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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智笔下的华北农村与小农——以论证步骤为视角

2016-11-26林建宇

长江丛刊 2016年26期
关键词:小农经济小农华北

林建宇

黄宗智笔下的华北农村与小农——以论证步骤为视角

林建宇

黄宗智在《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的研究思路是在综合传统三派的“小农”定义后,探究在清朝初期时华北的农业商品化不断发展,但持续的商品化和人口压力不断带来的是小农的社会分化,并没有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的。继而证明在人口压力消极作用下只能导致农业不断内卷化和分家,经营式农场并没有带给小农经济生产力的提高,使得小农经济生产力停滞。最后得出结论,华北的小农经济的变迁并不是向着资本主义前进,而是发展停滞和农民不断分化。

小农经济 变迁 商品经济

一、研究思路与论证步骤

(一) 研究思路

在《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中,黄宗智教授先给我们描述了清朝初期至20世纪30年代的华北小农经济的情况以及经营式农场与家庭农场所经历的变迁类型,指出20个世纪30年代华北乡村的小农经济发生的变化,并不是向资本主义过渡,而是一个极端的阶级分化过程。然后黄宗智进一步分析了华北农村的经济结构,证实了华北小农经济的人口过剩与内卷的事实。然后通过比较两种生产形式——“经营式农村”与“家庭式农村”的生产效率,解释了华北乡村经济发展停滞的原因。华北地区的家庭式农村型生产模式主要是迫于人口的压力,在生产力、耕地面积一定的情况下,随着劳动力的不断投入,导致边际报酬不断递减和边际刺激力下降,即农业内卷化。而经营式农村由于被置于贫农经济与社会政治体制的夹缝之间,再加上大量廉价劳力的存在以及受传统的入仕之途的影响,华北的经营式农场并没有发展成到具备资本主义企业主要特征的阶段。最后提出了华北小农经济的分化最后只能导致半无产化的小农,而正是这样一种半无产式的小农经济,成为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中国传统乡村几百年以来发生动荡的经济结构基础。

(二) 论证步骤

黄宗智教授要论证自己的观点,即华北的小农经济的变迁并不是向着资本主义社会前进,而是发展停滞和分化。本书的特色是在于黄宗智论证步骤的独特性,我们可以粗略看作是“三段论”论证方法。首先,他先比较“传统三派”对小农以及对村庄的看法,提出自己对小农以及村庄进行划分和定义。这时他的第一步大前提假设,只有在大前提确定下,才能进行第二步小前提的论证。在小前提假设中,他分析和比较了农村演变的形式,他认为这种演变形式没有带来生产力的提高只会导致小农经济的分化。在最后他的结论:“不要把商品经济简单地认为是向资本主义过渡,华北的小农经济的变迁并不是向着资本主义社会前进,而是发展停滞和分化。”通过这样“三段式”的论证,黄宗智的结论也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二、“传统三派”与黄宗智对小农以及村庄的观点

(一) 传统三派中的小农

在《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中,黄宗智先是提出在以往的经济研究中,对近代小农经济的分析视角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是形式主义观点,即把小农当作资本家;第二种是反对把小农看作资本家的实体主义;以及第三种观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眼下被剥削的小农。

在形式主义学者看来,他们认为小农经济的定义是每个农民都有足够的经济资本,以便在生产决定上有自己的选择权,可以选择种植觉得有利可图的作物,并且假定劳动力、土地和货币资本都可以进行买卖。主要代表人物有西奥多·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与塞缪尔·波普金(Samuel L. Popkin)等。舒尔茨在《传统农业的改造》中认为小农不像西方社会认为的那样愚昧无知、懒散、毫无理性,相反小农是在农业中具有勤奋品质,革新精神并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经济人,一旦有经济利益的刺激小农便会为追求利润而创新。而波普金在《理性的小农》中认为农民是一个能够审时度势,权衡利弊,为追求最大利益而做出最优化生产决定的理性人。从这我们可以看出,在形式经济学者看来,小农是一个具有资本家理性思维的小农,小农的社会生产是朝着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去的。

实体主义学者则反对用西方传统经济学的模式来研究非西方的前工业社会。主要代表人物有卡尔·波拉尼(Karl Polanyi)以及詹姆斯·斯科特(James C. Scott)和在此之前的切亚诺夫(Chayanov)等。前苏联学者切亚诺夫则认为传统小农是为了自身家庭生计而生产的一面。切亚诺夫指出传统农民家庭生计的主要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家庭消费需要,而非为了追逐最大经济效益而进行生产,资本主义的经济利润计算公式并不适用于小农的家庭式生产模式。卡尔·波拉尼指出,经济学家的分析视角是以市场和供需法则为前提的,显然不能把这种传统的经济学分析方法用于分析小农经济上,群体的行为都嵌入于社会关系,如原始群落的互惠行为关系,这些互惠行为的产生并非依据市场供需原则和逐利的动机。波兰尼把原始社会至19世纪以前的社会称为前资本主义社会,他认为要研究前资本主义社会,必须采用一种与传统经济学截然不同的分析方法:要把经济活动内嵌到社会体系中来探讨,而不是将经济行为脱嵌于社会关系。而詹姆斯·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中认为农民的生产行为主要的动机就是为了规避高风险、确保安全,农场主与农民一同处于道义共同体中,大场主应该尊重和保障农民维持生存生活的基本权利,正是基于这种道德观念,斯科特认为小农经济是一种道义经济。

区别于前面两种观点,传统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地主和小农生产者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的生产关系,封建社会中的小农既不是形式主义学者眼中的“资产者”,也并非实体主义者所描述的互惠互助、遵循基本道义的共同体成员。农民是受地主剥削的劳动者,他们的生产资料剩余是用来维持剥削阶级和国家机器的存在。

(二) 黄氏的综合观点

黄宗智教授在比较了传统三派对小农的观点后,他采用了使一个综合的分析。黄宗智指出,研究小农经济首先要承认传统农民兼备着三种属性:一是小农为了家庭生计而生产,因此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家;二是农民的农业生产也部分地适应市场需求而生产,因此必须考虑供给需求和价格利润等方面;三是传统农民也是一个备受剥削的群体,雇主通过地租、税收等方式,把农民的生产资料剩余部分支持统治阶级和国家机器。正是传统小农具有这些特性,因此黄宗智提出应该综合前三种派别的分析视角,把小农视为具有这三个方面属性的综合体。这是《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探讨华北农村的演变形式时所采用的基本观点。

三、对中国农村的看法

在过去对中国农村的研究资料中,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西方的形式主义理论家和日本的实体主义者都对中国的村庄发表了自己的独特见解,他们的一些研究对我们了解当时的中国村庄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黄宗智教授认为,中国的村庄犹如小农一样,应该综合来看待,不可单强调某一方面。

(一)马克思主义下的中国村庄

在大多数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一些研究文献中,中国农民常常被描述为一个超越地域性、具有群体性行为的“农民阶级”。在一些研究中,很少把村庄视为一个与农民具有共生性、独特性的研究单位来进行分析,这自然地让人民错误地认为村庄这一共同体似乎在农民革命中不起任何作用。或是对村庄的研究多在强调乡绅在传统乡村社会中的领导和调控作用,而忽略在村庄内部中可能存在着地自发性的指导作用。可以看出以往的农村研究的基本假设皆是认为传统中国乡村被深入底层社会的政府权力和地方士绅所牢牢掌握,并认为只需研究国家和士绅足以了解村落的组织和政治生活。还有部分学者则从宗族团体和宗族势力而非从乡村共同体的分析视角出发,认为中国农村的宗族关系使得农村社团组织和农民集体行动变得异常复杂。

(二)形式主义者笔下的中国村庄

西方国家过去对中国农村的研究,源于形式主义的观点。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威廉·施坚雅(William.G.Skinner)的研究,施坚雅在《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写到,中国的农民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环境中,然而这样的一个环境是不存在的。需要强调的是,传统乡村农民的生产活动范围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封闭且狭小的村庄,而是一个村与村相连接而形成的底层大集市所辐射的整个地区。施坚雅认为基层市场共同体是中国传统农民社会生活的圈子,是中国社会的最基本单位。西达·斯科波尔(Theda. Skocpol)也认为,单个村落并不是中国乡村共同体的基本单位,而是应该包括一群村庄的市场共同体,市场共同体才是他们真正的生活世界。通过一些形式主义学者的研究,使得后来的一些学者都把中国乡村看作是在经济和社会上高度紧密结合的一个大集市市场贸易主导下共同体,因而没注意村落这一个单独的实体单位,以致以后的研究都不甚重视村庄本身。

(三)日本实体主义者的村庄

用实体主义的观点来研究中国的村庄的学者,大多数来自日本,这主要受当时历史条件的影响。这些日本的实体主义者对中国村庄的研究难免受政治因素的干扰,但是也不失为研究当时中国村庄的优秀文献资料。平野方太郎认为中国的传统村落是一个具有宗族权力、宗教组织和信仰合一的共同体。“村庄共同体”的概念后来仍在学术界起了重要作用。例如今崛诚仁则强调各式各样的村落共同体不过是遮掩和维持上层统治和阶级剥削的工具。清水盛光认为封闭式的农村村落与专制权力是具有相互关系的;仁井田 则从宗族组织和阶级关系的视角来分析乡村社会。

(四)黄宗智的笔下的村庄

黄宗智认为实体主义学派对于中国传统村庄的认识与形式主义所主张的看法截然不同的原因在于,实体主义学和形式主义两派所依据的实证基础不同。在西方的学者的研究文献中,他们多数着眼于农村中经济状况较好的地区,即那些商品贸易频繁,交通来往通畅,阶层身份分化较为严重,且宗族组织庞大,宗族势力较大的地区。在对这类型的村庄研究中,西方学者普遍强调中国村庄发展与市场体系、上层社会关系网络紧密相关。而日本实体主义学者对近代中国农村村落的研究,主要受日本政府在中国华北地区所做的实地研究材料的影响。这些实地调查的地区,农民所从事的农业耕作主要是以旱田为主,且该地区缺乏便利的河道运输条件与商业贸易。因此,华北地区的小农经济商品化程度远远低于河道运输较发达的长江下游地区。在这些商品化程度较低的村庄中,村民的阶层身份同质性高,彼此间的阶层分化不太明显,另外华北地区的宗族只有极少量的族产或没有族产,宗族势力通常不会跨越村与村或村与市之间的界限。这样的宗族结构使得华北地区村庄的内向性不断加强,使得该地区的宗族组织关系较长江下游地区薄弱。

黄宗智教授认为,中国的乡村村落如同中国的小农一样,同时具产有形式主义、实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各自分析中的三种属性。一方面,中国农村的村落生活不仅具有居住功能与生产功能的分界,也因此衍生出了村民生活的生产与消费的界限;一方面,中国的传统村落同时也是一个闭塞的、紧密相连的村庄共同体;同时不可否认中国的村庄普遍存在一定的租佃与雇佣关系。所以,黄宗智认为要探析中国近代以来华北平原农村地区的经济演化过程,必须要将形式主义、马克思主义和实体主义这三派的观点结合起来,并且更要留心这三种观点之间的不同区别和侧重点,并对此加以更深入地分析。

(五)农村演变的形式

在确定了“大前提”——对华北农村及小农的定义之后,接下就到了小前提论证阶段,即农村演变的形式是怎样的。在小前提演变形式中,黄宗智也像论证大前提一样,综合了前人的研究,然后提出自己的看法。

1、人口压力下的演变

在以往对农村演变形式的研究中,西方学者特别强调明清时期的中国人口激增对中国农业发展的双向作用。主要著作见于德怀特·珀金斯(Dwight Perkins)对十四世纪中期至二十世纪中国农业发展演变所做的大规模定量分析。珀金斯认为,人口增长是人类历史上农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从刀耕火种发展到小农经济,这是一个由人口增长推动的劳动力集约化发展过程,人口的增加是推动中国农业粮食产量增加的主要动力。根据珀金斯的结论,他显然是把晚清时期的中国社会,看作只是由人口自然增长而达成的简单量变,而未达到西方社会那种由人口增长促成社会质变的程度。在铂金斯的人口增加推进集约化的理论基础上,艾尔温又添加了遍及劳动生产率递减的概念。即当土地、技术和资本不变时集约化程度发展到越来越高时,遍及劳动生产率就逐步下降,这时候的小农经济已像舒尔茨的所描述的模式那样内卷化了。

2、人口分化

切亚诺夫提出了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小农经济演变过程的一种模式,切亚诺夫认为传统农村家庭经济状况的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依据农村家庭中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如果生产者的比重大于家庭消费者的比重,那么家庭经济状况将会变得越来越好变化。在切亚诺夫看来在一个家庭之中,如果一对夫妇参与生产劳动,而且又不需供养老人和孩子时,这个家庭经济状况将被视为最佳(此时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比例是1:1);相反,如果一个家庭在没有劳动力,而家庭消费者最多时,该家庭经济最差。切亚诺夫认为十月革命之前的俄国小农经济的变化,主要是依照周期性地“人口分化”而发生变化,并非是遵循俄国阶级分化而变化。

3、黄宗智的“家庭式农村——经营式农村”的演变

在《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黄宗智强调必须将人口变化和小农生产关系的转变纳入整个分析体系,并结合形式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才有可能解释中国传统村落遭到帝国主义侵略之前的变化状况。

西方的形式主义学者在分析中国人口的增长对中国农业发展所起的作用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中国的农业表现为极高的土地生产率和极低的劳动生产率。高效的土地生产率与低下的劳作生产率相结合一起,正是中国农业发生内卷化的明证。透过资本主义萌芽的分析框架,更好地掌握中国小农经济的商品化进程及随之而来的阶级分化现象。即小农经济随商品化的发展产生了两种生产关系,即租佃关系与雇佣关系,这两种农业生产中生产关系截然不同:一个是完全依赖雇佣工的劳动生产,一个则是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这两种生产关系存在于家庭式农场与经营式农场之中。

为了同时兼顾到人口和生产关系所起的作用,通过对比传统农村中的雇佣劳动力和家庭劳动力的区别有助于我们理解人口增长压力对中国传统村落家庭式农业生产所起的影响;分析比较“家庭式”和“经营式”这两种农作生产模式的生产率不同可以理解近代中国乡村农业经济的发展及停滞的原因。最后指出从传统的家庭式生产演变为经营式生产这种演变过程与形式主义学派和马克思主义者所认为的演变路径都不相同。黄宗智认为华北农村地区小农经济所经历的模式转变,并不是简单的内向超集约化,也不是单一地朝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阶段,而是一种小农经济极端集约化生产模式下的农民阶级分化。

四、结论

依照“三段式”的论证步骤,当大前提和小前提都得到确定后,黄宗智教授接下来就是要根据大小前提而引出自己的结论。透过“家庭式农村——经营式农村”的演变形式,黄宗智把两个农村生产模式进行生产力方面的比较,以探究经营式农村的生产力是否会出现一些质的方面的变化。结果通过资料对比研究,经营式农村并没有产生生产力质的发展。这是因为,对于家庭式农场来说,小农经济内卷化的产生源于家庭人口数量和资源有限的比例失衡,人口的增长势必会造成劳动力数量的增加以及人口生存压力的加强。因为农业内卷化是在人口压力下采取维持家庭生计的策略,虽然在土地上投入更多劳动力能够使农业总产量的增加,但却不能使得家庭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业生产力的得到进一步提升。对于经营式农场主来说,由于人口的剩余,阻碍了农业生产使用畜力耕作,再加上当农业生存给他带来利润的时候,它不像资本家那样会将资本继续投入再生产,而是将资本投入买房置田或是转投地主制经营或步入仕途,改变自己的农民身份,可以说高利贷和商业结合的地主制与社会政治体系的入仕制度严重阻碍了经营式农场的进一步发展。再加上大量廉价劳力的存在,抑制了经营式农场为节省劳动力而做出技术、资本投资的动机。所以乡村的经营式农场没有成为一个需要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经济单位,从而推动农村农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方面的质的突破。因此,经营式农场仍束缚着小农经济的发展,它仅是是把“剩余价值”转回非生产性投资的一条途径。

黄宗智教授提出经营式农场与家庭式农场的生产力水平相差无几,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即比较两种传统农村生产模式的劳动生产率,可以进一步解释中国传统乡村的农业经济发展停滞的主要原因。如果乡村的经营式农场真的代表了农业生产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的同时突破,那么中国的小农经济内部已发生质变,向新的生产方式发展。另一方面,如果经营式农场并没有预示乡村农场经济生产力新水平的出现,那么我们便将经营式农场视之为停滞的小农经济组成部分,而不应冠之于“资本主义萌芽”的称谓。所以最后黄宗智得出结论,中国华北地区农村的小农经济的演变,并不是像典型农民无产化过程那样,导致了乡村经营式农场的资本化进程,以及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他们的家庭式农业生产中相分离出来的现象,解放了农村地区的劳动力。相反,它却导致了农业生产必须要有雇佣工,农场主和农民产生了雇佣劳动关系。这样的雇佣关系的建立却未能使经营农场的资本化兴起,反而造成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半无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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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云南大学)

林建宇(1989-),男,汉族,海南儋州人,云南大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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