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与多铎的政治案
2016-11-05周恺
周恺
世界历史上很多文明先后出现,埃及、腓尼基、两河流域、印度、中国、叙利亚、希腊、美洲等,有的出现的早、有的晚,有的辉煌、有的短暂。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有个有趣的观点,他说与人类几百万年的进化史相比,这些文明只有六七千年,短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在这六七千年中出现的所有文明,无论早晚,其实都可以看作处于同一时期,完全可以拿来相互借鉴、比较。
这次说的是盛京清朝档案中的法律文书,距今只有300多年。当时正是满族从部落氏族急剧向封建社会发展的阶段,很多汉族历史上曾经消失的现象还保留在满族的生活中。按照汤因比的观点,满族其实是在上演汉族早已消失的历史。5000年前的三皇五帝时期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刑部档案,我们看不到当时“言出法随”的情景。还好,清朝补了这一课,盛京刑部档案可以让我们一窥自己的当年……
清朝统治全中国200多年。在此之前还在关外统治东北几十年,历两帝,都城是盛京,就是今天的沈阳。当时的清朝根据明朝的制度草创了国家制度,也有刑部主管司法。但要粗疏得多,也还保留了很多游牧民族的习俗。有大批的档案记录当时的案件审理情况,大致相当于判决书或审理报告。
看一个:
正白旗雅布喀牛录下半个牛录章京多索里同其伯母一库特内之妻通奸,被本牛录拖尔毕拿获,告于法司。经审是实。男女俱应论死。奏闻,上命:“免死,将男女各鞭一百,贯耳鼻,将多索里革职。”
耿格鞠审
是不是除了“通奸”两个字别的都不明白呀?哈哈!其实并不复杂。多索里和他的伯母(库特内之妻)通奸,被拖尔毕拿获送官。审理的法官是耿格,他认为应该判处二人死刑,将结果报给皇上。当时的清朝皇帝是皇太极,他免了二人的死罪,判处他们一百的鞭刑并处以一种残酷的肉刑:贯耳鼻,就是用铁链穿透鼻腔和耳朵,犯人会异常痛苦,并且由于铁链的长度,只能保持一个很难受的姿势。同时,把多索里的官职给免了。但这相对于杀头,已经轻多了。
这就是言出法随。很厉害吧!皇帝按照自己的意思改变法律判决。无需任何理由,而且是非常正当的权力。这就是人治呀!不过皇上的这种权力多半用在法外开恩,多是减轻惩罚,很少有加重的,这是个有趣的现象。
再看一个:
集众于大政殿时,镶蓝旗穆奈、达斯欢二人未至,故穆奈应鞭一百,贯耳鼻,解甲喇、牛录任,达斯欢应革世职,鞭一百。奏闻,上命:“穆奈、达斯欢俱鞭一百。”
吴达海鞠审
大政殿是沈阳故宫的正殿,相当于金銮殿。是当时清朝行使最高权力的地方,现在去沈阳还能看到。皇帝在大政殿召集群臣,居然有人敢不来?可能是游牧民族不太喜欢这种繁文缛节的拘束吧。穆奈、达斯欢这两个人不听招呼,被法官吴达海(应该是个汉人)判了很重的刑罚:鞭一百,革除官职,还要贯耳鼻。结果,皇太极轻轻一笔,把大部分刑罚都免了,只鞭一百就可以了,真是皇恩浩荡呀。
其实今天的不起诉、特赦都与上述做法有异曲同工的效果,都是国家法外开恩。这种法外的制度设计很有必要。
最后一个最有趣:
额尔克亲王于元旦庆典时,以瘸马进上,礼部参政巴彦瞻部王情面,以良马放入。巴彦应革两世职,仍罚银一百两;看视牧场官员霍斯霍里应鞭一百。奏闻,上曰:“巴彦乃小人,训诫之后释之,免其罪。霍斯霍里鞭一百。”
耿格鞠审
审判的法官还是耿格。被告叫巴彦,官职是清朝礼部的参政。他犯了什么罪呢?收了一匹瘸马。当时每逢元旦等节日,王公大臣都要给皇上进献礼物。有一个亲王给皇上献了一匹马,却是匹瘸马。按说作为礼部参政的巴彦应该拒绝这种有损皇威的礼物,但他却违规以好马的名义收下了。耿格判处巴彦革除官职,罚银一百;同时看牧场的官员霍斯霍里也有罪,鞭刑一百。
送瘸马的额尔克亲王是谁呀?这么大胆子!为什么不治他的罪呢?额尔克亲王就是大名鼎鼎的多铎。当时他兼管礼部,也就是说他本人就是礼部的主管领导。作为礼部官员的巴彦怎么敢不收这匹瘸马?所以判词里说巴彦“瞻部王情面”。这个面子巴彦是一定要给的,多铎的面子不仅巴彦得给,连皇太极本人都不能不给。多铎是谁?多尔衮的同母弟,真正的亲兄弟,还是镶白旗的旗主。多尔衮可是当年和皇太极争皇位的人呀。皂太极死后还当了摄政王,险些大清皂位就是多尔衮的了。多铎可是敢带着兵和皇太极火并的人呀,对于这见弟二人,皇太极要千方百计地安抚,哪里敢轻易得罪?多铎送一匹瘸马给皇太极当元旦礼物,摆明了就是看不起皇太极嘛。可皇太极怎么会为一匹马和多尔衮兄弟翻脸呢?这事皇太极最好装不知道。
可不知怎么回事,这件事被司法官员捅了上来。呈太极不得不面对了。他处理得也有意思:大骂巴彦是小人!也不知骂的是巴彦还是多事的法官耿格,甚至是多铎或多尔衮。反正被骂完,巴彦啥事没有。也不罚银,也不免职,一切照旧,皇太极打狗也得看主人。不过可怜了那个看牧场的小官儿,他作为双方的台阶被打了一顿鞭子,冤死霍斯霍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