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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国政治学”学科的若干问题
——当今的政治学概论

2016-11-26孙津原琳琳

社会观察 2016年11期
关键词:政治学公共利益含义

文/孙津 原琳琳

关于建立“中国政治学”学科的若干问题
——当今的政治学概论

文/孙津 原琳琳

若干年前我写过一本叫做《社会政治引论》的书,在批评既有政治学的缺陷和弊端、并阐明“政治”的真实含义之后,明确提出有必要建构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政治学”。近一年来,学界也出现了一些类似的主张,表明建立中国政治学的确已经是一个现实需要了。因此,有必要澄清认识偏向,指出为什么要建立“中国政治学”的根据,并说明“中国政治学”的学科含义和基本框架。

澄清几种认识偏向

在如何认识“中国政治学”,尤其是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方面,当前最需要澄清三种主要的认识偏向。

第一种看法认为,现在中国强大了,所以必然要求改变西方独大的局面,在世界新秩序中争取更大的话语权。但是,几乎所有中国学者的知识结构本身就都是西方的,所以这种话语权的实质是一种力量(或者叫能力也行),而不是某一学科知识的内容表述和逻辑关系,并不能为新的知识体系、尤其是其理论结构提供合理性,更不可能把这种增大了的力量就作为知识体系和理论结构的内容本身。

第二种看法就是在不满西方话语统治的同时,明确要求提出更能够解释中国政治情况的概念、理论和方法。不过,这种要求的根据更多在于以中国为中心取向的“自主性”,试图改变从世界格局来看中国的外在解释路径,还没有从对“政治”的理解本身来创新并建构中国政治学。

简括地说,上述两种情况各有其合理的根据,但都不是严格学科意义上的理论创新。换句话说,这些认识的偏向都在于没有看到既有政治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所存在的致命错误,所以仍以此知识结构来承担建立“中国政治学”的要求。显然,这样不仅很难有什么创新,而且即使是针对新时代、新变化、新任务的各种新解释,也不过是在旧的知识体系中换个角度看问题而已,甚至是新瓶装旧酒。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该传承中国古代的知识体系和理论结构,并以此来建立“中国政治学”。这类观点更多反映了一种逆反心理的中国中心主义、甚至是中国复古主义。其实,这种要求根本不可能做到,因为传统是可以延续的,但知识的分类学和言语形式却很难保持不变,更不可能重回古代。从实际情况来讲,不仅现在的人大多都不懂古代的概念术语,而且它们本身就歧义多多。

建立“中国政治学”的根据

建立“中国政治学”的“根据”,就是具体指出既有政治学存在哪些致命缺陷和弊端,以至于必须在学科意义上重建一种政治学。

缺乏前提是既有政治学的致命缺陷,从而也就损毁了学科的普遍性,因为它故意隐去了前提,好像具体或真实“政治”的成立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上,政治的特性并不像许多单向度或对象性以及一次性的活动那么固定,或者说那么容易把握。比如,只要有买有卖、或者用木料做几把椅子,经济活动或生产活动就可以确定无疑地成立了。不管一个人在买卖行为或生产行为之前、之中以及之后怎么想,或者别人怎么看待他(或她)的行为,都丝毫不会改变这个行为的性质、内容、作用、特征。比如,五元钱能买两个苹果、一分木材能做两张椅子等,而且一般说来这种情况或量化标准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政治就完全不同了,因为所有意义和状态的形成都是可变的,而且同样的情况对每个人来讲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比如,当一个领导人对一份重要文件批示“可以”这两个字时,它的真实含义可能是同意、赞成、支持、怂恿、迫不得已甚至一个陷阱。这种情况不仅使政治内容的生成具有不确定性和延时性,而且能够改变政治性质,比如变敌我矛盾为人民内部矛盾、由专门政治转为一般政治、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地不成其为政治问题了。

我把政治内容生成过程中人们可以言说和运作政治的各种要素叫做“社会联结”,它的存在和意义都优先于政治内容。与这个原则相一致且互为表里的运作机制,在于“政治生成”与“政治维系”的同时共存和相互作用。政治内容得以“生成”的根据,在于对社会联结的划分及其关系处理;现实政治的“维系”不仅以此为前提,而且就体现为运作各种社会联结所具有的意义或所达到的目的。由此,任何政治活动的成立、尤其是真实政治内容的生成需要一系列环节,比如至少包括政治内容、政治载体、功能关系以及实效反馈等四个基本结构部分,其中每一个部分的实际功能都和其他部分密切关联。

但是,上述政治的真实情况处于西方政治学的视野之外,至于所谓“政治科学”更是把政治学几乎缩减为行政学,而且更加虚伪,好像那些尚不清楚的问题都已解决(或者作为形而上学加以排除),可以就政权(或政府)的构成和运作来做中性的分析了。其实,这种情况不是无知就是偏见,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为私有观念和私有制服务(对此这里没有篇幅来做理论),所以这种政治学不仅完全无法解释中国的政治,对于西方政治也是自欺欺人地说它要说的、隐去或回避它不想说的东西。

再说主要弊端,即自欺欺人,也就是表面上仁慈无私,实际上则是为了维护私有观念和私有制,所以就假装政治存在是自明的,不需要前提。至迟到了18世纪后期,为了维护私有制,西方政治学就把人权、自由、公意、民主、法制、道德律令、公共利益等应然因素当成政治本身,而且是合理的政治的原则和内容,包括直到今天所谓的民主、现代化、治理、善治等说法。

在这种情况下,既有的政治学不仅故意不去思考真实的政治,而且久而久之、尤其是高等教育的代代沿袭,使得学术界已经不会做这种思考了。相反,许多基本概念本身就是偏见。比如,“政治发展”用来指政治由“传统”向现代的变化,而这个“现代”就是指西方民主。按照这种知识结构和理解角度,中国政治不仅还不够现代,甚至多有“传统”因素,实际上也就是封建残余和各种专制。又比如,“政党政治”专指多党制运作,按照这种概念定义中国也不存在政党政治,而且8个民主党派也很难算作政党。

由于上述缺陷和弊端,既有政治学缺乏普遍性、真实性和解释力的事实也就不难理解了,即使那些看到了中国政治的特点、甚至对此多有肯定的观点,也很难摆脱理论评判的西方标准。比如,贝淡宁在其《中国模式:政治精英体制与民主的局限》一书中认为,中国实行的是一种“垂直的民主精英制度”,值得西方借鉴,但在民主、尤其是基层民主方面还有很多局限。其实,他所谓的基层民主更多属于群众路线,但这恰恰在既有政治学的理解和解释力之外,所以必然会得出民主“局限”的结论。因此,贝淡宁这种认识就好比把两个不同的学科、比如美术学和物理学拿来比较,而且还要用物理学的标准来评判美术学。然而,或许正因为西方普遍存在这种矛盾心理,他那本书才被英国《金融时报》评为2015年的最佳图书,并名列政治类第一。

“中国政治学”的学科含义

上面部分的讨论表明,建立“中国政治学”不仅需要批判的武器,而且更需要甚至就是武器的批判。换句话说,建构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政治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现有的理论工具是不足以胜任的,甚至根本就是不能用的。

简括地说,“中国政治学”的学科含义就是指当今政治的理论形态。由此,“中国政治学”不是某些观点的改变,而是在认清既有政治学缺陷和弊端的前提下,建立更具合理性、普遍性、解释力以及时代特征的新的政治学知识体系。学科的普遍性在于它是以不同领域(系统、方面等)的特性(质的规定性、功能、特征等)区别为划分标准的,而以“中国”来为这个新的政治学知识体系命名的理由主要有二,一是指当今的政治学概论,二是真实政治的特征化延续。事实上,这两方面互为表里,不仅构成了中国政治学学科含义的支撑因素,而且也反映了一般寓于特殊这个道理。

先说第一个理由。中国政治学是当今政治状况(或者叫真实的政治)的客观反映,也即对这种状况的理论抽象和解释,所以说是当今的政治学“概论”。这里的道理和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含义的理解是一样的,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当今的社会主义。这种理解把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看成一个自觉的和自成体系的活动,包括从空想社会主义到今天的500年历史和可以预期或展望的将来,所以体现了历史观点和创新本质的一致性。因此,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含义不在于“中国”,而是指社会主义本身的特定历史和发展阶段,但其学科的适用域或理论内容却涵盖了下述情况,即这种社会主义是“在中国”发生和存在的、并“由中国”来担当和实施的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同样,“中国政治学”这个概念含义指的就是当今的政治学,就其知识性的学科介绍或阐述来讲,也可以叫做当今的政治学“概论”,而有关中国的情况只是这种政治学的一部分内容,包括它们“在中国”的发生和存在、并“由中国”来担当和实施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等。

第二个理由其实就是指中国对于“政治”的理解更加符合第二部分所说的政治的真实状况。从古代到19世纪,中国思想史一贯的和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把政治看作一种功能性关系,而其结构性内容相对说来并不确定。简括地说,中国政治在社会层面强调的是伦理,在自然层面强调的是道德,而它们的根据和目的都是建立和维系等级秩序。正因为如此,比如孔子思想(主要是政治思想)的核心才是克己复礼,而不是“仁”“善”等,在运作机制上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近100年来西学的主导蒙蔽了中国学界对于政治的认识,而且也使中国在思想和知识体系上全盘接受了西方对于学科的分类。因此,以“中国”作为当今政治学的命名,一方面是为了更准确地标识真实的政治情况,另一方面也更突出地体现了学科知识的创新特点。

对上述两个理由的自觉认识既是建立“中国政治学”的必须和基本前提,也是这种政治学学科含义的一项内容。由于“中国政治学”是具有普遍性的学科,而不仅仅指中国的政治,所以尽管它大大增进了理论的解释力,但却并不排斥其他政治学理论的存在及合理性,因为各种政治学本身都是具有选择性的知识体系。

“中国政治学”的基本框架

限于篇幅,这里只能极为简要地指出支撑中国政治学学科基本结构的三个主要层面,即特性、功能、机制。

第一,“政治”特性的本体形态。

简括地说,政治就是设计、形成和运作“公共利益”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讲,并不存在客观的、没有前提的、固定的“公共利益”,相反,不仅“公共利益”是制造出来的,而且正是由于人类社会不得不制造公共利益,所以才有了政治活动。换句话说,制造以及如何形成“公共利益”既是政治运作的前提,也是政治存在的本体形态。正因为如此,具体的政治内容也是随时随处不断建构出来的,而不是没有前提的和固定的。

事实上,对于公共利益的关注并不能保证公共利益的真实存在,相反,这种关注不仅直接表明了政治的争取多数特性,而且也证实了阶级观点的真实性。如果存在公共利益,它的假定就是“全体”,或者说绝对多数,那么保护少数就是多余的;如果不存在公共利益,创设它就是为了争取多数。但是,一方面,整体的公共利益总是由各种具体的、局部的,也就是相对不那么“公共的”利益构成,另一方面,“公共”的实际含义在不同的群体看来几乎永远是不一致的。因此,假定公共利益存在,那么,由于前述两方面情况,公共利益也始终呈现出一种绝对或所有意义上的多数存在形态。

第二,“政治”功能的目标旨向。

所有的政治功能以及政治中的所有功能都是有目标指向的,而最基本的、也是所有功能共同的一个目标旨向,就是争取能够获得权力的多数。这种情况自古至今皆然,比如皇帝讲民心、议会讲选票、中共讲代表。因此,不管是否保护少数,少数的存在不过是多数的另一种形态。从实体存在来讲,敌、我、友的数量多少都是变动的,友对于敌和我的关系也永远都是变化着的,但敌我关系本身却是固定的,尽管敌我双方的态度可能转变、甚至位置也会发生易换。但是,决定政治这种争取多数的功能旨向的最根本依据,恰恰在于现实中并不存在既定的“权力”,一切都取决于敌、我、友的关系状态,而关键是对于“友”的争取。事实上,权力(甚至权利)本身也是由这些关系的状况产生的,尽管这并不意味着多数就代表或掌握权力,相反,权力其实就是时时刻刻、随地随处的统一战线。

第三,“政治”机制的转换连接。

出于具体的政治理念或导向,不同的政治体系都有相应的运作机制,但是,政治机制的普遍性结构则在于各相互区别方面的转换连接关系。换句话说,这种机制是一种结构性的功能,它不仅要完成具体的目标或任务,而且始终要能够对于不同方面形成并保持符合预期的维系。作为运作机制,这种转换连接的根本动力在于各关系方面的利益平衡,比较主要的或基本的关系方面包括政治领域与其他(比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党建等)领域、专门政治与一般政治、内部利益与外部利益、全球事务与国际事务、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等。当然,转换连接的关系方面,既不只是一一对应的,更不限于同一层面,而是变动的、立体的和交叉的。比如,改革开放以前所谓“计划经济”的真实含义并不是指经济本身的计划,而是“用政治计划经济”,也正因为如此,“以经济工作为中心”才就是现在最重要的政治原则和导向。

上述基本结构的三个层面仅仅是从特性、功能、机制等角度对于“政治”的理解,而这三个层面各自又分别由相应的活动环节构成,比如政治内容、政治载体、功能关系以及实效反馈等,而且这些环节也是相互关联和交叉的。作为学科性的知识体系,“中国政治学”当然还包括与政治活动相关的各具体内容,比如政治学史、国际政治、比较政治,以及政治活动的主要实体、功能、形式,比如政府、政党、权力、决策、交往等,但这些方面或内容都需要以上述对政治的理解来保证和调整它们的逻辑一致性。“中国政治学”的解释力与它的合理性、普遍性和现实性是一致的,其中最主要的方面,就是对于政治活动的建构性特征的认识和把握。因此,这种解释并不被动地依据任何一种固化了或静止的理论,而是在说明问题的同时也能动地成为真实政治的构成因素。

(孙津系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原琳琳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摘自《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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