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民办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构建教师专业发展体系
2016-10-11张传柱冼盈盈
张传柱 冼盈盈
摘要:民办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职院校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高低影响着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社会认同度。本文在对珠三角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能力建设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目前民办高职院校只有建立健全教师的发展体系,提升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才能抓住发展机遇,引领潮流。
关键词:民办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专业发展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422(2016)08-0039-03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民办高等职业教育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成为了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民办高职院校不管从办学规模还是教师数量,均迅速发展壮大。在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背景下,民办高职院校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但也面临巨大的挑战。如何提高民办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民办高职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成了民办高职院校能否抓住发展机遇、引领发展潮流的关键。
一、社会服务能力是高职教育教师能力结构的一项重要内容
教书育人、文化传承创新、潜心科研和服务社会是我们对大学功能的认识,而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科技的快速发展,新时期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突出强调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是源自于我们对高职教师功能的不断深入认识和理解,是来源于我们对高职教师能力构成的深入研究。高职教师的素质能力是建立在跨界的基础上,即不仅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还需要积极参与到行业企业的设备改造、创新创造、产品研发的社会服务活动中。
对此,众多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对高职教师的能力结构进行了研究。如李玲、刘其晴借鉴了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认为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中对社会联系能力的彰显为我国提供了必要的参照,职教教师如果没有与行业、企业进行联系和合作的能力,将很难胜任新时期的职教工作,所以社会服务能力是职教教师能力结构中的一项主要能力。刘翠兰等人通过探索性因子分析和验证性因子分析,对山东民办高校教师能力结构进行研究,认为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是教师的一项重要能力。这与任伟宁运用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戴维·麦克米兰关于能力素质的模型理论,得出教师的能力素质群中包括了服务能力素质群的结论一致。
由此可见,职业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应该成为教师专业发展、自我提升的能力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维度。今年3月份发布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社会服务能力”是五项评估内容之一,凸显了高职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和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性。
二、珠三角民办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目前广东民办高职院校共有25所,基本上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我们对珠三角地区的民办高职院校进行抽样调查,共选取了10所院校,分别从以下三个方面就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进行了调研分析:①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相关制度建设;②教师绩效考核体系中对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考核;③提升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相关举措及成果。
调查采用开放式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院校的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进行调查,我们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整理和分析。
(一)教师社会服务能力普遍受到院校重视
除了两所学校外,所有被调查的院校都对教师社会服务能力专门出台了相关的制度文件进行规范和建设,可见教师这一项能力普遍受到管理人员的重视,几乎所有院校都从制度建设层面对高职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提出了要求和规范。
(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评价体系较为客观
提升民办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构建教师专业发展体系
对教师社会服务能力提出要求和规范的院校在具体实施上也相应制定了落实的细则,如在教师的绩效考核中,教师社会服务能力均占有一定的考核比重,比重从10%到30%不等。如图1。
图1教师社会服务能力占教师考核比重
在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评价的具体指标设置上,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指标体系,根据特征词关联性,我们对具体指标体系进行了归纳,得出社会服务能力评价的指标和主要观测点,这与王启田等人的研究颇为一致。见表1所示。
(三)激励力度普遍乏力,实际效果不如人意
对珠三角部分高职院校的调查结果显示,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已经受到普遍的关注和重视,部分院校也出台了具体的制度规范和评价指标。但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我们也发现,民办高职院校在教师社会服务方面的激励措施较为欠缺,只有1/5的民办高职院校每年有相应的经费支持和奖励预算,大部分院校还停留在表面的重视和关注。
1民办高职院校教师参与行业、企业的实践活动缺乏平台
由于办学经费及办学机制等原因的限制,目前民办高职院校教师参与到行业、企业的实践活动主要是在暑假。一方面教师很难短时间内真正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另一方面,企业也不希望院校的教师短时间内“打乱”自身原来的工作秩序,给企业增添不必要的麻烦;第三,对民办院校而言,往往受制于办学资金的限制,严格控制人力成本,以至于在职教师一般是满负荷从事教学活动,而难以长时间(半年以上)在行业、企业单位从事实践活动。
2校企合作项目单一,深度合作有待加强
调查表明,民办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内容主要是合作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企业参与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设计两个方面。而更为深入的合作项目少之又少,即使有也未取得应有的成绩,如校企联合技术攻关、发明创新;教师参与企业的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这些深入的合作项目是高职教师所希望的,但往往苦于学校资金支持不足或者校企合作深度本身不够导致无法全身心参与其中。
3企业横向课题有限,合作成果一般
调查结果显示,民办高职院校的教师平时工作时间往往被大量教学工作占据了,很难有较多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仅有的科研成果一般停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研究上。相比而言,与企业共同研发项目,开展横向课题的研究显得十分有限,这也是当前珠三角民办高职院校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力不足的原因所在。
三、民办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评价体系的构建
近年来,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对职业教育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准确的调整,凸显职业教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高等职业院校与其他社会部门,特别是行业、企业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合作项目也越发增加,校企合作成为了高职院校和企业谋求发展的一种内在需求和发展动力。
对民办高职院校而言,如何使院校与行业及企业这种内在需求成为后期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呢?这一方面需要我们普遍的关注和重视,利用制度加以规范;另一方面,需要我们根据各院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地构建教师社会发展能力评价体系。各院校之间的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评价体系在具体指标的设置上、各指标所占比重可能各不相同,但设计的原则应是相同的,评价的目标也是一致的。已有的相关研究文献显示,民办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应该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定量评价为主,定性相结合;二是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三是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相对应。只有这样,才能更为科学地构建民办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评价体系。
四、提升民办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健全教师专业发展体系
有了制度的规范,科学的评价体系,民办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提高则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1)民办高职教师需增强危机意识,职教教师如果没有与行业、企业进行联系与合作的能力,不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服务能力,将很难胜任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这方面我们可以从职业教育比较先进的国家的发展经验中得到启发。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的支持和引领作用,民办高职院校也需要转变观念,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不断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千方百计与行业、企业、科研单位取得深度的合作,为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提供有力的支持。
(3)在民办高职教师个人、学校和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等层面形成一致认识的基础上,需要不断健全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在政府政策的引领下,民办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开展深度的校企合作,教师在教学实践、教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过程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育能力和服务能力,最终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玲,刘其晴芬兰职教教师能力结构评析及启示[J]西南大学学部(社会科学版),2010(9)
[2]刘翠兰,征艳珂,张婷婷现代职业教育背景下山东民办高校教师能力结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4)
[3]任伟宁,王颖试论地方高校教师能力素质发展体系的构建[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12(1)
[4]王启田,崔维群,王有增高职院校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评价体系构建研究[J]职业教育,2015(5)
[5] 樊丰富,成军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的构建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3(12)
责任编辑 陈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