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常州毒地事件中政府环境话语分析

2016-11-25李亮郭辉

关键词:话语权

李亮 郭辉

摘 要: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环境话语理论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呈现出了生存主义、生态行政理性主义、可持续发展和激进主义四大类型,提供了一种分析环境事件的方法。从环境话语内容判断,国家将生态文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布局中的重要部分,强调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而常州地方政府的环境话语则揭示了其工业主义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国家环境话语展现的是对国家整体利益的追求,而常州地方政府的环境话语表现出对国家环境话语的表面顺从,但缺乏实际落实的真实动力和意愿。但是从各级政府公开宣传的环境话语内容来判断,它们都属于德赖泽克的环境话语理论中描述的以生态行政理性主义主导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现代化等环境话语相互交织渗透的话语。国家环境话语与地方政府环境话语的不一致既是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结果,也是生态行政理性主义的必然后果。民主实用主义为克服这种不一致提供了路径。未来中国政府的环境话语建设应在辨析西方各类环境话语的优点与局限的基础上,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尊重民间智慧,兼顾地方差异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普遍目标,通过丰富政府环境话语的内涵与特色,推动环境抗争的有效化解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进展。

关键词:环境话语;常州毒地事件;话语权

自从福柯提出“知识即权力”的命题以来,作为知识载体和表达的话语就引起了学界持续的关注。作为语言和表达系统,话语是观念、概念、意识形态和具有意义的实践活动。2通过暗示读者或听众以特定的方式来理解所说的东西,语言的选择自身就能够发挥意识形态功能。作为我们认知和理解世界的基础,语言既是利益、信念与世界观的呈现,也承载着权力与意识形态。后福柯话语分析框架继承了福柯将话语、知识与权力联系起来考察的方法,否认话语的价值中立性,承认话语结构就是社会权势的一种表现形式。上世纪六十年代西方国家轰轰烈烈的环境运动,推动了话语分析学者关注环境问题进而展开环境话语研究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一、环境话语:兴起、类型与方法

西方学者们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对环境话语进行研究,到90年代就已经涌现出哈杰、本藤、德赖泽克等一批颇具学术影响的代表人物及著作,甚至还围绕《环境政策与规划期刊》、《环境交流》、《环境政治学》等重要刊物,形成了环境话语理论研究的阵地。

围绕环境话语背后密切关联的权力立场和经济利益的复杂性,环境话语理论研究者揭示了相互竞争的环境话语的多种类型。在美国环境思想史中,环境话语被区分为两个传统,平肖提倡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理性资源管理立场和缪尔主张的敬畏自然的立场。英国开放大学的多布森则将环境话语划分为旧式的保守主义、改良的环境主义和激进的生态主义三大类型1。作为环境话语理论的集大成者,澳大利亚的德赖泽克在前二者的基础上对环境话语体系作了更细致深入的考察,将环境话语归纳为生存主义、可持续发展、绿色激进主义和生态行政理性主义四大类型。生存主义是在生态系统承载极限概念基础上构建的环境话语。它主张我们需要了解人类面临的生态限制,更需要一种承认和尊重生态极限的管理体制来约束人类的经济行为,以确保人类的生存。与生存主义的悲观态度不同,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强调人类有能力使得发展一直延续下去,既能保证当代社会全面发展的生存需要,又不会危及后代对于资源的需要的乐观环境话语。绿色激进主义的环境话语一方面批评生存主义的悲观容易陷入“无助于事”,另一方面又对可持续发展的温和改良可能沦为对工业主义的精致辩护心存疑虑,因而主张激进的社会意识变革与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变革。生态行政理性主义则务实得多,它围绕环境问题的解决,相信借助专家的专业知识和政府的行政力量,通过专业性资源管理机构、污染控制机构、专家顾问委员会、环境评估体系、理性主义政策分析技术、规制性政策工具等手段能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

德赖泽克的研究表明,无论何种环境话语都通过四个基本要素来构建自己的剧情:被承认或建构的基本实体、对自然关系的假定、施动者与其动机以及关键隐喻和其他修辞手法。环境话语通过这些元素来表达故事情节和观点来展示自己,吸引我们,并试图影响政府公共政策、制度设计与权力过程,产生它所期望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效果。在社会建构论的基础上,环境话语被视为关于各种环境问题的感知与观念的集合,体现着行动者对于特定社会现象的主观诠释与意义宣称。因此,环境话语理论作为一种方法,一方面能够有助于分析环境事件的过程与本质,将分析的起点由“客观既定”的环境问题转为社会问题自身的动态建构过程;另一方面也能借由微观的话语行动来反观更广层次上的制度安排与政治实践,通过话语结构与话语秩序的解构和批判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

二、常州毒地事件中政府的环境话语分析

在常州毒地事件中,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层面的环境话语:一个是常州市政府主导的、由市政府、学校和为政府提供咨询顾问的专家组成的地方政府环境话语;一个是以中央政府的立场出现的,由环保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作为表达主体的国家环境话语。

从常州市政府的公开话语内容来看,其环境话语立场一直与国家层面的环境话语(生态文明话语)保持一致。在常州市环保局的官网中我们可以查询到,常州市宣布2008年前后是常州市产业结构转型和化工业整治的重要时期,一批老工业企业先后搬迁出主城区,并启动化工厂地块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作。他们还宣称十分重视污染场地修复工作,不仅在全省率先制订、实施了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国内首创在土壤修复工程施工中引进环境监理,实施全过程严格监管,而且在国内率先全面开展关停化工企业原厂址的土壤污染调查,常州市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工作已走出常州特色,甚至形成了“常州模式”,并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州市土壤污染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1

但事实上,从2015年年底常州外国语学校的家长们就开始向学校、多个政府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反映学校北侧原常隆地块在土壤修复过程中,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并有部分学生出现不良反应。

面对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质疑,常州市政府首先通过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常外周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后来又委托中科院南京土壤所、环保部南京所等研究机构的专家对原常隆地块土壤修复调整方案进行评估且得以通过。常州市相关部门对毒地事件作出回应的核心话语是,该校空气质量达标,附近原化工企业没有发现大规模填埋危废。为论证其核心话语,相关政府部门依次公布了专家的意见:2月15日,原常隆地块土壤修复调整工程通过验收,专家组作出结论:“空气质量监测完全达标”;3月下旬,对常州外国语学校校区室内空气、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以至于4月18日,常州外国语学校国际部发布公开信,称“难以理解为什么媒体把这个问题渲染得这么严重”,并引用其校外教的话说,比起常州外校的毒地事件“雾霾更应引起大家的关注”,而该校校长对外宣称“问心无愧”。

但是国家环境话语在处理常州外校毒地事件上,却作出了不同的表达。4月17日,中央电视台报道常外毒地事件,指出比邻常州外校的原常隆地块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氯苯浓度分别超标达94 799倍和78 899倍,并肯定常州外校毒地中的污染物都是早已被明确的致癌物,长期接触就会导致白血病、肿瘤等;人民日报的评论将常州市政府批评为“无视群众利益,掩耳盗铃”。同时,环保部、江苏省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赴常州进行现场调查。

从环境话语内容判断,与长期强调经济增长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取向相比,国家将“生态文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布局中的重要部分,着重强调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而地方政府的环境话语则揭示了其传统的工业主义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生态和环境只是地方政府谋求财政和经济利益的口号噱头而已1。根据中国经营网对常州毒地来龙去脉的调查,常州市政府宣布其决定对常州外国语学校进行异地重建和搬迁的原因,是“不仅可缓解学校原处区域主干道的交通压力,也可以大大提升北部新城教育的总体水平和综合实力”。

以环境话语理论视角观之,地方政府环境话语与国家环境话语的表面一致与实质冲突反映的是一种权力和利益的关系。从国家层面来说,既需要向国内民众说明国家发展道路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又需要在国际舞台参与对话发出声音,国家环境话语展示的是对国家整体利益的追求;而地方政府在现行经济目标主导的人事考核体制结构下,当环境治理和环境执法的投入不能在短期内带来经济利益和明显政绩表现时,地方政府就会缺乏动力和意愿,甚至追求政绩的地方政府与追逐利润的企业家两者结合,使国家环境保护的话语异化为“污染保护”的地方实践。媒体对常州毒地事件的调查发现,由化工地块变身而来的“常隆地块”原规划为商业用地,依此规划,马路的一边是精英化教育的外国语学校,另一边将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因此媒体质疑当地政府在既没有完成土壤修复也没有经过长期监测评估时,就提前将污染土地圈定用途是为了追求高昂地价等利益。2

依据德赖泽克的环境话语理论,我们可以从话语内容上把公开的政府环境话语判断为一种行政理性主义主导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现代化等环境话语相互交织渗透的话语。将其判断为行政理性主义主导的环境话语,是因为它认可行政国家、专家、管理者等作为它的基本实体,将“自然从属于人类问题解决,专家和管理者掌控国家”设定为自然的关系,并且认为作为施动者的专家和管理者被以整体利益界定的公众利益所驱动。人民日报发文评论此事件时,也验证了我们的判断。评论文章指出“环保部、江苏省政府等已组成调查组专门调查这起事件,教育部国家督学也赴当地专项督导,该问题的解决指日可待”。3同时,笔者将政府的环境话语判定为生态行政理性主义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现代化混合交织的话语,是因为它对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抱有一种乐观的态度,主张一种“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4

三、一个简短的评论:我国环境话语建构的问题与展望

我国政府的环境话语尚未形成统一的话语,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相互竞争的话语体系。这种话语的竞争和不一致在为地方政府官员,或者同一政府官员前后环境治理行为的差异和变化提供解释的同时,也会导致社会公众整体认识上的模糊和话语向实践转变的无力。这既是当前经济社会转型的结果和表现,也是我国政府环境话语的行政理性主义类型的后果之一。我国政府的环境话语是一种生态行政理性主义占主导地位的环境话语,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生态行政理性主义在理论与实践上的价值与局限。当环境问题成为公共问题时,政府最直接的制度性和政策性回应就是利用专家的技术知识来应对。这种理性主义的价值取向和实践模式由于其专业性和高效性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受。从实践效果来看,西方国家建立专门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出台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标准以及环境政策等行政理性主义方式对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在过去四十年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然而地方政府政治责任的动力机制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应用于环境事务,官员的任期制也导致地方政府往往关注政绩见效快的短期政策。生态行政理性主义的封闭层级化风格,使其倾向于采取简单化的、以命令与控制为主的行政行为,往往实现不了环境治理目标。

为了避免这种中央政府制定和追求的与地方政府在现实中达到的之间的巨大鸿沟,即阿尔伯特·威尔(Albert Weale)所说的“执行赤字”1,民主实用主义提供了可能的路径。民主实用主义的环境话语强调对话、协商和参与的重要性,民众、基层政府、领域专家、环境非政府组织等通过自由参与充分讨论的平台,利用公众咨询、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政策对话、非专业公民审议、公众质询和知情权立法等政策工具,实现交互影响式的利益表达。这种重视公众参与和公众利益表达的立场在实际操作上采取的形式是社区自治。对于社区 的所有公众而言,环境与生态是与生活、健康直接关联的,因而公众对环境变化的观察是直接和敏感的。当社区公众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就会行使“自卫”权力,更大程度地进入对公共事务的治理范畴。

诸如常州毒地事件的民众抗争事件未来还可能会发生,地方政府只有在中央政府环境话语目标的框架内,切实听取和尊重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才能既有利于塑造整个社会对环境问题的集体性认同,进而推动话语共识的生成,也有助于交互影响式的利益表达内容顺畅地输入到政治系统与行政系统之中,从而提高地方政府应对环境抗争事件的能力、缝合中央政府环境目标与地方政府执行现实之间的鸿沟。

未来中国环境话语的建构应在辨识西方各类环境话语优点与局限的基础上,汲取我国传统文化和民间智慧的精髓,兼顾生态文明建设的普遍目标和地方差异性,通过建构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价值统一、逻辑一贯和实践中一致的环境话语,形成中国政府环境话语的内涵与特色,以此推动国内环境抗争的有效化解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进展。

[作者简介:李亮,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讲师;郭辉,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

(责任编辑 朱凯)

Abstract: Since 1960s, the study of environmental discourse theory has obtained fruitful achievement with discourses of survivalism, ecological administrative rationalism,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radicalism, providing an analytic approach to environmental events. Judging from the content of environmental discourses,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f China takes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progress as a significant part of socialism construction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emphasizing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economy, society and environment, while the environmental discourses of the local government of Changzhou displays the values and mentality of industrialism. The former aims at the pursuit of the countrys interests as a whole. The latter seemly complies with the former, but lacks motivation and willingness to do so. Seen from the content, according to Dryzeks theory, the environmental discourses of Chinese governments of all levels can be classified as one of ecological administrative rationalism oriented, interwoven with environment discourse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ecological modernization. The disagreement between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in environmental discourses is the result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and of ecological administrative rationalism. To solve the disagreement, democratic pragmatism provides an approach.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advantages and limitations of Western environmental discourses, the environmental discourse construction should take into account the regional differences and the general targets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progress by drawing on the references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olk wisdom. Through enriching the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governments environmental discourses, the environmental problem resolution and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progress are expected to be promoted.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discourse;Changzhou Polluted Land Issue;discourse power

猜你喜欢

话语权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话语权演进及其现实启示
新时代我国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
耗材两票制来袭临床话语权或将受抑
县(市)级广电媒体如何在本地舆论中把握话语权
应提升贫困群众话语权
“社会共治”中的话语权争夺战
紧紧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
媒体话语权对社会工作发展的影响
中国不断提升国际宇航话语权
高职应有自身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