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构建
2016-10-26李均
李均
摘要:当前,国库集中支付成为了最具代表性的一种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作为主要的环境,是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同样也是保证资金安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体系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但是从全局出发分析与探究,现阶段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国库业务核算的质量,并且也增加了监督的难度,积极探究、分析与改善成为了当前最为主要的任务与内容。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 风险防范 监督机制
一、现阶段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一)缺乏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规章制度
众所周知,所谓的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是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商业银行资金汇划系统下拨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拨放给收款人以及相关的用款单位。但是从全局分析,现阶段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并没有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尤其对市县级资金清算业务开展中没有进行统一的规定。在此发展背景下,需要依据实际的发展情况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二)缺乏健全的系统功能
因系统功能不健全会对国库资金的安全以及工作效率造成影响,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是数据传输没有采取加密措施,很多财政部门以及相关的支付中心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传各种信息,并且也可以对电子信息进行修改,导致该系统存在漏洞与风险。其次是作为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库会计核算系统现缺少自动恢复汇总清算额度的功能,尤其是国库集中支付退回业务的时候,无法进行自动恢复汇总清算额度,往往需要相关财政部门的关注,如此一来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政部门以及国库部门的工作量。最后是在整个运营过程中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会出现错误,往往需要利用软件公司技术人员临时更改程序,长此久往无法及时解决漏洞与风险,对财政资金运行会产生非常多的风险。
(三)缺乏完善的资金清算环节
如果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的相关规定,则需要遵循的原则为“先支付后清算”,支付中心需要将资金拨给相关银行或者收款单位之后,要填制申请划凭证送到国库部门,由国库部门通过支付系统进行统一清算,无论从哪一种角度分析,该操作环节均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在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清算的时候,部分地区只能参加一次票据交换,无法实现支付部门与国库部门当日清算,这样一来则会出现代理银行或者支付中心垫付的现象。
二、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监督所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缺位现象十分严重
现阶段我国国库集中支付模式主要采取国库间接支付模式,简而言之便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单独设立一个账户,这种模式会出现国库清算不及时,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的监督力度。另外,从支付中心角度分析,虽然处于集中支付流程的最前面,只有保证监督的合法性才能提高质量,然而根据笔者的分析与研究,现阶段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监督容易出现监督缺位现象,需加强关注与重视。
(二)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
毫无疑问的是我国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监督会涉及到非常多的交易信息,在新形势下需要积极借助现代化手段完成。然而从当前实际发展的情况分析,我国人民银行国库监督手段比较落后,仅仅凭借着凭证账表进行审核,无法保证其效率与质量。除此之外,财政部门、国库部门、支付中心、代理银行等还没有制定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且无法为业务监督提供完整的信息,这样一来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国库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无法有效提高其监督效能。
三、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风险与监督完善的措施
(一)积极完善规章制度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的完善性成为了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有序发展的基础与保证。首先,需要根据实际发展的情况制定完善的国库资金集中支付制度以及管理策略,保证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能够有规矩可循,并且能够将整个制度贯穿在业务处理之中。另外,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中国库部门、支付中心以及代理银行的重要地位,从根本上提高风险隐私,保证与财政部门形成一股强有力的绳索,这样一来才能真正防范财政资金在拨付中所存在的风险。
(二)积极完善系统功能
首先,需要进一步升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可以通过网络传输电子信息加密功能保证数据与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其次,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额度自动恢复功能,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出现重复劳动的现象,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与国库部门的工作效率。再次需要构建完善的支付清算各个环节的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凭证的电子化处理,这样才能提高支付中心的地位,也能减少垫付资金的现象。最后,则需要加强对央行支付系统资源的利用,可以通过拓展国库资金清算的渠道,或者利用支付系统将资金从国库单一的账户上拨付到相关账户之中,这样能够实现直接支付,能够简化资金清算的流程,可以加快资金周转的速度。
(三)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清算业务监督技术
在新形势下需要加强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并且要覆盖国库集中支付全过程的监督系统,并且需要在此发展背景下构建完善的财政管理系统、国库管理系统、银行资金清算系统,实现对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强化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从根本上提高监督效率与质量。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国库部门的监督与管理,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的管理程序,对零余额账户清算业务进行规范,并且还要将非财政性资金积极极纳入到相关预算体系之中,保证所有的财政资金都能够在国库监督与管理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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