点回家做晚饭,他儿子倒很乐意,他说李霖玲很漂亮,他愿意给她做饭,要是她不是他爸爸女朋友,他还愿意娶她。

他儿子就睡在他们隔壁的卧室,夜里他们做爱时,李霖玲总是拼命咬着枕头,久而久之,那枕头被她咬出了个恐怖的窟窿,他想象不到,她的牙齿有多锋利,她又是用了多大的力气咬的,每次他都得到了快感,也许即使她也得到了快感,那快感也是压抑的吧。他说他夜里打鼾,怕吵醒她,各睡各的最好,但她总要箍住他脖子睡。她将嘴巴贴在沈元耳朵上,说他儿子从门缝里偷看他们做爱。“哪有你这样说话的!”沈元感到不快。

“我看到的。”李霖玲说。

“门关紧了,没有门缝。”沈元说道。

“谁说没有,光就从门缝底下射进来了。”李霖玲坚持说道。

“他只是个小孩子。”

“谁都懂这事。”

沈元不再接话了,生怕跟她争论下去,她会愤怒地摔开门,半夜跑出去,或者把脸埋在枕头里哭,说真的,他还不怎么了解她,既不了解她的过去,也不了解她的性情,他猜不到她究竟会做出什么事。

他洗干净脸,拿毛巾将脸上的水擦干后,涂上绵羊油,这时他的脸看上去不那么苍白了,他往头发上喷了些发胶,头发越发的硬,灰,冷。无论他再怎么收拾,也掩饰不住时间摧残的痕迹,时间在他身上留下了太多东西,也从他身边带走了太多东西。一阵风从阳台上吹进来,吹落了几朵夹竹桃。他儿子大学毕业后,就去了日本,离开的那天,没有来跟他道别,只是在登机前,给他发了条短信。他当初似乎不应该将他送到母亲家,为了让儿子不疏远自己,自他跟李霖玲离婚后,每个周末都去母亲家看儿子,暑假带他去香港,泰国,日本旅游,儿子仍然很听他话,只是他不再对沈元敞开心扉。他还记得儿子说过:“奶奶对我最好,爸爸对我第二好。”

“那以后奶奶不在了呢?”他问儿子。

“曾经对你最好的人,就是永远对你最好的人。”儿子答道。

后来李霖玲把他们的事告诉了她爸爸,她爸爸大发雷霆,说沈元是在浪费他女儿的青春,要李霖玲跟沈元分手,可李霖玲天天抱着手机哭,把当初对沈元讲的话又对她爸爸说了一遍:“我觉得我一定要爱他一次,不然以后一定会后悔的。”她爸爸说,沈元除了写点东西,什么也不会,他是个很差劲的男人。“他小说写得不错,洗衣做饭扫地,他什么都会。”她在电话里对他爸爸说道。她爸爸始终坚持说,总之沈元就是个很差劲的男人,他准备从江西过来,要当面逼他们分手。李霖玲对她爸爸说,要是他过来,她就要跟沈元私奔,一辈子也不告诉他。就这样闹了一阵子,她爸爸妥协了,但要求他们立刻结婚。

在他们结婚的前一个晚上,李霖玲陷在柔软的沙发里,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庞,她说她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沈元切了几片柠檬片,放进玻璃杯,又往柠檬水里加了一勺子白糖,他将柠檬水端到李霖玲跟前,递到她手里,她直起脖子,面庞便从头发里浮出来,“我只是想跟你恋爱一次,”她委屈地说道,“为什么要结婚啊。”

“不是我逼你结,”沈元说道,“要是你不愿意,我们可以不结。”

“你没听到吗,不结我爸不会让我跟你交往的。”

“嗯,结婚了跟现在不也一样么。”

“当然不一样,我并没有想过结婚。”

“不同的只是多了张证而已。”从人性上而言,一张证只是一张纸,但从道德,伦理,法律上来说,一张证就是生活的全部,沈元不可能不清楚,要是连这点都意识不到,他就不可能是个小说家了。他这么说只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李霖玲把那杯柠檬水塞回沈元手里,从沙发上站起来,走进卧室后一把摔上门。一些水泼了出来,沿着他肚腹往下流,他觉得肚脐眼儿里凉凉的。

第二天早上,沈元下完面条,正在盘子里拌一份水果沙拉,李霖玲套着件粉红色睡衣,披头散发地走过来,从后面箍住他的腰,她说他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她还不想离开他。下午,他们便去民政局领了证。

母亲劝沈元,将儿子送过去,毕竟儿子与李霖玲还是有隔阂的,她对沈元说,你还年轻,还是要好好过日子。沈元也考虑过母亲所说的,同时想起李霖玲夜里的神经质,但他害怕把儿子送过去,那样会使他的愧疚一点一点加深。在那件难堪的事发生之际,他不得不让步。

睡梦中,他听见门撞到了墙上,一汪光亮涌了进来,接着是一片沉寂,那沉寂越持久,光亮涌得越多,最后淹没得他无法呼吸,他醒来了。睁眼一看,只见一大块黑影挡在眼前,细看时,原来是李霖玲堵在门框里,背对着他。他爬起来穿上拖鞋,走过去,却看到儿子站在门口,脸皮发青,把一双圆圆的眼睛对着他和李霖玲。夜里温度低,儿子的肩膀微微打颤,他不时吸一下鼻子。

“你不睡站这干什么?”沈元问道。

不及儿子回答,李霖玲便转身爬上床了,把被子全扯过来裹上。

儿子拿手指了下厨房,半天才挤出几个字:“找吃的。”那几个字在他齿缝间颤抖。

厨房的门开着,斜对着这间卧室,里面的灯光惨白惨白的,灶台上撂着一只未洗的碗,还有半只生锈的苹果,沈元柔声说道:“你看看冰箱有水果没。”

“吃了半个苹果。”

“嗯,关了灯去睡吧。”

儿子转身时,脚似乎有些僵硬,慢慢挪进卧室去了。他碰到李霖玲的身体时,发觉她在哆嗦,“你看到了,他在门口站了很久。”她冷冷地说。

他只是在黑暗里长叹一声。

“他耳朵贴在门上,我开门时他才把脑袋收回去。”她接着说道。

那幅画面总在他脑海挥之不去,儿子立在卧室门口,直直地盯着跟前的李霖玲,两人都不说话,腿僵硬了也不挪动一下,只有厨房里关不紧的水龙头一滴滴滴着水。这么些年过去了,水龙头的水也滴完了,只是这幅画面一直都未消散,恐怕相互对视的那两个人,永远也无法原谅彼此。

镜子里举在头顶的那只手,青筋暴突,他颤抖着将手放下来。打开衣柜门,翻出了件浅蓝色衬衫,配一条浅棕色长裤,浅色会让他看起来年轻些。衬衫皱巴巴的,家里的熨斗坏了,他得拿到楼下的干洗店去熨平。他没有按电梯按钮,而是从楼梯走下去,现在离中午还有一段时间,踩着一级一级阶梯,能让人一分一秒消耗掉这段空荡荡的时间。李霖玲虽任性,但有时也是会体谅人的,有时沈元需要参加一个什么活动,她会在头天夜里给他准备好衣裤,搭配风格是按照她自己的想法来的,当然并不是每次都让他满意,但至少衣服都是平平整整的,并不像这件衬衫,褶皱满布。

说到底,他们的生活并不算很幸福,只是他们之间几乎没有发生过争吵,以夫妻而论,这就够了。他只是偶尔觉得心里不自在,李霖玲告诉他,单位来了新同事,跟她还不熟就开始追她,但她不能告诉他自己结婚了,“这样会伤害到别人的。”下班回来后她对沈元说。这个时候,沈元很想跟她吵一架,并不是他生气或吃醋,而是想让她清醒,他想说,我不知道你脑子里装着些什么想法,但他不忍心这样说。类似这样的他都可以忍受,唯一不能忍受的,是李霖玲跟她爸爸的亲密无间,那道亲密的刀刃将他隔开了,好像那是他没有资格闯入的空间,其实自从他们结婚以来,那道刀刃就一直在暗地里游走,只要他一靠近,就能触碰到刀刃的锋利和寒冷。

虽是夏天,干洗店里却挂满了厚厚的大棉袄,大概这些人也跟他一样,因为一个偶然的原因,便从箱底将陈年的旧衣服翻出来了。老太太把头埋在一堆衣服里,瘦得像戴着老花镜的骷髅,沈元请她熨烫下衬衫,她没理,沈元还以为她没听见,走得离她近些,想大点声说,谁知她一抬头道:“你急啥子,又不是赶去约会。”一句话说得他尴尬起来,他没想到心事这么轻易就被人识破了,不过这终究算不上约会,顶多只是会一会老相识罢了。老太太终于从他手里拿过了那件衬衫,她熨烫的动作慢条斯理,要是在以前,他可能会着急,而现在,即使是跟一个新的女人去约会,他也不再兴奋和着急了,他们离婚后,他跟许多女人交往过,与她们总是维持着短暂的性爱关系,她们全都离开了,那段记忆在她们那里,恐怕也早成了灰尘。他忽然有些惊讶,这八年来他怎么就没打听下李霖玲的情况。

那只手厚实,宽大,手指头粗短,它抚摸着李霖玲光溜溜的腿,像抚摸一件精雕细琢过的艺术品。她头垂着,头发滑落到脸庞,正低声说着什么,沈元听不清他们的谈话内容,洗洁精的泡沫沾满了他双手,那只来回抚摸的手在他眼前闪现。时时有风吹进来,把李霖玲爸爸的话吹到沈元耳朵里,“哪天你要是受了委屈,我就来接你回江西。”沈元觉得,她爸爸似乎一直在等待某个时刻来临,那时,他就可以带着宝贝女儿远走高飞了。他把洗好的盘子放进碗柜,擦干净手,在他们身旁坐下,头往后仰,靠在沙发上,他有些累,闭上了眼睛,电视开着,他却听不清里面的声音,连李霖玲父女的声音也飘飘渺渺,变得遥远起来。不知睡了多久,李霖玲摇醒了他,叫他去睡觉,他抬眼一看,对面楼房里的灯全熄了,他左右张望,寻找着李霖玲爸爸的身影,“我去睡了,你跟爸睡吧。”她对他说,一张明净的脸在他头顶晃悠。

他沉默了半晌,方说:“这是他的主意吗?”

“你知道,我不能让他难过,”李霖玲说道,“他只是太爱我了。”

沈元答应过李霖玲戒烟,接吻时,她总说他嘴里的烟味重,令她头晕,但他没办法平静地躺着,听着身旁这个对他充满敌意的男人的鼾声,他爬起来,在抽屉里找了一支烟点上,内心似乎才舒坦些。漫长的夜里,跟这个男人手碰着手,一同做梦,这个念头顿时有些可怕,他把剩下的半截烟在床头柜上揿灭,拿了一床毯子,跑到客厅的沙发上来睡。

李霖玲爸爸每个礼拜来一次,这几乎令沈元发疯,他坐在电脑前无心打字,一边翻着邮件,一边听李霖玲在阳台上打电话,挂掉电话后,她换上高跟鞋,到机场接她爸爸去了,他知道,他们将手挽手从机场走出来,一起钻进出租车的后车厢,他问她,最近有没有受委屈,然后又将那只手放在她腿上。

在她爸爸眼里,大概没有谁配得上李霖玲,沈元也自认为配不上她,他不明白,她究竟看上了他哪点,却只记得当初她说一定要爱他一次,这爱,或许仅仅只是为了一次体验,就像他后来找的那些女人,仅仅只是为了性的体验。只是李霖玲的体验,包含了更多不可解说的东西,又或许什么也没有包含。

李霖玲和她爸爸进门的时候,沈元收到了一封新邮件,是台湾一个出版社发过来的,想跟他签一份出版合同,在台湾出版,并不是一件有难度或了不起的事,但至少说明,在大陆以外,有人读了他的作品。他觉得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李霖玲爸爸听后,转过身问李霖玲:“台湾人读了他的书?”

“可能读了吧。”李霖玲说道,她并没怎么读过沈元的小说,也不清楚有哪些人在读他的书,她所知道的,只是沈元写字,发表,出书,她只知道她看得见的这些东西。

李霖玲爸爸对此事的反应,并不让沈元感到意外,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她爸爸居然将此事暗暗放在心上,没有人再提起它时,她爸爸却问沈元,台湾出版的书怎么样了。沈元后来才知道那出版社想跟他签三十年版权,他没答应。

这根本算不上欺骗,但在他们看来,他就是个虚伪的骗子。冷风夹着雨点,两旁的玉兰树被吹得飒飒响,他披着一件领子向后翻的风衣,在黑夜里疾走,他走出门的那一刻,瞥到了李霖玲哀伤的眼睛,她一边问他去哪儿,一边望着窗外狂怒的风雨,这是他第一次不顾她的感受,恐怕也是她第一次为他担心。“你不该欺骗他。”她爸爸生气离开后,她对沈元这样说。

“你也认为我骗你们的?”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她趴在窗口,单薄的身子似乎随时会被刮出窗外,她可能还在喊着他的名字,但喊声还未到达他耳边就被风雨吹散了,他将她独自留在孤岛上,自己驾着船离开了,她两条细弱的腿伸进沙地里,看着他划着桨慢慢远去。他一直都是信任她的,信任她是单纯的,而她,居然同她爸爸一起认为他撒了个谎,他好像看见,他们撕碎了他的书,撒得满地都是,狠狠地踩在上面,对他露出嘲弄的微笑。灯光投向夜空,湿漉漉的地面摇曳着斑驳的树影,他的背影在树影间渐渐消失。

他走进母亲家,浑身已湿透了,换上拖鞋后,脱掉风衣挂在衣架上,为了避免母亲怀疑,他说他刚从朋友家里出来,想着来看看儿子,谁知半路上下起雨来了。他越过母亲的肩膀,只见客厅里空荡荡的,便问儿子去哪儿了。“快期末考试了,这几天复习到半夜,累得很,今天我叫他早点睡了。”母亲说道。

确实,他是个没有一点责任心的父亲,将儿子从身边送走后,他就将他遗忘了,他想起了鹰,鹰扇着翅膀一遍又一遍将雏鹰赶下悬崖,然后亲眼看着雏鹰飞起,这股兽性沿着一条暗道流进他血液,“这么快就考试了么?”他嗓音低沉地问道。

“是啊,前几次月考他倒有几门没及格。”

“这段时间我留在这边给他辅导吧,”他见母亲面有为难之色,清了清嗓子说,“呃,回头我给她打电话说下。”

一个人躺在黑漆漆的房间,很快就睡着了,雨还未停歇,在梦里滴滴答答,他朦朦胧胧地听到电话响,半夜里醒来,看到几个未接电话,还有李霖玲的短信,问他在哪儿,为什么还不回家,最后一条质问他,怎么能将她一个人丢在空荡荡的房子里。

冷静点,这段时间我得住在我妈这儿,我儿子快考试了。他回了条短信,心想,明早她就会打电话过来,急切地恳求他回去,或者愤怒地指责他,到底她会怎样做,他也猜不准。她可能根本不会做饭,她只下过一次面条,他不在,她只能吃着油腻的外卖,她会穿着柔软的拖鞋,在静悄悄的房子里穿梭,就像飘荡在地面的幽灵。现在他才意识到,离开了他,她就像个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徘徊在街上,眼巴巴地瞅着路人,等着有人从人群中走出来认领她,在她所处的环境里,她是一只无防御能力的羔羊。那她当初怎么会离开他父亲呢?

然而出乎他意料,李霖玲没打电话过来,她似乎突然之间安静下来了。他感到身体空空的,轻盈得似乎要飞升起来,他去了长郡中学,找到儿子班主任,问了他一些有关儿子的情况,这令他自己觉得难为情,他就像是通过眼前这个人,去了解另外一个陌生人。他轻轻推开一道门缝,儿子从台灯下抬起头,“我可以进来吗?”

“嗯,我知道你去了我学校。”

“你快期末考试了。”

“这没什么,爸爸,你头发好像又长长了。”

“是吗。”说完,他看到儿子疑惑的眼神,他抬手一摸,头发蓬乱,油腻腻的,儿子也许在想,他变得邋遢了,李霖玲就没有嫌弃他么?

“你准备在这呆几天?”他没想到儿子会这么问,接着又说道,“你该回去陪她。”

他感到右边肋骨部位有些沉重,他想靠近儿子,但儿子用力推开他,那道隐形的力挤压着他的肋骨。

“我想睡觉了,爸爸,晚安。”

他不得不退出儿子的房间。

为了给儿子买复习资料,他穿过条条街道,从一个书店出来,抱着一摞书,任太阳晒着,汗水流进脖颈,又走进下一个书店。说实话,他以前读书时成绩并不算好,他也并不知道该怎么辅导儿子的学习,也许他做这一切,只是为了减轻内心的罪恶感。回家之前,他还专门去了趟菜市场,希望这至少能帮到母亲一点忙,他并不想跑过来白吃白住着,成为母亲的负担。在他伸手挑拣一颗包菜的时候,他想起曾写过一个关于包菜与玫瑰的故事,女人说男人不懂浪漫,平淡的生活令她窒息,有一天,男人下班买包菜时顺便买了一支玫瑰,女人原本闹着要男人签离婚协议,这时却回心转意了。他心头像被针尖刺了一下,恍惚间充满了恐惧,他们结婚并没多久,但却在慢慢走向一片迷雾,迷雾后面是堵墙,无路可走之后只能各自跳墙。他给李霖玲打了个电话,过了一阵子,李霖玲才接,他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只有水流声灌进他的耳朵,大概她在洗澡,“嗯,挂了啊,拜拜。”他只听清了最后一句话。

他对母亲充满了更多感激之情,他的骨血正在母亲这里缓缓流淌,倘若哪天她发生了意外,儿子该去往何处呢,他肯定不会愿意和父亲,年轻继母一起生活。

儿子考试的前一周,他在单位接到电话,母亲进了医院,他匆匆赶过去,晚上才把她接回家,她以前就因高血压头疼过,这他是知道的。他打算叫李霖玲帮忙照顾母亲一段时间。他去了李霖玲报社,她正在办公室看稿子,看到他进来时,她显然觉得惊讶,脸上掠过一丝怒意,可能她认为他太冒失,没有打个招呼就来找她了。不过办公室里没人,她请他进去,“胡子都一大堆了,差点吓死人。”

“没有打扰到你吧。”他客气地说,过后才觉得这样说似乎生分了。

“你大概不回家了吧。”她噘着嘴说道。他在想,她是不是餐餐吃面条和外卖?

“这样,晚上你想吃什么。”

李霖玲没有答话,他不好再说什么,只好在楼下等她下班。晚上,他给她说了母亲病情,并说期末考试对儿子来说很重要,他原本希望她至少表示下关心,可她一声不吭。“你可以跟单位请几天假,照顾两个人,我忙不过来。”她脱光了衣服,抱着个枕头走来走去,像是在思考他说的话,又像根本没听他在说些什么。他身体里的那根引信一下子被点燃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进入她,他从沙发上跃起来,一把将她抱到床上,她抱紧他,把他的手指放进嘴里,高潮到来时往后仰着脑袋,来回甩动。“明天,你跟我过去吧。”

“我去那边睡了。”李霖玲抓起枕头,去了另一个房间。

他还能指望什么呢,她一直装作没听见他的话,虽然她是他母亲儿媳,是他儿子继母,但说到底,他也无权要求她给他母亲端水做饭,给他儿子打个电话督促下复习的事。他不能指责她,没有人能指责她,要是她爸爸在这儿,说不准还会赞同他女儿这么做。

他打扮得整整齐齐,锁上门后,将钥匙揣在裤兜里,小区门口就是白鸽咀公交站,他等着105,他想自己是否打扮得过于整齐了,这整齐似乎与他整个人有些不协调,所幸没人瞧着他。他的手贴着笔直的裤缝,手指甲被烟熏得焦黄焦黄的。

所有人写到等车时,总会把等车写得很漫长,他从没让他笔下的人物等得漫长过。105过来了。一堆人涌过去,他落在最后,耐心地让他们先上,就像个懂礼貌的小学生。已经没有站的地方了,他被两颗肩膀夹着,闻到一股刺鼻的洗发水的味道,又或许那是脖子上散发的廉价的香水味。

他现在还记得那封信,他的记忆并没有退化,五千字的长信,这辈子他只写过这么一封,他将它收入了一本随笔集。

霖:

当夫妻开始分床睡,丈夫便不得不写一封信来阻止这种状况继续发展。从一开始,我们就像两只蚂蚁,被一根手指放到一片叶子上,随波逐流,我们没有跳下河,相互陪葬,也没有抱紧,相互消除恐惧,我们是没有顾虑的生灵,既不顾虑自身,也没有顾虑自身以外的东西。我的职责是歪曲生活,从自身经验和别人身上寻找下手的地方,加以篡改,使之偏离现实生活,然而现实生活依然沿着它的轨迹运转着。沈任刚结束考试,除了按时打点钱过去,我不能更好地改变他们的处境,我是个失败的父亲和儿子。我们的婚姻应该是另一种样子,但它只是现在的样子,我是个失败的丈夫。听起来像是忏悔吗?我不想将这封信写成忏悔书,我们都不需要忏悔,我们需要的只是成长,是相互看到睡在对方身体最深处的那个婴儿,看到他毛孔张开,血管蠕动,骨骼拔节,看到他张开嘴巴想要说出的是什么。

(略)

他把信装进信封,从门缝底下塞进去,他希望她上厕所时能看到,或者明天早上起来看到。吃早餐时,通过敞开的卧室门,他看到那封信放在书桌上,他确信她肯定看过了,但从她脸上,他什么也觉察不出,吃完早餐,她丢下空空的酸奶盒和狼藉的杯盘,去上班了。

她愿意跟他做爱,但不愿意跟他一起睡觉,做爱跟睡觉,有着本质的区别。每次一做完爱,她就抓着她的枕头跑到另一个房间,把门反锁住。他想,要是她怀孕了,会不会就愿意跟他睡了,但她完全可以在完事后吃避孕药,或者即使怀孕了,她也可以不告诉他,悄悄去医院流产。顿时他觉得可怕,他竟没有任何决定权,而她行驶着属于女人的权利。

那个下午他不用上班,便早早回来准备赶稿子,一打开门,看到地上有双锃亮的棕色皮鞋,而沙发上,搭着件扣有皮带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短袖衫。

过了一个多钟头,车才开到南门口,他下了车,站在广场上,抬眼张望了一番,看看哪儿有咖啡馆,她在电话里说,他们找个咖啡馆聊聊。他看了下手机,他来早了半个小时,不过他可以在咖啡馆里等她们——她和她的女儿。阳光照耀着广场,广场上有几个人匆匆走着,拿手遮在头顶,他们脚下搅起的尘埃在阳光下翻飞。他收回目光,看到一个戴着帽子的胖女人牵着个孩子走进咖啡馆,帽子遮住了半边脸,只能隐约看到肥厚的下巴,她圆滚滚的腰身令他对桌上的这杯咖啡没有胃口,胖女人和孩子上了二楼。他想打个电话给她们,告诉她们他已经到咖啡馆了。

“你们出门时最好带上伞,太阳大。”他在电话里说。

“我们到了,广场边上有个图兰朵咖啡馆,我们在二楼,你等会儿直接上来,找不到打电话。”她声音确实没有变,那声音是地底下的一汪水,在某个时刻停止流了。

(责编:郑小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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