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思路
2016-11-25陆峰
陆峰
摘要:介绍葫芦岛市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基本原则、区域、规模、技术模式及质量标准,论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主要实施对象、补助标准及实施具体程序,为开全面推广大田深松作业及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深松整地;技术模式;质量标准;补助标准;实施程序
中图分类号:S3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6)07-0083-03
连山区有大田2余万公顷,主要作物为玉米。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大田基本没有进行深松,单一的耕作模式使土壤上层(距地表面约20~30 cm)形成厚约10 cm的犁底硬层,阻止土壤上层和下层水分及养分的流通,只能靠化肥维持作物所需的大部分营养,对粮食增产增收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对此,党中央国务院从2008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大田深松作业,以打破犁底硬层及恢复土壤自然状态,从而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
1 基本原则
1.1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注重技术的区域适应性,根据土壤状况、种植制度、经济水平、经营规模,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宜的深松周期、时间、深度、技术模式与作业机具。
1.2 机艺融合,协调发展
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科研单位联合攻关、推广机构密切协作,建立农机农艺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以提高深松机械作业适应性为重点,强化技术集成,完善技术模式,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作业,促进保护性耕作技术发展。
1.3 统筹规划,全面推进
坚持规划先行,引导各适宜区域有计划地、逐步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大面积推广应用。
1.4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
以中央财政投入为引导,不断提高农民开展农机深松整地的积极性。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农机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农机深松作业的效率和效益,逐步建立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示范应用的长效机制。
2 实施区域和规模
在适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旱作耕作区积极开展作业补助试点工作。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根据农民自主申报,制定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计划。根据补助计划,结合实际落实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计划。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的地块应尽量集中连片,实行整村整乡推进。
3 技术模式
根据土壤状况、种植制度和机具配备等情况,按照节本增效和保障作业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模式。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模式包括单一深松作业、旋耕+深松作业、灭茬+旋耕+深松作业、多项复式联合作业等。在作业时间上,深松作业补助面积以秋季作业为主,在确保种植质量和深松作业质量的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在春季或夏季苗期进行深松作业,实施深松作业补助。
4 质量标准
深松作业应能打破犁底层,深度一般大于25 cm、不超过40 cm,相邻两深松行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垄作区相邻两深松行间距不得大于垄间距。为防止深松后土壤水分蒸发,深松机应加装性能良好的碎土、合墒装置,以利于提高播种质量。
在适宜深松的耕作区,同一地块一般应3 a以上深松1次。各地可根据区域作物种类、土壤状况、作物种植要求和气候条件等,适当调整深松周期和作业深度。20c m以下为砂质土的地块不宜开展深松整地作业。
5 实施对象和补助标准
实施对象为自愿开展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或具备相应农机作业能力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实施对象)。农机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作业面积应在33.3 hm2(500亩)以上;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作业面积应在13.3 hm2(200亩)以上,体现集中连片和规模效应。
按照平均每亩的补助标准确定年指导性计划面积,结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将资金一次性补助给实施作业的农合组织。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地方实际,按照补助资金不高于上级规定的额度确定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标准,鼓励超计划完成年度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面积。
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实际作业并按照作业质量标准要求核实验收合格的实施对象。对于代耕作业的,实施对象应在农机作业每亩实际作业价格中扣除补助部分后与雇机对象签订议定价格和收取作业费用。
深松作业补助实施程序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验收和公示后兑现”的原则进行。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参照以下实施程序,自行制定具体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实施方案。
6 实施程序
6.1 计划下达
结合本地实际,在组织所属乡(镇)认真摸底调查和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向市农委提出计划申请。市农委根据申请,研究提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指导性计划,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将计划面积下达到县、区,财政据此拨付补助资金。
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各地实际补助面积应以实际作业和最终核实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准。对未完成计划的,财政将据实收回补助资金。
6.2 计划落实
计划下达后,还要综合考虑农机作业能力、作业服务信誉、种植面积、作业面积或代耕作业面积等情况,体现集中连片和规模效应等因素,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利于技术推广的原则,合理确定实施对象和实施面积。需经实施对象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确认后,由农机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拟实施对象进行审核,并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公示格式(包括实施对象名称、实施地点、实施面积、补助标准、农机管理部门举报电话等内容)。由实施对象所在村委会进行村级公示7 d,无异议后由农机管理部门和实施对象签订《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合同》,实施对象按照合同开展农机作业和申请作业补助。
在确定实施对象和签订作业补助合同过程中,要认真核实实施对象的作业能力、耕作面积及深松作业适宜性等情况。实施对象在自有耕地(流转耕地)实施作业的,应具有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的有效凭证;实施代耕作业的,应具有实施对象和代耕对象双方签订的代耕作业合同。
在补助计划安排上,要优先与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相结合;优先与保护性耕作区相结合,实现农机、农艺技术集成配套;要优先向三年内未实施深松作业的耕作区倾斜;要向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较多、规模较大、作业能力较强、作业积极性较高的实施对象倾斜。鼓励实施对象安装深松作业信息化监测终端并主动接受自动监测,在不高于补助标准上限的前提下,可以优先优价安排作业补助。
6.3 核实验收
深松整地作业结束后,按照作业质量标准要求,实行全面验收,确保深松整地作业质量和效果。
6.3.1 全面验收 农机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验收方案。根据与实施对象签订的作业补助合同,组织力量对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确保核查验收质量和补助资金安全。对自有耕地(流转耕地)实施的、作业量大的、有举报线索或有疑问的加大核验力度;对于代耕作业的,雇机农户应自验作业质量和面积,并以有效形式签字确认。
核查验收工作中,要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核查验收情况表》,核查验收人员、实施地点所在村委会负责人和实施对象三方应分别在核查验收情况表上签字确认,并对核查验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将实施对象、实施地点、实施面积、核查验收结果、补助标准、拟补助资金额度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村级公示7 d。公示无异议后,以县、区为单位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核查验收情况汇总表》,核查验收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合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核查验收情况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核查验收情况汇总表》及雇机农户自验有效确认凭证,要由农机管理部门备案管理。
6.3.2 市级复查验收 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验收方案。验收结束后,市依据各县(市)区制定的验收方案对县(市)区验收结果进行复查验收。每个县(市)区随机复查验收的比例不少于该县(市)区实施总面积的20%。市复查验收人员形成复查验收记录,在复查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对复查验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市复查验收结束后,形成市复查验收结果报告,对各县(市)区实施的程序、质量、结果等给出综合评价,并提出是否可以兑付作业补助资金的具体意见。市复查验收结果的报告要同时主送县(市)区农机、财政管理部门。市复查验收记录和复查验收结果报告由市农机管理部门备案管理。
市结合实际采取人工核查、第三方核查或信息化监测等方式,强化对县(市)区核查验收。采取信息化监测方式核查验收的,要加大作业补助合同、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有效凭证、代耕作业合同有效凭证、雇机农户自验有效确认凭证的查验力度。同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面积进行人工核查,综合判定核查验收结果。建立起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保质安全高效。
6.4 资金兑付
根据县、区全面验收结果和市级复查验收结果报告,对于验收合格无异议的,农机管理部门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报送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兑付补助资金。
7 工作要求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是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推进农业可持续性发展的一项重要惠农措施。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创新方法,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的组织体系、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7.1 加强组织领导
农机管理部门是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实行政府负责制。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计划分配、实施对象确定、监督检查、核查验收、资金兑付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落实。农机、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责、紧密配合。
7.2 加强技术支撑
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保障农民购置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及深松作业配套所需机具,为深松作业提供装备保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农机深松整地技术模式集成创新,总结制定深松整地作业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要建立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示范基地,开展比对试验,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作业模式和技术路线,合理衔接前后作业环节。要积极培育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作业主体,加强作业市场监管,强化技术培训,加强跟踪服务指导,随时解决作业问题和技术难题。
7.3 加强核查验收
要按照谁核查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核查验收,避免发生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对申报、作业和验收过程中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补助资金上缴,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要切实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7.4 加强信息公开
要将深松作业补助工作方案、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操作流程、补助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将补助对象名单等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补助对象、补助面积、补助资金等方面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7.5 加强宣传引导
以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基层责任,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作用。要广泛宣传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效果,提高农民应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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