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当代文学论文写作的几个问题
2016-11-26朱寿桐
朱寿桐
中国现当代文学论文写作的几个问题
朱寿桐
一、从“小题大做”说起
如何确定现当代文学研究论文的选题?这往往是一个即使非常资深的学者都难以很好把握的问题。
有一年,一位博士生开题,提出的论文题目是研究沉钟社。有非常著名的学者评论说,题目是比较新,但是作为博士论文是不够的,选题偏小。我觉得这样的判断显然有问题,这样一个文学社团怎么可能不够做博士论文呢?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诗人冯至就足以做博士论文了!其实,类似于这样的情况有很多,题目的大小不好把握,专家把握不好,那么相关管理体制就更加把握不好了。
有好几个非常杰出的学者提出,论文要小题大做。也就是说用比较小的题目做比较大的文章。这样的治学原则对于这些学者来说显然是合适的,但对于有些学者而言,我觉得有好多潜在的值得商榷的问题。表面来看这样说的学者可能比较低调,其实从另一方面来说非常高调。什么样的人才有能力、有可能、有资格、有足够的余地“小题大做”?那往往是大学问家。王朝闻先生就是这样的大家,他研究《红楼梦》的著作就可谓小题大做,一本《论凤姐》,选择小说中并不是十分重要的人物作为论著题目,一写就是几十万、厚达700多页的专著。能够选择这样的“小”题目做大学问的人,学问背景一定很深,论述的东西一定非常丰富,并且要有非常的学术功底。如果没有那么大的功底,除了七凑八凑,怎么也凑不到那么多的字数。当然你凑出来了也没人给你出,小题大做容易吗?由此可知,小题大做往往是大学问的精巧展示,是一个非常令人羡慕的学术境界。
有一个大学研究生院颁布的研究生守则里,居然有一条说是要“小题大做”,这就非常荒唐了。这太不懂得“小题大做”的意思,小题是外在性的研究范围,大做才是关键,也就是做大学问。叫我们的研究生一开始就做大学问,合适吗?诸如“小题大做”之类即便是合理的学术经验,也不应该作为普遍的学术原则,无论是学术操作的习惯或者学术研究的范围,都不能用这类“小题大做”以要求我们的学生。作为普通研究者和学生,我们在选题的大小方面就是要规规矩矩的:大题就要大做!小题就要小做!中题就要中做!你能够把握住题目的大与小,能够把握住什么样的题目写出大致多长的篇幅,这本来就是你学术能力的体现,是你学术认知的成熟度的体现。知道多大题目能写多大文章,这是一个学者应有的基本功,要明白这样的题目放下来,以我们的经验、以我们的学术积累、以我们的理论把握的能力来说,到底适合做一篇一万五千字的文章还是适合写一部十五万字的书,甚至是一部四十五万字的大书,都要有一个基本的把握;多大的题目就要有多少的篇幅跟上去,就要有多少资料、理论跟上去,这就是什么样的题目怎么样做,这就是我们学术研究的本分。
我们不能小题大做,我们没有那样的学术功力,也常常没有那样的从容。一个小题目如果“大做”,需要调动的学术资源特别多,需要使用的理论特别深奥,需要消耗的学术能量特别大,这都不是一般的研究者所能抵达的境界。有些小题目隐含的理论非常之深。曾经看过一位物理学家关于“打响鞭”的文章,就很有启发。打响鞭的声音究竟是怎么形成的?一般都理解为是鞭子的不同部位相互摩擦造成的,但物理学家认为不是,我们打响鞭的时候,有一个力量顺着我们发力的方向,传递鞭子的末梢,如果力量够大,它向鞭梢传递的速度就很快,当速度超过音速时,就会产生音爆现象,就是我们现在所听到的响声。多深奥的空气动力原理!这里面嵌入的空气动力学原理,是大学问,研究火箭与飞机的运行所需要使用的大学问,却落实到打响鞭这样一个日常现象,这就是小题大做了。小题大做,就是一个很小的题目中挖掘出一个特别大的隐藏着的学术原理。我们无论在文学研究还是其他研究方面,如果能够有机会从一个比较小的现象观察到背后比较大的原理和规律,这就是巨大的成功,这样的成功不是每个人都能获得。在这个意义上说,能小题大做,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但作为普通的研究者,我们一般来说是做不到的。所以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在我们操作一个论文并进行研究之前,首先要把握好的就是题目应该是多大的篇幅多大的规模,就应该设计多大的篇幅以及规模。
当然,如果相反,“大题小做”,那是千万不行的。大题小做是有人这么做,但不是我们,我们同样没有这个资格。我觉得比较重要的人物才有资格这么做。比方说,非常重要的领导来一个地方视察,他对当地主要领导发表讲话,讲当地十三五期间发展的原则,这么大的题目他却可能只讲了10—15分钟。但你能说他这样讲不合适吗?所以说,大题小做这样的方式是留给重要人物来做的,我们做学生的当然不能这么做。首先老师方面就不能通过,很大的题目写很短的文章,这是一个很大的忌讳。其实有很多大题小做的现象,但文章作者的资格是前提。一切问题都发生在资格方面,大题小做要有资格,小题大做也要有资格,所以留给我们的空间非常狭窄,那就是一份题目该多大就多大,该如何做就怎么做,这就是应有的态度,因为这就是我们写作者的规格。而这个关于学术论文的资格问题也是很多同学的疑问所在。
二、论文的规矩之类
我们现在的论文和以前的论文是不一样的。比如20世纪20年代《小说月报》里面,登载有一些研究中国文学的论文,胡适当年写红学研究的东西也都与现在论文不一样。我们现在的论文不能像八九十年前那些论文那么潇洒,我们需要有很多规矩,要有一大堆注释跟在后面,如影随形,引用什么都要用注释并且是第一手资料,而且要注释到具体的哪一年,哪一期,哪一页,出版地怎么注,作者的名字、编者的名字怎么写,出版的年份月份等等,有时候还要加上专著的标志或者是论文的标志,还要有相应的标注字母,那么累。为什么以前的人不需要呢?鲁迅写《中国小说史略》,他基本都没有注释,比较起来,他还是相当严谨的,往往在文中用括号标出文献出处,如“李善注《文选》三十一引《新论》”之类。其实如果时光倒流几十年一百年,你也有资格写那种论文。是时代决定了论文的写作方式。
那又为什么我们现在的论文要求如此严格,都必须按照某种规范来操作?而且,现在已经将这个问题上升到学术道德层面了,学生被约束,同样老师也被约束,所有人写论文时都要遵守。这又是为什么?显然是西方学术体制进入我们的学术空间的结果。以前鲁迅等人也接受西方的学术体制,但是西方的学术体制对他们并没有约束作用,他们同时可以按照中国传统学术操作方法来操作。那个时代在做学术研究的时候,论题的展开、学术理念的贯彻、以及学术理论引用方面既可以用西方的思维,同时也可以使用我们中国式的比较随意的引用方法,两方面结合,进退自如,所以不会有那么多的约束。但后来,我相信,西学占据了优势,西方的学问与阐释经典的传统有关联,因而要引经据典。即便是从苏联传来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包括苏联人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引经据典的方式,对我们的学术都形成另外一层改造,也必须对引用的经典和材料加以注释。这样就将西方从事研究的规范引进来了,也是要重视资料的引用以及运用,开始建立一套关于学术论文的注释体系。
曾经有人将这种论文注释的使用强调得非常僵硬。我有个朋友在香港,他对于论文中所需要添加注释的要求最为苛刻,他要求参加他会议的论文,必须有一定的长度,比方说三十页,这三十页还必须用一定的字号。其次论文必须是三十个以上的注释,三十个注释中必须要是近五年的文献,至少有十个是外文的文献。注释的量不多,但附属的其他两点比较苛刻。这样的要求当然有一定的道理,要求研究者关注当下的相关研究,关注外面的相关信息,以避免封闭起来自说自话。
但他有点苛刻的要求使我想到,为什么现在的论文有如此多的要求而以前的论文却没有?大家不要以为从以前的论文到现在的论文才不到一百年,可就在这短短的一百年里,我们文字、报纸、期刊以及其他的文字媒体要胜于以前的三千年。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来说,面对如此庞大的媒体发展量以及快速的文字媒体发展速度,今天我们再像鲁迅一样写史列,人都不敢看你的文章,因为都不知道你是引用自哪本书、哪篇文章、哪个作者。更何况现在还没有把网络转载放进去。
这也许就是学术论文为什么需要那么繁复的注释体系的原因。这还与我们现在研究者的状况以及社会分工的情形相关。我们可以看看现在的文学研究者和以前的文学研究者有什么不同:我们这一百年从社会分工转为文化分工、学术分工的细密度大大提高。在胡适的年代,如果问他你是研究现代文学的吗,这会是一个很可笑的问题。他只要是研究文学的就行了。所以鲁迅可以写小说,可以介绍外国文学,可以写汉文学史纲要,可以研究他那时的当代文学,可以研究同时代作家如柔石、殷夫等人的作品。甚至有些人本来不是研究文学的,也可以写文学评论的文章。可是到了近一百年以后,我们现在要问这位是研究现代文学还是古代文学的,还是研究当代文学或海外华文文学的,甚至还问你是研究哪个作家的,也就是说,我们的学术分工的细密度是前人所无法想象的。这也意味着,我一个研究现代文学的人和一个当代文学的人如果在不加注释的情况下,可能看不懂研究古代文学的人的文章。这种隔行隔山的现象必须给读者提供一个完整的注释体系。即使是同行之间的交流,也要有注释体系来作为帮助。这并不是形式方面的讲究,而是一种必须。必须就是规矩,这是我们现在的学术论文必须遵守的规矩。当然,论文写作的规矩不仅仅是注释系统,还有许多,只是在此不赘。
三、论文的规格问题
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的学术论文需要加注释而其他文章一般不需要?因为我们学术论文必须是严密的、严谨的、一丝不苟的,因为我们的论文是写给专家看的,是高规格的文章。操弄这种高规格的文章,我们不得不规行矩步。
没错,论文的写作者地位可能不高,但我们处在不高的地位却要写高规格的文章。我们的学术论文甚至可能是最高规格类的文章。因为学术论文并不是写给自己看的,而主要是写给我们的老师和同行的专家看的。我们的论文的理想读者是比我们水平高地位高层次高的人,凡是把理想读者定位在比我们作者层次更高水平更高的人群时,我们的文章就是规格最高的文章。在这个意义上,其他文章常常定位为给文化水平、学术水平和思想水平比作者低的人看的,那文章的规格自然就不会比学术论文高。因此,在做学术论文的文章时,我们必须一丝不苟地、认认真真地去完成并且每一个环节,都尽量做得完美。因为面对的是专家和老师,特别是研究生,做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到了交付答辩的时候,可能来参与答辩的秘书都比你的水平高,资格老,如此格局,你的文章可以不好好写吗?所以在理想读者的意义上说,我们学术论文的写作产生的是最高规格的文章,论文资料的详备程度要多高以及规范性要求多严格都必须接受。
这种论文的规格意识有助于我们了解论文应该怎样写。我们读台湾、香港的学术论文,往往比我们的论文长,不过他们的习惯是将一个论题所有相关的资料都尽可能在论文中陈述,他们对论题的背景材料交代得也特别详细,例如研究作家莫言,则往往将莫言的生平等等都作简单的陈述;再比如研究莫言的《生死疲劳》,他们可能会把所有的人物关系列出,与此作相关的所有重要社会背景都交代清楚。而我们大陆的论文会把上述内容简化,甚至会作为常识不纳入论文陈述中。这样一来,港台的论文往往比较长,大陆的学术论文篇幅相对精短。这也正是我们汉语文学学术的两种学术论文体系的差异性。如果让我来评论,我当然觉得我们大陆的体系是好的,其依据就是论文定位准确:既然是写给专家看的,为什么将那些常识性的资料和材料铺写开来?那种将常识性的资料和理论写进论文,就是忘记了论文的“高规格”原则,高规格的论文拒绝常识,拒绝简单的逻辑和俗常的理论,当我们想到我们的理想读者是高于我们的专家的时候,我们就知道那些内容完全不必写。
我们应该记住我们的论文是最高规格的文体,在想象的意义上是比我们更专业的人士在看。这样对于学术文章的材料处理,质量要求,就会非常自觉,非常谨慎。即便是我们面对的理想的读者对我们论文的选题不是很了解,但你只要知道他们训练有素,你还是要非常小心。有经验的学者只要一看就可以看出我们选取的是第一手资料还是第二甚至是第三手资料。包括眼睛很毒的编辑,也会看出作者在文章中花没花功夫,在资料的整理中有没有付出劳动。在资料的运用上,现当代文学研究者要特别有这样的危机意识,我们的学问不同于古代文学研究,后者引用的资料其版本与学问的构成直接联系在一起,所以一般来说大家都放心让学生去引述某些确定的版本。但是很多文献版本并不如此确定,因而他们的文献考释、资料考订会付出很大的努力。而我们现当代文学研究,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所引用的资料不和我们的学问构成有直接联系,也就是说你引用的东西其来源在不同的人理解起来并不一样,因此,对于是否引用第一手资料应予重视。比方说活的时间比较长的作家如郭沫若,可能经常修改自己的东西,第一手资料对于这些作家的研究就特别重要。如果你引用的《女神》版本是他多少年后修订的,你得出的结论怎么能可靠?那样就会出现很大的问题。这方面,我们确实需要高度重视。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在第一手资料方面,我们自己如何要求自己是一个问题。尤其是旧资料,有的很难找甚至有的找不到,在这个时候我觉得处理的办法就是老老实实地在某个适当的地方做一个注释,做一个说明。这个是容易得到读者谅解的方法,在数量不多的情况下是能够被允许的。但这个说明很重要,他显示了你认真从事学术的态度。你必须这么认真,因为你的读者能够知道你是否认真,这就回到了我们作为写作者自身地位的问题上了,我们做学术研究的人地位不高却操作着最高规格的文章,我们面对的人是比我们水平更高的人,所以在这方面我们无法糊弄过去,必须用认真的态度去面对。
(录音整理:陈佳利)
朱寿桐,男,1958年生,澳门大学中文系特聘教授、系主任,中国鲁迅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梁实秋研究会副会长。本文根据朱寿桐先生 2015年 5月 19日在吉林大学的学术演讲整理而成(澳门999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