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中曲艺文学的缺位与缺憾
2016-11-11王泽龙
摘 要 尽管《语文课程标准》等官方文件都强调要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语文课程和语文教材也的确为此发挥了显著功效,但是其中至今不见曲艺文学的踪影,这是一种严重的缺位和缺憾。曲艺和我国传统的戏剧同根同源而又各是一家,具有自己的显著特点。其作为演出基础的脚本也只能叫做“曲本”而不是“剧本”,并具有自己的特殊功用。我国的曲艺和曲艺文学向来繁荣昌盛,为普通民众喜闻乐见,今后也不会退出人们精神文化的家园。不过它需要我们有效保护,需要我们清醒、切实建立起曲本作为文学作品独特品格和独立地位的基本共识。中学语文给曲艺文学一席之地,将有益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有益于语文在学生整个人生中“奠基作用”的完整实现。
关键词 中学语文 优秀文化 曲艺 曲艺文学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指出:“语文课程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1]并提出:“教材要注重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2]《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2003)也指出:“高中语文课程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使学生受到优秀文化的熏陶……”[2]并在教科书编写建议部分明示:“要重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理解和尊重多元文化……”[2]文学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语言艺术,即用语言塑造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艺术。就长期以来居于语文课程内容体系重要支柱地位的文学来看,虽然不乏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准确地说应是剧本)作品的全文或选段,以及有关知识的明晰介绍,显著产生了引导学生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的特殊功效,但是至今却怅然不见曲艺文学的踪影,应该说,这是一种严重的缺位和缺憾。
所谓曲艺,就是以说讲和歌唱为主要艺术手段,辅以动作、表情、口技等来叙述故事、塑造人物、描绘情景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感情的各种说唱艺术的总称。“曲艺按照历史源流和形式特点分,主要有评话、相声、快板、大鼓、弹词、道情、牌子曲、走唱、时调小曲等,另有少数民族曲艺若干种。”[3]此外还有其他不同的分类标准,还会有不同的分类结果。据1980年代初编纂出版《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时的统计,仍然存活在民间的“现代曲艺曲种”共有341种。“虽然世界各国都有属于自己的曲艺形式,但以中国的曲艺传统最为深厚,品种类型最为丰富。”[4]当然,曲艺作为近似戏剧的综合艺术,其演出也是需要有一定的脚本——曲本作为基础的,这种曲本就是曲艺文学,也叫说唱文学,它作为中华民族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早已在中国文学史乃至整个文化史上具有引人注目的地位和影响。
曲艺和我国传统的戏剧(主要是戏曲)同根同源,在千百年漫长的生长过程中又不断互交互渗,至今血浓于水而又各是一家。曲艺区别于戏剧以及其他艺术形式的特点有:一是灵活简便,易于演出。其演员通常只有一至二三人,配以极简单的道具或乐器即可演出,几乎不受场地的限制。二是说唱兼备,形式活泼。它有说有唱,说说唱唱;表演行止自由,庄谐任便,常常是“一人做成一台戏,演文演武我自己”。三是语言通俗,易懂易记。它要面对寻常百姓说唱,就要用通俗化、口语化的语言,说来顺口,听来入耳,易懂易记,老少咸宜。尤其是,尽管曲艺和戏剧都离不开演员的表演这种“二度创作”,即都需要演员代替故事里的角色说话(“代言”)等,才能最终完成表情达意的任务,然而,由于各自付诸表演等的需求不同,二者最为不容忽视的区别,就在于曲艺主要的表达方式还是在“代言”之外,多以局外人的视角和口吻来叙述别人的事,包括顺叙、倒叙、插叙、补叙、合叙、分叙等,让听众明了相关的人物、情节和环境以及应有的态度,也就是演员主要以一种讲故事人的语言(包括“说”和“唱”)来表情达意,从而调动听众的生活经验和想象活动而和演员一起参与到相关的艺术感受中来。当然,在某一演员讲故事的过程中,也可以兼容多种多样的表达方式,即也会随时辅以描写(口头描述)、说明(解释)、议论(评议)、抒情(煽情),并且说唱交错,韵散相间,而举凡诗词歌赋、律令文告、灯谜酒令、行话俚语等,多可信口道来,释疑助兴,同时配合适当的眼神、表情、手势、动作等,以再现情景,渲染气氛,抓住听众。并且因为演员人数极少(常为一人),即使用“代言”,也是“一人多角”,不遮不盖,转换自如。相比之下,戏剧运用语言,则把“代言”作为塑造形象、反映生活的主要手段,即让角色“自说自话”“自做自事”,而不用或基本不用局外人的“他叙”来表达。其“代言”,又要求“一人一角”,即使人手欠缺不得不“一人多角”时,也要错开表演时间,尽量瞒过观众。有学者说:“戏曲要发挥代言体的优势,而曲艺则要强调叙事体的特征。”[5]“戏曲是‘装龙’‘装虎’,曲艺则是‘说龙’‘说虎’与‘指龙’‘指虎’相结合。”[5]“戏曲供人观看并聆听,曲艺则主要是诉诸人们听觉的艺术,它在视觉方面的艺术职能是次要的。”[6]也“可以这样说,曲艺是讲故事的。相对于欣赏音乐、欣赏演出的艺术而言,听众主要是听故事,或者说首先是听故事”[7]。
这里还需辨清的是:尽管戏剧等和曲艺都是综合艺术,然而作为它们各自演出依据或基础的脚本却也有同有异。戏剧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等,包含了文学、音乐、舞蹈以及美术、表演等多种艺术因素,只有其用语言文字构成的脚本才是文学作品,而被叫做剧本,亦即戏剧文学。同属综合艺术的电影故事片、电视剧以及近年来新兴的网络剧,其文字脚本通常也被称作剧本(电影剧本、电视剧本或网络剧本),当然也可以称为影视文学或网络剧文学。但是曲艺既不能被叫做戏剧,其作为演出基础的脚本也只能被叫做“曲本”而不是“剧本”。这么一来,正如“剧本是一剧之本”那样,“曲本就是一曲之本”,亦即曲艺文学。要之,戏剧、电影故事片、电视剧、网络剧和曲艺的演出脚本都是文学作品,只不过这些脚本的服务对象各有不同。曲本(曲艺文学)最基本的功能,是作为曲艺演出的基础依据,而适合为一定的受众进行别具一格形象化的“说唱”,以艺术地反映生活、表达情感所用的;此外,曲本也常可供人阅读欣赏之用。
“早在战国时期荀子的《成相篇》就已经兼用韵文和散文,这是后来说唱文学的雏形。汉魏的‘相和歌’,南北朝的各种长篇叙事歌,唐代民间流行的‘说话’以及佛教徒宣传教义的‘俗讲’(变文),都可看做是今天说唱音乐的前身。”[8]唐、五代时期的说唱文学,包括话本、词文、歌辞等,例如《韩擒虎话本》《秋胡变文》和《季布骂阵词文》等,都对后世产生过深远影响。两宋时期说唱文学已趋成熟。现存宋人话本约40种,其中《快嘴李翠莲》《碾玉观音》《错斩崔宁》《西湖三塔记》等,思想性、艺术性都大可点赞。元、明时代印刷事业发达,使曲艺作品成为通俗读物而广为流传,包括《全相平话五种》《薛仁贵征辽事略》《大明兴隆传》等至今可见。需要强调的是,作为中国古代长篇小说唯一体裁的章回小说,就是从民间“说话”艺术中“讲史”一家发展演变而来的,历史小说《三国演义》《水浒传》为其杰出代表;神魔小说《西游记》则渊源于这一时期“说经”或“俗讲”的话本。另有“三言”“二拍”中的好作品,也都继承和发展了前代曲艺文学的好传统。有清一代,曲艺文学继续繁荣,除了对前代作品加工、提高以外,《天花雨》《再生缘》《义妖传》等“弹词”作品都影响很大。《红楼梦》《聊斋志异》的出现,也为曲艺文学提供了新的取材来源,民间艺人的编唱为广大百姓喜闻乐见。民国时期除有对前代作品的继承发展,如“评话”《水浒》等更为生动以外,也有“鼓词”《孙总理伦敦蒙难》、“单弦”《秋瑾就义》等宣传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作品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苏区,革命文艺工作者继承五四文化传统,促进了曲艺文学发展,如瞿秋白参加修改的“鼓词”《王大嫂》、女战士李素娇编唱的“五句落板”《白军士兵出路歌》等,都起到过强烈的政治宣传作用。新中国成立后,除长篇小说《烈火金刚》《林海雪原》等被改编为曲艺外,还创作出诸如相声《友情颂》《一等于几》《这不是我的》、快板《学雷锋》、鼓词《黄继光》、评弹《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等等曲艺作品,无不脍炙人口。除汉族外,少数民族如藏族的《格萨尔王传》、维吾尔族的《阿里甫·埃尔吐额阿》、蒙古族的《英雄格斯尔可汗》等,也都可圈可点,各有异彩。
如此,我国的曲艺文学向来自成门庭、繁荣昌盛,至今延绵不息,为普通民众喜闻乐见,不愧中华文化的传世瑰宝。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曲艺艺术以口头语言进行‘说唱’的艺术表演特质,使得曲艺的曲本形态,在历史上主要是以口头创作并口耳相传的方式存在。这种存在方式与文学中口头创作并口耳流传的‘民间文学’相类似……但这并不意味着曲艺的曲本文学都属民间文学的范畴,因为自古至今都存在着文人创作的‘定本现象’”[9]。上文所述一系列曲艺作品能够得到传承,主要是因为它们有至今可见的文本形态。延至现当代以来,也多有曲艺文学以书面形态创作出来,甚至有的就像某些“案头剧”一样,以供人阅读欣赏而了之。当然,曲艺文学“由于‘说唱’表演的方式和方法的多样化,亦即随着曲种类型的不同,而呈现出与其他文学的体裁样式特别是语体风格上的巨大差异”[9],兹不赘述。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作为说唱艺术的传统曲艺,可以称之为‘慢艺术’或‘迟缓艺术’,比较适合于农业社会‘慢节奏’生活的乡村百姓和城市平民”[10],因而需要着意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推陈出新,以实现与现代精神的有机对接,但是,当下我们更应当坚信:只要人类离不开以口头语言作为传情达意的第一工具,只要充满了形象展现的说讲歌唱还可以在一定时空发挥独特的魅力,那么,作为人类口语表演艺术“高点显示”的曲艺,就一天也不会退出人们精神文化的家园。诚然,这是就整体而言的。事实上,作为口头流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曲种已经濒临灭绝,亟需有效保护。为此,我们就完全有必要更为认真地研究作为曲艺表演基础的曲本(包括口耳相传的“腹本”和文字承传的“定本”)的种种特性,打破长期以来通行的文学作品“四分法”(小说、散文、诗歌、剧本)的偏狭之见,明确承认和郑重宣示其作为文学作品的特定资质,并让尽可能多的语言文学创作者、传播者和接受者都清醒、切实建立起这种关于曲本作为文学作品独特品格和独立地位的基本共识。
教育部2014年颁布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明确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并且“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高考升学考试中的比重”[11]。语文教育工作者自然懂得:“语文教材是语文教学活动的重要载体,是连接教师和学生的重要媒介,也是人的一生中所接触的最重要的读物。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充分重视语文教材建设。”[12]语文作为“传统优势学科”,理应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包括曲艺文学在内的优秀文化传统,肩负其特殊担当的责任。当然,在传统文化体系(这里主要说我国的曲艺文学)中,其内容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其形式有的值得借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首先明确哪一些内容适合进入,并且考虑适合进入哪一阶段的语文课程和语文教材,以契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得到最佳的教育效果。初步看来,在经过了小学阶段的教育成长以后,中学生尤其是高中生身心发展渐趋成熟,已具有一定的知识文化积累和阅读理解能力,比较适合正式学习到一些优秀的曲艺文学作品和关于曲艺文学介绍的知识。如此,当有益于中学语文课程结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益于为学生的不同发展倾向提供更大的学习空间,有益于语文在学生整个人生中“奠基作用”的完整实现。
语文课程,不该让曲艺文学缺席。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S].语文建设,2003(9).
[3] 王泽龙.中国写作学探要[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
[4] 吴文科.曲艺及其类型构成[J].北京观察,2004(3).
[5] 倪俊杰.戏曲和曲艺美学特征之比较[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3).
[6] 陶钝,沈彭年.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3.
[7] 周良.曲艺和其他艺术的区别[J].上海戏剧,1985(5).
[8] 陈华强.曲艺杂谈[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
[9] 吴文科.论曲艺的本质特征[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2004(1).
[10] 彭俐.传统曲艺——要与现代精神对接[J].群言,2015(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EB/OL].[2014—04—01].http://www.moe.gov.cn/.
[12] 卢垚.中华传统文化与语文教育学术研讨会综述[J].语文建设,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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