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伦理重构与老龄化的应对
2016-11-26彭希哲郭德君
文/彭希哲 郭德君
孝伦理重构与老龄化的应对
文/彭希哲 郭德君
重大的公共政策体现了国家在该领域的主导价值和公共治理的基本理念,公共政策的制定、选择和运用受到政策所依循的价值理念的影响,这反过来又影响了政策工具效能的发挥程度。虽然以工具理性的技术性思路来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可能会在短期内取得一定的成果,但其效能的整合和政策目标的可持续性都可能是有限的,因此,重视公共政策背后的价值体系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这样事关民众福祉和子孙后代发展的重大议题,要在更为宏阔的视域下加以审视再提炼出明确的核心价值理念,并要在此理念主导下构建一整套相关的伦理价值体系,相关公共政策才能获得坚实的伦理支撑。就实际情况来看,现代政策工具和研究方法的运用能够使相应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比较精准的目标,但当将认识视域投向与公共政策相关的价值体系后就会发现:目前不少涉老政策领域其实并不缺少公共政策手段,而是政策背后缺乏清晰的价值理念和治理逻辑,公共政策常常成为实现单一政策目标的一种工具。
孝伦理重构在应对老龄化挑战中具有重要价值
就我国老龄化发展趋势以及其所带来的压力和各种社会矛盾交错形成的复杂现实而言,涉老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体系仍然存在诸多缺位,已有法规条例中的一些内容也存在落后于现实发展需求的情况,同时由于缺乏相应配套措施等原因,其中一些法律规定并未真正得以落实。除此之外,虽然许多涉老政策背后也体现出了对弱势群体高度关怀的人道主义价值取向,但还是缺乏明晰的价值指导理念和比较完整的伦理支撑体系,其结果是各种涉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缺乏整体性和连贯性,呈现出了碎片化的特征,其实效性因而也大打折扣。
与此同时,整个社会如若无法真正形成尊老孝亲的浓厚氛围,一些涉老政策和法规就很难真正予以落实。
笔者认为,与老龄政策相关的伦理价值体系并不需要进行全新的构建,因为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在数千年中华文化绵延的进程中,立足中华本土的孝伦理在理论和实践不断调适的过程中已经积聚了异常丰富的内容。因此,比较可行的方式是在汲取传统孝文化精髓的基础上再赋予时代内涵以使其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积极的文化效能。不论是以核心理念为引领使各项涉老政策成为一个连续的整体以最大限度发挥系统的合力而言,还是从切实发挥家庭养老功能的角度来看,孝伦理在当代社会的重构都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
历史视野中孝伦理的动态演变——传统孝伦理的内涵分析
(一)孝伦理是传统家庭伦理的重要构成部分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中国社会形成了完整的家庭伦理道德体系。在家庭伦理中,主要有两种关系需要协调:一种是纵向的代际关系,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孝伦理;另一种是横向同辈关系的调整,在此过程中产生了调整夫妇、兄弟等关系的伦理体系。纵横两种基本伦理既相互独立,又密切互动,从而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家庭伦理的总体关系。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传统社会对孝伦理还是体现出了明显的偏重,“孝”从而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道德品质,也是人应遵循的最为恒常的道德法则。事实上“孝”的内涵非常丰富,它虽然是源自人内心深处的自发情感,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在伦理道德体系中的自然体现,但若仅仅停留在自发阶段,鲜明的个体差异性使其很难成为普适性社会道德规范,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理论化、体系化的构建,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中国古代哲人对人伦关系进行深沉思考后给“孝”赋予了丰富内涵。
(二)传统孝伦理有丰富的内涵与外延
在儒学体系中,在一个长时间序列内,在持续的动态演化过程中,孝伦理被赋予了丰富的内涵。用回溯性视角审视,在每一个重要历史阶段,中国古代的哲人都进行了开拓性理论创新,从基础性孝伦理体系的构建到各种规范的不断拓展,孝文化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生活层面,传统社会对孝行提出了极高要求,对长辈的孝行决不能止于生活方面的简单照顾,而是在内心深处要对他们真诚地尊敬,外在行为和内心感情才能获得理性的统一,人不能为获得孝顺长辈的名声而实施孝行,必须要屈从于自己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另外,孝行存在于长辈完整的生命周期乃至去世以后,而不仅仅是某一个生命阶段,也就是说,孝行必须是持续性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坚持行为的统一性。传统孝伦理对此进行了很高的要求和评价,孝行由此超越出了“生”的界限而延伸到了更多精神层面。
这仅仅是一个静态维度的审视,同时也是基于家族内部孝伦理关系的简要分析,事实上,经历了长期演进,传统孝伦理还表现出时代和地域的差异性。“孝”有如此丰富内涵主要是由于家庭、社会关系本来是复杂的,而且不同家庭关系在多维度社会关系之网中呈现出了更为复杂的特征。本来孝伦理是要协调以父子关系为核心的纵向家庭关系,但在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其他关系的调整,其外延在拓展的过程中内涵也日趋加深。
因此,若将孝伦理仅仅局限在某一具体范围或时段内来代替整个传统孝伦理体系,如果仅仅将传统孝伦理局限于一两条生硬的道德规范,就不可能解释为何“孝”在数千年时间里得以绵延永续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对其的误读所带来的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通过诸多历史事实来分析,传统社会“以孝治天下”的理念在生活中能得以普遍贯彻,主要是因为传统孝伦理所体现出的一些主流价值是充满向善趋势且能被普遍化的道德理念,得到民众的普遍认可和支持,因而也才能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总之,尊敬父母、长辈,反哺父母、长辈养育之恩并且扩及其他老年群体,这些价值观在现代社会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显示出其超越时空的普世价值的鲜明特征。
(三)孝伦理在中国传统社会有长期和广泛的社会实践
古代思想家在孝伦理构建过程中,在有明确意向性的基础上对其不断进行拓展,孝伦理调整范围由此逐渐超越家庭而走向了社会领域。更为重要的是孝伦理调整和社会脉动保持了高度契合;换言之,理论构建和社会变化出现了密切互动态势,这就是孝伦理在传统社会发挥巨大文化功能的根本原因所在。不同时期的统治者也根据社会实际采取相应措施使孝伦理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家国同构的社会模式中,伦理和政治密切交融,将在家庭伦理中处于重要地位的孝伦理拓展成为统治者治理国家的一种重要方式。
而在家庭、家族以及村落内部,通过家训、族规、村规、民约等方式,“孝”被作为一种至上美德得到高度褒扬和不断传承。在这种氛围下,“孝”的意识在孩童时候起就不断得以强化,从而被内化到了人的思维深处,然后才有可能切实指导人的具体行为。
传统孝伦理已经难以适应变化着的社会现实
在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使得家庭模式、社会结构和传统社会相比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传统孝伦理在当代社会日渐式微的重要社会原因。长期以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有效改变了中国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城市化进程、经济的高速增长等极大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从根本上改变着中国家庭的规模、结构和功能,家庭内部的人际代际关系正在重塑,社会关系和交往方式也在发生剧烈的变化。
在此过程中,对于现代化有种种不同认识,从整体上来看,将传统视为现代化巨大障碍的理论假设仍被广为接受,这些理论和家庭规模、结构出现的巨大变迁结合起来,似乎使其合理性能得到进一步确认。总之,这些理论和复杂的现实进程交织起来使传统孝伦理的传承面临巨大的阻力,但是,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传统孝伦理在当代社会重构的必要性。
重构孝伦理并以此作为老龄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依据的思考
(一)以更全面视野审视老龄化是重构孝伦理的一个重要基础
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的确带来了不小的养老压力,尤其是我国未富(备)先老的社会发展特征明显,这使得我国老龄化有着与其他发达国家难以相比的特征。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用发展的、动态的思维全面审视,我们认为这种压力主要源于目前社会经济的组织和运行方式不能适应日益提高的老年人口比例这一现实,因为目前各种劳动就业、社会支持和保障体系主要是建立在比较年轻的人口年龄结构基础之上的。与此同时,对老年人口的思维定式和政策操作的路径依赖都影响着我们充分利用人口老龄化所特有的正效应的程度。事实上,在老龄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压力与机遇是并存的,因此,需要及时更新认识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中老年劳动力资源。从这个角度来讲,在研究领域内认识视野的转化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涉及对老龄化以及大量老年人群的客观认识和准确定位,这是制定相关老年政策的一个重要前提。
总之,在现阶段涉老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仅仅关注老年人口或将老年人口都视为弱势群体和负担的政策思路都有悖于代际和谐的核心价值,应在对老龄化和老龄人口进行全面认识的基础上充分彰显代际公平等原则性理念。
(二)在现代语境下为孝伦理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在传统社会中,孝文化能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意识广泛传播固然与官方大力倡导密切相关,也与一批心忧天下的知识分子根据社会变化及时进行理论创新有莫大关系。由于孝伦理的核心内容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背景、家庭伦理以及社会习俗而产生的,经数千年发展其中部分趋善的合理内容已得到了众多社会实践的验证,这些内容可成为构建新时期孝文化的基点。同时也必须要看到传统孝伦理中存在一些与人性、代际平等以及现代法治相悖的部分或其他封建糟粕,因此,必须要根据当代社会背景对传统孝伦理进行合理取舍,有理论上的扬弃创新,也需要行为规范上的与时俱进。具体而言,首先,要在核心价值观的整体框架内明确孝伦理的基本地位,针对当前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变化为传统孝伦理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要增强其功能的普适性,在维系核心命题的前提下在现代语境中融入新的文化因子为当务之急。其次,要对人口流动大背景下传统家庭模式出现的巨大变化、思想观念多元化而老龄化进程又不断加速等与孝伦理密切相关的社会主题进行积极回应,孝伦理的继承和创新才能维系代际平等和社会和谐。最后,在孝伦理重构过程中对一切能促进孝伦理发展的思想都可为我所用,包括传统和现代、本土的和外来的各种思想。
当然孝伦理的重构是要以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为基础,这不是以文化保守主义者的态度所做出的具有情感倾向的价值判定,而是在对历史和现实进行双重思考后得出的客观结论,也是文化自信的应有之义。理论创新主体应是多元的,而不是仅仅依靠学者群体,社会各个主体都可积极参与进来,包括对很多宝贵的民间资源的充分利用。广泛的社会参与将有助于在较短的时间内明晰孝伦理的理论内涵、形成现代语境下孝行为规范的社会共识。孝伦理的创新可积极借鉴其他学科发展的方法和途径,在各种知识蓬勃涌现的时代,学科间的界限事实上已不是很明显,更是出现众多的边缘学科和横断学科。总之,科学的、多样的方式是理论创新的重要基础。
(三)用不同方式营造有利于孝伦理重构的文化氛围
传统孝文化的衰微不是单方面的,而是国家和民间两个层面同时出现了衰微。因此,从两个层面一起入手才能促进孝意识的真正回归。孝伦理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主导性地位的获得绝不是自发形成的,没有统治者大力倡导,“孝”不可能成为普遍的社会意识,根本的原因是历代统治者看到了敬老养老维护了家庭结构的稳定,从而在整体上也有力维护了整个社会和国家的稳定。即使在现代环境下, 国家仍然要尽可能将尊老孝亲为主体的孝伦理作为一种国家层面的理念进行推广,以营造良好的有利于孝文化传播和推广的文化氛围。当然,孝伦理在现代的重构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简单过程,必须是在长期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将之内化于人们心灵深处,形成恒定的理念,才有可能变为实际的行为。纵观我国目前学校教育的内容,虽然有德育的课程,其中也有一些传统中华美德的内容,但还是碎片化的教育。因此,应当着眼于长远,结合现代社会背景,充分吸收传统文化中“孝”的合理理念,设置比较系统的关于孝伦理的教育课程体系,利用各种可能的现代教育方式让学生接受并延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孝理念的回归仅仅通过学校教育是不现实的,如果整个社会没有良好的文化氛围,学生在学校接受的教育和现实接轨后,一些理念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崩坍。因此,通过各种现代宣传媒体传播孝伦理,在制度框架内对各种孝行予以积极褒扬,同时对不孝行为给予严厉批评,这有利于整个社会形成关于孝行为的明晰辨别标准和推广途径,对孝行为的发扬光大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东亚儒家文化圈中一些国家的成功范例也充分说明了在经济腾飞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传统和现代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两极,而是可以实现有机统一的一个完整过程,其中一些成功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四)通过多种途径让孝伦理渗透到生活的各个层面
仅仅有理论创新还是不行的,还需要中间联结机制使理论和社会生活密切接轨,孝伦理才能真正内化为人的意识主动指导人的生活。从传统孝道来看,孝伦理主要依附于儒学体系之内,如若单纯地研究和宣扬孝伦理,很容易走入泛道德主义和泛理想主义的误区,最后反而走向了反面。如果在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内有侧重点地研究和宣扬孝伦理,则有利于在整体性的框架内对孝的内涵有更深刻的认识。孝伦理的衰微已经造成了许多触目惊心的对老年人生存状态的漠视,如果孝伦理真正能成为一种整体的社会意识,有助于我们把已经丢失的家庭功能重新找回来。同时,和谐的家庭关系又会促进社会的整体性和谐,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讲,这会有效地节约社会管理成本。虽然在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大量农村人口外流,但农村地区也要根据实际合理吸收当地传统文化中与“孝”相关的内容,构建具有现代意义的村规民约体系,在孝意识的回归方面构筑坚实的网底。最后,要有相应的政策措施推进尊老孝亲的孝行得到社会的认同和必要的奖赏。
(彭希哲系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郭德君系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生、重庆医科大学副教授;摘自《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