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责必问“不落一人”
2016-10-31孙道军
孙道军
实行终身问责制,杜绝了以往个别领导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带走个人利益、留下“烂尾楼”的现象,更好地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开门决策、理性决策。
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从制度层面铸就了一道全面从严治党的“铜墙铁壁”。
小错不断要问责。时下还有人误以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不会被问责,习惯于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聊天网购,开会缺席顶替等小错小节。殊不知《问责条例》规定,不是仅仅出了严重腐败问题和重大事故才被问责,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党员干部小事小节不注意,累累发生不正之风的也要被问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千万不要再看老皇历,务必改掉老习惯,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上班下班一个样。君子检身,常若有过,严格要求,严于律己,慎独、慎初、慎微,自重、自警、自省。
推脱搪塞要问责。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变着法子推脱搪塞,对上级或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不想办法、不认真研究,一天、一周、几个月地拖下去。今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党员干部推诿搪塞,严重败坏党的形象,离间党群干群关系。《问责条例》的出台,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担当底线、问责红线,给推诿搪塞者带上了“紧箍咒”,健全了促进责任担当的压力机制、倒逼机制。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有岗就有责,履职必尽责,始终压力上肩,责任上身,工作上心,面对矛盾和困难,不回避,不推诿,不退缩,迎难而上,克难攻坚,奋发有为。
一般干部要问责。当前,有些党员干部总认为自己位低权小,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追责问责起来有党政“一把手”或者领导班子担着,问责问不到自己身上。事实如此吗?对此,《问责条例》明确规定,问责对象是全体党员干部,而非只有党政“一把手”。工作中,我们要推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清醒认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一以贯之、一个声音、一贯到底,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真正担当起“谋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的历史使命。
有错终身要问责。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的、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严肃问责到底,绝不姑息。实行终身问责制,杜绝了以往个别领导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带走个人利益、留下“烂尾楼”的现象,更好地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开门决策、理性决策。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终身问责”就是一把永远高悬的利剑。党员领导干部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切记着陆不一定平安,一旦失职失责并造成严重后果,即便是工作岗位变动、退休,甚至已经提拔了,照样追究,终身问责,该打的板子还得狠狠地打下去。
(作者系十堰市郧阳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