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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2016-11-07孙迎芬

财会研究 2016年10期
关键词:财税小微税收

■/孙迎芬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孙迎芬

为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各项扶持政策,支持的密度和力度也在不断增大,尤其是财税政策已成为政府一系列支持政策体系中最重要的推动力。然而,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小微企业总体运行情况仍相对不乐观。文章结合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有关财税政策主要内容,通过运用卡方检验对调研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其政策效果,从而对完善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提出建议,目的是为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营造好的财税政策环境。

小微企业财政政策税收政策

据江苏省工商局有关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江苏省日均新登记企业类市场主体1256户,其中,大量新生企业为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上半年共新增53.7万户,同比增长39.72%。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总数516.05万户。不断增长的市场主体,不仅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彰显了我国经济的巨大潜力。小微企业规模的迅速壮大与我国先后出台的一系列财政税收等相关政策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表1 江苏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措施

一、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部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财税政策

(一)中央政府及相关部委出台的主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微企业是各类小型、微型企业(除大中型企业以外)的统称。小微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央政府及相关部委已经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各种优惠政策,不仅对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准确定位,而且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建立、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完善以及会计核算制度的创新等充分发挥中央政府宏观引导及政策扶持的作用。

(二)江苏省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举措

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地方政府也因地制宜,针对小微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扶持政策。江苏省政府围绕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关键性因素如资金、市场和管理等,制定一系列了相关举措(见表1)。

(三)南京市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江苏地域经济发展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不均衡现象,各地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也不完全一致,各地政府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做法上充分体现各自的特色和针对性,如南京市针对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制定了相应实施细则和办法,并体现了对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政策支持的倾斜(见表2)。

表2 南京市小微企业金融新政

二、现行小微企业财税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

为切实了解现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效果,本人进行了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调查范围以南京市为主,并带领学生通过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对全省各地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被调研企业的行业主要有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仓储业、交通运输业、生活服务业、信息传输业和软件业(以下简称“信息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行业分布范围相对较广。调研的时间跨度为最近两年(2014-2015年)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调查对象以企业的中高层领导(含个体工商户老板)为主,财务人员为辅。

(一)样本小微企业的构成情况

表3 被调查小微企业构成情况表

本次研究共选取了452家小微企业作为样本企业进行调查,样本企业的构成包括实地调研的140家企业及400份调查问卷收回的有效问卷中312家企业(见表3)。

表4 小微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及实施情况调查表

表5 小微企业其他财政支持政策宣传及实施情况调查表

(二)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宣传、执行情况调查

1.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时滞性相对较短,政策鼓励效果较为明显。据有关部门统计,2015年江苏全省超过150万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享受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减免约70亿元,减税面达到100%。调查结果也充分显示,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极大地减轻了小微企业负担(见表4)。

2.其他财政政策。政府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服务于小微企业等措施也对助力小微企业爬坡过坎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见表5)。

总体来看,由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宣传比较得力,政策执行比较到位,一系列减税降费等财税政策切实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激发了实体经济活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宽松环境。

(三)小微企业财税支持政策影响程度的非参数检验

对调研数据运用卡方检验,可以判断财税政策的调整对小微企业活动的影响。

由皮尔逊卡方公式可以计算出卡方的值。

从卡方分布表上找出相应的显著值p值,p值即为因素相关程度的参量。

对调研结果计算出的p值记录如表6。

表6 主要财税政策影响小微企业卡方检验P值表

P值<0.05时,视为被统计变量有影响,其中p<0.01时,说明该因素有较大影响。从检验结果中可以得出,目前政府采购制度和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对大多数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没有很直观的影响,而政府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及税收优惠影响显著。

三、完善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从调研情况来看,实施中的各项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政策效果。但是我国实体经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仍面临着成本居高不下、融资难和融资贵、创新投入不足等生存、发展问题。政府应不断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使政策作用更加精准。

(一)协调各种财税政策,形成合力支持体系

政府应该综合运用财政补贴、创新推动、政府采购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财政资金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以确保小微企业实现真正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如积极运用财政手段,通过一定的补贴来促使小微企业积极加入社保体系,把享受补贴待遇与促进企业财务规范化相结合。推动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专项资金体现政策的引领作用,使其研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推进品牌建设,突出企业特色。鼓励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为其开辟采购市场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落实政府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真正体现为小微企业减负。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注重政策执行效果

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不同的政策适用的企业类型和范围不同,宣传不到位、不及时,就会造成相关政策的作用效果大打折扣。建议各级政策部门通过各种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并尽可能地消除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屏蔽”现象和“隐形门槛”。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时,一方面跟进要及时,另一方面还应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让小微企业得到真正的政策实惠,让一系列的财税政策真正发挥实效。

(三)适时统一政策实施标准,避免政策实施误解

目前,工信部的“小微企业”具体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企业从业人员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而制定。而企业所得税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规定,按行业性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确定。这种制定标准的不统一使具体政策在落实时常常造成误解。在增值税(含“营改增”)中所称“小微企业”为工信部标准,而企业所得税中所称“小型微利企业”则为《实施条例》标准。两个标准区分度低,容易产生混淆,建议选择适当时机,将两个标准统一,以便于社会公众的正确理解和相关政策的正确实施。

(四)加大税收政策优惠力度,完善有关税收征管措施

在一系列财税政策中,税收优惠无疑是企业负担减轻的最直接的方式之一。但是当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力度,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期望值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建议加大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政策的普适性。

1.增值税方面。建议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将目前按期纳税的小微企业为月销售额最高由30 000元(含本数)提高到50 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小微企业,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最高由500元(含本数)提高到1 000元。

2.所得税方面。建议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设计成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建议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内的纳税人,税率为5%;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30万元(含本数)以内的纳税人,税率为1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含本数)的纳税人,税率为20%。切实减轻生产经营面临困难、盈利能力较弱的企业税收负担。

3.税收征管方面。由于税务算法复杂,建议进一步简化税收征收方法,优化税收服务手段,加强税收征管的后续管理和业务指导。(1)强化核定征收的后续管理。财税〔2014〕34号通知规定,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税,均可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然而,核定征收的企业一般财务核算不健全,内部管理控制较弱,而且相较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税负低。在税收实践中,如果同一法人下有两种征收方式的企业,往往会出现利用税收筹划甚至以不合法的方式来逃避税收的现象。因此,税务部门应重点强化核定征收小微企业的后续管理。(2)加强“减并征期”的税收服务。国家税务总局〔2016〕6号公告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或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再需要按月申报。减并征期既有利于减轻办税负担,也能缓解办税服务厅拥挤问题。但由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普遍会计核算水平不高,税务部门需要做好宣传咨询及业务指导工作。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大力完善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好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提升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水平。

1.充分发挥各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的作用,及时更新服务信息,方便小微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充实省市县各级创业基金,完善普惠制创业辅导,为小微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搭建平台,提高小微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建立小微企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支持培育私营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指导各类企业协会和行业商会组织建立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中介服务平台,免费帮助企业建立APP系统,进行一对一的免费法律咨询和定制化融资咨询,重点为小微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4.加快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

新常态下,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依然“路漫漫其修远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草根的小微企业铺就一条明晰的出路。

[1]谈玮,赵伟莉,孙一萱.每1.14分钟新生一户企业〔N〕.新华日报,2016-07-21.

[2]中国进一步减税降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新〔EB/OL〕.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227/c70731-2660 7695 html.

[4]于洪.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研究〔J〕.税务研究,2015(5).

[4]税务总局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EB/OL〕.中国税务网,http://www.ctax.org.cn/csyw/201602/t20160222_1034485.shtml.

◇作者信息: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研究方向:财税金融

◇责任编辑:张力恒

◇责任校对:张力恒

F8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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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6070(2016)10-0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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