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方法思考
2016-10-08杨彩敏
杨彩敏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14-0049-02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我国干部管理监督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反腐倡廉、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依据、主要内容、审计方法和评价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党政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方法
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伴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大力推进,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99年5月24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法[1999]20号),在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正式形成。2008年4月,为了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制化,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廉政勤政建设,国务院法制办下发《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审计形式与组织管理方式、实施程序、审计评价与责任界定等,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操作性更强。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各级次、各类别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全面展开,包括省部级领导干部也已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了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逐步建立起了重要领导干部任期轮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反腐倡廉、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法规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或在审计机关认为必要时委托社会审计组织,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进行的检查和评价。
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具体内容为: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本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和利税上缴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方法是指审计过程中,为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手段和技术的总称。根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确定审计方法。
首先应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审计方案的要求,结合审计调查情况,围绕审计目标和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权力运行轨迹、政府性资金流向,广泛收集有关信息资料,注重分析,确定审计范围、重点内容、方法和步骤,明确人员分工,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和特点,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过程中的时间预算、人员分工、审计重点、沟通时间等做出安排,按审计方案进行审计工作。
其次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主要审计方法有:(1)检查法,指通过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以查明该会计资料及其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规并取证的一种方法。确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如查阅原始凭证,检查其是否有涂改、伪造、计算错误等情况,是否经过授权审批,是否超权限审批等;检查记账凭证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一致,检查记账凭证是否已完整登记入账;检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2)核对法,是指审计人员将会计资料的相关数据按照其内在关系互相对照,复核检查以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核对的主要内容有:账证核对,记账凭证与各类账簿核对;账账核对,日记账与总账,明细账与总账核对;账表核对,总账与会计报表核对;账实核对,实物资产账与盘点结果核对;会计资料与其他相关资料的核对,如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等。(3)计算分析法,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中的有关数据进行验算或另行计算,对经济活动反映的会计信息数据进行指标计算,以确定其计算是否正确,经济活动指标的变动是否合理、是否增值的一种方法。如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交税金等计提的计算是否正确。对当期指标与基期指标计算的比较,如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比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计算比较,实际执行数是否超预算指标的计算等。(4)查询法,是指审计人员对于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书面或口头询问,从而验证其他审计证据或为取得新的审计证据提供线索的一种方法。如对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情况,对货币资金及应收应付款项进行函证,以确定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5)观察及监盘法,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来证实审计事项的方法。监盘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财产、物资、设备、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实地监盘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6)比较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将某项财务指标与性质相同的指标、标准进行对比,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一种分析方法,如本期数与上期数比较,本期数与基期数比较,实际数与预算数比较等。趋势分析法是通过对财务报表中各类相关数字资料,将两期或多期连续相同指标或比率进行定基比较和环比对比,得出它们的增减变动方向、数额和幅度,以揭示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经营指标变化趋势的一种分析方法。(7)其他审计方法,如民主测评法,审计组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以被审计对象定性评价指标为主,主要包括:能力素质、制度建设、廉洁自律、检查监督等方面,通过测评,掌握有关领导干部的相关情况,测评结果可作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评价的依据。公示咨询法,审计组采取召开会议、发布审前公示、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措施,收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关联业务及资金调查法,审计组根据掌握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的重大经济情况,对被审计单位的一些重要业务进行关联调查审计,即对被审计单位与上下级之间、本级之间、业务关联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数进行核对,对资金往来与使用的合法、合理性进行相关检查,查看有无资金的使用及审批报告,资金批复数与使用数是否一致等情况。
通过上述审计方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责任制审计目标,并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客观评价提供依据。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就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和经济资料,根据审计结果,对照审计标准,从整体做出的全面评定。如对一个单位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所做出的整体评价,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做出的评价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方法主要有定量评价方法和定性评价方法。定量评价方法主要是依据被审计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和财务收支、财务收支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定性评价方法是对审计事项的性质做出评判的方法,一般对经营管理活动及财务收支合规、合法性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性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洁自律情况定性评价,会计报表为主的经济资料真实性、正确性定性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领导干部所承担的内涵和外延也在发展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按照新形势和新要求,审计评价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干部考核评价等规定,结合地区、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审计查证或认定的事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评价,审计评价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对审计过程未涉及、审计证据不适当或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一般包括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主要问题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评价应当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赵国新.现代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S].2010.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S].2014.
[4]财政部等.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S].2003.