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息结构角度看存在句的主位划分
2016-11-26卞超凡
卞超凡
从信息结构角度看存在句的主位划分
卞超凡
本文从系统功能语言学信息结构理论角度出发,对存在句“there be”这一结构重新进行了主位划分。最终,笔者认为存在句“there be”的主位应该是“there be”,而并不仅仅是一个“there”。
存在句 主位 信息结构 there be
一、前言
英语的存在句,即“there be”句式,属于一种非常特殊的结构。在许多方面,它不能简单等同于其他形式的小句。英语小句的主位分析主要是从交际功能角度出发的。然而,关于There be句式的主位划分,语言学家们众说纷纭,各抒己见。笔者根据信息结构理论的特征,认为there be结构的主位应该是there+be。
二、主位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主位的概念
作为布拉格学派的创始人,马泰休斯首先提出了把一个小句划分成“主位”,“述位”和“连位”的想法。其中,主位的涵义就是话语的出发点(胡壮麟,朱永生等,2005:161-162)。而作为系统功能语言学界的代表,韩礼德也对“主位”这一概念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他提出“The theme is the starting-point for the message,it is the ground from which the clause is taking off.”(Halliday,1994:38)。我们可以注意到,在韩礼德的理论中有两个重点,第一,他强调的是“starting-point”,这就意味着他所指的主位应该位于一个小句的句首。第二,他指出的“ground”目的在于强调主位要为小句的有效性负责。
(二)主位的分类
关于主位的分类,主要是根据主位本身的复杂程度。韩礼德把主位分成了单项主位,复项主位和句项主位三种。除了根据主位本身的复杂程度,也可以依据它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将其分为无标记主位和有标记主位两种。
(1)无标记主位。在一个小句中,如果充当主位的成分同时又是这一小句的主语,那么,这一类型的主位被我们称为“无标记主位”。这类情况一般在陈述句中较为多见。例如:(1)I usually get up at six thirty in the morning.
在(1)中,“I”既是整个小句的第一个成分,又作为整个小句的主语,所以上述例子的主位习惯性地被我们称为“无标记主位”。
(2)有标记主位。如果主位不充当小句的主语,那么,这一类型的主位被我们称为“有标记主位”。通常,在陈述句以及特殊疑问句中,此类型的主位有可能会出现。
例如:(2)Me you should blame for that mistake.
在(2)中,尽管Me放在了句首的位置上,但它并不是整个句子的主语,所以,Me在这一小句中被我们称作有标记主位。此外,在一般情况下,如无特殊原因,人们都倾向于使用无标记主位作为话语的起始点。当然,如果为了强调小句中的某一成分,说话人也可以选用有标记主位。比如在(2)中,说话人就是通过有标记主位的方式来强调被责备的人是说话人。
三、信息结构的基本理论
(一)信息结构的概念
所谓信息结构,就是把语言组织成一个又一个的“信息单位”。这些信息单位可以作为我们交流的基本成分。信息结构中包括两类:已知信息和新信息。已知信息就是在我们言语交际过程中曾经提到过的或者可以根据相关语境推断出来的信息。新信息就是在我们言语交流过程中从未提到过的或者无法根据相关语境推断出来的信息(胡壮麟,朱永生等,2005:173)。
(二)信息结构的构成
信息结构的构成形式是:(已知信息)+ 新信息(胡壮麟,朱永生等,2005:173)。这意味着,无论在哪一个信息单位中,都必然包含一个新信息,没有新信息的信息结构是不完整的。然而,已知信息在信息结构中却是可有可无的。例如:(3)- Who broke the window of our classroom?
(I)Jim
(II)Jim broke the window of our classroom.
在回答Who broke the window of our classroom? 这个问题的时候,答案(I)仅仅用一个新信息作为整个信息结构;而答案(II)则是由新信息+已知信息这种模式构成信息结构。
事实上,“已知信息+新信息”这种组合是我们最常见的信息单位结构(胡壮麟,朱永生等,2005:173)。已知信息处于新信息之前,新信息处于已知信息之后。当然,在一些情况下已知信息是可以省略的。
四、关于There be存在句主位结构划分的回顾
有关“There be”结构的主位分析,国外的一些学者对其有着独到见解。对此,笔者选取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是围绕韩礼德和马西森的观点进行论述,第二是围绕汤普森的观点来进行论述的,第三是围绕福赛特的观点进行论述的。
(一)韩礼德与马西森对存在句主位的划分
系统功能语言学派认为,语言具备三种原功能:概念原功能,人际原功能和语篇原功能。其中概念原功能包括经验功能和逻辑功能,而概念功能的及物性又把人们的活动大体分为六类,存在过程就是其中之一(胡壮麟,朱永生等,2005:74-75)。存在过程可以用There be结构去进行表达,因此,韩礼德选用及物性对存在句的主位进行分析。他把There看成存在句的主位,其他剩余成分作为述位,原因在于there在句中表示“有”这一过程,be后面的存在物是具体说明的部分,同时它也扮演了整个句子唯一参与者的角色。至于其他的附加成分,如表示地点和时间的介词短语,可以把它们理解为环境成分。
(二)汤普森对存在句主位的划分
汤普森认为存在句是用来表示某一具体实体是客观存在的,而这种存在的标志不仅仅是there一个词就可以表达的。因此,在there存在的前提下,还要再加上be这个能够实现存在过程的词。把存在过程包含在主题内似乎更加行得通,因为,这就意味着这句话的主题中包括经验方面的内容(Thompson,Geoff,2008:161)。同时,作为句子的主题信号,它又引导了述位内容的出现。例如:
(4)There is something important for your son.
There were four pupils on the playground at that time.
(三)福赛特对存在句主位的划分
作为加的夫语法派的代表性人物,福赛特采取存在性强势主位的分析方法。他的目的在于存在句主位结构的载体以“主位”地位被强化而呈现出来,因此这样的载体也是存在型强势主位(Fawcett,2003: 55-56)。在他看来,从语法角度存在句应该被当作强势主位的结构来对待。而强势主位结构应该是由主位引发语,强势主位和补足语组成的。如:
(5)There was a cat in our classroom yesterday.
在(5)中,there be实际上是用来帮助引发主位的一个结构成分,它本身不表明任何信息,也就是说它不具备任何的概念功能。但是,它能够引起听话人注意,去捕捉接下来说话者要传达信息的核心内容,即“a cat”。而在这里,“a cat”是被强调的核心内容,被称为“强势主位”。因此,there be最主要、最核心的功能就是引出强势主位。
五、信息结构角度对存在句的主位分析
笔者对存在句的主位划分是从系统功能语言学的信息结构理论角度出发的,通过信息结构的两个不同角度得出了“there be”是there be存在句的主位。
在前文中,我们曾提到过信息结构是由已知信息和新信息两部分构成。其中,已知信息指的是在说话或者交流的过程中曾经提到过的,或者是能够根据当时的语境判断出来的信息。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提出了“某地有什么”这类问题,那么通过提问人的常识判断,他会提前判断出回答人会用“there be”存在句这一结构来进行回答,而不能够仅仅用“there”来回答这一问题。因为单独的一个“there”不能够表达“某地有某物”这一概念功能。因此,在笔者看来“there be”这一结构才是属于这一小句信息结构中的已知信息。根据韩礼德提出的“The theme is the starting-point for the message,it is the ground from which the clause is taking off.”(Halliday,1994:38),我们就不难得出已知信息“there be”是属于我们表达“存在”这一概念意义的重要后盾。并且“there be”位于小句的居首位置,符合韩礼德所言的“信息的出发点或起始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推断“there be”才是这一结构的主位。
其次,通过信息结构的基本特征,我们知道信息结构是由“(已知信息)+新信息”组成。也就是说,每个单一的信息结构都必然会包含一个新信息(胡壮麟,朱永生等,2005:173)。如果没有新信息,信息结构就是不完整的、残缺的。然而,信息结构中的已知信息却是可有可无的。如:
问题:What is on our dinner table?
答案1:A cup.
答案2:There is a cup on our dinner table.
*答案1:Be a cup.
*答案2:Is a cup.
根据以上例子,不论是be还是be的其他变化形式,都应该和there一起被省略。there和be一样都属于已知信息,它们二者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割开来。因此,there be才是存在句的真正主位。
[1]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London: Arnold,1994.
[2]Thompson,Geoff.Introducing Functional Grammar[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
[3]Fawcett,R,P.The Semantics of Clause and Verb for Relational Process in English[A].Halliday,M.A.K.and Fawcett,R,P.New Developments in Systemic Linguistic[C].London and New York: Pinter,1987:130~183.
[4]胡壮麟,朱永生,张德禄,李战子.系统功能语言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卞超凡(1989-),男,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硕士,研究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