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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认识论与本体阐释多元化

2016-11-25

世界文学评论 2016年3期
关键词:批评家本体意义

郭 伟

有限认识论与本体阐释多元化

郭 伟

根据张江先生“构建一种既防止独断论,也克服怀疑论,并与当下盛行的怀疑主义、相对主义的阐释理论相区别的批评阐释理论”与“确立消解并阻断强制阐释的哲学根据”的提议,笔者认为批评家的文学阐释应以有限认识论为前提,其内涵约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从批评家对文本的阅读体验出发,适宜地借用知性形式,在个性化的本体阐释中丰富文本的意义系统;二是从具有多重阐释可能的文本出发,在尊重作家创作心理的基础上,坚持求同存异的阐释原则;三是立足超功利的纯粹审美立场,摒弃“强制阐释”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实现最大限度的阐释共鸣。

强制阐释 有限认识论 本体阐释 求同存异 共鸣

张江先生认为强制阐释的定义在于“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征,以前在的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其认识论根源来自古希腊赫拉克利特引进“逻格斯”以来,近代莱布尼兹—沃尔夫哲学加以发挥的独断论。这种对认知理性的盲目信任造成了独断论思维并未随着它黯然退场的哲学遗产那样退出包括文学场在内的各种阐释认知活动。故按照张江先生的看法,要“构建一种既防止独断论,也克服怀疑论,并与当下盛行的怀疑主义、相对主义的阐释理论相区别的批评阐释理论”,必须“确立消解并阻断强制阐释的哲学根据”[1]。笔者认为,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务必认真梳理批评家、文本以及作者之间的关系,以有限认识论为前提,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实现本体阐释的多元化。

从批评家对文本的阅读体验出发,适宜地借用知性形式,在个性化的本体阐释中丰富文本的意义系统。文本阅读和建立在阅读基础上的阐释是批评家通向文本意义的唯一通道。批评家在阐释文本的同时,也是对个人阅读体验和自由联想的一种检视和重现。读者在作者写作时缺席,作者在读者阅读时缺席,这本来就造成了文本诞生后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或自主性。文本一旦形成相对自足的符号—意义系统,这一有机系统便非作者和单一的读者所能“独断”操控。批评家借用文学理论范畴中的知性形式,的确能有效分析出文本能指所传递的知识、情感或审美经验。然而,这种分析和阐释始终具有个别性和主观性,决不能以“绝对主体性”的“独断”方式公然宣称自己展现了唯一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的意义。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的认识始终是有限的。康德曾认为人的理性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世界①,而不能认识作为本体世界的“物自体”。这就好像人与人之间可以相互深入交流,达成默契式理解,但互为客体的对象化过程已天然说明了这种理解的有限性。这并非不可知论,而是在对人的理性的批判过程中确立理性的边界。作为认识主体的批评家与作为认识客体的文本之间,无疑也受到这种有限认识论的制约。

事实上,认识的有限性并不意味着人不能发挥无穷的认识能力。在康德所描述的理性的边界之内,人们从来没有真正穷尽其智。所以,批评家尽可以在文本能指的阐释过程中创造性地发现无限的广大天地(尽管这种无限并非真的“无限”)。用朱光潜先生谈诗歌批评的一段话来说,即:“不同诗人在同一有限事物中所见到的无限不能尽同,不同读者在同一首诗中所见到的无限也不能尽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深者见深,浅者见浅。读者不可能不把他个人的阅历和修养掺进他的体会里去。所以除掉对史实、典故和字义的误解和曲解是在所不许之外,读者有按照自己理解触类旁通的权利。因此,一首真正可以从有限见出无限的诗就不可能有‘只此一家’的解释。”[2]换言之,有限认识论在哲学上“防止独断论”、“消解并阻断强制阐释”的同时,也营造了个性化本体阐释的辽阔空间。

张江先生曾提出“文本的自在性”,认为“文本自身的确当意义是自在的。这个确当含义隐藏于文本的全部叙述之中。叙述一旦完成,其自在含义就凝固于文本”[3]。这一表述的目的意在说明文本的阐释不可能无限发挥,必须接受已经形成的文本能指的规约。这无疑是正确的。不过,有限的“能指—所指”文本系统仍是一个纯粹、自足的文本世界,并非个体批评家的有限阐释语言所能穷尽其真相;此其一。再则,文学阐释不同于数学、自然科学、法律学、经济学领域的文本解释,后者注重知识论上的“真”,前者则注重生命意识、审美情感等存在范畴之“真”,故此围绕文本核心意义,必将衍化出不同个性的阐释形态。文学“强制阐释”当然也具有预设的知性形式,在理论上或许也能指涉文本的部分意义,不过它没有从丰富的文本本体出发,背离了阐释主体个性化的真实阅读体验,注定是一场“主观预设”的自娱自乐。换言之,真实的文本阅读体验才是文学阐释的起点和边界。对“强制阐释”的批判首先应该基于这一点。

从具有多重阐释可能的文本出发,在尊重作家创作心理的基础上坚持求同存异的阐释原则。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鲁迅认为《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者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4]越是经典文本,经由含文本结构、文本词语在内的文本本身流淌出来的“意义”之河就越深邃,水量就越充沛。“泻水置平地,各地东西南北流”,尽管文本的“意义”之河主干贯通某一方向,然而对于同一文本,出现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阐释也是有可能的。这些阐释并非没有并存的空间,它们共同构成经典文本的意义世界。阐释目的决定了阐释主体的阐释对象主要是自足的文学文本而非其他非文本因素。多重乃至相互冲突的各种阐释,均未影响文本整体作为阐释空间的统一性。

作家作为文本的创造者,作为文本结构的设计者和文本词语的使用者,其创作心理、创作意图对“这一个”(黑格尔语)文本形态的形成拥有巨大而实际的影响,对文本意义的生成也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对于作家情感、思想或其他意识之流直接客观化、符号化的内倾性文本而言,不研究作家,不深入解读创作背景和作家的灵魂世界,根本无法打开文本的意义之门,更遑论文本意义的整体融洽;如:古今中外的抒情诗、20世纪现代派、理想主义作品等。再如,张炜的“行走之书”——《你在高原》曾书写以宁伽、庄周、吕擎等人的精神蜕变和人格突围。宁伽作为作家主体精神的承载者,他“ 行走”的动力便源自作者对人类生存命运的追问和博大精深的人文情怀。对于致力于反映社会风俗和各领域生活图景的社会现实主义作品而言,作者的创作意图、创作立场及其一贯的价值取向对于批评家的阐释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文本一经创造,便成为半成品,它以自由自主、独立开放的姿态等待批评家和读者的阅读与阐释,从而不断实现意义的更新与生成。作者自身在不同类型文本中扮演的角色决定了他对文本的影响力与其在读者接受阐释进程中的参与程度。不断生成的意义只要来自真实而生动的文本阅读,超越作者的创作意图,或者与之相冲突,都是客观允许的。在尊重作者的基础上坚持求同存异的阐释原则,正是文本走向经典的表现。

立足超功利的纯粹审美立场,摒弃“强制阐释”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实现最大限度的阐释共鸣。学术研究中的强制阐释现象,主要受到主、客观两方面的影响。从主观层面讲,有的阐释者在浮躁的社会心态和学术不正之风的熏染下,为迎合某些刊物的录稿标准,故意忽略理论的运用背景和适用范围,一味肢解文本,断章取义,极其随意地在论文中赋予研究对象以某种知性形式,从而让自己的论文获得一套新奇别致的理论武装;有的阐释者则本末倒置,以理论家自居,把各种理论的拆卸、组装当做自我表演的舞台,把文本对象视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婢女,把文学批评当作一场盛大的写作游戏;还有的阐释者虔诚迷恋、膜拜西方话语体系,“言必称希腊”,广征博引,满纸术语,字里行间流露出对西方智力与想象的无限景仰。这三种心态或急功近利,或玩世不恭,或崇洋自抑,都是文学批评活动应该摒斥的。

从客观因素上讲,阶段性的激进社会政治思潮也会导致“强制阐释”现象的发生。新中国建立之初,曾经有一段短暂而美好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自由时期。之后,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极左思潮逐渐开始泛滥,文艺界各种“强制阐释”的“文攻”运动此伏彼起,如对《武训传》的批判、对俞平伯和他的《红楼梦》研究的批判、对胡风的批判等等。随着“反右”运动的深入开展,传统的文学批评话语视为垃圾被扫除,西方话语被禁止,社会历史学批评方法几乎成为唯一的主流批评话语。更加糟糕的是,在文学研究与批评的具体实践中,这种社会历史学批评方法事实上基本丧失了本来面目,在“文化大革命”中甚至直接被简化为漫天飞舞的非黑即白、上纲上线的阶级话语。大量丰富的世界文学名著被视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产物而禁止出版。中国本土的古典文学作品、现当代文学作品也严格按照“人民性”的标准分成三六九类,进行有限的出版发行。自由的文本阅读成了一种美好的奢望,而这正是文革地下文学、各种抄本、各种传奇的读书故事流行的宏大时代背景。在这种风声鹤唳的环境下,建立在文本阅读基础上的文学本体阐释自然也变成了光天化日之下的梦幻呓语。当时的学术界的主流阐释方式其实就是一种强制阐释,削文学作品之足以适阶级斗争之履,政治概念先行,革命目的先行。有限的文学文本在“批评家”的视野中也被漫画化了,甚至异化成了冷冰冰的斗争工具。文学文本内部的那些有温度、有血肉、有力量的生动细节只要不符合人民性的标准,往往被视而不见;文学本体阐释几成虚妄。

这种全国范围内“强制阐释”运动的主导者,固然是半通不通、食古(洋)不化的学术痞子如姚文元之流,然而,其中到底还离不开部分知识分子的违心参与、被迫呐喊。他们在借用文本诠释阶级斗争、捉拿文本的敏感七寸、巧妙镶嵌政治话语等技巧上或许更为高明,其“强制阐释”的批评本质往往隐藏在非逻辑的逻辑外衣之下,如文革期间“强制阐释”的名作《论刘禹锡的政治诗》②、《刘禹锡诗歌的革新精神》③、《论李商隐的〈无题〉诗》④、《封建末世的历史画卷——读〈红楼梦〉》⑤等。

那么,真正的文学批评应该怀抱什么样的心态呢?朱光潜先生曾呼吁“因文证道”、“以文悟道”,他认为“文艺到了最高的境界,从理智方面说,对于人生世相必有深广的观照与彻底的了解”;“从情感方面说,对于人世悲欢好丑必有平等的真挚的同情,冲突化除后的谐和,不沾小我利害的超脱,高等的幽默与高等的严肃,成为相反者之同一。”[5]故文学批评家应该带着严肃的写作责任感,在文学阅读和阐释中感悟宇宙生命,最终实现这一伟大的理智和情感境界。刘勰《文心雕龙》指出“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易传·文言》要求作文者“修辞立其诚”。由此可知,批评家所动之“情”,所发之“辞”,都应该缘于文本的内部研究而非功利世俗之心。他们要有“咬定文本不放松”的毅力,“涤除玄览”,排除社会思潮和功利思虑之干扰,尽可能寻求主观经验与文本客体的融通冥会之处,这便是“超功利的纯粹审美立场”。

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百废待兴,西方大量的学术话语系统得以引入,自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以来断续进行的传统批评话语现代转换也重新开始起步;这是一个学术重光的时代。各种新奇的文艺理论方法层出不穷,其目的当然不是为了自赏、自炫,而是为了适应新时代浩若烟海的文学文本批评的需要。任何一种文学理论和批评方法都不可能普遍适用。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只有从文体各异、内容多元、个性参差的具体文本本体出发,实事求是地选择最合适的阐释话语,才可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与读者、与作者、与学术界之间的普遍共鸣。

综上,要抵制“强制阐释”的文学批评之风,尽可能揭橥幽微的文本意义世界,批评家务必要以超功利的审美态度,带着对创作充分“了解之同情”,认真阅读文本,然后从文本出发,从自身对文本的阅读体验出发,坚持求同存异、多元互文的本体阐释原则,这样才能真正架起一座座作家和文本与读者之间的桥梁,实现“以文证道”的批评责任。

注解【Notes】

①作为客观认识对象的“现象”、“本质”概念与康德哲学的“现象世界”和“物自体”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到的“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理性认识的范畴之内,属于康德哲学的现象世界。

②该文署名“闻军”,发表于《北京大学学报》1974年第6期,《红旗》1975年第2期转载。

③该文署名“洪途”,发表于1975年1月8日《文汇报》。

④该文署名“梁效、闻军”,发表于《历史研究》1975年第2期。

⑤该文署名“柏青”,发表于1974年9月28日《北京日报》。

引用作品【Works Cited】

[1]张江:《强制阐释的独断论特征》,载《文艺研究》2016年第8期,第6页。

[2]朱光潜:《目送归鸿,手挥五弦》,载《朱光潜全集》(第10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352、353页。

[3]张江:《当代文论重建路径——由“强制阐释”到“本体阐释”》,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6月17日评论版。

[4]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绛洞花主〉小引》,载《鲁迅全集》(第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47页。

[5]朱光潜:《谈文学•文学与人生》,载《朱光潜全集》(第4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62、163页。

Title:Finite Epistemology and Diversif cation of Ontology Interpretation

Author: Guo Wei is from Faculty of Arts in 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 specializing in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Oriental Lliterature.

Mr Zhang Jiang's proposes to construct the critical interpretation theory that distinguishes from the dogmatism, skepticism as well as skepticism and relativism interpretative theories and to establish the philosophical basis to dissolve and stop mandatory interpretation. According to his proposal, the thesis holds that the critic interpretation should be on the premise of f nite epistemology, which has three denotations. The f rst is to enrich the meaning system of the text from critic's reading experiences. The second is to persist in the principle of seeking common ground for multiple interpreted texts based on the respect to writers’creation.The third is to abandon th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inf uences of imposed interpretation and realize the ultimate sympathy of interpretation.

Imposed Interpretation Finite Epistemology Ontology Interpretation seek common ground sympathy

郭伟,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东方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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