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现状分析
2016-11-26顾东东杜海峰
文/顾东东 杜海峰
农民工的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现状分析
文/顾东东 杜海峰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等方面的不平等状况发生较大改观,但阶层分化依然存在、社会差距有所扩大、新的结构不平等现象愈发明显。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大量农民工集聚城镇,中国社会结构已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转变为新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城镇农民工三元结构。由于户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多数农民工未能实现市民化,经过多年沉淀、繁衍和发展,农民工内部逐渐分化,从一个阶层扩展至多个阶层,形成了有别于城乡居民阶层结构的新阶层结构。新型城镇化战略通过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够有效解决由农民工群体不能很好融入城市而带来的社会风险隐患,达到社会公平与公正的目标,这将对既有城乡社会阶层结构产生重大影响。笔者试图从社会分层与流动视角剖析农民工群体内部结构与发展趋势,为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奠定基础,为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提供依据,为有效预防社会不平等提供借鉴。
社会分层与流动的研究现状
社会阶层划分是社会分层与流动研究的基础。马克思阶层论和韦伯多元分层论通常采用某种排他性原则来区分阶层,是最基本的分层理论和分析框架。赖特等学者在原有资本资产剥削因素的基础上,加入组织、技术等剥削因素,形成了新马克思阶层理论。韦伯学派学者则依据个体或群体对各种不同类型资源的占有水平划分阶层;一些学者还依据韦伯的社会封闭概念,发展出了新韦伯分层理论。社会地位等级测量学派则基于帕森斯的阶层定义,选择财富、收入、声望等可量化的指标,划分出界限明确、高低有序的等级群体和人群阶层;职业声望法和社会经济地位指数量表是这一流派中最为重要的分层方法,后者进一步发展为国际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量表。国内学者借鉴西方已有理论成果,立足中国现实问题,结合社会经济转型背景,形成了一系列本土的社会阶层划分理论。1978年之前,“两阶级一阶层”是普遍认同的阶层划分方式。此后,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城镇化深入与户籍制度调整,计划经济时期决定阶层地位的政治性、制度性、行政性标准,被一些新的因素取代,新的社会阶层分化趋势逐渐明显。学者相继提出了十大阶层划分法、职业分类法、利益群体区分法、多元指标分层法、新马克思和新韦伯法、“两阶级一阶层”改良法等。
社会阶层结构能直观揭示社会不平等状况。针对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现状与变迁趋势,中产化理论认为,市场化和城镇化将提高公民教育水平、增加白领职业,创造大量向上流动机会,使中产阶层增加、社会底层减少,中国阶层结构将从“金字塔型”过渡为“橄榄型”。断裂化理论则认为,各类资源将逐步积聚于精英联盟,社会将分裂为相互隔绝、相互对立、差异鲜明的两部分——少数上层社会和多数底层群体,断裂社会虽不会发生社会动乱,但矛盾激化后会引发社会冲突。结构化和再生产理论指出,中国的阶层结构和差异格局业已稳定并呈现结构化,这种状况将持续延续并导致阶层再生产。碎片化理论则判断,中国阶层已逐步分化为多元的、相互交叉的群体碎片,阶层结构将以界限不明的群体碎片形式存在。集团论认为,当代中国没有稳定的阶层结构,相关利益群体不断分化、解组和重整,阶层多以集团化形式呈现。此外,李强认为“倒丁字型”是中国当前的阶层结构,该结构的社会张力小、社会风险性大,城乡二元分隔是其形成的主要原因。
社会流动是改变阶层状态的重要渠道,是判别社会公平的重要视角,依据社会成员社会阶层地位的变化,分为向上、向下和平层流动。社会结构变迁和社会开放性程度是影响社会流动的两大基本因素,依次体现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包容、公平程度对社会流动产生的影响,综合两大因素可以有效评估社会固化与开放程度。较好的社会分层体系应是开放而有弹性、可渗透并可流动的,是非结构化的;相反的,结构化的表现不是流动的停滞与板结,而是长距离流动的减少与短距离流动的频繁。关于社会流动的机制,主要有两种对立的观点:“技术理性-功能主义绩效论”认为工业化的深入将使技术理性逻辑取代意识形态逻辑,流动机会将按绩效最大化原则进行分配,不受背景因素影响;其相反论断则基于“市场转型论”与“权力转变论”提出,认为技术理性只是影响流动的诸多因素之一,政治、制度、利益、文化等要素的作用同样显著。
农民工社会分层与流动现状的分析策略
以往学界在采用调查数据划分社会阶层方面,主要使用赖特模型和格德索普模型,通常将农民工视为同质性较强的一个层级。但随着农民工向城镇的不断聚集,历经多年发展,其内部显现出明显的异质性,农民工的阶层流动趋势从“自发”过渡到“自为”,代际和代内之间的阶层多元分化已由经济层面向政治和社会层面扩展。在此背景下,以赖特和格德索普模型为代表的西方阶层划分模型,对农民工阶层问题的反映力较为有限。陆学艺教授的“十大阶层”理论着力解决中国社会分层问题,将职业作为阶层划分的基础和纽带,将劳动分工、权威等级、生产关系、制度分割作为阶层分化机制,将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视为阶层社会经济地位的表征,在继承西方模型的同时综合了中外主要理论成果,深刻准确地构建了当代中国阶层模型,避免了将农民工视为一个层级。这有助于对农民工社会分层与流动问题的透视与呈现,有助于农民工群际、群内之间的多维度对比分析。
笔者主要借鉴“十大阶层”理论模型,基于新型城镇化背景,结合实际调查情况,将原有产业工人阶层分割为技术工人阶层和非技术工人阶层,最终形成高低有序的五个等级、十一阶层,作为进一步分析的基础。“五等级十一阶层”依次为:上层(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或商业负责人、私营企业主),中上层(专业技术人员),中中层(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技术工人),中下层(商业服务业劳动者、非技术工人、农林牧渔人员),下层(无业、失业或半失业人员)。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伴随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以及蕴含其中的“四化同步”与全面改革,资源的再分配秩序将会重新调整构造,政治权力和体制作用对资源的支配能力将会有所变化,经济结构与市场化程度将会产生改变,对农民工既有分层体系与流动模式产生深刻影响。故而,笔者通过在横向维度下对比农民工群体与城镇居民之间的阶层分布与群际差异,运用“中产化”、“断裂化”等理论,分析农民工的阶层结构和等级格局,进而识别判断农民工社会分层体系的平等性和结构性问题;纵向维度下通过代际和代内视角,比较不同时点、时期和职业生涯阶段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流动情况,描述农民工的社会结构变迁与阶层流动历程,识别地位继承性的强弱化趋势、阶层边界的显现与否以及阶层流动的潮流,进而评估农民工流动模式“结构化与再生产”、“社会封闭”和“阶层固化”等公平性情况。进一步的,结合已有分析结构,判断农民群体内部的社会分化程度。最终,通过把握个体生命历程与家庭、社会变动之间的互动关系,探讨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制约农民工社会分层与流动的结构因素与主导机制,并对未来社会分层与流动的开放性趋势予以判断,揭示当代农民工社会分层与流动的宏观现状。
本文主要使用国家卫计委2012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西安交通大学“新型城镇化与可持续发展”课题组2013年深圳P区调查数据。前者是针对流动人口进行的全国性专项调查,该数据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全国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后者是相关学者针对农民工群体的专项调查,该数据代表了中国新型城镇化重点地区农民工的最新状况。
农民工的社会分层与流动现状描述
全国和深圳市的农民工阶层结构均呈“金字塔型”。全国拥有更加明显的顶层、底层两级化趋势,9%左右的农民工分布于社会上层和社会底层;深圳农民工则在中间层级分布较多,在上层和底层分布较少;与此同时,超过43%的农民工处于中中层及以上的社会等级。从更加细化的社会阶层分布发现,农民工大部分集中于工人阶层(非技术工人为37.67%、技术工人为21.04%)和商业服务业劳动者阶层(15.08%),极少分布于党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农林牧渔人员阶层。农民工已基本告别以农林牧渔为主的第一产业,走向以工人、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为主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并向更高层级扩散。
这说明,历经一定时间打拼,多数农民工完成了生计资产的初期积累与生计策略的初步调整,逐渐适应并融入了城镇的工作与生活方式,在市场等机制的作用下,农民工群体内部由原始的单一阶层逐步分化形成了不同阶层。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的首位城市和农民工的主要流入城市,农民工阶层分布与全国总体情况接近,但阶层结构更加合理、更加贴近现代化社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独特性和前瞻性。
透过户籍视角,通过对比城镇居民的阶层结构发现,城镇居民社会等级分布呈现“橄榄型”、社会阶层分布近似“烛台型”。在上层、中上层,从党政事业单位负责人阶层到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城镇居民展现出的整体性结构优势是农民工不具备的。中中层分布中,城镇居民以办事人员阶层为主,农民工以技术工人阶层为主,两者占比基本相同。但在中下层中,农民工的数量是城镇居民的一倍,其中,农民工以非技术工人阶层为主,城镇居民以商业服务业劳动者阶层为主。
这说明,城镇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阶层不平等虽有较大改善,但依然存在。城镇居民阶层分布集中度低,多为管理阶层和白领阶层,人力资本存量与质量普遍优于农民工群体;农民工的阶层结构则从农村社区传统的“倒丁字型”逐步过渡为“金字塔型”,更多分布于雇员阶层和蓝领阶层。当代农民工的“金字塔型”结构良好衔接了城镇“橄榄型”和农村“倒丁字型”结构,成为城乡二元结构之间的纽带,缓解了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之间的张力,降低了由结构性问题导致的阶层冲突等社会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而城镇居民更加科学健康的阶层结构,是未来农民工市民化发展的主要参考和模型。
在社会流动方面,农民工群体的代际流动较为活跃,流动模式以向上流动为主。社会总流动率为56.89%,社会等级世袭率为43.11%,36.63%的农民工实现了代际社会等级的提升,62.12%的农民工实现了代际社会阶层的提高,除上层外,其他层级并未体现出明显的代际继承性。这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工父辈的社会地位普遍偏低,子女较容易超越父辈实现上升流动;另一方面农民工作为“草根精英”,比父辈具有更优越的人力资本和竞争优势;此外,农民工父辈多处于计划经济时期,社会流动机制更多受出身、成分等先赋因素制约,而农民工多是改革开放后产生的群体,受益于此时期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其社会流动机制的科学化、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农民工比父辈具有更加多元的选择和更加公平的流动环境。
在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代际继承中,子承父业的“再生产”现象并不明显,社会层级结构显示出较好的开放性和公平性,但上层与中上层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封闭”。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农民工多出身底层、生计禀赋有限有关。随着中国城镇化改革的深入与农民工市民化的推进,农民工生计资产将有效提高,这一情况应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变。值得注意的是,中中层作为社会流动的中枢和纽带,是农民工从社会下层向上跃迁的重要踏板,其在数据分析中显示的公平性对于背景“较薄”的农民工社会地位提升是一个利好消息。与此同时,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出现了向下流动情况,这是由于中国正处于“双重转变”进程中,虽然城镇新增了较多就业岗位,但不少岗位缺乏稳定性,农民工的失业风险和转业概率较大,这些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下降流动。
农民工的代内流动以平层流动为中心,随着流动距离的增加,产生流动的人数逐步减少,社会等级流动比社会阶层流动的尖峰分布更为明显。农民工通过进城务工这一生计策略,打破了城乡二元就业市场分割,实现了社会等级的上升(21.92%)与社会阶层的突破(39.47%);但在城镇务工期间,由于社会竞争压力较大,超过半数农民工未能再次提升社会地位,部分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出现下降。从农民工社会等级的流动路径看,农民工初次进城打破了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等壁垒,多数跃迁至中中层和中下层,实现了社会地位的提高;而在城镇务工期间,农民工社会流动受阻,多数社会层级对其他层级农民工的进入保持了不同程度的排他性,较多农民工受到各个社会等级尤其是偏上等级的社会排斥和封闭。这从侧面显示了农民工群体内部的阶层结构逐渐出现“结构化”和“固化”趋势,城镇社会对农民工群体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社会排斥,户籍制度对农民工的阶层流动依然具有一定影响。
农民工作为“底层精英”,生计资产普遍高于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进入城镇社会后多数能够找到较好的职业进而提升自身社会地位。在城镇社会,农民工的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政治资本等普遍低于城镇居民,加之较上层级的职业岗位偏少并趋于饱和,农民工的上升流动受到极大限制,数次更换职业也多属于同一等级阶层;即使如此,依然存在一定比例的农民工精英通过重组生计资本、调整生计策略,进一步巩固并加强了自身竞争力,继而实现社会地位的又一次提高,但这一比例不高。总之,农民工依靠“外出谋生”普遍提升了自身地位,初次上升流动受益于制度藩篱阻碍的打破,二次上升则需更多体制机制的改革和自身资本的储备;农民工长距离流动较少、短距离流动较多也从侧面说明,农民工在城镇的社会分层体系呈现“结构化”倾向。
结论
当今中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市场转型和权力转变共同作用于农民工的社会分层体系,其社会阶层结构和再分配秩序受到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处于不断变化和再塑过程中。目前来看,农民工的阶层结构呈“金字塔型”并向“橄榄型”过渡,“结构化和再生产”现象已经发生,“社会封闭”和“阶层固化”情况初步显现,但“碎片化”和“集团化”特征尚未出现。农民工分层与流动体系的平等性、公平性、开放性较父辈有较大改观,但依然与城镇居民存在一定差距。随着我国“四化同步”日益成熟,可以预见农民工的社会分化趋势将进一步扩大,而农民工分层与流动体系的公正、平等与开放是农民工市民化成功的关键。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未来中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优化劳动力配置则是其重要内容。农民工作为中国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给侧改革的主要着力点。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能够有效引领农民工分批有序市民化,实现劳动力的优化配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经济健康发展。当前,农民工内部已分化为高低有序的不同阶层,但相应的社会流动尚存一些问题。如果社会封闭和阶层固化现象始终显著,技术理性绩效原则未能占据社会流动的主导地位,则极易诱发下层社会特别是草根精英的不满。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农民工市民化优化社会结构、连通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是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顾东东系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博士生,杜海峰系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教授;摘自《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原题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社会分层与流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