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推“以房养老”必将碰壁
2016-10-20
初看本文标题,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以房养老怎么与股市的熔断机制扯上了关系。细思之,则可以找到它们的共同点,即都是“舶来品”,都在中国遭遇了水土不服。笔者曾撰文指出,已近而立之年的A股市场在制度创新方面不宜再奉行简单的“拿来主义”,熔断机制的夭折证明了这一点。同理,已经稳居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如果再简单地从国外移植些概念来化解国内的经济社会问题,显然是要面临碰壁风险的。现在暴露出的案例是以房养老。
2014年6月23日,中國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2015年4月份,以房养老保险首单落在武汉。
以房养老是从国外引进的“舶来品”,目前国外一些参与了这一产品的居民也在反思这一政策。在国内,以房养老则遭遇严重水土不服。
到今年6月30日,以房养老两年试点将到期。上海保监局官员透露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20日,全国申请以房养老的共有78人59户,最终办理完所有流程的为47人38户。其中北京18人12户,上海13人11户,广州14人11户,武汉2人1户。这组数据意味着,武汉市以房养老抢得的首单也就是两年试点期间仅有的一单。
以房养老为什么曲高和寡。笔者非常赞同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张敬伟的解释。张敬伟认为,以房养老模式,存在不适合传统养老的伦理道德风险、房价难以预测的市场风险、抵押房产价值难以实现的法律风险、70年产权面临的政策风险等,这些风险点中了以房养老的死穴。
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2000条网民观点统计,63.2%的网民认为,以房养老“还不太适用于中国”。笔者认为,这个统计数据是相当保守的。笔者与周边人群聊起这一金融产品时,几乎所有人均表示,以房养老这种“舶来品”,与国人的传统观念严重冲突。中国人讲的是,长辈要尽可能给儿孙留下丰富的物质或精神的财产。
笔者大胆揣测,以房养老被社会接受起码要等到2000年以后出生的一代人养老的时候。不过,也许不用到那时,以房养老就被其他更科学、更具有操作性的方式所替代。
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政府要放权让金融机构、社会资本进行大胆创新。国家发改委已经在这方面有所动作。6月17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的一则消息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日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主持召开今年第四次委内改革专题会议,研究审议改革方案,部署近期改革工作。其中的一项议题是养老服务。会议指出,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把养老服务领域社会资本准入方面存在的问题理清楚,对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养老服务,进行分类创新、分类施策。
依笔者看,这次会议有关养老服务的改革是颇具深意的。
笔者以为,以房养老可以作为一种养老方式,让金融机构、专业养老机构依托市场去进行产品创新,在政策上给它们以足够的创新空间,政府机构只需履行监管职责即可,切忌强行推动。
就像熔断机制被暂停实施时监管层的表态那样:熔断机制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我国没有经验,市场适应也要有一个过程,需要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动态调整。
以房养老也如是。(本文摘自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