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动因与路径
2016-10-31高玉贵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郑州451450
■ 高玉贵(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郑州 451450)
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动因与路径
■ 高玉贵(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郑州451450)
社会治理精细化是经济新常态下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项基础性工程。社会治理精细化不仅是一种系统化的治理机制,更是一种治理哲学。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形势、更加严峻的挑战和难以预料的困难。目前我国必须以“精细化”的社会治理理念替代传统“粗放型”的管理思维。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要培育社会良好的治理文化,进一步转变和明确政府职能和角色,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社会治理流程与技术创新,加强社会治理的制度化建设。
精细化社会治理制度创新评估体系
经济新常态下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一)经济新常态下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内涵
精细化本身不是新事物,作为追求精益求精的努力,自古有之。精细化管理是一种技术方法,以规范化为前提,系统化为保障,数字化为标准,信息化为支撑,专注于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以获得更高效率、更好效果和更强竞争力。目前学术界对于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内涵没有达成统一共识,笔者认为社会治理精细化是指在经济新常态下将精细化的理念和机制引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合作治理、动态创新和公开透明原则,对社会治理理念与制度、结构与流程、方法与方式、技术与工具的精细化设计和持续创新,以期实现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和精细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本质上体现了现代社会政治民主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人民的主体性地位,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化利益的不同层次的、个性化的需求;它反映了对社会公众的一种多样化、个性化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实现。因此,社会治理精细化既追求精细化,又追求人文关怀。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理应不能仅仅局限于以追求效率为目的的流程再造、结构职能优化、技术与工具创新等因素;还需要包涵人文关怀以及对更幸福、更美好、更精致生活状态的追求等人文特征,以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增强社会公众满意度与对现代社会治理愿景的认可,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果。
(二)经济新常态下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基本要求
以人为本。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理者,施政理应以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为目标,施政的结果理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治理本质体现宪政主导下的政府、市场、社会的平等合作互动关系,核心是对人的服务。社会治理精细化要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人文关怀,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坚持追求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状态;倡导以社会、公众为本位的治理哲学,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治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多样化的需求。
合作治理。合作治理是改变以往政府主导下的权力的单向维度的“自上而下”的运行模式。合作治理体现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精细化中,政府、社会、市场就社会治理与政策问题,在法律与契约框架下结成的合作伙伴关系。经济新常态下,社会多元行动主体治理共识的达成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现代公共治理理论认为,无论政府、市场还是社会,任何单一治理机制都不可能包揽全部社会公共事务,也无法有效应对各种潜在风险。构建多元主体、多维度的合作治理是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内在要求。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政府需要与市场、社会、公众形成良好互动的合作治理机制。
动态创新。动态创新是推进社会治理发展与社会治理精细化的重要保障。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离不开社会治理的持续创新。社会治理精细化要求与时俱进,对社会治理理念与制度、治理方式和方法、治理技术与工具、治理结构与流程等进行精细和持续动态创新,以适应现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公开透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现代发达的传播媒介与现代化的科学信息技术意味着以往政府对政务信息的特权控制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政务信息资源的公开透明与资源共享。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进程中,公开透明是一个关键因素和基本要求。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要更有效地让社会治理多元主体有效参与和协作监督。从一定意义上讲,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公开、透明与资源共享是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一个基本前提和基础。
经济新常态下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动因分析
(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社会治理精细化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我国的社会公共事务工作范式经历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发展变迁。在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传统粗放型、经验化、随意化和模糊化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新常态下的时代发展与变迁的需求,必须加快向社会治理精细化转变。以科学化、理性化、标准化为显著特征的社会精细化治理体现了现代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从“粗放型”管理到“精细化”治理,是推进我国社会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二)社会结构转型和多元利益诉求
社会结构是社会诸要素相互之间按照一定的方式、规则和秩序形成的社会网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社会变革日益深刻,城乡区域间的人口流动及其就业日趋繁杂,社会结构分化加快,社会公众利益诉求趋向更加多元化,贫富差距扩大化,社会大量财富聚集于少数利益群体之中。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处于社会贫困的群体,对社会不满的情绪和心态不断加剧,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过去“粗放型”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与现代社会治理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新常态下需要以“精细化”的社会治理理念替代“粗放型”的管理思维。
(三)网络公民社会的崛起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及其应用飞速发展,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网络社会的到来有可能为社会治理精细化提供一种强大的工具和手段。新时期网络已经成为汇聚民声、排解民忧的重要渠道。据不完全统计,现在我国已有近7亿的网民数量。网络公民社会的崛起,关注网络民声,重视网络民意是新常态下社会治理创新与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是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必然要求。网络社会使得社会治理主体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更加多元。我国网民数量庞大,经济新常态下快速发展的网络社会,为社会公众的公共事务参与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前景,也为社会治理精细化带来严峻挑战。同时,网络社会无处不在、互联互通的数据、知识共享、“互联网+”等特征也为社会治理精细化带来了机遇。
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路径
(一)培育社会良好的治理文化
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具有内在巨大的影响力。培育社会良好的治理文化,有利于为社会治理精细化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和内在动力。社会治理精细化中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育和塑造良好的治理文化。经济新常态下治理文化的“软实力”已成为社会治理精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功能。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要深入对社会治理文化进行宣传,形成全社会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进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进一步转变与明确政府职能和角色
强化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明确政府角色有利于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当前社会治理中的政府职能的“缺位”、“越位”、“错位”现象依然存在。社会治理精细化要求对政府各个部门职责和权力进行全面梳理,明晰权责范围,以有效规范其权力与职责。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需要按照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规则,引导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协同共治,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并鼓励开展社会志愿组织服务,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归还予社会组织承担。
(三)建立健全社会治理评估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治理评估指标体系是推进社会精细化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为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指明了方向。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需要建立科学的、准确的和全面的社会治理评估指标体系。社会治理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首先需要进行科学的研究作为基础,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使各项指标具有实际价值;评估指标的选取要体现社会治理精细化涉及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而且选取的评估指标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能按一定层次结构组成有机系统。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要坚持以人为本,将抽象的、模糊的评估指标变为可以度量、计算和比较的数字,并体现评估指标的合理性、有效性、持续性和可操作性。在治理评估指标设计中,要将公众满意度作为检验社会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
(四)强化社会治理流程与技术创新
网络信息技术时代的到来,对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机遇。利用现代科学的研究和统计来分析社会多元化的主体利益需求,这是开展精细化治理的前提。新常态下推动社会治理精细化,必须要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与科技成果,强化资源共享,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创新社会治理流程,评估基本治理程序,确保每个环节都具有实际价值和功能。经济新常态下社会治理的组织结构应逐步实现扁平化,基层社会应被授予较大的自主管理与自治权限,提高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的能动性和自治力;同时加快政府电子信息化技术创新,利用社会治理信息网络技术,将治理流程标准化、数据化,为治理流程再造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同时,要加大对社会治理流程的绩效评估力度,通过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进行社会治理流程运行效率、效益和效果评估,形成社会治理流程的良性运行体系。
(五)加强社会治理的制度化建设
社会治理精细化本质是制度的现代化。经济新常态下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必须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化建设,实现制度现代化。新常态下要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的基础制度供给与设计,加快建立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制度体系,建立多元化主体协同机制、系统化的治理运行机制、社会风险应急处理机制、政府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与立体化的考评激励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治理制度和规则体系。社会治理精细化需要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和规范,治理过程中各项工作、各项环节、各项流程,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制度和规则,是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必要条件和必然要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是否到位,直接影响社会治理精细化的程度。通过创新和严格执行社会治理领域的各项制度,提升社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此外,社会组织是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组织形式和“桥梁”,是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依托力量。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需要通过加大制度创新与设计,发展在政府与社会、市场、公民之间具有沟通协调作用的社会自组织体系,积极培育社会自组织力量,增强政府、社会、市场、公民之间的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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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郑州市软科学“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与制度生态优化研究”(项目编号153PRKXF426)的阶段性成果;河南省软科学“河南省科技人才创新后发优势研究”(项目编号162400410284)和“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6240041028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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