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G20框架下中法合作建议
2016-10-31郝洁
郝洁
法国是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也是老牌传统工业强国,工业实力排名欧洲第二,世界第五。当前法国经济缓慢复苏,但基础仍脆弱,高失业率和仍未改善的财政状况是主要不利因素。中法建交50年以来,经贸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建议未来中法共同推进G20框架下结构性改革,统筹协调推进经贸领域的务实合作,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进一步推进气候变化及反恐领域的合作。
一、法国宏观经济形势
(一)法国经济总体温和缓慢复苏
法国经济呈现缓慢复苏态势,但复苏基础仍脆弱。2016年第一季度GDP表现优于预期,经济增长动力源于消费支出和商业投资有所上升。据法国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一季度GDP季环比初值增长0.6%,好于预期的0.5%,前值为0.5%;同比初值增长1.4%,好于预期的1.3%,前值1.3%。2015年法國GDP同比增长1.2%,比2014年高1.0个百分点,较2010—2014年GDP年度增长均值1.04%仅略高0.16个百分点。
就业状况仍未明显好转。3月法国失业率达到10.2%,高于德国的5.3%和英国的5.4%,低于意大利的11.4%。法国失业率自2012年欧债危机以来一直维持在10%以上的高水平。2015年9月开始呈现缓慢回落态势,但目前仍处于10年高位。造成法国经济困境的最主要问题是劳动力市场。法国工资相对较高,雇主必须支付巨额的社会保障资金。企业解雇员工极其困难,所以企业不愿意招聘员工。
通货膨胀率略有回升。油价下滑,低工资和高失业率不利于CPI的回升。6月CPI同比增长0.2%,仅回升至今年1月的水平。近期CPI回升的原因是食品和服务价格的上升抵消了制造业产品和能源价格的下降。
对外贸易下降后反弹。随着ECB宽松货币政策效应减弱以及美联储二次加息推迟,欧元汇率不降反升,再加上全球经济贸易增长缓慢的负面影响,1—3月法国出口增长下降,4月后出现反弹。4月、5月出口额环比增长2%和1.4%;进口额环比分别为3%和-3.5%。5月贸易逆差为28.4亿欧元,为今年最低值。
财政状况仍未好转。2016年法国财政赤字由1月的971.4万欧元增至5月的6567万欧元。一季度政府债务为21.4亿欧元,已达到10年来最高。2015年政府赤字占GDP比重为3.6%,政府债务占GDP比重为96.1%。法国政府希望扩大财政支出对经济的逆周期调节作用,但较高的财政赤字率和政府债务率制约其进一步推行扩张性财政政策。法国经济多年增长缓慢、失业率居高不下,未来政府很难将预算赤字控制在GDP的3%之内。
(二)法国经济面临下行风险
在欧洲整体财政状况和政治发展的不确定性影响下,法国经济前景面临下行风险。一是英国脱欧公投。英国经济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金融动荡将推迟其在欧洲的投资进程,而英国经济增长的减缓将对法国出口造成不利影响。二是法国公共债务仍在上升,财政状况的前景不明朗。三是法国劳动力市场改善举步维艰,拖累经济增长。
IMF预测法国2016年GDP增长率1.2%,2017年为1.5%。但IMF近期调查显示,2017年法国GDP增长率预测仅为1.25%左右,不及官方预测。法国央行半年度经济前景报告中下调了对法国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率预期。将2016年GDP增长率维持在1.4%,2017年GDP增长从此前的1.6%下调至1.5%。法国央行将2016、2017年的消费者物价指数预期分别由此前的1%和1.5%,下调为0.2%和1.1%。
二、中法经贸关系的新特点
(一)中法贸易近期有所下滑
法国是我国在欧洲继德国、英国、荷兰之后的第四大贸易伙伴。2015年以来中法贸易出现下滑。2015年中法贸易总额514.2亿美元,同比下降7.8%;我国对法国出口267.7亿美元,同比下降6.7%;自法国进口246.6亿美元,同比下降8.9%。2016年1—6月中法贸易同比下降4.6%。我国对法国出口的下降主要来自机电产品、纺织品及原料和家具、玩具等,我国自法国进口下降来自运输设备、机电产品和化工产品。
(二)法国对我国直接投资大幅增长
2015年法国对我国直接投资金额达12.2亿美元,同比增长71.8%。法国是我国第八大投资来源国,同时是欧洲对我国的第二大投资来源国,仅次于德国。法国工业发展具有领域广泛、企业众多和技术先进等特点,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域主要涉及农业和农产品加工、核能、航空航天、化工、制药、时装及奢侈品加工、汽车、基础材料加工等产品。法国对我国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汽车、化工、轻工、食品等领域。在华法资企业大部分均为生产型企业。
(三)我国对法国投资增速显著、领域拓展
据商务部统计,2014年我国对法国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流量为4.06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56.2%。截至2014年底投资存量为84.45亿美元,中国是法国第8大外资来源国。近年来我国对法国投资迅速增长,投资形式多样化,包括企业并购、设厂、建立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合作区项目等。截止2014年底,国内企业在法国共设立企业223家。近年来中国企业对法国投资合作业务形态逐步从低端向高端发展。在法中资企业的39%为地区决策总部,23%为生产研发中心。对法国从最初的金融和贸易领域快速向其他行业扩展,已经涵盖电子信息、电器设备、交通仓储、环保、化工、电信、物流、旅游、能源、农副食品、玻璃、木材、造纸、航天航空业等多领域,向新兴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扩展的态势日益明显。
三、中法在G20框架下的合作建议
(一)共同推进G20框架下结构性改革
中法同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许多国际事务中拥有相同看法和利益,可开展密切沟通和协调。中法可对结构性改革的优先领域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进一步完善G20框架下的结构性改革议程。包括提出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建立指标体系,为G20成员推进结构性改革提供参考,评估和监测各成员结构性改革进展。结构性改革应有系统性政策支撑,我国提出的宏观政策稳、产业政策准、微观政策活、改革政策实、社会政策托底等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可作为G20关于结构性改革政策的重要参考。中法可以在G20框架下清晰沟通在宏观经济和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政策行为,以减少不确定性及负面溢出效应,并增加结构性改革政策的透明度。中法还可在G20框架下就全球经济治理等重大国际问题沟通协调,协商推进对国际金融机构进行必要改革、建立宏观政策协调机制等问题。
(二)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经贸领域的务实合作
建议重点推进中法创新合作,加强经贸、农业、金融、航空航天等领域合作,推动双向投资和人员往来便利化。积极推进核电、飞机制造等领域重大合作项目,加大相互开放力度,释放双边贸易和投资增长潜力。中法还可在传统合作领域谋求纵深,将核能合作沿产业链进行延伸,逐渐扩展到上游的资源开发,后期的废料处理等方面。
(三)合作开拓第三方市场
我国倡导的“一带一路”战略为中法在第三方市场方面的合作创造了新的机会。作为在第三国开展贸易和工业合作的主体,两国企业可以发挥各自在技术、资源与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形成务实的互补机制,共同参与相关国家建设项目的招标与建设,以获取共赢的发展局面。建议中法两国把各自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优势组合起来,服务于其他国家的发展需求,可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和能源、民用航空、交通、农业、卫生、气候变化、金融和保险等领域。
(四)共同推进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
中法在气候变化领域已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2015年11月共同发表了《中法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未来技术创新在应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增长和发展、能源获取和能源安全等相互关联的挑战中具有关键作用。双方可以进一步健全气候变化领域的技术合作机制,合作开展技术开发和转让,通过联合研发、示范和其他活动推进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
我国的绿色发展理念为中法合作带来了新机遇。我国进入发展的转型期,“十三五”规划提出了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今后将更加注重环保、生态和可持续发展。这方面法国具有很多优势,在环保、水务、生态城市等方面有很好的技术和经验。我国进入绿色发展的新阶段将为中法在环保领域的合作提供更多的机会。两国未来可在气候变化、能源与环保、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进一步加深合作。
(五)共同推进反恐合作
中法应共同推动国际社会从政治、经濟等方面解决恐怖主义根源问题,实现标本兼治。恐怖主义是人类的公敌,是全球性挑战,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应对。应加强联合国在国际反恐行动中的协调作用,形成反恐合力。首先是要求同存异,增进共识,利用联合国等平台加强对话磋商,形成防范打击恐怖主义一致立场。其次是付诸行动,务求实效,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情报传递、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线索核查等合作。第三是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加强网络社会治理,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严防恐怖分子利用网络传播暴恐思想、策划实施恐怖活动。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外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