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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十二五”回顾与“十三五”建议

2016-10-31李文军

江淮论坛 2016年5期
关键词:环保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

李文军

摘要:“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快速发展,对推动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既对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方向性要求,也为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大力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应将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继续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予以支持,进一步破解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明确发展方向与重点,促进其持续快速发展并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关键词:节能减排;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

中图分类号:F40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6)05-0028-007

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是“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七大重要领域之一。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是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回顾

“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实现快速发展,规模持续扩大,对拉动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产生积极作用,并对推动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环保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涌现了大批技术创新,环保产业竞争力以及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均得到大幅提升。但是,“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依然存在支持政策不配套、市场机制不完善、企业自主创新体系不完善、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难、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难以及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技术规范、标准缺失等限制产业发展问题。

(一)发展成就(1)

第一,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十二五”期间,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刺激下,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增长,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据测算,2014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超过4万亿元,“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超过15%,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亮点。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核心区为主的沿海发展带和东起上海沿长江至四川等中部省份的沿江发展轴,已经成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主要集聚区。2014年全国环保行业从业单位25710个,环保行业营业收入39810亿元,从业人员328.0万人,环保专用装备制造业主营收入达2570.3亿元,利润总额达184.8亿元,相比“十二五”期初各项指标均有明显增长。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迅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服务、特许经营等新型商业模式、新兴业态快速发展。节能服务业总产值从2010年的836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650亿元,年均增幅为33.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从2010年287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958.76亿元,年均增幅为35.2%,2014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形成年节能能力2996.15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7490.38万吨。“十二五”期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LED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2014年,我国LED产值达3445亿元,较2010年年均增长28.6%。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主营收入达到3675.2亿元,2010—2014年的年均增速达到13.8%。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迅速发展,有效扭转了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资源消耗强度大幅上升的势头,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第二,污染物治理及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一是GDP能耗下降。“十二五”期间国家一直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2014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8%,超额完成了年度的目标。“十二五”前四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了13.4%,“十二五”规划的目标是下降16%,前四年完成了五年目标进度的82.5%,赶上了时间进度要求。2015年的目标是下降3.1%以上,2015年初步核算实现下降了5.6%,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二是污染物治理取得进一步成效。固废治理方面,从城市生活垃圾排放及处理来看,2013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17238.6万吨,较2010年增加1433.8万吨;2013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49.2万吨/日,较2010年提升10.5万吨/日。2015年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5%[1],较2010年提升14.6个百分点。废水治理方面,2015年末,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3784万立方米,比上年末增长5.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1.0%[1],较2010年提高18.1个百分点。废气治理方面,2014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94.6万吨,同比下降2.47%;2014年二氧化硫排放1974.4万吨,2010年排放2185.1万吨。2012年工业废气治理设施数达22.6万套,较2010年增加3.9万套。三是资源循环利用成效显著。2013年,我国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总体较好,部分重点大中型露天煤矿、露天铁矿开采回采率达到95%以上,部分矿山铜矿、铅矿、锌矿等有色金属矿种的选矿回收率达到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0.59亿吨,利用率达到62.3%。农作物秸秆年利用量约6.4亿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1.6亿吨,回收总值4817亿元,回收企业10万余家,行业从业人员1800多万人。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占当年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的26.6%。

第三,技术创新不断涌现。环保装备技术创新方面,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突破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已经进入中试和产业化阶段。例如湿式静电除尘器、重型柴油车尾气净化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防治装备等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目前,对于VOCs防治,国内已经在活性碳纤维吸附回收技术、催化燃烧技术等主流治理技术取得了较大的进展,部分已经接近了国外的先进水平,新开发的低温等离子催化转化、UV协同催化转化等技术正在进一步改良和应用。这些新技术的研发有力推动了产品升级,为PM2.5的防治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在固体废弃物处置领域,生活垃圾智能分选技术取得突破,实现了高精度自动分选。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创新也取得多项突破。一是在废旧金属再生利用方面,我国在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成功利用CX破碎分选设备及富氧底吹-鼓风炉还原熔炼等集成工艺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年处理废铅酸蓄电池量已达10万吨以上,铅回收率大于98%。二是在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方面,我国再制造技术研发虽然起步较晚,但已在废旧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技术和设备研发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斯太尔汽车发动机、坦克发动机等再制造技术已初步满足产业化需求,在14家企业开展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形成了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电机等废旧机电产品32.5万套的再制造能力。三是在粉煤灰和煤矸石资源化利用方面,我国在建材建工、矿井充填、煤矸石低热值发电等资源化技术研发与应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自主开发的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和铝硅合金技术也基本具备产业化条件。其中,高铝粉煤灰提取莫来石、联产白炭黑技术已经顺利完成中试,处于产品市场推广应用阶段。四是在选冶废渣综合处置方面,钢铁冶炼尘泥转底炉锌铁回收技术、铜尾矿沸腾焙烧制取硫酸技术等资源化技术已经进入产业化推广阶段。高炉矿渣微粉技术、赤泥提取铁矿粉技术等已经建成生产线。

(二)政策措施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节能环保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是:强化政策和标准的驱动作用,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成果,突破能源高效与梯次利用、污染物防治与安全处置、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大力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新装备和产品;创新服务模式,优化能源管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鼓励绿色消费,加快形成支柱产业。[2]

“十二五”期间,国家先后发布多项重大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对实现上述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重大战略和规划方面,《“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19号)、《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40号)、《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与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等先后出台。在具体政策和标准方面,国家发改委出台《能效 “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3001号),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做好能效标识管理;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5]2093号),加快燃煤发电升级改造;工信部先后编制《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发布《国家重点推广的电机节能先进技术目录》完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发布《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公告发布4批《再制造产品目录》,联合科技部发布《机电产品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目录》;工信部会同科技部、环保部先后发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装备目录》2011年版和2014年版,组织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在主要措施方面,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开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组织开展四川自贡、山东潍坊等一批节能装备制造相关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创建;推动相关重点行业建设一批绿色改造示范工程;推动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包括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等;选择河北承德、山西朔州等12个地区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开展战略性稀贵金属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开展电机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组织建设上海电科国家电机高效再制造示范工程和上海临港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园,等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尽管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引导支持政策不配套,落实不到位。针对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属性、行业特点、发展机制等尚未形成一套鼓励、引导、促进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宏观性政策多、配套措施少,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难,制约企业发展。节能服务公司普遍轻资产、无抵押以及规模和实力不够强的特点,缺乏融资支持政策,加上金融机构创新激励不足,难以打破传统投融资模式等原因,造成节能服务公司普遍融资困难,严重制约产业发展。

二是市场机制仍不完善。在价格机制方面,排污费、行政罚款、排污权交易和司法赔偿等的定价和导向作用没有发挥,资源要素和环境外部成本没有得到体现,“排污成本低、治污成本高”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在付费机制方面,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的综合服务的管理、评价、付费等机制仍在探索。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方面,风险管控、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

三是企业主体活力不足,自主创新机制尚不健全。行业中的一大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虽然发展意愿强,但普遍存在技术创新水平低、核心竞争力缺乏等问题,不利于做大、做强。一些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热衷抄袭和简单模仿,创新成果得不到有效保护。环保标准制度对环保产业技术创新的预告机制和引领效应未能体现。环保企业在技术研发上不敢投入、不能投入,极大地制约了环保产业自主创新。与此同时,国家引导、市场竞争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不够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环保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展迟缓,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四是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难,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作不力。环保产业具有社会效益、公益效益大于经济效益的特性,因此环保产品的需求不是自发的,不是利益驱动的,环保产业的用户在利益的驱动下对于环保产品的选择就会出现“价低为王”,不考虑产品质量,导致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难。市场需求问题要从用户和环保企业自身两个方面入手。用户一方面急缺先进环保装备,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一方面又没有资金与愿望购买先进环保装备。环保企业自身则出现技术储备与创新无法满足先进环保装备的需求,同时已经研制出的先进环保装备又不能及时推广应用。

节能服务产业尽管发展迅猛,仍有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和部门缺乏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基础了解,致使国家相关政策难以全面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障碍依然存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是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生态环境效益。再生资源的利用过程中,毒害元素也随产业链迁移,引发新的环境问题和生态风险等问题。如贵金属回收过程中,将贵金属以及其他明显含有金属的部件拆解后,抛弃了大量的其他废料,随意丢弃、简单焚烧等现象严重,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六是标准化体系不完善。节能环保领域缺乏技术标准、质量分类标准和检测标准,对产业的认识和定位不够统一,导致产业分类、统计困难,不利于对后续发展作出准确定位和布局。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行业标准无专业的技术归口单位,标准几乎都是借鉴或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没有充分考虑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特殊性。

二、“十三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建议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既对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方向性要求,也为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大力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应将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继续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予以支持,进一步明确其发展方向和重点,促进其持续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一)面临的形势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确立了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把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作为基本途径,提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拉动消费需求,以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能力拉动投资增长,以完善政策机制释放市场需求,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为“十三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的继续快速发展带来重要机遇。

新常态下,受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和消化过剩产能的影响,资源企业和流程工业企业等传统污染大户出现普遍性的经营困难,对于污染治理的支付能力严重不足,烟气治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市场出现暂时性下滑,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的投资在日益多元化的市场下将继续保持快速推进。在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覆盖所有污染物种类的治理要求下,环保产业中VOCs(有机挥发物)治理、土壤修复等新兴领域市场将快速释放,以环境质量为标的的环境综合服务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带来重要机遇。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电力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烟气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城市扬尘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和相关的环境监测作出了明确规定。[3]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于造纸、印染、化工等“十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减排、水生态环境治理作出了明确部署。[4]为遏制土壤污染恶化,修复污染土壤,《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已由环保部提交至国务院审核,目前已经实施。[5][6]据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估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投资额约为1.75万亿元,其中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投资比重达36.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投资额将达4~5万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带动投资超过5万亿元。此外,根据国家环保部“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环保投入每年将达到2万亿元左右。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带来的大规模投资需求无疑为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大力发展提供了巨大商机。

(二)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十三五”期间,应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7],着眼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把握供给侧脱碳、需求侧减量产业发展趋势要求,将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继续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予以支持,促进其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应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重点,全面推进能源节约,推动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拉动消费需求,优化政策和市场环境释放内需潜力,促进高效节能和先进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大力强化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环保产业发展水平。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实施资源循环替代战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水平,降低单位产出的物质投入水平,破解经济新常态下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的矛盾,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

具体而言,“十三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与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与相关政策措施应着重在以下方面。

1.大力发展高效节能产业

一要大力推动工业节能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加强工业节能关键技术研发,突破节能技术研发和制造的短板,鼓励研究开发各种高效节能装备、设备和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大幅降低成本。跨行业整合钢铁、水泥、发电等高耗能企业的余热余压余气资源,发展余热采暖、余能发电和低温余热发电。加强对供热系统热损失和做功能力损失环节的自动监控和智能分析能力,通过系统优化提高综合能效。加快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实现企业生产工艺和各能源品种的灵活调度与综合优化。鼓励对重点用能设备在设计、制造时同步配备智能能源计量和远程诊断设备,实现对重点用能设备运行的实时监控和系统优化。鼓励工业企业在低温加热段采用太阳能集热器加热,鼓励风电、太阳能发电与企业能源供应和管控系统综合集成,加大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力度。

二要大力推动建筑节能材料与产品推广应用。应鼓励研究开发高性能建筑保温材料、选择性“热变色”窗户、建筑用相变储能技术、光伏一体化建筑用玻璃幕墙、紧凑型户用空气源热泵装置等节能建筑材料与产品。推广绿色建筑,鼓励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与产品,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大力推广变频调速电机技术,推广LED节能照明灯具,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和产品应用。对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新建建筑等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和引导商业房地产和工业厂房推广工业化绿色建筑。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空调、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节能监管平台建设,推进居民住宅开展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要大力推动交通节能技术与产品研发应用。应鼓励研究开发高效节能交通动力设备、百公里油耗3升的燃油乘用车等高效节能交通工具。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推进智能交通管理。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公共交通线路运行显示系统、GPS智能监控系统、多媒体综合查询系统、乘客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对运营车辆的智能调度,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和节能水平。建设城市道路交通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促进各类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提高整体交通节能水平。

四要大力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做大做强。推动节能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推进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及应用,推广节能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等新型商业模式、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推动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提高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制定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规范标准、节能服务流程标准,提高节能服务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节能量第三方评估机制,为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企业提供公平合理的合作基础。建立重点用能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评级数据库,帮助节能服务企业规避风险。鼓励节能服务企业通过一带一路、南南合作等渠道开拓节能服务跨国合作,带动我国节能低碳技术产品、装备和专业能源服务走向世界。

五要强化政策保障作用。要制定或修订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推动节能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应用。继续通过发布产品能效标准、节能产品推广目录、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等措施,提高节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促进用能企业和产品制造商持续追赶能效领跑者,推动能源利用效率“跨越式”提高。完善能效标识制度,促进“能效领跑者产品”消费。建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发挥绿色债券功能,提升节能装备制造、产品生产和服务企业融资能力,促进节能产业快速发展。

2.加快先进环保产业发展

一要推动主要污染防治技术装备能力上新台阶。围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集中突破水体重金属污染、雾霾、土壤农药残留污染等一批关键治理技术,加快成套装备和核心零部件国产化步伐。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污染物,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成套装备及配套材料,建设一批技术先进、配套齐全、发展规范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基地。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筑材料、食品制造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应用。加快环保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强化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与信息产业跨界融合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建立产学研用环保技术创新联盟,加快技术融合集成创新研究与应用。支持危险废物防治技术研发,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水平。

二要整体推进区域环境治理和流域污染防治,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台湾海峡西岸等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构建国家治理视野下大气污染区域联动防治体系,建立健全跨区域的联动治理模式。继续推进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在国家层面构建流域污染防治的区域联动体制、制度和机制,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战略,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强化“控源型”治理,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推进末端治理。通过区域联动的大气污染与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带动相关环保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壮大。

三要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推广应用。定期更新《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强化供需对接,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筑材料、食品制造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应用。加大财政资金对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政府采购力度。落实科技项目资金以奖代补和后补助,奖励环保新技术新装备研发成果,奖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使用者。

四要优化政策与市场环境,提升环保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基于各行业污染物大数据的相关环保装备与服务需求信息平台、技术创新转化交易平台、环保装备招投标信息平台,提高环保信息服务水平。推动卫星、网络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构建污染排放、环境质量基础数据与监控处置信息平台,提高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促进环境监测、治理装备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创新环境服务模式,推广合同环境服务。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试点,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园区污染集中处理等重点领域,深入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建立国家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环保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做强做大,支持环保先进技术和装备拓展国际市场。

3.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一要壮大资源分类高质化循环利用产业规模。大力推动共伴生矿和尾矿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基础理论研究,支持战略性稀贵金属资源化利用,培育固废资源化产业新增长点,开展农作物秸秆、残膜、三剩物等农林废弃物回收利用。对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废旧纺织品、园林废弃物等城市典型废弃物进行集中资源化回收和规范化处理,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保障,分类建立回收体系,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地升级改造,支持向“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集聚,发挥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协同效应,打造城市静脉产业基地。建立覆盖再生资源原料、技术工艺、再生产品、污染物控制四个方面的标准体系。

二要大力提升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水平。实施新型废弃物高值清洁利用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示范,推动太阳能光伏板、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废液晶、碳纤维材料和节能灯等新型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推广稀贵金属高效富集与清洁回收利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等技术与装备,全面促进新型废弃物规范有序回收高值清洁利用。强化节水意识,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水资源循环利用和海水淡化技术装备研发。

三要推动再制造产业快速发展壮大。加强理论研究,创新再制造的关键技术,制定再制造的行业标准,建立系统完善的再制造工艺技术标准、质量检测标准和具有良好通用性与可操作性的标准方案,不断增强再制造产业技术支撑能力。大力发展再制造服务业,积极推动再制造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再制造产业链。加快机械产品再制造损伤检测、体积修复等再制造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加快产业化应用。开展航空发动机、盾构机、医疗影像设备等高值零部件高端再制造,组织实施再制造技术工艺应用示范,推广再制造纳米电刷镀技术装备、电弧喷涂等成熟表面工程装备在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再制造领域进行示范应用。建立再制造旧件溯源及产品追踪信息系统,提高再制造产品的自我诊断和在线检测能力。实施再制造服务体系示范工程,引导再制造企业拓展服务范围与渠道。充分整合信息资源,探索及完善“互联网+回收+处理”的模式和路径,积极推动基于大数据时代的再制造产业发展。鼓励专业化再制造服务公司为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专项服务。

四要着力培育资源循环利用新模式新业态。夯实资源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互联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引导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产业发展和设施水平提升。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推动物联网电子监管在危险废物、电子废物利用处置产业中的应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衔接。创新消费理念和商业模式,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延长产品生命周期,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效率,推动服务外包式服务,积极推动资源循环利用第三方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通过合同管理方式,为产业园区和企业提供废弃物管理、回收、再生加工和循环利用的整体解决方案。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广再生产品和再生材料。

注释:

(1)本节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信息中心“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库” (注明的除外)。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2016年2月29日.

[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8号) [Z].2012年7月9日.

[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Z].2013年9月10日.

[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Z].2015年4月2日.

[5]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Z].2008年6月6日.

[6]章轲.环保部首次披露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内容.[EB/OL].[2013-12-09].http://www.ditan360.com/?.

[7]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Z].2015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 吴晓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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