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能官”异变为蠹虫
2016-11-26程国进
文_程国进
从“能官”异变为蠹虫
文_程国进
编者按:工程建设领域是权钱交易潜规则危害最严重的腐败重灾区,多年以来,“工程上马,官员落马”几乎成为这个圈子里的一条黑色腐败定律,从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此类职务犯罪情况看,负责城市规划、国土监管、市政建设方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贪获咎,几乎无一例外与工程项目有关,很多都是栽在征地拆迁、规划审批、招标投标以及资金结算等环节上。滁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滁州市“大滁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滁州市规划局原局长黄修玉(副厅级)受贿案就是在建设领域“工程上马,官员落马”活生生的黑色样本。
三年前的冬天,正在北京出差的黄修玉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被中纪委和安徽省纪委找上门。“黄修玉,我们是中纪委和省纪委的工作人员,想找你了解一些情况……”来人出示了证件。听到“中纪委和省纪委”几个字,黄修玉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脑袋瓜里“嗡”的一声炸响了。多年的从政生涯,让黄修玉历练得应当算是沉着冷静、处事不惊,可面对来自纪委的“不速之客”,他还是实实在在地虚了心。
窗外北风吹,黄叶落,一股寒意笼罩心头。他感到了恐惧,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挥之不去的恐惧,这种恐惧他以前也曾有过:每当看到电视和报纸上披露的一些贪官的下场时,他就产生过类似的感觉;所不同的是,以往仅是念头一闪,几下剧烈的心跳后,就忘得一干二净。细细算来自己收受的他人财物合计起来应该有160多万,对比那些一贪就是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落马贪官,他一直认为自己贪的数额不算大,而且没给国家造成什么损失,应该不会东窗事发的。正是这种侥幸心理,支配着他一次次向贪欲低下了头……
内心的不平衡
1983年毕业后,黄修玉被分配到合肥,在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为了报答组织的知遇之恩,他脚踏实地,一心扑在工作上,一干就是20多年。黄修玉的实干也迎来了回报,2008年至2012年,他先后担任安徽省滁州市“大滁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指挥长,滁州市建委党组书记、规划局长,滁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滁州城市职业学院院长,官至副厅级。一路仕途呈攀高之态。
黄修玉是在滁州走向腐败的。2008年上半年,连日几场暴雨,导致滁洲主城区路面积水严重,交通几近瘫痪,百姓叫苦不堪。周边的合肥、南京等地纷纷驰入发展的快车道,而滁州这座老城却总在原地踏步,几场暴雨就让城市瘫痪,城市的发展已是刻不容缓。为了让这座城市插上起飞的翅膀,激活这块土地所蕴藏的无限活力和潜力,市委市政府提出“大滁城”建设战略。
这年的6月份,“大滁城”建设战略正赶急需用人之际,有着丰富的建筑、规划、设计经验的黄修玉被组织一眼看中,领导部门立即将他从合肥调往滁州,担任“大滁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一职。他手握重权,肩负重轭,上任伊始对工作也是充满激情和雄心:上网页论坛听群众意见,外出考察学习经验,誓言“要做人民的好公仆”,还安排汇编了全国城市规划行业典型职务犯罪的案例印发给职工,要求大家引以为戒,廉洁奉公。
“大滁城”战略促使整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开展,商机和机遇无处不在,诸多建筑商、设计公司、开发商纷至沓来。
可以想象,大商机中,鱼龙混杂,“糖衣炮弹”也是一拨接一拨向黄修玉袭来。起初,他严防死守,保持廉洁,争当人民好公仆,多次拒收、退还财物,甚至还上交他人送的大量现金。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那些送来“糖衣炮弹”的老板被拒绝后,并没有对他心怀感激,反而处处敬而远之。更令他费解的是,其他一些对“糖衣炮弹”来者不拒的干部,反而长袖善舞,左右逢源,生活得有滋有味。黄修玉开始不平衡了,隐隐约约有种“吃亏”的感觉。
底线失守
心理失衡后的黄修玉认为,工作干得再好,也就是那点工资,好干部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不能安贫乐道,也要追求“高大上”,不能只付出,没回报。平时集中学习,他多是流于形式勉强应付,不再联系自身实际去思考问题;组织上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他也参加,也发言,但根本没有对自己的思想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和触及。他的心态悄悄发生了变化,思想也跟着慢慢开始蜕变。
“黄主任,我能顺利取得流拍的滁州老剧院两块地的使用权和老水泥厂地块分割的土地证,多谢您的帮助,快过年了,这是一点小意思,以后还请您多多关照!”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安徽某地产和置业公司董事长田某小心翼翼地递上一个信封,里面是0.5万元某商场购物卡。没有过多的推辞,黄修玉破例笑纳了。
田某有点受宠若惊!他不止一次听人说,这位黄主任是从不收礼的,有些老板曾通过各种方式将钱塞进过他的口袋,可事后都被如数退了回来。看着黄修玉将信封收下,田某知道,自己和黄之间的“关系”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为了巩固这种关系,2011年春节、2012年春节,田某分别连续送上0.5万元购物卡。
当然,想和黄修玉攀上关系拉近距离的,远不止田某一个。
滁州某设计院院长张某,身为院长,一直想做两件事:一是解决班子配置问题,二是能多承接设计业务工程。他和田某一样,也是利用2009年春节的机会“进攻”黄修玉。张某拜年的地点是在黄修玉办公室,汇报完思想,便留下装有2万元的信封。这一次,黄修玉也同样笑纳。最后,在黄修玉的帮助下,张某果然收获颇丰:设计院不仅配备了一名副院长和党支部副书记,而且还承接到设计业务。
和张某同时段来拜年的还有雷某。雷某是省规划院设计四所所长,也是黄修玉昔日的老朋友,与黄修玉在省规划院工作时就熟识。他登门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黄修玉能在滁州“大建设”中帮忙介绍点设计业务,临走时送上0.2万元购物卡。老友新交,也是需要“润滑”,为了联络感情,雷某细水长流,从2010年至2013年春节,每年都送上几千元购物卡。几年来,雷某总共送给黄修玉1.6万元购物卡。黄修玉也不忘旧情,为老朋友承接业务提供了很多帮助。
从“能官”变成“贪虫”
从2009年春节开始,黄修玉的底线开始步步失守,从“能官”走向“贪蠹”,一步步堕落。贪欲的阀门一旦打开,是再也无法关上的。黄修玉彻底变了,他不再满足逢年过节时收些数额不大的礼金了,就是十万二十万他也照收不误。
省规划院设计三所所长甲某和二所所长乙某,两人和黄修玉也非常熟悉,黄修玉过去在省规划院工作过,应该算是他们之前的领导。两位老部下先后登门来访,黄修玉格外亲切热情,对两位的请托事项有求必应。二所所长乙某出手大方,2010年至2012年,分三次,每次不低于5万元,总共送给黄修玉人民币20万元。三所所长甲某则更大方,2011年至2012年先后两次,每次不低于10万元,总共送给黄修玉人民币27万元。
出手大方的远不止两位所长,还有两位公司负责人:一位是江苏某产业公司副总经理沈某,另一位是滁州某投资公司顾问姜某,两位商人一出手,分别是20万,这也是黄修玉单次收受贿赂数额最大的两笔。有钱的出钱了,有权者自然就得出力。2010年7月,黄修玉为让姜某公司开发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实际土地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将土地出让金比例调整,使其公司提前拿到2000万元左右的返还土地出让金奖励;另外,还安排其公司的待审批事项提前上会,为该公司节约时间。黄修玉这样的回报算是给姜某一个交代。对于沈某的公司,黄修玉也是鞍前马后,不仅为沈某公司的滁州项目施工过程提供大力支持和帮助,还在规划局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沈某的办公场地。
黄修玉对办案人员回忆,从2009年至2013年,短短5年时间,他总共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59.8803万元、欧元0.1万元。黄修玉不一定能记清每笔受贿的具体时间,但他能清晰地记得向他行贿的人数共有18人,有一半来自设计部门,其他的不是建筑商就是开发商。黄修玉心里明白,收了他们的小钱,而他们却获得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回报,他们看中的实际是自己的“职务”和“权力”,钱是送给这个“职务”和“权力”的,而绝对不是“我黄修玉这个人”。倘若自己没有这个“职务”,也不在这“位置”上,他们还会巴结吗?还会送钱吗?经过反思的黄修玉终于“醒”了。
可惜黄修玉参悟得太迟。一张看不见的法网正悄悄地向他撒来。2015年2月4日,其涉嫌受贿罪案在池州市中院开庭审理。当日庭审中,没有出现控辩双方唇枪舌剑的激烈交锋场面,站在被告席上的黄修玉,身着黄色囚服,背对亲友、同事,昔日大权在握时的满面风光早已不见踪影,而是充满沧桑,眼神憔悴,面对起诉书指控,黄修玉说得最多的是“无异议”。
2015年10月14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黄修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黄修玉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事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黄修玉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