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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人才培养视角下高校合作办学模式比较研究

2016-11-19周志聪王涛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6年4期
关键词:校际知识产权办学

周志聪 王涛

摘 要:本文从我国高校现有合作办学模式出发,详细介绍了校政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校际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四种办学模式的特点,并客观分析其利弊,探索出应用型人才培养视角下合作办学新模式。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 高校合作办学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全面发展及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也进行着深刻的体制机制变革。高校的开放式发展不断增强,合作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层次不断提高,模式也趋于多样化。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不少高校结合自己特点形成了有质量、有特色的办学模式,但仍有可创新的空间。本文将以南京理工大学为例进行具体阐述。

一、我国高校现有合作办学模式

(一)校政合作办学。

高校与政府合作即高等学校与所在地方政府,围绕当地社会对人才需求与高校的办学优势,将高校人才培养与政府社会功能相结合,所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的模式。

校政合作办学本着“互利互惠、利益共享”的原则,高校与政府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优势互补。政府凭借自身平台资源,聘请企业、中介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或邀请高层次的知识产权行业专家;高校则提供教学师资人员、教学场所,加强过程管理,并配备具有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教授学者,双方联手组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进行联合办学。

运用政策、法规推动校政合作,在不少发达国家或地区曾获得成功。例如,“韩国为推动产学研结合,曾由政府出面,组织大企业成立联合实验中心,为学校的教学试验与实习提供基地。1973年修订韩国《产业教育振兴法》还专门规定了产学研合作的具体内容。”

而在我国高校与政府合作模式贯穿于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领域,大力扶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如: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与南京理工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共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总监培训班、知识产权企业家高级研修班等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行政执法体系,提升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力和创新力,进而营造全民知识产权意识。

(二)中外合作办学。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至今,中外合作办学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是教育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重要方式。“该模式是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在我国境内合作办学的模式。”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十分迅速,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逐渐提高,办学模式也趋于多样化。从地域分布上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对集中在经济、文化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和大中城市;从办学层次和类别分布来看,从本科到研究生层次均有合作办学的机构和项目;从专业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工商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信息技术类和经济学类等方面,其中又以开设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机构和项目居多;从办学形式上看,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形式。

(三)校际合作办学。

校际合作办学是多所学校将各自的优势集中起来,改变过去相互脱离、分散的局面。通过校际合作办学加大了系统之间的渗透性,避免了资源重复浪费,使得学生能够获得更多学位和更好的教育机会。如,通过学分互认、相互选课、教师互聘和开设共同课程等途径,合并或削减部分课程与教学安排,减少因重复或低效而造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出,降低教学成本。这种高校战略联盟和合作的模式是基于合作院校自身的需要和条件,有助于提高高校群落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为合作院校的发展提供机会。

在校际合作办学方面,国外发达国家中研究和实践较早、较为成熟当属美国的常春藤联盟。而我国的校级合作办学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启,至今已初具规模。“在高校较为集中的区域都出现了多种形式的校际合作办学,如上海西南片高校合作办学主体有上海交大、华东师大等14所普通高校组成;上海东北片高校合作办学主体由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9所高校组成。” 其中,校际合作办学做得较为成功的当属香港理工大学。该校从1998年开始就在内地成立了教学中心,包括在杭州和交通大学合作,在西安和西安交通大学合作,在武汉和华中科技大学合作。

(四)校企合作办学。

校企合作办学是学校与企业在资源、技术、师资培养、岗位培训、学生就业、科研活动等方面的合作,利用学校与企业不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培养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适合企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国外,校企合作教育研究已经十分深入,研究范围涉及到校企合作的法律政策、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学生培养、教师培训等诸多方面。“目前,国外主要有三种校企合作教育模式:一是以企业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如德国的‘双元制模式。二是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如美国的‘合作教育模式。三是以行业为主导的模式,最典型的是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

在国内,校企合作办学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研究更多的集中于职业教育领域。在我国,校企合作办学更多的体现在产学研合作办学领域。通过研究生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及联合成立的工作站等途径,共同开展产学研工作。“产学研合作教育将完成教育任务、培养人才与完成生产任务、为社会创造财富统一于一个过程之中,既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培养了学生为社会奉献的精神。”

二、现有合作办学模式的利弊分析

校政合作办学模式作为一种双赢的办学理念与方式,使得高校在政府的指导下结合当地的经济、科技发展需求,开展交流与合作;政府在充分考虑到高校的教学科研水平、业内影响力及优势学科的基础上,选择相应的高校开展合作办学。但在开展合作关系之前,双方都有衡量与选择的空间,只有当各项条件和资源相匹配时,高校与政府之间才会进行合作。

中外合作办学作为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教育机构,可以借助于国家的政策优势,依托于所在高校开展合作教学,有助于学生不出国门就可以接受世界高等教育学府的教学资源。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国内中外合作办学现状有待进一步规范化,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合作者的水平、资质,以及监管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与国外高层次学府的交流合作较少,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国际合作质量参差不齐,双方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学生规模不对等,学费收取没有统一标准等诸多问题。

校际合作办学模式改变了以往学校相对分散,脱节的局面,将学校与学校之间的优势聚集起来,将高校现有资源进行分享与传递。这种合作办学模式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教育资源,避免了资源的浪费。但是也由于校与校之间的相关教学管理制度不同,学生如果前期没有做好相关的信息资料搜集工作,在选择的过程中又没有专业的指导,很容易造成“广而不精”的情况,从而影响自己的本专业学习进度与学习热情。

校企合作办学在教育领域一直是认可度最高,参与度最广泛的合作办学模式。该合作办学模式将企业、学校、学生三者之间的供需进行合理分配,将学生个体发展、学校教育目标与企业用人要求有机结合,实现优势互补,以促进共同发展为终极目标。高校可“依据行业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等邀请企业技术骨干参与到学院课程开发与建设中来,共同制订课程标准,共同研究编制教材,共同确定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共同建立实训基地等等。” 但是,在校企合作办学我们也不难发现,有些企业功利化目的过强,超出甚至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原则,就会使得校企合作办学受到质疑。

三、应用型人才培养视角下合作办学新模式

早在2008年6月,中央政府以战略纲要的形式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使得知识产权战略成为继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后的第三大国家发展战略。纲要中提出了“未来世界的竞争,主要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未来世界知识产权的竞争,主要在于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而目前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从层次上看,分为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模式;从知识结构上看,重法律知识的传授,轻管理知识和理工科基础知识的培养;从能力结构上看,倾向理论知识传授,忽视实践能力培养。因此,亟需探索出一种新颖的、独特的、适用性强的办学模式。

笔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在创新型国家建设要求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导向的驱动下,教育界不断演化出“校校企”合作办学、行业—高校合作办学等模式。本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为例,探索出“政府—行业—企业—高校”合作办学新模式。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立于2005年,2007年正式对外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014年独立建制,成为全国唯一一所有三个部省级单位共同建设的二级学院,并探索出新型建制方式和运行模式,吸引来自政府、行业以及企业等社会资源参与共建,开拓出了一条“政府—行业—企业—高校”合作办学新模式,成为跨界合作办学的典范。

以应用型人才培养视角来审视知识产权人才的校内培养和校外发展,毫无疑问需要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行业从人才需求出发、企业从市场需求出发,更需要高校发挥自身的优势协同培养,并做到充分尊重规律、彰显特色、面向市场,培养出真正的复合型、交叉型、懂技术、懂法务、懂管理的知识产权人才。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人才培养就具备这种土壤,该学院将“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高水平知识产权学院”作为“十三五”的发展目标。

学院基于“职业导向”的人才需求,力争做到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同步,将职业实训融入到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与职业技能。随着时代的发展及企业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2015年在《国家职业大典》中更是新增“知识产权专员”职位。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典型的以职业为背景标准划分出的独立学科,本身具有较强的应用性与行业特性,要求从事该职业的学生具备实践能力和实务分析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培养就要从学生校内实习、校外实践、模拟职场等多种形式。目前高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普遍具有理论性强、实践性弱的情况,而企业往往急需的是能够很快投入工作岗位的学生,因此打通这一屏障就需要“政府—行业—企业—高校”合作办学模式。最重要的就是将认知实践教学引入其中,构建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学生通过运用模拟法庭、知识产权数据库、知识产权模拟实验室、校外实践基地等平台优势,增强学生对于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企业管理、知识产权实践有更加直观和感性的认识,并通过亲身体验及模拟操作等形式,提升学生的实务操作技能。当然,这个平台的搭建,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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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徐露, 校、政、行、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及特色研究. 商界纵览.第128页.

作者简介: 周志聪(1988.12-),女,汉族,吉林长春人,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学生教育管理;王涛(1981.9-),男,汉族, 山东新泰人,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学、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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