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研究分析
2016-10-21薛莲
薛莲
摘要:前教育内涵式发展强调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效益提高与可持续发展。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解决社会供需矛盾、为国家创造财富是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现实依据。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面临着以下问题:政府职责失范,责权配置模糊;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地域间、园际间差距显著;公民办园结构失衡,学前教育属性摇摆;师资队伍结构失范,核心素养薄弱。为此,必须从理念维度、目标维度、制度维度与结构维度构建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保障机制。
关键词:学前教育 内涵式发展
学前教育发展不仅是量的积累,更关涉到质的飞跃问题。近些年,为了完成“保基本、广覆盖”任务,我国学前教育行为往往以扩大规模为主,相关评价亦主要以投入金额、园数、入园率、师幼比等量化指标为参照。随着量化指标的激增,“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以初步缓解,转而“入园差”难题逐渐映入公众视野,频发的各类教育、安全、卫生事故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成为社会的新要求。[1]
一、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内涵
“内涵”反映着事物的本质属性,在逻辑学上相对于“外延”而言。马克思指出:“如果生产场所扩大了,就是在外延上扩大;如果生产资料效率提高了,就是在内涵上扩大。”因此,相对于“外延式发展的数量积累、规模扩大与空间扩展,“内涵式发展”从本质上强调促进事物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效益提高与可持续发展。“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作为逻辑学上“内涵———外延”逻辑范畴的衍生,是描述事物两种不同发展的路径,二者不存在性质上的区别,重点在于与事物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相契合。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发展方式往往是共存的,两者的有机融合是事物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促进学前教育由增加数量、扩大规模为核心的外延式发展向优化结构、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实现规模数量与结构、质量、效益和谐发展,成为学前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
二、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阻碍因素
1.政府职责失范,责权配置模糊
在我国,由于受到传统历史因素的影响,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作用一直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20 世纪末,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学前教育发展责任由政府转嫁至市场。不仅缺乏针对政府主导的硬法规定,多数以“意见”、“建议”、“主张”的口吻进行规定,具体责任指向不明,并且缺乏相关的问责制度。同时,各级政府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严重不足。[2]
学前教育作为一项复杂的教育系统,其发展不仅需要教育部门的支持,更离不开社会各子系统的协作。但由于对各部门的规定缺乏细化与针对性,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频发责任定位不清、多头管理、批管分离等现象。此外,由于缺乏针对幼儿园审批注册的详细规定,民办园既可以在教育部门注册,也可以在工商部门、民政部门等多部门注册,出现非专业人员管理审批幼儿园的现象,最终导致“非达标”幼儿园层出不穷,形成错综复杂的管理局面,影响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2.师资队伍结构失范,核心素养薄弱
师资队伍作为学前教育发展中的“软件系统”,是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动力。然而,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师资发展主要存在队伍结构失范与专业核心素养薄弱的问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结构失范主要体现为性别结构失范、学历结构失范与职称结构失范。性别多样性团队通过开放性合作、观点整合,促进产生新的思维方式,避免思维趋同,提升创造力,从而有利于实现高水平的团队绩效。以此类推,学前教育作为一项团队事业,同样需要性别多样化的队伍。然而,在实践中,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性别结构严重
失衡。
三、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的保障机制
1.理念维度:落实公平、优质、高效理念
公平、优质、高效理念是学前教育在不断发展、深化变革中凝聚而成的。这既是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对学前教育提出的新挑战;既是学前教育突破传统发展模式的新要求,也是实现教育由粗放式发展走向集约式发展的重要环节。第一,落实落细学前教育公平。公平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首要指导思想,并且在“文本层面”与“话语层面”得到高度的重视。因此,丰富学前教育资源,优先将学前教育资源向处境不利地区、幼儿园倾斜,聚焦“雪中送炭”,成为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首要价值追求。第二,创造优质的学前教育。伴随着学前教育规模的日益扩大,家庭与国家对学前教育不仅仅是量的要求,更期盼着更多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第三,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效率。高效的学前教育不仅体现为规模、数量的日益扩大,更表现为质量的提升与内涵的发展。
2.目标维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方面,要厘清“实践导向”的真正内涵,坚持以“人师”培养为主,以“经师”培养为辅;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继续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 +”、慕课等,开展具有个性化、主动性的学习,变革消极“输血”学习为积极“造血”学习,将学习权真正还给学习者。其次,建立与优化教师资格认证与评价体系。幼儿教师与小学教师所面临的教育目标与任务存在显著差异,简单化地参考小学职称评价体系,不仅无法体现出幼儿教师的独特性,而且极易导致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与评价的“小学化”。因此,建立独立专业的学前教师资格认证与评价体系迫在眉睫。此外,伴随着幼儿教师身份由传授者、照看者向观察者、支持者与合作者的转变,幼儿教师评价由依据教学活动单一评价向依据生活活动、游戏活动、教学活动等综合评价转变成为必然,评价时空将不断泛化,评价活动逐步走向全面化与科学化。
3.结构维度:平衡幼儿园属性结构
教育性与公益性是学前教育的基本属性,亦是学前教育发展必须坚守的根本底线。然而,伴随着民办园数量的激增与超越,经济性逐步成为学前教育的主导属性,教育性与公益性日益受到侵蚀。鉴于此,首先,要加大财政投资,兴建公办园,扭转公民办园数量结构失衡的局面,另外,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调控学前教育收费,从而保障学前教育非营利性特点。其次,構建参与主体多元、奖惩并重、以评促改的学前教育质量监控保障系统。监控主体上不仅要发挥幼儿园管理者与教师等内部监控者的作用,而且迫切需要建立独立专业的第三方监控体系,保障质量监控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参考文献
[1]冯晓霞,周兢.构筑国家财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届世界幼儿保育和教育大会简介[J].学前教育研究,2011(1).
[2]王海英.学前教育不公平的社会表现、产生机制及其解决的可能途径[J].学前教育研究,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