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农产品贸易增长特征及成因研究
2016-10-17肖艳郑学党
肖艳 郑学党
[摘要] 出口价格竞争效应是中国对日本农产品出口增长的主导因素,其次是市场需求引致效应;日本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主要是由市场需求引致效应带动,而出口价格竞争效应则严重制约了日本对中国出口扩张;出口商品结构效应对两国农产品贸易增长贡献较低,甚至在日本对中国出口中起到阻碍作用。因此,两国应依据消费需求调整出口结构;加强农业合作和交流,扩大互补性农产品出口;推进中国农业生产标准化,转变农产品竞争力要素;推动FTA谈判,提高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程度。
[关键词] 中日农产品贸易;增长特征;修正的CMS模型
[中图分类号] F753/75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1763(2016)04—0079—07
Abstract:The export price competition effect is the primary factor for China exports to Japan, followed by the market demand effect; Japan's expor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o China mainly driven by market demand effect, but the export price competition effect has seriously hampered the expansion of export; the export structure effects is low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even for Japan's exports to China to play the role of constraints or impediments. The paper proposes that the two countries should be based on consumer demand to adjust the export structure; strengthen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s, and expand exports of complementary agricultural products; promote Chinas standardiz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change from price competition to non price competitiveness;push the FTA negotiation,improve agricultural liberalization level.
Key words:ChinaJapan agricultural trade; growth characteristics; revised CMS Model
一引言
中日贸易农产品贸易,在两国经贸关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两国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目前中国已成为日本农产品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日本也成为中国农产品第三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第十三大进口来源地。但是究竟推动两国农产品贸易增长的动力因素是什么?
涉及中日农产品贸易问题的文献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产品贸易类型,如吴学君、易法海[1],邵桂兰、王仕勤[2],崔振东、李钟民等运用Grubel—Lloyd指数、Brtilhart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等方法分析了中日农产品贸易类型,认为两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较低,农产品贸易增长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而产业内贸易突出表现在低质量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3]。二是农产品贸易摩擦成因,如刘耀魁、李鸥[4],商伟、管娜[5]等认为粮食安全和农业劳动力是中日农产品贸易中的两个重要的政治目标,因此政治因素是两国农产品贸易摩擦产生的根本原因。李铭、黄蔚[6],康文[7],谭晶荣、夏幸等认为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产生了不利影响,建立双边贸易合作机制,加强中国农产品控制监管力度以及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管理和认证体系是应对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的主要手段[8]。三是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如赵殿仁[9]、许文娟,林冰、刘春艳[10]等发现中日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总体呈现趋强态势,显著互补性农产品范围在扩大,两国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加强农产品交流与合作,可推动两国农产品贸易持续走向双赢。崔超、吴林海则认为中日农产品相似性指数高于市场相似性指数, 农产品贸易关系以竞争性为主[11]。四是中日韩FTA农产品问题。缔结中日韩FTA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势所趋,由于农产品贸易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以及日韩两国实施的高农产品贸易壁垒,农产品贸易将是三国谈判必然面对的难题[12],同时也意味着农产品成为三国建立自贸区以后区域内贸易增长潜力最大之产品[13]。
上述研究从不同视角分析中日农产品贸易发展问题,但笔者发现仍有两点不足:一是研究方法较为单一,即使实证分析也仅采用贸易互补指数、比较优势指数及产业内贸易指数等指标对两国农产品贸易类型与互补进行比较;二是基于传统要素来分析两国农产品贸易决定因素如资源禀赋差异、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差异、政策目标及干预措施差异、汇率因素以及地理位置及运输成本[14]。毫无疑问,前人研究为本文探讨中日农产品贸易增长因素提供了重要基础。
二中日农产品贸易增长特征农产品范围界定及数据来源详见下文说明。
(一)贸易增长迅速,贸易地位明显提升
1990-2013年,中日农产品贸易额由26.06亿美元增至143.86亿美元,二十多年间增长5.52倍,年均增速接近8.27%,但该增速远低于同期中国对外农产品贸易12.83%的增速。1997年和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两国农产品贸易影响较大,1997年和1998年中国对日本农产品贸易增速分别同比下降4.16%、7.96%;2008年和2009年分别同比下降5.68%、1.20%。出口方面,1990-2013年中国对日本农产品出口由23.08亿美元增至115.37亿美元,年均增速7.82%,接近中国对世界9.23%的出口增速。进口方面,同期,中国自日本农产品进口由2.98亿美元增至28.49亿美元,年均增速11.26%,低于中国对世界16.43%的进口增速。另外,两国农产品贸易在各自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明显提升,2013年中国农产品在日本农产品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为13.45%,较1990年的5.55% 提高了7.90个百分点。其中,进口地位由1990年的5.47%提高至2013年的12.08%。中国在日本农产品出口市场中的地位提升更快,由1990年的6.92%提高至2013年的24.34%。2013年日本农产品在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为10.41%,进口和出口比重分别为2.61%、23.81%,均较1990年均有所提升。日本自中国农产品进口比重的上升说明这些国家农产品在日本市场上很大程度上被中国取代。不容忽视的是,中国对日本农产品长期保持顺差,且有不断扩大趋势。2013年贸易顺差规模高达86.87亿美元,较1990年的20.10亿美元提高了4.32倍。中国对日本与世界这种非对称的农产品贸易态势,极易引起两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争端。
(二)贸易结构趋于互补,重要农产品进出口重叠度低
1990年中国对日本出口前五位农产品分别是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5.71亿美元),蔬菜及水果(4.13亿美元),纺织纤维及其废料(3.00亿美元),未另列明的动物及植物原料(1.98亿美元),牲畜饲料(1.61亿美元),分别占中国对日本农产品出口的24.72%、17.90%、12.98%、8.59%、6.99%。2013年,中国对日本出口的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蔬菜及水果等两类农产品绝对量和相对量同时出现增长,出口额分别为37.64亿美元、33.67亿美元;而未另列明的动物及植物原料,牲畜饲料等两类农产品出口分别较1990年增至7.58亿美元和6.24亿美元,但占对日本农产品出口比重则分别降至6.57%、5.41%;纺织纤维及其废料下降幅度更大,2013年出口额和出口比重分别仅为1.35亿美元和1.17%。肉及肉制品出口增长较快,由1990年的0.91亿美元增至2013年的13.44亿美元,出口比重也由3.94%提高至11.65%,挤进对日农产品出口前五位,位居第三。1990年自日本进口前五位农产品分别为纺织纤维及其废料、生胶、牲畜饲料、谷物及谷物制品、杂项制品,累计进口2.81亿美元,占自日本农产品进口比重的94.38%。其中,纺织纤维及其废料是第一大进口农产品,进口额1.93亿美元,进口比重64.91%。2013年进口的重点农产品有所变化,前五位农产品分别为纸浆及废纸,生胶,纺织纤维及其废料,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杂项制品,累计进口26.62亿美元,占自日本农产品进口比重的93.42%。纸浆及废纸和生胶成为自日本进口前两大农产品,进口比重分别高达32.93%、29.11%,而纺织纤维及其废料进口地位明显下降,2013年进口比重仅有22.02%,较1990年下降了42.89个百分点。中日两国农产品贸易结构趋于互补,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重叠度并不高,依然以产业间贸易为主。
三中日农产品贸易增长因素分解
(一)修正的CMS模型
Tysynski[15]首次提出CMS模型,后经Fagerberg and Sollie[16]、Milana[17]、AhmadiEsfahani[18]等人加以改进和完善,逐渐成为研究一国(地区)对外贸易增长源泉的主要模型。本文通过对CMS模型的进一步修正,将影响一个国家出口增长的因素分解为三个部分:市场需求引致效应、出口商品结构效应和出口价格竞争效应。
假设有两个国家:A国为出口国,B国为进口国,作定义如下:
E:A国向B国的出口总额;E1:A国向B国出口商品i的贸易额;m:B国由第0期到第t期总体进口增长的百分比;mi:B国由第0期到第t期商品i进口增长的百分比。
假定A国能保持对B国市场的出口份额不变,则B国进口增长率M会带动A国向B国的出口增长,这就是特定市场的进口增长效应,即:
MA(1)
但是,A国向B国出口的实际增长可能使新的出口份额大于或小于假定的不变市场份额,由此,可把A国向B国的出口增长分解为两部分:即由B国进口增长率带动的部分和一个余项。如下式:
E(t)-E(0)=mE(0)+[E(t)-E(0)-mE(0)] (2)
由于出口到B国市场的商品实际上是许多不同种类产品的归类,可把(2)式细分为:
该式表示A国向B国的出口增长由以下因素构成:
第一,市场需求引致效应,即:mE(0)。由于假设A国保持在B国的出口市场份额不变,B国进口增长会直接带动A国出口增长。该效应值大小与B国市场需求增速及A国出口基数有关,效应值为正,说明B国市场需求增加对A国出口B国具有拉动作用,值越大说明这种拉动作用越明显;效应值为负,说明B国市场需求下降阻碍A国对B国出口增加。
第二,出口商品结构效应,即:∑[(mi-m)Ei(0)]项。表示A国在第0期向B国出口商品的结构在多大程度上集中于增长率高于B国总体进口增长率的商品类别上,如果A国集中出口那些市场增长较快的商品,则该效应值为正。反之,如果A国集中出口那些市场增长较慢的商品,则该效应值为负。
第三,一个余项,即:∑[Ei(t)-Ei(0)-miEi(0)]项。如果对这个余项进一步分析,可看出是价格的变动所致,也即是出口价格竞争效应。分析如下:
令:Mi表示B国在第0期对商品i的进口;dM表示第0期到第T期Mi的变化,则有:
(6)式即为第t期和第0期A国出口商品i在B国市场上份额的差异。由于B国进口需求由两个渠道同时供应满足:A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则A国的其他国家在对B国市场出口时的内在联系可通过下式表示:
Ei/WEi=f(pi/Wpi) (7)
其中,pi表示A国商品i出口到B国的价格;WEi表示世界其他国家的商品i对B的出口额;Wpi表示世界其他国家商品i出口到B国的价格。
该式两边乘以pi/Wpi可得到:
(10)式表明:余项∑[Ei(t)-Ei(0)-miEi(0)]可看成是与价格有关的“竞争效应”。这样,如果A国家出口商品的价格增长大于其竞争对手时,就可能因竞争优势下降而失去B国市场份额,这时出口价格竞争效应为负值。该效应并非反映A国商品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而是反映由于A国的国际竞争力地位上升或下降所带来的商品出口增加或减少。
(二)农产品范围的界定
农产品范围参考《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SITC)第三版的统计准则,包括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SITC00),肉及肉制品(SITC01),乳制品及禽蛋(SITC02),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SITC03),谷物及谷物制品(SITC04),蔬菜及水果(SITC05),糖、糖制品及蜂蜜(SITC06),咖啡、茶、可可、香料及其制品(SITC07),牲畜饲料(SITC08),杂项制品(SITC09),饮料(SITC11),烟草及制品(SITC12),生皮及生毛皮(SITC21),油籽及含油果实(SITC22),生胶(SITC23),软木及木材(SITC24),纸浆及废纸(SITC25),纺织纤维及其废料(SITC26),未另列明的动物及植物原料(SITC29),动物油脂(SITC41),非挥发性植物油脂(SITC42),动植物蜡及油脂的混合物或产品(SITC43)。农产品贸易数据均来自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
(三)研究时间的处理
以1990-2013年为研究区间,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五个阶段:1990-1996为第一阶段或者基期;将1997-1999年为第二阶段;2000-2007年为第三阶段,2008-2009为第四阶段;2010-2013年为第五阶段,每个阶段的农产品贸易值采用均值,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农产品贸易的年际波动,确保数据相对平稳。根据修正的CMS模型对中日双边的农产品出口增长因素进行分解,结果见表1-表4。(四)模型结果与分析
1.市场需求引致效应
从各阶段看,中国对日本出口的市场需求引致效应不断扩大,出口增长贡献度也不断提高,由第二阶段的-0.46亿美元增至第五阶段的15.04亿美元,贡献度也由-3.98%上升到47.19%。2000年之前,日本对中国农产品进口需求并未表现出明显优势,反而因需求结构的变化而减少了约0.46亿美元,这表明中国农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没有适应日本市场需求。从细分农产品看,1990-2013年,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和蔬菜及水果的需求引致效应最大,分别为9.81亿美元、7.69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日本累计出口增长的13.27%、10.41%,对市场需求引致的贡献分别高达33.55%和26.31%。其次是肉及肉制品(3.27亿美元),未另列明的动物及植物原料(1.66亿美元),牲畜饲料(1.39亿美元),软木及木材(1.20亿美元),杂项制品(1.13亿美元)等农产品,占对日本累计出口增长的11.70%,对该效应的贡献也达到29.57%。此五类农产品对日本出口需求引致效应不断提高,说明日本市场对中国该类农产品需求持续旺盛。
2.出口商品结构效应
中国对日本出口。1990-2013年该效应为-1.22亿美元,出口增长贡献为-1.66%,这表明中国对日本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导致出口下降1.66%。尽管结构负效应整体不大,但需注意的是,中国对日本出口结构负效应仅仅表现在金融危机期间,其余各阶段均为正值,说明危机期间中国对日本农产品出口结构与日本需求出现偏差,阻碍了出口增长。2008-2009年,该效应值为-5.54亿美元,出口增长贡献-72.70%,具体表现在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效应为5.85亿美元,出口减少7.91%;其次是软木及木材,纺织纤维及其废料,效应值为-2.16亿美元和-1.78亿美元。实际上,中国仅有极少数农产品增长方向与日本需求结构变动吻合,如谷物及谷物制品,肉及肉制品,杂项制品,蔬菜及水果等,该效应值分别达到0.97亿美元、1.16亿美元、0.99亿美元、2.82亿美元,占中国对日本累计出口增长的1.31%、1.56%、1.35%、3.82%。
日本对中国出口。1990-2013年该效应值为-6.07亿美元,因出口结构不合理导致日本对中国出口减少27.99%。这种负效应长期存在,直到2010年以来才有所改善。第二阶段-第四阶段,出口结构负效应呈现不断扩大趋势,由第二阶段的-0.34亿美元变化到第四阶段的-4.60亿美元,使出口减少由23.05%扩大到了69.52%,出口结构效应对出口增长的阻碍作用越加显著。直到第五阶段,随着中国对日本农产品需求增加,日本农产品能够及时根据中国市场需求的变动而进行出口结构调整,负效应逐渐降低,为-0.11亿美元,出口下降1.40%。纺织纤维及其废料出口结构负效应最为明显,达到-5.55亿美元,导致出口降低25.60%,其次是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1.23亿美元),纸浆及废纸(-1.61亿美元)以及牲畜饲料(-0.04亿美元),生皮及生毛皮(-0.03亿美元)等。日本对中国出口结构能够较好适应中国市场需求结构的农产品主要是生胶,杂项制品,分别为0.92亿美元和1.02亿美元,对累计出口增长贡献分别为4.23%和4.71%,这意味着日本加快了对中国有较大需求的农产品出口。
3.出口价格竞争效应
中国对日本出口。1990-2013年,出口价格竞争效应为45.89亿美元,该效应高于中国对日本出口增长的市场需求引致效应,对出口增长贡献达到62.10%,成为拉动对日本农产品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与出口商品结构效应一样,金融危机期间该效应值为负,表明中国农产品在日本市场上的价格优势下降,其余各阶段的效应值均为正,对出口增长贡献在40.00%以上。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蔬菜及水果等两类农产品的出口价格竞争效应最大,分别为21.83亿美元和11.88亿美元,出口增长贡献分别为29.55%、16.08%;其次是肉及肉制品,未另列明的动物及植物原料,牲畜饲料,软木及木材,竞争力效应合计为13.65亿美元,出口增长贡献18.47%。而谷物及谷物制品,油籽及含油果实,咖啡、茶、可可、香料及其制品以及非挥发性植物油脂等农产品的价格竞争效应为负,导致出口减少3.49亿美元。这种负效应造成中国农产品失去在日本市场上一定的份额,进一步说明中国此类农产品整体上不具备价格优势。同时,从各个阶段观察发现,出口价格竞争效应的增长速度落后于市场需求引致效应,有被赶超趋势。
日本对中国出口。该效应的负面影响更为明显,除第二阶段外,其余各阶段均为负值,并且这种负效应呈现扩大趋势。1990-2013年,该效应值为-10.52亿美元,出口下降48.49%。可见,农产品出口价格上升导致的价格竞争优势的下降是制约日本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应引起日本方面警惕。日本绝大多数农产品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最为明显的是纺织纤维及其废料,生胶,杂项制品,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该效应分别为-4.82亿美元、-2.63亿美元、-2.76亿美元、-0.81亿美元。具备出口价格优势的农产品主要是纸浆及废纸,效应值为2.35亿美元,拉动出口增长10.84%;其次是动物油脂,效应虽然为正但较小,仅为0.01亿美元,对总体出口增长贡献不大。日本政府通过现代化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及加快高附加值现代农业开发,从出口价格竞争负效应来看,价格高并不能很好地适应中国市场需求。四结论及建议
(一)主要结论
运用修正的CMS模型对中日农产品贸易增长因素进行量化分解,本文认为:
(1)1990-2013年间,出口价格竞争效应是中国对日本农产品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其次是市场需求引致效应,出口商品结构效应较低;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蔬菜及水果等两类农产品的出口价格竞争效应和市场需求引致效应最大,对出口增长的贡献最高。
(2)日本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因素,相对中国对日本而言具有明显差异,市场需求引致效应始终是日本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的主导因素,而出口价格竞争效应则制约了出口增长。市场需求引致效应较大的农产品主要是纺织纤维及其废料,生胶,纸浆及废纸,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杂项制品。
(3)出口商品结构效应对两国农产品贸易增长贡献较低,甚至在日本对中国出口中起到阻碍作用。比较而言,中国对日本农产品出口基本能适应日本市场需求结构调整,而日本对中国出口与中国市场需求结构的协调能力较弱,灵活性较低。
(二)建议
(1)根据市场变化和消费需求调整出口结构。中日农产品需求规模的持续扩大,推动了农产品贸易增长。为掌握双方消费需求的变化,两国可以互设农产品出口行业协会,通过建立信息网络和信息交换平台,对农产品消费和需求变化等进行市场调查,并将调查搜集到的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和传递,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开展和调整出口结构的对策和可行方案,最终达到消费需求、出口结构和贸易发展的良性互动。
(2)加强农业合作和交流,扩大互补性农产品出口。中国农业生产具有气候资源、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优势,日本则具有育种、加工、流通技术及资金优势,通过农业合作,鼓励引进和推广适合中国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设立日本农业技术和新产品推广中心。日本也应对中国农业科技、经管及教学人员赴其开展农业合作与交流给予支持。从两国互补农产品看,产业间贸易更为突出,中国可扩大对日本出口具有比较优势且日本进口需求增长较快的农产品,如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制品,蔬菜及水果等;日本亦可加大对中国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如纸浆及废纸,生胶,纺织纤维及其废料等。
(3)推进中国农业生产标准化,实现农产品价格竞争力向非价格竞争力转变。中国农产品较日本具有较强的劳动力价格低廉优势,成为近年来推动对日本出口的重要因素。但明显的是,这种价格优势极易受到外界不利因素影响,如全球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农产品出口日本的价格竞争负效应导致对日本出口下降7.47%。同时,日本为保护本国农产品生产安全,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标准、环境标准以及食品安全标准,而中国在技术标准、认证检测体系、质量检验检疫制度与日本标准差距较大,这也是两国农产品贸易摩擦的根本原因。因此,中国应加大对农业支持开发力度,积极推动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提高农产品技术含量,才能保证出口健康稳定增长。
(4)积极推进FTA谈判,提高农产品贸易自由化[19]。无论是现阶段正在谈判的中日韩FTA,还是理想并倡导中的中日FTA,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都必将成为谈判焦点和难点。据WTO数据显示,中日农产品现行的简单平均最惠国税率(MFN)分别为15.6%和23.3%;加权平均MFN分别约为11.7%和11.2%。两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差异不大,但日本个别农产品关税远高于中国,如谷物及其制品、乳制品等,日本对该类农产品保护程度相当高。因此,FTA农产品谈判过程中,两国应该采取灵活策略,建议设定“早期收获计划”,将对双方不会产生或产生微小冲击的农产品作为两国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先行安排,其他农产品可考虑设置为过渡期产品和敏感产品,以逐步实现市场开放,促进两国农产品贸易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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