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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事业的发展与国家政策的关系

2016-10-21杨兰亭

中国民族博览 2016年2期
关键词:德国联邦政府文化产业德国

【摘要】德国政府根据本国文化产业的现状和环境,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并且这些规定与法律政策促进了德国文化和经济的迅猛发展。并且,德国联邦政府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来扶持地方文化与创意产业。本文对德国文化政策和做法措辞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并加以分析。

【关键词】德国文化政策;德国文化基金

【中图分类号】G120 【文献标识码】A

2015年10月,通过报名、面试筛选等环节选拔出中国的9位学员,在文化部支持下,参与全国文化系统人员“文化管理在中国”赴德国为期40天的学习培训项目。期间,学员们先后在中央美术学院和德国柏林自由大学通过集中授课交流与讨论,对德国文化管理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博物馆教育、创意产业、国家与私人基金会、文化产业的经营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大致了解。本文从德国文化政策及管理、基金会、人才培养几个方面做进一步的思考与论述,因而从中深刻领会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的应对。

一、德国文化政策及法律

法律在德国的重要地位,德国政府根据本国文化产业的现状和环境,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并且这些规定与法律政策促进了德国文化和经济的迅猛发展。由于“经济是基础”的保障,德国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给予支持和保障,这是最重要的基础。德国在建立公共资金保障机制方面是极为积极的,稠密地制定了不同的相关政策。这一切充分说明德国的政府财政资金在文化事业发展中所扮演的是核心的角色。

(一)德国文化与经济的发展与德国政府的扶持促进计划密切相关

在既有的宪法框架和文化自主性的原则下,德国联邦政府长期以来就没有建立统一的文化行政机构。

1998年,德国联邦政府设立了文化与传播事务专员,由国务部长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德国各州之间的文化政策,加强制定涉及全部联邦的文化发展框架,并代表联邦德国与欧盟文化事务馆员接洽,在尊重各州在文化领域的自主权的前提下,参与制定欧洲文化发展框架。

德国联邦政府2008年5月成立了“文化与创意经济行动组”,为加强和鼓励文化经济的发展空间,由德国联邦经济部、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事务部人员组成,探索在政策上能够促进和发展文化经济的可能性。

政府预算中每年都有一笔相当数额的文化资金。近年来联邦政府年年提高文化事业预算,为促进文化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2003年联邦政府财政文化支出投入占12.5%,总支出87亿欧元;2005年为12.72%,总支出79.9亿欧元;2007年投入占14.68%,总支出为83.22亿欧元。2006年预算同比增长3.4%,2007年则上升了1.3%,而从2008—2009年,增加了5%。

(二)文化财政资金的分配

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并没有设立统一的文化资金分配部门,而是选择将文化方面资金的分配权交给第三部门,由他们将资金分配给各类文化事业,这个第三部门是“非政府公共组织”,其性质介于政府与具体文化机构之间,由他们将资金分配给相关文化机构。他们是受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政策和一定的社会原则将资金拨款给相关的文化机构。在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方面都由第三方部门进行相关安排管理工作,像德国文化基金的拨款与事务也是由这样的第三方部门进行管理的。

成员大部分由分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这样的做法是为了保持文化政策的连续性,避免过多地受到政府行政干预和影响。

(三)各级政府对中小文化机构及私人文化企业的支持

德国文化政策在强调国家对外扶持时,也强调应当充分发挥私人对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各级层政府充分扶植他们的发展以及对多元文化政策方面的支持促进力度,充分发挥各地方文化发展的特性。德国很善于运用全社会的力量兴办各种各类公共文化事业,但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事业的做法,主要还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支持规模相对较小的文化机构及私人文化企业的发展,解放生产力,保证文化发展的多样性与发展的活力。

同时,重视中小创意企业的发展,针对性地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德国制定了支持中小创意企业的发展政策,以便各级政府部门在实际操作中能够规范并有效地落实国家发展创意产业的各项鼓励政策。

二、德国文化基金

德国联邦政府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来扶持地方文化与创意产业。德国基金会主要包含两个部分,国家基金会和私人基金会。在德国,文化基金会在德国文化和体制中占有特殊的位置,同时也是德国文化发展非常重要的机制和组成部分。

(一)德国联邦文化基金会

2002年3月21日,德国政府成立德国联邦文化基金会,总部设在哈勒市。基金会的工作重点是促进现代艺术、加强国际合作,以及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尤其是促进德国与东部接壤邻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其任务是为促进对外文化,本土文化和历史文化相关的项目,这些职责明确是建立在联邦的層面。

据德国联邦政府经济部2009年发布的《文化与创意经济调查报告》,2006年德国文化与创意经济创造产值610亿欧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6%;2008年德国文化与创意经济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占全部就业人数的3.3%。

(二)组织机构

德国联邦文化基金会支持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第一,根据目前发展情况和需求,分阶段地实施计划,并根据阶段定位重点项目的主题和内容;第二,基金会乐于向国际性并带有创新性的文化项目提供资助。基金会每年都会有资助预算,如今它的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全欧洲最大的文化类基金之一。该基金会由三个部分组成:监督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咨询委员会。

(三)私人文化基金会

上面说到,德国文家基金会主要包含两个部分,国家基金会和私人基金会。私人文化基金会拥有其独立的法律政策,其性质为,具有非营利性的,具有广泛而多种内容的私人文化基金会。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一些财富得到累积的个人,由于欧洲拥有私人基金会这种形式悠久的历史,回报社会的观念历经久远,兴建各类慈善机构的情况比比皆是。德国私人文化基金会在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中广泛开展资助。拥有公益性、专业性的运营理念和运作模式,这点特别值得国内同行们借鉴。例如:我国比较熟知的德国墨卡托基金会,该基金会自开始运作至2011年,共为多达564个项目募集了共计约1.6亿欧元的资金。并且,到目前为止,在对中国的关系中,每年支出约7000万欧元用于中德两国共同关心的项目。

三、注重文化产业及文化管理人才培训

德国对教育的重视即德国发展的基础,首先德国人才培养最重要的就是注重实践,注重培养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这种注重形式成就了他们自身的制度。其次,德国倡导教育与社会有机结合,大学的教育带来了人才的创造和发明以及培养了高素质社会人员,社会的表现为顺其自然综合能力的良好发展。最后,德国职业技术和继续教育发展之广阔,“双元制”的教育机制,为人才培养提供有力的保障,并且为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同样重要

在德国,十分重视文化产业和管理人才的在实际工作中的实践与锻炼的,培养实践型人才是教育的最终目标,很多学校都拥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在学成从业之前,必然要通过职业教育培训、岗前系统锻炼和实习教育的,在毕业生中逐渐形成一个成熟理智,按社会所需的择业理念。

(二)整合行业培训资源、建立人员评估机制

德国文化机构和企业,把人才培训和人才管理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在不断提高自身人员的培训力度的同时,更拥有完善的人员培训制度,职业学院实行“双元制”,从业人员会进入到继续教育的行列中,双元制的学生比例一般占到50%~70%。各文化机构都需要高技术的文化专业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德国人员管理多集中在高端流程中,它有着对人员进行職业生涯设计,企业文化方面的培训及中长期的培训计划等一系列措施,这样就有效地整合各方面行业培训中的资源,建立了完善的培训制度和人员评估机制。

在德国30天的学习、培训、走访中,是一次近距离地感受和了解德国文化产业和管理的近况,并实地比较与学习借鉴了其中的发展的契机与奥秘、领悟诸多可以启发与思考的遐想。尤其在政府管理经验中的“公私并存,双轨并进”的双重管理体制,使德国文化产业和管理共同发展。希望我国在文化体制建设上,寻找到属于我们的、符合中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

摘 要:2000年10月8日《德国文化产业简介》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http://de.mofcom.gov.cn/article/ztdy/201011/20101107267529.shtml.

作者简介:杨兰亭(1982-),女,北京市人,中国美术馆馆员,本科,研究方向:文化志愿者管理、博物馆艺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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