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视角下的中国政府的廉政建设
2016-10-21郭倩文
【摘要】当今社会的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社会状况也在瞬息万变。尤其是网络时代的到来,更进一步地推动着社会各个层面发生着变化。政府为了同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发展建设相适应,电子政务应运而生。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反腐也成为了更为凸显的社会问题,尤其是政府问题。可以说腐败是国之大敌,党之大敌,民之大敌。反腐倡廉建设,事关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也是被古今中外历史所证明了的一个铁律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掀起了一股强有力的反腐风暴,电子政务如何在这一轮新的反腐斗争中起到重要的助推器的作用,换言之,电子政务如何推动当今政府的廉政建设是个值得探究的一议题。
【关键词】电子政务;反腐;廉政建设
一、内涵阐释
1、电子政务。国内学者普遍认为,电子政务是指应用信息以及通信技术打破政府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构建一个电子化的虚拟机关,根据民众的不同政治偏向提供各种不同的服务选择,从而实现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有效交流;同时政府内部以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也可以通过信息化来相互交流,从应用、服务、以及网络通道等各个方面来进行信息化政府的基本构建,从而来提高政府的工作办事效率。本文的观点认为电子政务是一个随着信息科技迅猛发展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兴的政府服务手段,是政府借助计算机和网络进行的政务活动,不仅要为经济政治服务,而且要为文化,社会服务,充分发电子政务在社会各个层面的积极推动作用。
2、廉政建设。我国有学者从现代社会廉政的特征和实质出发,认为廉政包含四个要素:一是“廉正”,指政府及其官员在履行公务、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廉洁而公正、廉洁而正直,不贪污、不受贿、不枉法;二是“廉朴”,指政府及其官员取之于民者少而用之于民者多;三是“廉节”,指政府及其官员在国家管理活动和处理与社会公共事务有关的活动中具有清廉无私的品德,也称廉德;四是“廉制”,即有关廉政的制度。提到廉政建设,就不得不提出另一个与之对立的问题:腐败是指通过“公权力的滥用”使个人获得不法利益,被引入到政治领域。透明国际认为政府公职人员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让身边的人不正当地非法富裕起来就是腐败。随后随着私营部门的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透明国际又重新界定为腐败指的是滥用委托的权力以谋取私人利益。要加强对政府主体及其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廉政建设:要加强对制度机构自身的廉政建设;要加强对整个政治生态的廉政建设。
二、为什么要政府自身廉政建设中引入电子政务?
1、电子政务推行有利于推进政务公开,透明。政府可以通过电子政务的手段可以实现双向的政务运行,一方面政府通过在网络将政府自身的政务信息,决策公告,人员调动以及政府工作的未来规划在网络平台上公布,群众通过登录政府网络平台就可以便捷的得到政府部门的信息。另一方面,群众不仅仅可以通过电子政务的平台来获得政务信息,而且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向政府反映真实的民情,寻求政府的有力帮助,同时反腐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就不言而喻了。
2、电子政务可以借助计算机程序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从而加大制度和规则的执行力度。电子政务系统作为以计算机和网络为基础的办公系统,必须严格地按照计算机程序来运行。除了经过授权的系统管理员,一般的公职人员凭借自己的身份密码,只能够在计算机上完成自己职责内的操作,而无法越权行事。
3、电子政务有利于实现对政府有效的监督。第一个就是全程监督,腐败行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公职人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实时监督的成本相当高,且难以实施。但是电子政务的运行就可以实现有效的对公职人员的全程监督,从而有力地推进政府自身的廉政建设。第二就是全方位监督,这一概念的理解主要是针对于监督主体范围的扩大,有以前的纪检监察机关扩大到了每一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活动的公民,主体范围的扩大有利于廉政建设的宣传和其认可度在人民群众中的提高。
三、我国电子政务在廉政建设推广应用的的建议
1、完善电子监察体系,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1)必要性。电子监察在国内是处于正在发展的阶段,学术界关注度较低,文献书籍比较少。我国目前没有一本关于电子监察的书籍。一是在搜集资料、分析综合等方面困难相对大些。二是将电子监察与廉政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科技预防腐败的创新,但这方面学术界研究较少,探索阶段。从上述资料的分析可以看出关于电子监察方面的内容我国尚未形成体系化的研究,所以要充分的发挥政府在完善电子监察体系过程中的积极性,实现电子监察的体系化发展。
(2)重要性。在信息化社会尚未普及之前大多数政府的信息数据或者需要公告的一些文件都需要采取相对传统的政务公开形式,如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从这些传统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可以看到,其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因素比如传统媒介的影响局限性,信息公开地点的地域条件限制等。而电子监察信息体系如果能够得到全面完善的话,人民群众就不仅能够得到获取信息的便利还能够有效的向政府寻求帮助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能够对政府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
(3)电子监察体系化有利于加强政府自身的廉政建设。第一,完善电子监察体系,有利于政府部门自身的政务信息公开,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全面充分地了解和领悟政府部门的政策意图,有力于提升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认可度,有利于改善政府的工作形象。第二,能够有力的打击腐败,实现有效的反腐。通过体系化的电子监察的运行,政府官员相当于完全将自身置于大庭广众之下,群众举报贪腐案件更加便利,使得贪腐现象能够得到有效的遏制。
2、加强网络反腐的立法完善,加强政府自身的廉政建设
(1)必要性。第一,针对规范和管理网络舆论传播,防止和副除有害信息,控制网络舆论,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结合廉政建设下的网络舆论监督立法还处在起步阶段。针对网络舆论方面的法律法规分布散乱,没有系统性。第二,涉及到网络舆论监管的法律法规立法等级不高。第三,目前,虽然我国网络反腐败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是网络反腐相关法律法规严重缺乏,腐败现象依然蔓延。
(2)重要性。加强网络反腐的立法有利于从法律层面上解决廉政建设的制度设计问题,真正地不再让网络反腐陷入“无法可依”的基础困境。通过立法解决网络反腐问题有利于使网络反腐成为一个反对政府腐败,加强政府自身廉政建设的有力武器,同样,有利于是网络反腐成为廉政建设监督体系的有益补充。
(3)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廉政建设法制化进程。立法手段也可以借鉴信息手段的简介高效的特点,通过强有力的立法进一步的推进政府自身的廉政建设法制化的进程,为廉政建设的发展注入有力的强心剂,进一步推进政府在电子政务大背景下的廉政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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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谢亚云. 陕西师范大学电子监察在廉政建设中的应用研究[D]. 陕西师范大学,2013.
[5] 张 扬. 网络舆论监督视阈下的廉政建设研究[D]. 海南大学,2012.
【作者简介】
郭倩文(1994—),女,汉族,安徽界首市人,河南大學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