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视域下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的问题与对策
2016-10-11舒美艳
舒美艳
摘要:本文结合校企合作共同打造生产性实训的实践经验,分析校企合作创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思考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对策,提出科学构建校企合作,共同打造校企人才互认共享的运行机制,以期为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借鉴。
关键词: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422(2016)08-0029-03
一、生产性实训的提出及国内研究现状
为了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技术技能人才,高职院校必须加强实践、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和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2005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并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在重点专业领域建成2000个专业门类齐全、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把其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我国在开展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过程中,提出了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理念。生产性实训是高职教育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实践教学方式,重在培养学生的职业认知、动手能力,是学生综合职业能力训练的模式,生产性实训基地则是职业能力训练的载体,生产性实训对生产设备、技术条件、师资水平、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等方面要求相对较高。
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的凸显带来了高职教育的蓬勃发展,《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推荐预审标准(试行)》指出,校内生产性实训是指“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校企合作联合设计和系统组织实训教学的实践教学模式”。在实践教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生产性实训逐渐被高职院校认识,并逐步认可了这种将生产与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社会上对生产性实训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相对于以往传统的消耗性实训,生产性实训必须有企业的参与,必须要做到校企合作,生产出有型或无形的产品。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将企业真实的设备、工具、环境、任务搬到校园实训室,学生在实训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训任务,生产出一定的产品,实训的过程与实际工作的操作过程完全一致,即实训室已经具有产品加工、生产的功能,也可以认定为生产性实训基地。以上观点的共同点则是只有将学生置于真实的工作生产环境中,学校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才能有效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只有将单纯训练的消耗性实训转化为实现收入产出的生产性实训,校企合作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才能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这样,既获得了产品又培养了技术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与模拟仿真类型的实训基地相比,生产性实训基地无疑是更加符合职业教育实践教学发展要求的。但是目前高职院校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研究主要基于理念的认识、院校实践的探索,还没有形成比较系统的研究。这与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生产与实训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矛盾没有及时得到解决有直接的关系。
二、我国基于校企合作的生产性实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教育的公益性和企业的生产性之间矛盾突出
校企合作的基础是双方共同的利益,学校和企业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实体,两者的发展目标大相径庭。高等职业教育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任务等预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的,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稳定性,根据学制一般3~5年。企业的生产是遵循市场规律,围绕市场需求安排计划。市场是变动的,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规格、数量必然是要经常变动的,往往周期不固定、时间长短不固定、淡旺季不固定。生产项目的偶然性和不规律性与学校教学项目相对稳定和规律性之间产生了较难调和的矛盾,校企双方都难以保障生产性实训的正常开展,但生产性实训基地又力求生产性与教育性的结合。企业是一个生产单位,利润的最大化是它存在的目的,投入就一定要有产出。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最根本目的是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实训平台,生产性实训是学习的一部分,是职业院校承载的使命和任务。如企业提供的实训岗位有限,实训岗位与所学专业缺乏针对性,学非所用;学生被当做廉价劳动力,只能接触最简单的重复操作;企业师傅即使具备高技术,但不一定掌握教育规律和具备教学基本能力,他们更关注生产而不是学生的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校企双方共同突破。
存在矛盾就要解决,校企双方要拿出足够的诚意着眼长远发展,学校和企业在合作的过程中要各有侧重、各有分工。学校可以在科技研发和技术攻关方面下工夫,而企业则应在研发成果的转化等方面有所侧重。
(二)完善的合作、管理体制是合作创新的关键
校企合作机制不健全,制约着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校企合作、协同创新过程的相关利益主体比较多,基于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显得非常重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多是以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技术发展以及社会地位为出发点。学校合作动机相对比较单纯,基本是围绕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展开。如果校企双方不能很好地寻求利益契合点,那么校企合作势必会流于形式和表面,导致校企深度融合效果不佳。
如果没有健全的利益平衡机制,合作就不会获得长期良好的发展。在合作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投入不会均衡,对于合作效果的期待也不一致。如在技术研发的投入阶段,资金、设备、人力等投入都比较大,在这个阶段,各利益主体对于研发成果的期望值也会比较高。但是如果没有完善的合作、管理机制的约束,看似融洽、高效的合作注定不会长久。当有了技术研发成果和对于成果的转化及利益分配的环节,利益平衡机制的作用会更加明显。因此,没有利益平衡机制约束的校企合作很可能是一次性合作或短期合作,很少能够保持长期合作。
校企合作表面上是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其内部的机制却牵涉政府的管理体制机制、行业部门的职责权限、学生的利益诉求等多方面的因素,解决校企合作问题必须将视角从校企双方主体转移到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和学生的多维关系,从校企合作利益相关者尤其是企业和学生的视角出发,创新利益分担和分配机制,才能实现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解决以上问题应该在校企合作的初期下功夫,学校和企业应该对合作过程进行细化,并对每一阶段、每一环节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所达到的目标进行预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制定严谨的制度和流程,并在每一环节严格执行,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问责处理。
(三)校企合作基础不稳固,质量不高,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目前的校企合作还主要停留在政策层面,尤其在公办高职院校中此种现象尤其明显。一方面学校缺乏内部奖惩机制,合作预期没有标准,合作过程没有保障,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责权缺乏衡量标准,结果就是多做、少做对个人基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甚至多做了还要处理诸多复杂的问题、理顺诸多关系,长此以往校企合作在执行环节缺乏动力。另一方面,合作企业的岗位设置不能很好地与专业相结合,不能对专业建设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因而企业缺失的岗位人员不能得到学生的有效补充,导致学校和企业的积极性都下降,原本轰轰烈烈的校企合作被执行中的诸多问题所羁绊,学校和企业都疲于应付,最终合作只能流于形式,更谈不上深入的生产性实训了。
校企合作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校企双方的技术、管理、文化、价值观都应成为校企双方协同创新、深度合作不可或缺的内容,双方只有在技术上相互依存,管理上相互借鉴,文化、价值观上高度认同才能够筑牢协同合作的基础,扩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科学构建校企合作、共同打造持续性发展的生产性实训的几点思考
1在校企合作协同创新中,知识和技术以及管理、文化、价值观是协同创新赖以存在的根本要素。如何有效地将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和人际关系、政策支持等内外资源组合起来,其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都得到很好的运用和发挥,是校企协同创新面临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各方在具体协同创新合作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各合作主体基于自己的立场来考虑合作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资金问题也是合作主体必须共同面临的问题。高校和科研院所会希望得到企业更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进行科技创新。而企业面向的是产品市场,更关心的是盈利问题,希望用最短的时间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
2企业在进行科技攻关和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对所参与人员的科研能力要求比较高,但从目前高职院校的师资情况来看,科研能力相对薄弱,研发平台比较欠缺,使得企业在进行研发投入一般不考虑高职院校。因此高职院校的内涵能力提升,主要还是要着力提升师资水平,这也是高职院校不得不面对的发展问题。作为企业的工程师,在关注企业生产的同时也要掌握教育的基本规律,尽量做到校企人才的互认共享。
四、结语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高职院校在产学研用、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机制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入。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良好的外部环境成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的保障;完善的管理体制是创新的关键;健全的运行机制是基础;创新的合作平台是载体。这四方面形成合力,解决校企合作创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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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赖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