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家训文化存在与存续的合理性探究
2016-11-11杨威关恒
杨威 关恒
摘要:传统家训文化有其赖以产生与延续的社会历史条件,更有其长期稳定发展的内在动力,即实践动力、需要动力和精神动力等。从历时性的角度来看,传统家训文化具有阶段性的时代具体性;从共时性的角度来看,传统家训文化则具有恒定的本质共通性。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合理性构建需要转变“整旧如旧”的文化保护理念,实现“活态传承”;需要创建理性权威的话语交际模式,实现话语民主;需要规范民众的现代生活方式,实现伦理自觉。
关键词:家训文化;存续;合理性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8-0092-06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强调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①。毫无疑问,家训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当代家教、家风建设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源。为此,本文拟从传统家训文化存在的社会历史条件及其存续的内在动力出发,试图探究传统家训文化绵延数千年而未曾中绝的合理性,并在论证其存续合理性的基础上对家训文化进行一番现代构建。
一、传统家训文化存在的社会历史条件
法国著名哲学家保罗·利科(Paul Ricoeur)曾指出:“历史创造了人,人承受了历史。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人创造了历史,而是环境塑造了人的历史。”②传统家训文化的存在不仅源于古人的创造,而且源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塑造。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为传统家训文化的产生提供了先决条件,与此同时,传统家训文化的发展又促进了中国传统社会的自我调整与完善。纵观中国社会发展史,不难发现,在古代社会,传统家训文化赖以存在的社会历史条件均具有某种一致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稳定、延续的农耕经济为传统家训文化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生产工具与生产技术相对落后的传统社会不论是哪一时期都具有大体相同的自然地理条件,这就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农耕经济。因此,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始终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其所具有的稳定性与延续性为传统家训文化的产生与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具体而言,封闭的自然环境、久居的生活状态、“男耕女织”的经营方式,加之尚不发达的交通工具,促使农耕经济形成了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它们的“共存”与“发展”就要依托家族与家族之间以及家族成员之间的紧密、有序关系,而维系这一良好关系的方法即是家庭、家族的历史文化积淀与世代传承。
第二,“家国同构”的血缘政治为传统家训文化的产生与传承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血缘伦理关系及其观念贯穿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始终,虽然在各朝各代的表现不尽相同,但却影响着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稳定的血缘政治促进了家训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乱世的政治状态加强了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对于其子孙的管束。因此,“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为传统家训文化的产生与传承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此外,在四海鼎沸、内忧外患并存的时代,传统家训文化对于社会的稳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故而传统家训文化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具有存在的天然合理性。
第三,儒家思想与传统家训文化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传统家训文化在封建社会时期能够得以保存并延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其本身与儒家思想这一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完美结合与统一。一方面,传统家训文化是儒家思想家庭化的有效载体与抓手;另一方面,儒家思想也为传统家训文化提供了基本内核与理论根基。传统家训文化随时代的变迁其内容虽有或多或少的更新,但其所传递的儒家思想精髓却能够一以贯之,始终如一。在育人方面,它倡导儒学的价值追求,弘扬仁、义、礼、智、信的道德标准;在家法方面,它从儒家伦理道德观念出发,以道德评判的标准约束人的行为,以国家法(“王法”)的方式惩戒家庭成员。由此可见,传统家训文化与儒家思想一道维护了封建统治的稳定与社会秩序的“和谐”。因而,不论是帝王官宦抑或是文人墨客的家训,都不乏儒学中“圣人之治”的理想追求,也不乏仁、义、礼、智、信及温、良、恭、俭、让等道德标准,更不乏对于家庭成员的惩戒与责罚。道德标准的统一、国法与家规的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或呈现了儒家思想与传统家训文化的统一。
二、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内在动力
虽然传统家训文化几乎贯穿于封建社会的始终,但其内容与形式在历朝历代均不尽相同。除前已提及的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外,能够使传统家训文化得以存续并发展的核心因素之一,则是其自身所蕴藏的内在推动力,主要表现为实践动力、需要动力以及精神动力等。
1.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实践动力
恩格斯指出,“文明是实践的事情”③。作为中华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传统家训文化,既是实践的产物,又在实践中发展。
第一,实践创造了传统家训文化。马克思、恩格斯在其人类学研究中指出,人类的世界产生于实践。实践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精神财富,而传统家训文化即是中国古代社会留给后人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因此,传统家训文化自然也是源于实践。一是古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出了传统家训文化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土壤——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等。古人通过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生产力水平,使经济条件不断改善,家族规模不断扩大,从而为家族的繁衍与血脉的延续提供了条件;古人通过实践活动不断调整和完善伦理规范,使儒家伦理思想体系日趋完备,家庭德育日渐普及,从而为家族的和谐与繁盛提供了条件。二是古人在循环往复的实践活动中创造了传统家训文化。传统家训文化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古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一般看来,传统家训文化在其雏形阶段乃是圣贤一生的经验总结,而这些经验则源于其自身的实践,既包括其个人的经历、思考,也包括其对于他人实践结果的概括与总结。三是传统家训文化的产生与发展是家庭德育产生与发展的表现,而进行家庭德育的过程即是一种教育实践。因此,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本文认为传统家训文化首先来源于特定的实践活动。
第二,传统家训文化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传统家训文化发展的实质即是在实践的检验下不断推陈出新,最终实现对自身的扬弃与创新。因此,实践是传统家训文化得以存续与发展的不竭动力之源。从传统家训文化的形式来看:一是实践推动家训文化的形式不断向前发展。在中国传统社会,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传统家训文化也经历着从“口头训诫”到“文字入谱”再到“典籍传世”的几多变迁。二是实践促使传统家训文化的辐射范围不断扩张。其辐射范围从最开始的帝王皇室到文人墨客再到后来的普通百姓,这一演变的直接动力便是实践。帝王皇室订立家训的成功实践促进了社会各个阶层的效仿,从言传身教,到留文于世,均源于实践的强大动力。从传统家训文化的内容来看:一是实践活动推动着其内容的不断更新。传统家训文化之所以能够贯穿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始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其能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自我扬弃。家训文化从最初的制订到修订到再修订的过程,从道德教育到行为规范再到惩戒制度的转向与递演,从简单的家庭德育到与国家道德教化的统一,都是其自身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不断改变、不断妥协、不断扬弃与不断发展的表现。二是实践是传统家训文化变革的推动力量。传统家训文化的发展演变——包括内容的更新与形式的嬗变都发生在实践之中。先进的生产力会颠覆传统家训文化中的落后思想,促使其发生变革并与先进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脚步相适应,从而推动传统家训文化加速向前发展。由此不难看出,从实践出发创造出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乃至政治文明共同孕育着传统家训文化。
2.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需要”动力
一般认为,“需要”是一种客观性的存在,所以当下才会有“刚需”一语,而个人、社会抑或是事物其自身的不平衡与缺乏,则是产生需要的原因与动力。显而易见,需要不仅仅是人之特质,同时亦具备社会性。传统家训文化的产生与发展源于需要,但这里所指的需要不仅仅局限于个体的人,于家庭、家族、宗族亦有一种需要。传统家训文化是一种育人之法,是人何以为人、何以治学、何以立世之法;传统家训文化是一种治家之道,是一种在家庭、家族抑或是宗族中的成员所不能逾的“矩”。当然,对于国家而言,传统家训文化更是构建“家国一体”模式的一种需要,它是国与家紧密联系的纽带。
第一,人之本身的需要是推动传统家训文化产生与存续的直接动力或内因。一是人之本身对于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传统家训文化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传统家训文化不再简单地囿于治学修身与伦理关系维系,而是在继承、总结和概括前人经验的基础上,使之内容更加丰富,体系日趋完善,从而对后世的影响也愈发广泛。二是如果把传统家训文化落细、落小、落实,也就是落到每一个个体身上就不难发现,个体的需要才是推动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最直接动力。毫无疑问,个体是传统家训文化最初的发起者和直接受益者。传统家训文化经由个体的口头传述、笔下落实,再由个体向外逐一传播,最终又反过来作用于每一个个体身上,使之从中受益。传统家训文化旨在使个人的品行更加完备,使个人的利益得到更加公平的分配,也使个人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更为广阔。因此,个人的需要是推动传统家训文化存续与发展的直接动力。
第二,宗族的需要是推动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加速器。传统家训文化不是偶然性的产物,也不是宗族中的某个个体突发奇想或信手拈来的“作品”,它具有较强的历史传承性。传统家训文化是传承与扬弃结合的产物,而传承、凝练、扬弃的主体即是家庭或宗族本身。它们根据时代的风云变幻,不断调整、改善传统家训文化中的育人之道;根据占统治地位的主流思想的变迁,不断磨砺、锻造传统家训文化中所孕育的基本精神。从和风细雨般的家训指导到雷霆万钧般的家规约束,都是传统家训文化不断扬弃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离不开“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的家庭与宗族常葆璀璨之华的需要。毋庸置疑,传统家训文化的存续是追随着时代的脚步而不断摸索前进的,但是在新旧文明的更迭中,其难免要落后于先进文明的发展脚步,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则是宗族的需要。宗族对其自身、对族众、对子孙后代的殷殷期望促使它在文明转换的档口迅速做出改变,使之能够以最快的速度适应社会环境的变迁、主流思想的更迭。宗族不仅需要借助传统家训文化培育子孙成才,还需要借助传统家训文化维系族内安定,更需要借助传统家训文化壮大本族势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只要有个体家庭及其所依靠的宗族的鼎力支持,传统家训文化就会尽可能跟上时代的脉搏。
第三,国家的需要是推动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保护伞。如前所述,中国传统政治社会的突出特征是“家国同构”。在这一主导架构下,国家、宗族、个人从宏观来看都具有共同的精神追求、共同的理想人格、共同的处世原则等,因而在不同家族的家训中,通常均可找到有关上述特征的论述,这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国家需要、宗族需要与个人需要的统一。一是从传统家训文化的辐射范围来看,其最初肇始于帝王家训——用以训诫皇子皇孙,后被宰相大夫、名臣名儒所效仿,并在统治者的大力支持下推广至市民阶层。不难发现,传统家训文化的缔造者即是统治阶层,其对于皇族成员的训诫自然要先满足国家的需要。二是传统家训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与国家法又具有统一性。传统家训文化不仅仅是对宗族成员的训导,同时也包含了一种特定的宗族法律规范(即“宗族法”或“家法族规”)。对于如何保持宗族的稳定,以及如何解决宗族内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传统家训文化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家”的治理中,传统家训文化几乎等同于国家法对于社会成员的规范,甚至约束得更细、更小、更实。三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是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这就说明只要有国家存在,就会有阶级及其统治的存在,而这种统治不能简单地依靠暴力手段,因此,家庭中的道德教育,亦即家训便应运而生。传统家训文化作为道德教育中的基础教育或启蒙教育,只有符合和满足国家的需要才能够得到推广与发展。传统家训文化之所以能够从先秦时期开始存续千年,主要就是得益于国家的需要与支持。国家需要借助传统家训文化渗透统治意志,需要借助传统家训文化规范民众行为,更需要借助传统家训文化维系社会稳定。因此,国家的需要与庇佑无疑有助于传统家训文化的存续与发展。
3.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精神动力
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精神动力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作为文化胎记的家庭本位观念、作为心理纽带的共通性认知以及作为理念之桥或反思之镜的批判性思维。
第一,家庭本位观念是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文化胎记。家庭本位观念之所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一方面源于儒家思想的推动,另一方面则来自于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影响。它不仅使家庭内部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同时还能使家族之间不断发生碰撞和进行交流,从而有助于形成较为完善的普适的家训文化。在中国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人们的家庭依附观念逐渐增强,以家为本位的思想观念越发根深蒂固,传统家训文化也随之日益丰富和完善。可以说,家庭本位观念与传统家训文化二者始终在共同成长与发展。传统家训文化来源于家庭,尔后应用于家庭并走向社会,最终也将遵循以家庭为本的文化理念从而又回归于家庭。因此可以说,家庭本位观念始终是推动传统家训文化存续下去的不可磨灭的文化胎记。
第二,共通性认知是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心理纽带。传统家训文化植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丰厚土壤中,它所包含的治家教子、为人处世之道等也始终处于中国文化共同理念的统摄之下。譬如,《姚氏家训》中要求子孙“不能欺”“不忍欺”“不敢欺”④,以达到“省身克己,庶几乎立行可模。主敬存诚,岂专以置言成范”⑤的状态;朱柏庐在其《治家格言》中强调“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告诫家人要崇尚节俭,拒绝挥霍;高攀龙在《家训》中亦提到“世间第一好事,莫如救难怜贫,人若不遭天祸舍施能费几分。故济人不在大费己财,但以方便存心”⑥,告诫家人要始终以仁爱之心待人;等等。古往今来,虽经世事变迁,但是这种讲诚信、尚节俭、与人为善等共通性认知,不但扎根于人们的家庭生活之中,而且融入普通百姓的血液之中。可见,传统家训文化也正是在这种共通性认知的连接和作用下不断延续和向前发展的。
第三,批判性思维是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理念之桥或反思之镜。批判性思维对于传统家训文化的存续主要表现为一种反作用,它不仅有利于构筑起传统家训文化贯通古今、与时俱进的理念之桥,而且有利于搭建起传统家训文化鉴古知今、推陈出新的反思之镜。具体而言,这种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先进的思想批判旧的不合时宜的传统家训文化,即进行理论的批判。它能够使个体、家族从死板僵化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从而更好地思考并加以行动以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通过理论的批判,能够使人们更好、更快地理解、接受和顺应新的因时制宜的家训文化。二是将精神动力转化为物质手段,即进行物质的批判。马克思曾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⑦由此可见,精神动力的力量不可小觑,它是其他内生动力所无法取代的。因此,要将精神动力转化为普通百姓的物质力量,并以此来改变传统家训文化。换言之,就是要用先进思想引导普通百姓打破固有陈旧观念,做到与时俱进,从而推动传统家训文化的不断更新与发展。
三、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合理性构建
基于上述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合理性分析,笔者尝试对当下的家训文化进行一番现代构建。
1.转变“整旧如旧”的文化保护理念,实现“活态传承”
虽然传统家训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一直处于进行时中,但是,传统家训文化的保护理念却没有完全跨越过去时,难以真正实现所谓的“活态传承”。鉴于此,我们应转变“整旧如旧”的文化保护理念,以确保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生命力。在传统家训文化的存续问题上,应力求处理好“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最终实现“活态传承”。而若实现“活态传承”,首先就要转变“整旧如旧”的文化保护理念。尽管复原与修缮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达到“以存其真”的目的和效果,但是,文化保护的任务是要不断发现并理解文化保护过程中出现的新变化,从而使文化的延续能够与时俱进,最终实现价值共享与世代传承的统一。“活态传承”不是单纯地将传统家训文化恢复成旧日的模样,而是在重塑传统家训文化的表现形式时,更加注重其内容的现代转化及其当代价值的实现。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传统家训文化的本质属性是“世代相传”,其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差异就在于它的“活态性”。对于工艺类、表演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采取合理的生产性保护,使文化延续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在不随意进行商业加工和改造的基础上,实现“活态传承”。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可以“生产”出来,如祭典、二十四节气、传统家训文化等。如果为了商业目的而对这类文化遗产进行加工和改造,就破坏了“活态传承”的价值意蕴。毫无疑问,传统家训文化乃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各个家庭、家族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生命在现实社会中的传承与延续。因此,传统家训文化的存续既具有历史性,同时又具有现实性。所谓“历史性”,是指传统家训文化是在农耕经济、血缘政治和儒家思想的共同影响下,经过长时间的积淀并传承下来的;所谓“现实性”,则是指传统家训文化可以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一种“活”的文化。因此,如果能够确保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生命力,就会实现其自身的“活态传承”。
2.创建理性权威的话语交际模式,实现话语民主
虽然传统家训文化的存续离不开话语交际模式的影响,但是,只有形成理性权威的话语交际模式,进而实现话语民主,传统家训文化才能够充分融入现代社会,做到古为今用。此所谓“话语”,即是在特定语境中围绕某一对象展开并对其进行系统构建以塑造人们相关的知识与价值立场。传统家训文化经由后世子孙的传承,得以进入话语领域,成为知识、价值立场的一部分。因此,其自身的延续与传承也是依靠话语交际模式。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话语交际模式属于深层的话语传播层次。它并非简单的“时刻表达”,也不是结构化的媒介话语,而是承载着意义的文本与信息,是制造与再造意义上的文化发展过程。它并不仅仅指向具体的实物,而是一种“对世界(或其中某一方面)的言说与理解方式”⑧。事实上,传统家训文化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不仅是本领域内的一系列话语组合,而且还与外部更大范围内的话语体系有所关联。随着传统家训文化的发展与延续,其自身的存续也愈来愈向跨学科的综合性方向发展,其存续的建构方式也愈来愈多样化,话语的转换趋势与话语主体的实践活动对传统家训文化的影响更是愈来愈重要。并且,传统家训文化的话语转换往往紧随当时社会的主流话语趋势。然而,不同的话语主体往往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传统家训文化的最终定型与呈现,而传统家训文化的话语转换无疑会直接影响其存续的理念及其模式。因此,充分顺应当前的话语变化趋势、创建合理的话语交际模式至关重要。
英国学者诺曼·费尔克拉夫(Norman Fairclough)在其著作《话语与社会变迁》中指出,当前话语变化的三种趋势分别是话语的“民主化”“商品化”和“技术化”。⑨相比之下,对于传统家训文化的存续应更多强调其话语转换的“民主化”。所谓话语的“民主化”,是指消除话语权利的不平等,包括性别的不平等、等级制度等,进而通过讨论和协商达成行动共识。这一过程体现在传统家训文化上,就是消除传统家训文化中的男尊女卑、宗法等级观念等消极因素,使之成为更具有恒常价值的文化话语。但是,这种在行动中所达成的共识,只是建立在话语主体间相互承认的人际关系的基础之上,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共识。若要实现真正的共同理解或得到认同,依靠的不是强迫,而是理性的裁决,即形成理性权威。这样不仅有利于消除现代社会对于传统家训文化的部分偏见,而且更有利于传统家训文化从精英制订到平民化延续的流畅运作,从而顺应平民化潮流,实现其从“高贵”到“朴素”的转变。
3.规范民众的现代生活方式,实现伦理自觉
虽然传统家训文化不具有强制性,甚至不具有合法性,但其始终具有辅助国家法律实施的性质,并可以有效规范民众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帮助民众确立个体自我、发展个体自我和实现个体自我,最终实现责任伦理自觉。如对某些涉毒的明星、青少年或其他人群,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进行惩戒,但对于其精神层面和道德层面的缺失,就只能借助于社会、家庭来约束和管理。虽然传统家训文化中关于惩戒族众、子孙的某些规范和措施在当下看来已然完全不适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传统家训文化要持全盘否定的态度。传统家训文化中的优秀德育思想可以用来规范民众的现代生活方式及行为,规范不合理的和非正义的个人和集体生活方式。而就帮助民众确立个体自我而言,就是借助于传统家训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使民众能够自我决断,而不受其他力量和条件的约束与限制,以保证民众对公共事业和公共利益的关心。如果说确立个体自我是实现民众的自主性的话,那么发展个体自我则是实现民众的社会性,也就是民众的个体自我塑造。就帮助民众发展个体自我而言,就是借助于传统家训文化的规范性,使民众具备按照法律规范和社会道德准则进行实践活动的基本素养,使其相互理解,彼此认同。就帮助民众实现个体自我而言,就是借助于传统家训文化中的基本价值理念,使每位民众实现自身的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传统家训文化对于民众生活方式的规范和约束,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民众的责任伦理自觉。从伦理学角度来看,责任伦理就是要求民众“无条件”地对自己的伦理实践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责任伦理作为道德原则,它所关注的不是工具理性的‘目的—手段的事实关联,而是承担行动后果的‘当为,即价值关联。”⑩这种价值关联与孔子所提倡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理念基本相同,主要表现为责任担当意识和温情脉脉的人文关怀。总之,借助传统家训文化对于个体自始至终的规范,既有助于匡正《论语》提出的“质胜文则野”的偏颇,更有助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弘扬,从而最终实现个体的伦理自觉。
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曾指出:“各时代的统一性如此紧密,古今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对现实的曲解必定源于对历史的无知,而对现实一无所知的人,要了解历史也必定是徒劳无功的。”基于此,我们探究传统家训文化存在的社会历史条件,就是在找寻鉴往知来的历史依据;探究传统家训文化存续的内在动力,就是在找寻其贯通古今的合理内核。而在此基础上所进行的传统家训文化的合理性构建,就是在找寻其能够与时俱进的传承模式。当下,在大力提倡和弘扬优秀家风、积极加强家庭德育建设的背景下,面对传统家训文化的“复兴”,应积极探索与构建其存续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从而有助于传统家训文化在新时代的厚积薄发与价值实现。
注释
①习近平:《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2月18日。②[法]保罗·利科:《法国史学对史学理论的贡献》,王献华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22页。③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36、207页。④⑤上海图书馆编:《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00、106页。⑥郭齐家、李茂旭主编:《中华传世家训经典》第2卷,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第477页。⑧Marianne Jorgenson, Louise Phillips. Discourse Analysis as Theory and Method, Sage, 2002, p.1.⑨[英]诺曼·费尔克拉夫:《话语与社会变迁》,殷晓蓉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第186—203页。⑩冯钢:《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韦伯伦理思想中的康德主义》,《社会科学研究》2001年第4期。[法]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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