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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运营模式与风险管理研究

2016-11-14傅昌銮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借款人借贷资金

傅昌銮

(浙江外国语学院 国际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



P2P网络借贷运营模式与风险管理研究

傅昌銮

(浙江外国语学院 国际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

在系统分析互联网金融下P2P网络借贷理论(包括信息不对称理论、金融创新理论、长尾理论以及风险管理与控制理论)的基础上,总结与概括了目前我国典型的P2P网络借贷运营模式,包括纯线上模式、债券转让模式、担保/抵押模式、P2B 模式以及混合模式等,并对一些模式的创新以及这些模式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P2P网络借贷要重点做好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管体系与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坚持小额分散借款原则与数据化风控模型,保证P2P网络借贷市场交易机制的规范性与公平性等。

P2P网络借贷;模式;风险管理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随着传统民间借贷的兴起以及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金融理念有机结合而逐步形成的一种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构成内容之一。在P2P平台上借贷双方直接实现了信息交互和资金融通的功能,这种面向普通大众、脱离传统中介的借贷平台重塑了借贷关系与投资关系,使很多无抵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主与农户等群体获得信贷资金, 为用户提供了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加简单、快速、方便的贷款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并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借贷的效率。另外,P2P网贷提供了便捷、自由且高收益的投资渠道,使一些有富余资金的投资者获得了高于传统投资渠道的收益。近几年P2P网贷行业在我国得到了飞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目前我国传统金融业务功能上的缺失。但P2P网贷平台也存在着角色定位模糊,潜藏着多元化的风险,包括用户资信信息全面性审查风险等。大部分P2P平台都存在着借贷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的问题,而且资金中间账户、借贷交易等缺乏公开透明机制,并存在资金沉淀等问题。还有,大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企业的产品和经营模式等同质化程度严重。这些都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和金融市场稳定。

笔者首先从理论上对以上P2P网络借贷所论述的优势以及存在的问题与风险进行分析,然后对目前我国典型的P2P网络借贷运营模式进行总结与概括,并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最后提出P2P网络借贷风险管理的一些相关措施。

一、P2P网络借贷与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分析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性主要是指在市场经济交易中,信息具有不均等性,导致交易主体双方中,其中一方获得的信息比另一方获得的信息较少。从而,拥有信息量较多的交易主体一方会利用信息价值为自己谋取更多利益,而拥有信息量较少的交易主体一方利益会受到损失。信息不对称性会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信息不对称性理论在 P2P 网络借贷市场上,主要是指资金供给者对资金需求者个人信息的不对称性。因为资金需求者一方对自己提供的信息具有不完全性,对资金供给者而言,无法通过资金需求者公布的信息完全了解其信用与资金用途。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中,对于信用状况低的资金需求者,由于其对自身具有完全信息,他会利用信息不对称性,在市场上努力的寻求资金,而将信用优质的资金需求者排除在外,这就是逆向选择的表现。另外,资金需求者在获得借贷资金后,不一定按照合约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可能会利用借贷资金进行高风险的投资,从而导致不能按期偿还借贷资金和利息。这就是道德风险的表现。

在P2P网络借贷交易中,信息不对称导致风险现象比较突出。因此,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掌握,从而更好判断其信用状况是业务得以发展的基础。一般而言,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信息方面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对客户信息的了解只能停留在其基本信息以及过去的信贷积累层面,平台很难准确地通过借款人信用来判断某笔业务是否通过。资金供给者掌握的信息和风险管理技术则更微乎其微,只能通过平台提供的信息做出最基本的判断,有时会做出非理性的贷款决策,导致风险产生。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影响的主要途径是进行信息公平披露。公平披露信息是对信息披露遵循公平披露的原则,使得信息获得各方对信息的了解是一致的,不存在某些主体能够获得比其他主体更多信息的可能。虽然公平披露不可能完全保证信息不对称的消失,但是公平披露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带来的影响。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的公平披露主要是指平台将资金需求者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完善的披露,对平台自身运营情况进行公平的披露,让投资者获得更多信息,不至于处于信息不利状况。

2、金融创新理论

P2P 网络借贷是一种典型的金融创新。这种金融创新是由于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激烈的竞争,以及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等技术进步及飞速发展;另外,经济环境与金融环境的变化以及风险性增大也加速了P2P 网络借贷的创新。但是,金融创新会掩盖许多传统金融风险以及新增风险,使得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不断增加。金融创新理论有多种理论与观点,对P2P 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创新理论具有指导意义的主要是技术推进理论、诱导约束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技术推进理论认为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归功于技术革命与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科技进步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但它也不是唯一的方法,竞争也会降低交易成本,这也促使像P2P 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产生。交易成本理论认为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与首要动机是较低的交易成本。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的创新是否具有实际价值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高低,金融创新实质上是对科技进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反应。P2P 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能够很明显地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完全把降低交易成本作为P2P 网络借贷的创新动因,还是比较片面的。诱导约束理论认为金融创新是金融机构为获取最大利润,减轻外部约束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一种自卫行为。而外部约束主要是指金融当局的种种管制和制约,以及金融市场的一些约束。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是由于金融当局的种种管制和制约,存贷业务必须有银行牌照。当市场出现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时,非银行企业希望介入其中,变相吸收负债进行存贷业务。

3、长尾理论

长尾理论是对传统二八定律的颠覆。传统二八定律认为,20%的客户给企业创造80%的企业收入,处于“长尾”的大部分客户不创造或者只创造很少的企业收入。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变了这种局面,使得开发长尾市场的边际成本变得很低甚至为零,那些原先被忽视却数量庞大的客户群变得“值得投入”。长尾理论的基本原理就是积少成多,当数量足够庞大之时,使得小市场也可以汇聚成大规模,零散、小量、个性化的客户群聚集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长尾市场。金融市场是典型的长尾市场,传统金融机构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满足20%的高净值客户群的金融需求上,因为那些小额、零散、个性化的融资需求需要耗费较高成本与较大精力。我国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与农户,由于抵押担保不足、信用信息缺乏及融资金额过小等原因而导致其单位融资成本过高,从而被排斥在传统的信贷市场之外,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与传统金融渠道获得所需要的融资金额。P2P 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创新主要针对分布在金融长尾尾部的小额、零散、个性化的融资需求与理财需求。这部分需求者构成了金融市场的潜在“长尾”。由于P2P 网络借贷涉及面更广,风险覆盖面更大,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对P2P 网络借贷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4、风险管理与控制理论

风险管理主要是一个管理的过程,是指企业在面临风险时,运用多种风险管理策略和技术将风险降至最低。风险管理主要是事前的预防损失、事中的减轻损失、事后的弥补损失。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是指在不完美的金融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和摩擦随处可见,这时风险管理主要是以对冲为主,同公司的自身价值息息相关,促进公司价值的增加。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和资金经营过程中,因种种因素导致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的偏差。P2P网络贷款风险是指平台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不可预测的不确定性因素,使实际收入与预期收入产生偏差,导致P2P网络贷款平台遭受经济损失或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和可能性。P2P网络借贷平台虽然不属于金融机构,但它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其平台的风控控制可以借鉴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机制。

二、P2P网络借贷模式及其特定风险

国外的P2P借贷平台大多从网络上直接获取借款人和出借人,并对他们相互进行撮合,不承担过多的中间业务,模式相对比较简单。P2P 网络借贷模式至少包含借款人、平台和出借人三个参与方。而国内的P2P 借贷平台,因为存在金融抑制以及不完善的征信体系等原因,而且P2P 借贷平台存在地域、行业特色和平台自身不同的特色,形成了多种多样的“P2P 借贷”模式。以下对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的一些典型模式及其存在的特定风险进行分析。

1、P2P 网络借贷的主要模式

(1)纯线上模式

这种模式也叫无抵押无担保模式,是P2P网络贷款最本质的借贷模式。它主要借鉴了 Prosper 的运营模式,借贷双方在平台上进行自主化交易。这种模式注重数据审贷技术,注重用户市场的细分,侧重小额、密集的借贷需求。纯线上模式承担的风险较小,对借贷技术的要求较高,但由于运营难度较大,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我国,坚持该种模式的借贷平台并不多,最典型的是拍拍贷。借款人首先需要完成平台的信用评级,在完成上述信用评分后,借款人通过平台发布贷款标。在借款标中,借款人可以提供借款用途、个人资信状况等材料,以便帮助自己更好的获得借款。有投资意向的出借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信息,针对贷款标发布利率意向,利率较低的出借人中标。当出借人的出借金额的总数满足借款人的资金需求时,P2P 平台则自动形成电子借贷合同。平台完全回归中介性质的地位,不介入借贷双方的利益中。平台自身不为借贷双方提供资金,也不参与双方的交易进程,仅仅借贷双方提供一个双方交流信息的平台。在该模式下,逾期以及不履行的风险完全由出借人承担,平台自身不承担相应的违约风险。作为一种直接金融的性质,它具有金融托媒的特点。该模式下,平台、借款人、出借人之间是居间合同的关系,平台既不向出借方借款,也不向借款人放款,完全是作为一个居间人,承担提供交易平台撮合交易的职责。

对于纯线上模式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其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和审贷风险。由于缺乏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纯线上模式只能通过网络对资金需求者提供的个人信息以及一些固定资产和不动产进行综合评定,缺乏对资金需求者的实际考察和接触。纯线上模式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其信用审核标准也不够成熟,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对资金需求者的信用状况做出评估。对于资金需求者提供的信息,平台也无法确定其真实性,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依赖资金需求者的自觉性,其信用风险对于线上线下结合的 P2P 平台模式要大得多。

(2)债券转让模式

该种模式下,先由与 P2P 网站高度关联的第三方先将资金放给借款人,然后该第三方再将债权转让给出借方。其经营模式类似于资产证券化,只是转移标的不是资产,而是债权。其实这种模式如果严格按照先形成债权、再进行债权转让的模式来操作,是不触碰非法集资底线的。但是,如果平台以自己的名义从出借人处获得资金,再进行资金的配置,后将债权转给出借人的话,则会涉及到非法集资的红线。这一转让模式多见于线下 P2P 平台,但是由于其债权转移的规模大、信息不透明,因而蕴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目前,其较多以理财产品为包装,宜信便是一种典型的债权转让平台。在宜信模式下,并没有出借人与借款人双方的借款合同,但是宜信的第三方账户担任了媒介式的债务转移人,首先第三方账户户主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等宜信挑选好借款人后,第三方户主将债权转移给真正的出借人。宜信模式,与其他模式的较大区别就是平台对借款人的知晓度很强。由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没有订立借款合同,而且出借人也不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只掌握债权转让合同。因此,宜信必须要保护出借人的资金安全。宜信的做法就是引入保障金制度。如果借款人逾期或违约,平台将从平台的保险金里抽取资金赔偿出借人的本金及利息。

债权转让模式具有三种风险:第一,流动性风险。资金需求者先与专门贷款人达成借贷交易,然后再将债权进行拆分,经过拆分的债权其期限与利率都与之前不一样,当资金需求者较多而资金投资者少时,专门贷款人的资金压力非常大,其流动风险不断暴露,因此平台需时刻注意流动性风险。第二,资金池风险。按照债权转让的 P2P 借贷运作模式,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之间的“借贷合约”是通过一个专门的贷款人来完成,平台的资金管理比较混乱,平台与专门贷款人之间的关系复杂,平台经营的透明度自然比较低下。平台可以利用与专门贷款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参与资金供给者与专门贷款人的资金管理,通过债权的拆分来获得投资额形成沉淀资金达到资金池目的,从而不断的提高资金的周转率,进一步提高放贷杠杆。第三,非法集资或诈骗风险。平台可以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自融资,甚至在缺乏监管的条件下形成非法集资或者诈骗。

(3)担保/抵押模式

该模式通过引进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者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资产,因而其发放的不再是信用贷款。这种P2P 平台运营模式对于担保公司的经营要求较高。担保公司如果能够满足合规经营的要求,并能够采取合适的手段和方法降低担保、抵押资产的风险以及提高资产流动性,这样投资者的借贷风险会显著降低。但是,因为存在第三方担保公司,此种模式的 P2P 借贷平台的业务流程会有所延长,综合费用率和融资效率都受到影响,从而不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顺畅运行。这种模式存在以下几种特定风险:第一,其担保公司往往受制于平台压力,难以对平台借贷业务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施压,P2P 借贷平台与担保机构同时扮演着“运动员”和“裁判”的角色。第二,平台自身担保的 P2P 借贷平台其资金能力有限,当借贷违约情况比较严重或者坏账率很高时,担保机构压力很大,往往出现流动性问题,导致提现难。第三,担保信息披露不充分,担保公司于平台资金可能存在关联交易,资金供给者投资风险较高。以上这些原因都导致此种模式的P2P 网络借贷平台风险较大,往往遭到投资者的质疑。

2、P2P 网络借贷的其它模式与创新

(1)P2B 模式

该模式在 2013 年时获得了较大发展,P2B 模式的特点是单笔借贷金额比较高,其中P指的是个人,B 指的是企业,这是一种个人向企业提供借款的模式。一般这种模式都会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而由企业提供反担保。这种模式与P2P 借贷平台一般符合小微、密集的特点不同,投资人把相关压力转移至平台,对平台的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该模式需要 P2P 借贷平台具备强大的企业尽职调查、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能力。典型的 P2B 模式平台有积木盒子等。

(2)混合模式

许多 P2P 借贷平台在借款端、产品端和投资端的划分也并非很明确单纯的,如有的平台通过线上渠道与线下渠道一起开发借款人,有的通过信用借款与担保借款一起撮合,这些都称为混合模式。“P2P+O2O”混合模式才是符合发展的最佳模式,典型代表为人人贷。这种混合模式大致有担保小贷模式、分公司模式、商圈模式与加盟模式等。担保小贷模式是指平台与担保或者小贷公司合作,由对方提供项目;分公司模式是平台自建团队并在全国各地开设分公司保证项目来源和持续性;商圈模式是以一个核心企业为枢纽围绕其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企业经营贷款;加盟模式是指根据一定的资质标准,类似于传统行业的加盟模式。

(3)“消费金融+融资租赁”的金融跨界新模式

优质资产的获取以及资产创新能力已经成为P2P行业进一步健康壮大发展的障碍。从产品设计层面上看,是以某公司所研发的设备为底层资产,通过转让其设备租赁的收益权来实现对投资人的现金回报。在资金安全层面,某公司一方面通过与金融平台及项目投资人签署的不可撤销回购协议,保障了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另一方面,某公司是通过其自身旗下的云平台与其设备的承租人进行所有营业收入的结算,从而最大限度保障了投资人的利益。公司与互联网金融结合到一起,进而打造的“消费金融+融资租赁”创新金融跨界模式为P2P行业在优质资产获取上指明方向。花果金融与易饭物联联袂推出的金融产品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为P2P行业创新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重要案例。

根据以上对各种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分析,总结比较如下表1所示:

表1 各种P2P网络借贷模式比较

三、P2P 网络借贷风险管理与控制措施

虽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优势在于它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来推动中小微企业与农户等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这是比传统金融有利之处。但是P2P 网络借贷的薄弱之处主要是监管比较困难、风险比较大,甚至在某些方面风险还很大。P2P网络借贷的风险主要来自平台自身的运营风险与平台内标的违约逾期风险。平台自身的运营风险几乎是毁灭性的,但对于运营合规的平台来说,其风险主要来自于标的逾期风险,而逾期风险80%是由资产端的项目质量决定。可以说项目是否优质直接决定平台的逾期和坏账情况。不可否认的是P2P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正在于团队自身的风险定价能力,即风险管理能力。

1、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管体系与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

(1)明确网贷平台主体资格

通过法律形式明确 P2P 网络借贷的定义,明确其在金融市场上的地位和职能,明确 P2P 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出借人等参与者的法律主体资格。只有通过立法,明确法人地位和市场主体资格,才能使得市场各方参与者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依法约束其活动,规范其行为[11]。

(2)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建立以央行征信体系为主、商业征信体系为辅、平台共享的个人信用体系。央行征信体系的数据来源主要是银行金融机构,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借贷双方都有比较详细的信用记录。而商业征信体系是借贷双方在商品购买时的一些信用情况,是对央行征信体系的有利补充。可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与电子购物平台和其他网络信息的消费记录、信用记录数据构建大数据数据库,建立大数据信用体系。国家要努力将这些信用体系有机结合,完善个人信用体系,放开信用约束,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共享。

另外,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公信力比较强的专业第三方信用评级结构,由专业的第三方评级机构对个人信用评级做出专业客观的评级。

2、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控,保证市场交易机制的规范与公平

(1)对风控部门的职能进行明确

P2P 网络借贷可以根据不同借款额度分段采取不同的风控审批手段。一般来说,对于大于100万以上的借款基本采用与银行相同的风控手段,实地考察再加抵押物;而介于20万到100万之间的借款,可以用类似IPC的风控技术,没有抵押物,但较接近银行审核手段;而对于1万到20万之间的信用无抵押借款,则采用总部集中式的数据化风控模式。这种模式在总部风控部门主要分成政策和数据分析部、风控审核部以及催收部三个部门,它们解决了审核标准不统一以及审核人员快速扩张需要依赖长期经验积累的问题。政策和数据分析部是制定贷款产品政策等各项政策制度的部门;风控审核部则结合决策引擎和评分卡等,负责审核判定借款人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而对客户做出是否核批的决定;催收部主要是根据催收评分卡和决策引擎对逾期客户进行催收工作。

(2)坚持小额分散借款原则与数据化风控模型

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以点对点借款为主要模式,所以要控制平台整体违约率在较低水准,还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另外,因为P2P网络借贷平台小额分散、借款客户数量众多等特点,如果采用银行传统的信审模式会使风控成本较高以致平台难以承受。因此,对于小额信用无抵押借款类业务为主的P2P网络借贷而言,用数据分析方式建立风控模型和决策引擎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提高决策自动化程度并降低审核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解决人工实地审核和判断所带来审核标准的不一致性问题。在国内,目前包括人人贷、拍拍贷都在积极推动数据化风控模型的建设,这也是监管层所期望看到的。

(3)保证P2P网络借贷市场交易机制的规范性与公平性

根据P2P网络借贷的信息不对称理论,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同时避免资源配置扭曲与防止逆向选择产生,政府监管部门要求强制信息披露的标准化。这样可以保证市场定价模式下,各参与者能够获得金融交易契约充分有效的足够信息。这可以类似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一样,重视信息披露,形成公认的标准化技术和专业化方法。客观及时与专业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帮助投资者了解产品与基础资产信息,也有助于P2P平台向信息中介角色与市场定价模式转型。另外,监管机构也能更加便捷及时地了解市场中的产品、交易与投资者的信息并做出相应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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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亮;校对:余华)

Research on Operation Model and Risk Management of P2P Network Borrowing

FU Chang-luan

(SchoolofInternationalBusiness,ZhejiangInternationalStudiesUniversity,HangzhouZhejiang310012)

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theories of P2P lending platform, including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theory, financial innovation theory, the long tail theory and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theory. Secondly the paper summaries the present typical P2P lending patterns, including pure online mode, transfer mode, guarantee bond or mortgage mode, P2B mode and mixed mode, and some innovation on the mode and risk of these modes are analyzed. Finall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relevant policies and measures of the P2P lending risk management, includ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perfect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and perfect personal credit system, ensure the trading mechanism of P2P lending market standardization and fairness.

P2P lending; mode; risk management

2016-07-13

浙江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农村新型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问题研究——基于浙江的实证”(项目编号:13NDJC050YB)、浙江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基于互联网金融的P2P借贷模式与风险管理研究”(项目编号:2015004)

傅昌銮(1975- ),男,浙江金华人,浙江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领域:互联网金融、农村金融

10.16546/j.cnki.cn43-1510/f.2016.05.004

F724.6;F832.4

A

2095-1361(2016)05-0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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